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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红楼梦》与中国家族文化(4)

各门另户,谁管谁的事。都够使的了。从古至今,连汉朝和唐朝,人还说脏唐臭汉,何况咱们这宗人家。谁家没风流事,别讨我说出来。连那边大老爷这么利害,琏叔还和那小姨娘不干净呢。凤姑娘那样刚强,瑞大叔还想他的帐。那一件瞒了我!

贾蓉的话说“何况咱们这宗人家”“都够使的了”,那内容无疑不限于他所说的这几宗了。由此可见贾府的门风已经败坏到何种程度了!秦可卿的判词上有一句“造衅开端首在宁”,这个“首”就是宁荣二府上行下效淫乱不堪,人伦道德规范破坏殆尽,如此家族何以不运终数尽?

历史上如贾家一样的大家族不可胜数,鲜克由终者的教训多在教育的失败。南朝齐高帝第三子萧嶷在《戒子》书中有云:

凡富贵少不骄奢,以约失者鲜矣。汉世以来,侯王子弟以骄态之故,大者灭身丧族,小者削夺邑地,可不戒哉?吾之后当共相勉励,笃睦为先。才有优劣,位有通塞。运有富贫,此自然之理,无以相凌侮。勤学行,守基业,修闺庭,尚闲素,如此足无忧患。[15]

可以说萧嶷的话既指出了世家大族的通病要害,又开出了治家的良方,即“勤学行”才是“守基业”“无忧患”的根本。他不但是在“戒子”,对于世家大族来说是敲警世钟,时至今日对于那些官二代、富二代……仍有着警世醒世的重要意义!

四 弃林娶薛与贾氏血脉的延续

宗法制度下,“在父母与孩子的三角关系中,父子关系是主轴;作为家长,父亲是家姓的代表,一般来讲,儿女均随父姓;父系继嗣为家庭世代继承原则。”所以“中国人对于后代主要考虑的是自己的血脉、香火是否能够延续,也就以个人为目的。”[16]其实,在大家族中这种观念已不是个人的目的问题,而是“家族”大事。在某些时候,个人要服从家族利益。例如妻不能育,无子继业,不得不“出妻”,不得不娶妾,甚至不止一个,直到有了“接户口本”的才算完成任务。因此,自古以来,世家大族特别重视婚姻问题,把这个问题列入“家训”“家规”之中。明末清初朱柏庐的《朱子治家格言》中就写明“嫁女选佳婿,毋索重聘;娶媳求淑女,勿计厚奁。”[17]在《闺范·妇人之道》中将选媳的标准也写得清清楚楚:

妇人者伏于人也。温柔卑顺,乃事人之性情;纯一坚贞,则持身之节操。至于四德,尤其所当知。妇德尚静正,妇言尚简婉,妇功尚周慎,妇容尚娴雅。四德备,虽才拙性愚,家贫貌陋,不能累其贤;四德亡,虽奇能异慧,贵女芳姿,不能掩其恶。今采古人之贤者。[18]

《红楼梦》中围绕贾宝玉的婚姻问题成为小说结构上的一条主线,所用的笔墨也颇为细腻,爱情婚姻故事吸引了不少读者。也感动了无数的少男少女。论者之中出现拥林派、拥薛派,各执一词,争到几挥老拳的程度。[19]《红楼梦》续书作者不满后40回之结局,更是穷尽笔墨曲演圆梦,“为绛珠吐生前之夙怨,翻薄命之旧案”。《红楼梦补·叙略》文:“林黛玉系书中之主,警幻仙之抽改十二钗册,全为黛玉起见。自必筹及所以位置之处,使扬眉吐气,一雪前书之愤恨。”[20]当代红学发达,辟为“探佚学”,由传闻、续作衍为“学问”。

宝黛爱情转为双宝结婚,由木石前盟化为金玉姻缘,是非曲直实难用今日之婚姻观念、择偶标准作为准绳。在古代的世家大族中自有其一套伦理道德规范:“在贵胄仕宦之族,平时讲求的是门第婚姻,即同等社会地位的宗族、家庭成员之间通婚,以保持家族社会地位,不在一个门第,很难联姻。”[21]对于宁荣二府来说,门第不会影响到对林黛玉的婚姻。尽管林家家道中落不及薛家有钱,但薛家也今非昔比,强不到哪里去。因此,不论选林还是娶薛,只在人而非嫁奁厚薄之故。以宗族血缘来说,林近而薛远,似乎这是一个原则性的障碍。“古人在反对同姓结姻时,对姑表婚,在观念上有所反对”。[22]宝黛是姑表兄妹关系,双宝是姨表姊弟关系,二者没有太大区别,因此纯以亲戚的血缘关系论定娶谁弃谁,理由都不充分。在贾府当权者的心目中,恐怕也没有把林薛的亲缘关系当成一个重要问题加以讨论过。

那么究竟是什么因素决定了贾家娶薛而弃林呢?归根结底,还是出于家族的长远利益的考虑。在传统的观念里,男人娶妻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传宗接代,“考虑的是自己的血脉、香火是否能够延续”,所以选择的对象首先身体健康是第一位的。黛玉从小体弱多病,差一点被和尚“化”了去。第3回写黛玉进贾府,有下一段文字:

众人见黛玉年貌虽小,其举止言谈不俗,身体面庞虽怯弱不胜,却有一段自然的风流态度,便知他有不足之症。因问:“常服何药,如何不急为疗治?”黛玉说:“我自来是如此,从会吃饮食时便吃药,到今日未断,请了多少名医修方配药,皆不见效。那一年我三岁时,听得说来了一个癫头和尚,说要化我去出家,我父母固是不从。他又说;‘既舍不得他,只怕他的病一生也不能好的了……除父母之外,凡有外姓亲友之人,一概不见,方可平安了此一世。’……如今还是吃人参养荣丸。”……

从此以后,林黛玉在贾府虽有燕窝、人参补养,然而身体却一日不如一日——咳嗽、吐血,典型的肺结核。在那个时代,得了“女儿痨”,几乎就是不治之症,寿夭已成定局。

宝钗以身体而论,强过黛玉,富态而有福相。小说第28回写“薛宝钗羞笼红麝串”,说:

可巧宝钗左腕上笼着一串,见宝玉问他,少不得褪了下来。宝钗生的肌肤丰泽,容易褪下来。宝玉在旁看着雪白一段酥臂,不觉动了羡慕之心……再看看宝钗形容,只见脸若银盆,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比林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不觉就呆了……

相术大师飞云山人为薛宝钗论相,有如下一段妙论:

薛宝钗是银盆似的圆脸……从小吃“冷香丸”保养身体,所以唇红齿白,全身多脂肪组织、肌肤光润、胸部丰满,宝玉曾将她比作杨贵妃,而遭她奚落。这种营养质的人,人缘好,性格乐观,讲究享受。她的眉毛软而浓,所谓眉不画而翠,她的眼睛美如水杏,而含有温暖和淡雅之感。虽不大讲话,可是内心却富于心机。[23]

小说中描写和相术家所论,都说明薛宝钗是一个健康型的美人儿,而非林黛玉那样“气大了”就“吹倒了”。

前引《闺范·妇人之道》是男人选妻的另一个标准——性情要“温柔卑顺”。黛玉不仅自小多病,而且在性情上也多露“病态”,嘴头尖酸刻薄,因有文采什么话一到了她口上便使尽了“春秋法子”。病态之二,是神经过敏,极多心。一有个风吹草动就疑心到别处去,自寻烦恼。病态之三,是爱使小性儿,动不动不理宝玉,哭天抹泪的。虽然这种性情有各种各样原因,但她本人心胸上、病体上有所不足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由于此,除了她身边的紫鹃、雪雁深为了解她也体谅她以外,在大家族中一些人就难以了解她、体谅她。就是宝玉与她最知心,也说“林妹妹是个多心的人”。贾母是黛玉的外婆,对她最疼爱。但在第84回中说过:

林丫头那孩子倒罢了,只是心重些,所以身子就不大很结实了。要赌灵性儿,也和宝丫头不差什么;要赌宽厚待人里头,却不济她宝姐姐有耽待,有尽让了。

其实,这个看法在宝钗一进贾府不久便透露出端倪来了。第5回里就将钗黛二人作了比较:“不想如今忽然来了一个薛宝钗,年岁虽大不多,然品格端方,容貌丰美,人多谓黛玉所不及。而且宝钗行为豁达,随分从时,不比黛玉孤高自许,目无下尘,故比黛玉大得下人之心,便是那些小丫头子们,亦多喜与宝钗去玩。因此黛玉心中便有些悒郁不忿之意,宝钗却浑然不觉。”第35回贾母当着薛姨妈的面评论宝钗为人:

……提起姐妹,不是我当着姨太太的面奉承,千真万真,从我们家里四个女孩儿算起,都不如宝丫头。

这些话只是贾母平时对林薛的印象而已。但是透过贾母等人的印象可以看出薛宝钗是一个符合世家大族需要的标准淑女,与时俱进的才人。所以当贾宝玉的婚姻大事提到日程的时候,贾母心中的印象就必然“发酵”,那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首先,贾母在宁荣二府中是最高掌权者、家族大事的决断者,她心目中的好与坏,优与劣将在最后的天平上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在王夫人、王熙凤的心目中尽管向着薛家,但他们从来不敢在贾母面前有所表示。因为他们心里清楚:说一千道一万,林黛玉是贾母的唯一的外孙女,且父母双亡。孤伶一人,且贾母深知宝黛之间的情深似海。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贾母坚持将黛玉许给宝玉,王夫人等即使心里存有一百个不满意,也不敢驳老祖宗的决定。

但贾母绝非是一般的胸无点墨的老太婆,仅凭感情用事。她作为二代国公夫人,深明大义,知道关乎贾氏宗族血脉、家业后继的大事上是要维护贾氏宗族利益的。小说第90回写到决定娶林还是娶薛的关键时刻,毫不犹豫地说道:

林丫头的乖僻,虽也是他的好处,我的心里不把林丫头配他(贾宝玉)也是为这点子。况且林丫头这样虚弱,恐不是有寿的。只有宝丫头最妥。

一锤定音。薛宝钗出闺成大礼,苦绛珠魂归离恨天!

贾母是有情还是无情?或许她对黛玉乃至宝玉都是无情的,但她对贾氏家族的血脉、家业的延续则是有情的。古人云:“忠孝不能两全”。在家族利益高于一切的封建时代,情又何能两全呢?这一点,如果按照学术观念和道德标准去认识或是评论,那将是永远无法解读贾母决定的真正原因,枉费了曹雪芹的创作意图。

悲剧,就是发生在这不能两全之间!

(原载《红楼梦与中国文化论稿》,中国书店2005年版,第20章)

注释:

[1]前句见《孟子·离娄章句上》,后句见《孝经·广扬名章》。

[2]钱穆著:《中国文化史导论》。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42页。

[3]余英时著:《中国文化与现代变迁》,第196页。

[4]世家大族与官府,官府与世家大族二者相互勾结,互为利用,史不绝书。《孟子·离娄上》有云:“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注云:“巨室,世臣大家也。世臣者,非一代之臣;大家是贵宦之家。”小说中云“各省皆然”亦有佐证:乾隆朝内阁大学士尹壮图奏曰:“各督抚声名狼藉,吏治废弛。臣经过地方,体察官吏贤否,商民半皆蹙额兴叹。各省风气,大体皆然。”参见《清史稿》卷109《尹壮图传》。又,清人刘蓉有曰:“今天下之吏亦众矣,未闻有以安民为事者,而赋敛之横,刑罚之滥,朘民膏而殃民命者,天下皆是。”引文见《养晦堂文集·致某官书》。

[5]参见张乘健著:《红楼梦与佛学》,第l55—162页。

[6]这条谚语见于吉林省《磐石县乡土志》(1937年铅印本)“民间语言”,原文作“山高遮不住太阳”。

[7]祠堂、宗祠,有作“家庙”者,不全同。贾府有祠堂,又称宗祠,其家庙则是铁槛寺。第23回写贾芹之母周氏为儿讨差使找王熙凤,凤姐答允,回王夫人说:“……依我的主意,不如将他们(12个小沙弥,12个小道士)竟送到咱们家庙里铁槛寺去……”

[8]《红楼梦》第92回有王熙凤一段话同秦可卿托梦内容一致。文云:“我已经想了好些年,像咱们这种人家,必得置些不动摇的根基才好,或是祭地,或是义庄,再置些坟屋。往后子孙遇见不得意的事,还是点儿底子,不至一败涂地。”

[9]《魏源集·庐江章氏义庄记》,冯尔康著:《中国古代的宗族与祠堂》,第54页。

[10]雍正《圣谕广训》。

[11]参见翟博主编:《中国家训经典》,第140页。

[12]二知道人著:《红楼梦说梦》,一粟《红楼梦卷》,第88页。

[13]参见翟博主编:《中国家训经典》,第348页。

[14]参见翟博主编:《中国家训经典》,第566—567页。

[15]参见翟博主编:《中国家训经典》,第109—110页。

[16]李卓主编:《家族文化与传统文化》,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7月版,第14、15页。

[17]朱柏庐著:《朱子治家格言》,海南出版社出版,1993年10月第1版,引文见第658页。

[18]吕坤著:《闺范·妇人之道》篇赞,引文参见翟博主编:《中国家训经典》,第562页。

[19]邹弢著:《三借庐笔谈·许伯谦》:“余与伯谦论此书,一言不合,遂相龃龉,几挥老拳,而毓仙排解之,于是两人誓不共谈《红楼》。”载《三借庐笔谈》,光绪七年(1881年)刊本,卷七。

[20]《红楼梦补·叙略》,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藤花榭刊本,卷首。

[21]冯尔康著:《中国古代的宗族与祠堂》,第87页。

[22]同上,第89页。

[23]飞云山人著:《为红楼人物论相》,台湾时报出版社1997年初版,第47—48页。飞云山人本名李崇嶽,民国十三年生,浙江省瑞安人。曾从事会计工作,业余研究古今相术,已出版著作2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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