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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大好头颅

01

正月十六。

红花集。

风雪满天。

一骑快马冒着风雪,冲入了长安城西南一百六十里外的红花集。

元宵夜已经过了,欢乐的日子已结束。

一盏残破的花灯,在寒风中滚落积雪的街道,滚入无边无际的风雪里,虽然还带着昨夜的残妆,却已再也没有人会去看它一眼了,就像是个只得宠了一夜,就被抛弃的女人一样。

马上骑士在市集外就停下,把马匹系在一棵枯树上,脱下了身上一件质料很好、价值昂贵的防风斗篷,露出了里面一身蓝布棉袄,从马鞍旁的一个麻布袋子里,拿出了一柄油纸伞,一双钉鞋。

他穿上钉鞋,撑起油纸伞,解下那个麻布袋提在手里,看起来就和别的乡下人完全没什么不同了。

然后他才深一脚浅一脚地踏着雪走入红花集。

他的麻袋里装着的是一个足以震动天下的大秘密,他的心里也藏着一个足以震动天下的大秘密,天下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的秘密。

他到这里来,只因为他要实时将麻袋里的东西送到红花集上的一家妓院去,交给一个人。

——他这麻袋里装着的是什么?要去交给什么人?

如果有人知道这秘密,不出片刻他这个人就会被乱刀分尸,他的父母妻子儿女亲戚,也必将在三日内惨死于乱刀下,死得干干净净。

幸好这秘密是永远不会泄露的。他自己绝不会泄露,别人也绝对查不出来。

因为谁也想不到“雄狮”朱猛竟会在这种时候,轻骑远离他警卫森严的洛阳总舵,单人匹马闯入司马超群的地盘。

就连算无遗策的卓东来,也想不到他敢冒这种险。

02

淳朴的小镇,简陋的妓院。

朱猛赤着膊,穿着一条犊鼻裤,箕踞在一张大炕上,用一只大海碗和这里酒量最好的七八个姑娘拼酒,只要有人喝一碗,他就喝一碗。

他喝的是汾酒,已经连喝了四十三大碗,还是面不改色。

看的人都吓呆了。

这条满脸胡子的大汉,简直就像是铁打的,连肠胃都像是铁打的。

“这一碗轮到谁了?”朱猛又满满倒了一碗酒,“谁来跟我拼?”

谁也不敢再跟他拼,连一个外号叫作大海缸的山东大妞都不敢再开口。

喝醉的客人出手总是比较大方些,灌客人的酒,本来是这些姑娘们的拿手本事。

“可是这个人……”大酒缸后来对别人说,“他简直不是个人,是个酒桶,没有底的酒桶。”

朱猛仰面大笑,自己一口气又喝了三大碗,忽然用力将这个粗瓷大海碗往地上一摔,摔得粉碎,一双铜铃般的大眼里,忽然暴射出刀锋般的光,盯着刚走进门就已经被吓得两腿发软的龟奴。

“外面是不是有人来了?”

“是。”

“是不是来找我的?”

“是。”龟奴说话的声音已经在发抖,“是个名字很怪的人。”

“他叫什么名字?”

“叫作钉鞋。”

朱猛用力一拍巴掌:“好小子,总算赶来了,快叫他给我滚进来。”

“钉鞋”脱下了脚上的钉鞋,才提着麻布袋走进这个大炕已被马粪烧得温暖如春的上房。

他刚走进门,手里的麻袋就被人一把夺了过去,麻袋一抖,就有样东西从里面滚出来,骨碌碌地滚在大炕上,赫然竟是颗人头。

姑娘们吓惨了,龟奴的裤裆已湿透。

朱猛却又大笑。

“好小子,我总算没有看错你,你还真能替你老子办点事,回去赏你两个小老婆。”

他的笑声忽又停顿,盯着钉鞋沉声问:“他有没有交代你什么话?”

“没有。”钉鞋道,“我只看见他手里好像提着口箱子,连他的脸都没有看清楚。”

朱猛锐眼中忽然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忽然轻轻叹了口气,嘴里喃喃地说:“现在你已经不欠我什么了,我只希望你以后还会想到来看看我,陪我喝几杯酒。”

这些话他当然不是对钉鞋说的,叹气也不是他常有的习惯。

所以他立刻又大笑:“卓东来,卓东来,别人都说你他娘的是个诸葛亮,你有没有想到老子已经在你们的狗窝边上喝了一夜酒?”

“堂主做事一向神出鬼没,姓卓的怎么能料得到?”钉鞋垂着手说,“可是他一定算准了我们要把杨坚的人头送回洛阳的必经之路,所以他一定早就在这里下了桩布了卡。”

“那有个屁用?”朱猛瞪眼道,“他既然想不到老子在这里,会不会把主力都调到这里来?”

“不会。”

“他跟司马会不会?”

“也不会。”

“所以他派来的人,最多也不过是他身边那两个连胡子都长不出的小兔崽子而已。”朱猛断然道,“我料定他派来的不是郭庄,就是孙通。”

“是。”钉鞋垂首道,“一定是的。”

他垂下头,因为他不愿让朱猛看到他眼中露出的畏惧之色。

他忽然发现这个满脸胡子满嘴粗话,看起来像是个大老粗的人,不但远比别人想象中聪明得多,也远比任何人想象中可怕得多。

朱猛忽然一跃而起,金刚般站在大炕上,大声问那些已被吓得连路都走不动的姑娘和龟奴:“现在你们是不是已经知道我是谁了?”

没有人敢回答,没有人敢开口。

“我就是朱大太爷。”朱猛用大拇指指着自己的鼻子说,“就是司马超群的死对头。”

他忽然冲出去,从外面的柜台上拿了一大碗墨汁、一支秃笔进来,用秃笔蘸饱浓墨,在最近刚粉刷过的白垩墙上,一口气写下了十个比头颅还大的字:

洛阳大侠朱猛到此一游。

白粉墙上墨汁淋漓,朱猛掷笔大笑。

“老子已经来过,现在要回去了。”他用力一拍钉鞋的肩,“咱们一路杀回去,看谁能挡得住!”

03

孙通其实不应该叫孙通的。

他应该叫孙挡。

因为卓东来曾经在很多人面前称赞过他:“孙通的年纪虽然不大,可是无论什么人来了,他都可以挡一挡,无论什么事发生,他也可以挡一挡,而且一定可以挡得住。”

红花集外的官道旁,有家茶馆,如果坐在茶馆门口的位子上,就可以把官道上来往的每一个人都看得清清楚楚。

孙通就坐在这个位子上。

道路两旁的屋檐下,只要是可以挡得住风雪的地方,都站着一两个青衣人,这些人的年纪都比他大得多,在镖局里的年资也比他老得多,却都是他的属下。

这些人虽然也都是经过特别挑选,眼光极锐利、经验极丰富的好手,可是孙通无论在哪方面都比他们优秀得多,连他们自己都口服心服。

他们被派到这里来,就因为孙通要利用他们的眼光和经验,检查每一个从红花集走出来的人。

无论任何人,只要有一点可疑之处,手里只要提着个可以装得下头颅的包袱,车轿上只要有个可以藏得住头颅的地方,都要受到他们彻底搜查。

他们的搜查有时虽然会令人难堪,也没有人敢拒绝。因为每个人都知道,从“大镖局”出来的人,是绝对不能得罪的。

孙通也不怕得罪任何人。

他已经接到卓东来的命令,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绝不能让杨坚的头颅被带出长安府境。

他执行卓东来的命令时,一向彻底而有效。

小高从红花集走出来的时候,孙通并没有特别注意。

因为小高全身上下绝对没有任何地方可以藏得住一个头颅。

可是小高却走到他面前来了,而且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甚至还对他笑了笑,居然还问他:“贵姓?大名?”

他没有笑,可是也没有拒绝回答:“姓孙,孙通。”

“你好。”

“虽然不太好,也不能算太坏。”孙通淡淡地说,“最少我的人头还在脖子上。”

小高大笑。

“知道自己的人头还在自己的脖子上,的确是件很愉快的事。”他说,“如果还能够知道杨坚的人头在哪里,那就更愉快了。”

“你知道?”

“我只知道卓先生一定很不愿意看到杨坚的头颅落入朱猛手里,让他提着它到江湖朋友面前去耀武扬威。”小高说,“所以你们才会在这里。”

“你知道的好像很不少。”

“只可惜我还是不太明白,”小高说,“要到洛阳去的人,并不一定要走官道的,连我这个外乡人都知道另外最少还有两三条小路。”

“我只管大路,不管小路。”

“为什么?”

“走小路的人,胆子也不会太大,还用不着要我去对付。”

“说得好!好极了!”

小高从孙通的茶壶里倒了杯茶,忽然又压低了声音问:“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人?”

“只发现了一个。”

“谁?”

“你!”

小高又大笑:“如果真的是我,那就很不愉快了。”

“谁不愉快?”

“你!”

小高看着孙通:“如果我要带着杨坚的头颅闯这一关,那么阁下也许就会忽然发现阁下的大好头颅已经不在阁下的脖子上了。”

他居然还要解释:“‘阁下’的意思就是你。”

孙通没有发怒,脸色也没有变,连眼睛也都没有眨一下。

“我也看得出你没有带杨坚的人头!”孙通说,“可是我看得出你带了一口剑。”

“你没有看错。”

“你为什么不拔出你的剑来试一试?”

“试什么?”

“试试看究竟是谁的头颅会从脖子上落下。”孙通说。

小高轻抚着他那个永远不离手边的粗布包袱,微笑摇头。“我不能试。”他说,“绝对不能试。”

“你不敢!”

“不是不敢,是不能。”

“为什么?”

“因为我这把剑不是用来对付你的。”小高用一种非常客气的态度说,“因为你还不配。”

孙通的脸色还是没有变,可是眼睛里却忽然布满了血丝。

有很多人在杀人之前都会变成这样子。

他的手已经垂下,握住了放在凳子上的剑柄。

小高却已经站起来,转过身,准备走了。如果他想要出手时,没有人能阻止他,如果他不想出手,也没有人能勉强。

但是他还没有走出去,就已听见一阵奔雷般的马蹄声。

蹄声中还夹杂着一种很奇怪的脚步声,只有穿着钉鞋在冰雪上奔跑时才会发出这种脚步声。

他刚分辨出这两种不同的声音,就已经看到一骑快马飞奔而来。

马上的骑士满面髯,反穿一件羊皮大袄,衣襟却是散开的,让风雪刀锋般刮在他赤裸的胸膛上,他一点都不在乎。

后面还有一个人,脚上穿着双油布钉鞋,一双手拉住马尾,另外一只手里却挑着根竹竿,把一个麻布袋高高挑在竹竿上,跟着健马飞奔,嘴里还大声呼喊着:“杨坚的人头就在这里,这就是叛徒的下场。”

马上人纵声大笑,笑声如狮吼,震得屋檐上的积雪一大片一大片地落下来。

小高当然不走了。

他从未见过朱猛,可是他一眼就看出这个人必定就是朱猛。

除了“雄狮”朱猛外,谁有这样的威风?

他也想不到朱猛怎么会忽然在这里出现,但是他希望孙通让他们过去。

因为他已经看见了朱猛手里倒提着的一柄金背大砍刀。

四尺九寸长的金背大砍刀,刀背比屠夫的砧板还厚,刀锋却薄如纸。

孙通还年轻。

小高实在不想看见这么样一个年轻人,被这么样一把刀斩杀在马蹄前。

可惜孙通已经出去了,带着一片雪亮的剑光,从桌子后面飞跃而起,飞鸟般掠出去,剑光如飞虹,直取马上朱猛的咽喉。

这一击就像是赌徒的最后一道孤注,已经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全都押了出去。

这一击是必然致命的,不是对方的命,就是自己的命。

朱猛狂笑:“好小子,真有种。”

笑声中,四尺九寸长的大砍刀已高高扬起,刀背上的金光与刀锋上的寒光,在雪光反映中亮得像尖针一样刺眼。

小高只看见刀光一闪,忽然间就变成了一片猩红。

无数点鲜红的血花,就像是焰火般忽然从刀光中飞溅而出,和一片银白的雪色交织出一幅令人永远忘不了的图画。

没有人能形容这种美,美得如此凄艳,如此残酷,如此惨烈。

在这一瞬间,人世间万事万物万种生机都似已被这种美所震慑而停止。

小高只觉得自己连心跳呼吸都似已停止。

这虽然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事,可是这一瞬间却仿佛就是永恒。

天地间本来就只有“死”才是永恒的。

奔马飞驰未停,钉鞋仍在奔跑,跑出去二十余丈后,孙通的尸体才落了下来,落在他们的人和马后面,落在像那柄大砍刀的刀锋一样冷酷无情的冰雪上。

然后那千百点血花,才随着一点点雪花落下来。

血花鲜红,雪花莹白。

奔马长嘶,人立而起,穿钉鞋的人也飘飘飞起。

朱猛勒马,掉转马头小步奔回,钉鞋就像是一只纸鸢般挂在马尾上。

道路两旁的青衣人,虽然已经拔出了腰刀,他们的刀锋虽然也和朱猛的刀锋一样亮,可是他们的脸色和眼色却已变成死灰色。

朱猛又大笑。

“你们看清楚,老子就是朱猛。”他大笑道,“老子留下你们的脑袋,只因为老子要你们用眼睛把老子看清楚,用嘴巴回去告诉司马和卓东来,老子已经来过了,现在又要走了,就算这里是龙潭虎穴,老子也一样要来就来,要走就走。”

他大喝一声:“你们还不快滚?”

青衣人本来已经在往后退,听见这一声大喝,立刻全都跑了,跑得比马还快。

朱猛本来又想笑的,却还没有笑出来,因为他忽然听见一个人叹着气说:“现在我才知道,这个世界上像孙通那么不怕死的人实在不多。”

04

小高已经坐下,就坐在孙通刚才坐的位子上,而且还把孙通刚才拔剑时跌落的剑鞘捡起来,放在桌上,和他自己那柄用粗布包住的剑放在一起。

他没有用正眼去看朱猛,可是他知道朱猛的脸色已经变了。

然后他就发现朱猛已经到了面前,高高地骑在马上,用一双铜铃般的锐眼瞪着他。

小高好像没有看见。

他在喝茶。

杯子里的茶已凉了,他泼掉,再从壶里倒了一杯,又泼掉,因为壶里的茶也是冷的,可是他居然还要再倒一杯。

朱猛一直瞪着他,忽然大声问:“你在干什么?”

“我在喝茶。”小高说,“我口渴,想喝茶。”

“可是你没有喝。”

“因为茶已经冷了,”小高说,“我一向不喜欢喝冷茶。”

他叹了口气:“喝酒我不在乎,什么样的酒我都喝,可是,喝茶我一向很讲究,冷茶是万万喝不得的,要我喝冷茶,我宁可喝毒酒。”

“难道你还想从这个茶壶里倒杯热茶出来?”朱猛问小高。

“我本来就在这么想。”

“你知不知道这壶茶已经完全冷了?”

“我知道。”小高说,“我当然知道。”

朱猛看着他,就好像看着个怪物一样,“你知道这壶茶已经冷了,可是你还想从这壶茶里倒杯热的出来?”

“不但要热的,而且还要烫。”小高说,“又滚又热的茶才好喝。”

朱猛忽然又笑了,回头告诉钉鞋:“我本来想把这小子的脑袋砍下来的,可是我现在不能砍了。”朱猛大笑道:“这小子是个疯子,老子从来不砍疯子的脑袋。”

钉鞋没有笑,因为他看见了一件怪事。

他看见小高居然真的从那壶冷茶里,倒了一杯热的出来,滚烫的热茶,烫得冒烟。

朱猛的笑声也很快停顿,因为他也看见了这件事。

看见这种事之后还能够笑得出来的人并不多,能够用掌心的内力和热力,把一壶冷茶变成热茶的人也不多。

朱猛忽然又回头问钉鞋:“这小子是不是疯子?”

“好像不是。”

“这小子是不是好像还有他娘的一点真功夫?”

“好像是的。”

“想不到这小子还真是好小子。”朱猛说,“老子居然差一点看走眼了。”

说完了这句话,他就做出件任何人都想不到他会做出来的事。

他忽然下了马,把手里的大砍刀往地上一插,走到小高面前,一本正经地抱拳行了礼,一本正经地说:“你不是疯子,你是条好汉,只要你肯认我做兄弟,肯陪我回去痛痛快快地喝几天酒,我马上就跪下来跟你磕三个响头。”

“雄狮堂”好手如云,雄狮朱猛威震河洛,以他的身份,怎么会如此巴结一个无名的落拓少年?可是看他的样子,却一点不像是假的。

小高好像已经怔住了,怔了半天,才叹口气,苦笑道:“现在我才相信江湖中人说的不假,雄狮朱猛果然是个了不起的角色,难怪有那么多人服你,肯为你去卖命了。”

“你呢?”朱猛立刻问,“你肯不肯交我朱猛这个朋友?”

小高忽然用力一拍桌子,大声说:“他奶奶的,交朋友就交朋友,交个朋友有什么了不起?”他的声音比朱猛还大,“我高渐飞在江湖中混了几个月,还没有遇到过一个像你这么样看得起我的人,我为什么不能交你这个朋友?”

朱猛仰面大笑:“好!说得好!”

“只不过磕头这件事千万要免掉。”小高说,“你跟我跪下来,我也不能站着,若是两个人全跪在地上磕头,你磕过来,我磕过去,岂非变成一对磕头虫了?”

他大声说:“这种事我是绝不做的。”

朱猛立刻同意!

“你说不做,咱们就不做。”

“我也不能陪你回去喝酒。”小高说,“我在长安还有个死约会。”

“那么咱们就在这里喝,喝他个痛快。”

“就在这里喝?”小高皱眉,“你不怕司马赶来?”

朱猛忽然也用力一拍桌子。

“他奶奶的,就算他来了又有什么了不起?老子最多也只不过把这条命去跟他拼掉而已,他还能把老子怎么样?”朱猛大声道,“可是咱们这酒却是非喝不可的,不喝比死还难受。”

“好!喝就喝。”小高说,“要是你不怕,我怕个鸟!”

茶馆里非但没有客人,连伙计都溜了。

幸好酒不会溜。

朱猛小高喝酒,钉鞋倒酒,倒的还没有喝的快,一坛酒没有喝完,远处已有马蹄声传来。

蹄声密如紧鼓,来的马至少也有六七十匹。

红花集本来就在司马超群的势力范围之内,如果有人说只要司马一声令下,片刻间就可以把这地方踩为平地,那也不能算太夸张。

但是朱猛却连眼睛都没有眨,手里拿着满满的一大碗酒,也没有一滴泼出来。

“我再敬你三大碗。”他对小高说,“祝你多福多寿,身子健康。”

“好!我喝。”

他喝得虽快,马蹄声的来势更快,这三碗酒喝完,蹄声听来已如雷鸣。

钉鞋捧着酒坛的手已经有点发软了,朱猛却还是面不改色。

“这次轮到你敬我了。”他对小高说,“你最少也得敬我三大碗。”

钉鞋忽然插嘴:“报告堂主,这三碗恐怕是不能再喝了。”

朱猛暴怒:“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喝?”

“报告堂主,再喝下去,这位高少爷的性命恐怕也要陪堂主一起拼掉。”

朱猛怒气忽然消失,忽然长长叹息:“他说的也有理,我的性命拼掉无妨,为什么要连累你?”

他正想一跃而起,小高却按住了他的肩,轻描淡写地说:“我的命又不比你值钱,你能拼命,我为什么不能?何况我们也未必就拼不过他们。”

朱猛又大笑:“有理,你说得更有理。”

小高说:“所以我也要敬你三大碗,也祝你多福多寿,身子康健。”

两个人同时大笑,笑声还未停,奔雷般的马蹄声已绕过这家茶馆,在片刻间就把茶馆包围。

蹄声骤然停顿,几声断续的马嘶声过后,所有的声音都没有了。

天地间忽然变得像死一般静寂,这间茶馆就是个坟墓。

钉鞋忽然也坐下来,苦笑道:“报告堂主,现在我也想喝点酒了。”

05

刀无声,剑无声,人无声,马也无声。

因为每一个人、每一匹马都已经过多年严格的训练,在必要时绝不会发出一点不必要的声音来,就算头颅被砍下,也不会发出一点声音来。

死一般的静寂中,一个人戴紫玉冠,着紫貂裘,背负着双手,走入了这家茶馆。

“紫气东来”卓东来已经来了。

他的态度极沉静,一种只有在一个人已经知道自己绝对掌握住优势的时候,才能表现出的沉静。

茶馆里这三个人三条命无疑已被他掌握在手里。

可是小高和朱猛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

“我还要再敬你三大碗。”小高说,“这三碗祝你长命富贵,多子多孙。”

他还没有倒酒,卓东来已经到了他们面前,淡淡地说:“这三碗应该由我来敬了。”

“为什么?”

“朱堂主远来,我们居然完全没有尽到一点地主之谊,这三碗当然应该由我来敬。”

朱猛居然连话都不说就喝了三大碗,卓东来喝得居然也不比他慢。

“我也还要再敬朱堂主三大碗。”卓东来说,“这三碗酒我也是非喝不可的。”

“为什么?”

“因为喝过这三碗酒之后,我就有件事想请教朱堂主了。”

“什么事?”

卓东来先喝了三碗酒:“朱堂主行踪飘忽,神出鬼没,把这里视若无人之地。”他叹了口气,“如果朱堂主刚才就走了,我们也实在无能为力。”

他抬起头,冷冷地看着朱猛:“可是朱堂主刚才为什么不走呢?”

“你想不到?”

“我实在想不到!”

“其实我本来也没有想到,因为那时我还没有交到这个朋友。”朱猛拍着小高的肩,“现在我既然已经交了这个朋友,我当然要陪他喝几杯,他既然不能跟我回去,我也只好留在这里陪他。”

朱猛又大笑:“这道理其实简单得很,只可惜你们这样的人绝对不会明白而已。”

卓东来忽然不说话了,不响不动不叹气不喝酒不说话。

在这段时间,他这个人就好像忽然变成了个木头人,甚至连眼睛里都没有一点表情。

外面也没有举动,没有得到卓东来的命令,谁也不敢有任何举动。

这时间并不短。

在这段时间里,小高和朱猛在干什么?卓东来既不知道,也不在乎。

在这段时间里,只有小高一个人的表情最奇怪。

从他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就好像他明明看到有七八只蝎子,十几个臭虫,钻到他衣裳里去了,却偏偏还要忍住不动。

他确实看到了一件别人都没有看到的事,因为他坐的方向,正好对着左后方的一个窗户,这个窗户恰巧是开着的。

这个窗子外面,当然也有卓东来带来的人马,可是从小高坐的这个角度看过去,刚好能从人马刀箭的空隙中看到一棵树。

一棵已经枯死了的大白杨树,树下站着一个人。

从小高坐的这个位子上看过去,刚好可以看见这个人。

一个沉默平凡的人,手里提着一口陈旧平凡的箱子。

小高想冲出去,有好几次都想冲出去,可是他没有动。

因为他知道现在已经到了决定性的时候,所有人的生死命运,都将要在这一瞬间决定,他做的任何一件事,都可能会伤害到他的朋友。

所以他不能动。

他只希望那个提着口箱子,站在树下的人也不要走。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又看见一件非常奇怪的事。

他忽然看到卓东来笑了。

直到这一瞬间他才发现,卓东来笑起来的时候也是很迷人的。

他看见卓东来微笑着站起来,用一种无比优雅的姿态向朱猛微笑鞠躬。

“朱堂主,我不再敬你酒了。”卓东来说,“此去洛阳,路途仍远,喝得太多总是不太好的。”

小高怔住,朱猛也怔住。

“你让他走?”小高问,“你真的肯让他走?”

卓东来淡淡地笑了笑:“他能交你这个朋友,我为什么不能?他能冒险陪你在这里喝酒,我为什么不能为你让他走?”

他居然还亲自把朱猛的马牵过来:“朱堂主,从此一别,后会有期,恕我不能远送了。”

06

烟尘滚滚,一匹马、一条马尾、一双钉鞋和两个人都已绝尘而去。

小高目送他们远去,才回过头面对卓东来,又忍不住叹息:“现在我才相信江湖中人说的不假,‘紫气东来’卓东来果然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卓东来也叹了口气:“可惜我知道你不会交我这个朋友的,因为你一心只想成名,一心只想要司马超群死在你的剑下。”

小高沉默,沉默了很久才说:“死的也许不是他,是我。”

“是的,死的很可能是你。”卓东来淡淡地说,“如果有人要跟我打赌,我愿意用十去搏一,赌你死。”

他看着小高:“如果你要跟我赌,我也愿意。”

“我不愿意。”

“为什么?”

“因为我输不起。”

说完了这句话,小高就冲了出去,因为他忽然发现刚才还站在树下的那个人,忽然间又不见了。

这一次小高决心要追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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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女强文,女主冷血而又强大。过程美男多多,但结局是一对一完美收场。堂堂一个财团女总裁,爱上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不顾所有人的反对,抛弃属于自己地位、财富跟他在一起。结果最后落下新郎结婚,新娘却不是她的下场,而这个相貌堂堂的男人只给了她一句,因为她一无所以,配不上他。再可笑的是,那个新娘居然还是她最亲爱的妹妹。在不凡的身世背后,谁又能猜想到她居然会是被拿来利用的生化人呢。爱人的背叛,妹妹的背叛,让她心灰意绝。不惜暴露一身的异能,亲手将负心人解决,没想到最终自己还是死在妹妹的枪口下。一转身物是人非,她居然变身成第一首富家最不受宠的三小姐。因前面两个姐姐不想嫁给一个白痴王爷,最后一家子将她推下火坑。好,不就是个白痴吗?正好,嫁就嫁,傻了没人管更好,想咋的就咋的。但老天好像偏偏跟她作对似的,让她发现了天大秘密。这王爷根本就不傻,装的。场景一:女人,你这是什么意思?王爷你不识字吗?下堂书,从今天起我柳三银便不是你李傲天的女人。以后老娘爱干吗就干吗,你无权利再过问,反正你也有新的情人了,少一个女人对你来也就像少一件衣服一样。可有可无,你就当没见过我就行了。李傲天火大的将这个吃醋的小女人,狠狠的扛了起来,气势汹汹的往床上一甩。救命啊,放开我。推推妖自己的新作:《凤戏七龙》《一等契约》推好友靓书:《猛女拐夫》收藏,票票,评评多多益善,走过路过千万别错过哦。妖妖新开了个群,欢迎大伙加入哦:QQ:454967882敲砖石:冷血王妃要下堂感谢以下亲亲给偶送的钻花:司徒苡钻钻一枚招招入宝花花三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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