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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黄金女郎(1)

李思川结婚之前,是风流过几年的。

毕竟人不风流枉少年,更何况是他这样精力丰沛、爱好广泛的人。

就像他茂密的须发一样,李思川的荷尔蒙同样分泌旺盛。在他十八岁到二十八岁这十年间,夏天他一天需要洗两次澡,不然那味道他自己都要嫌恶,更不要说他的女朋友了。

他洗澡很勤勉,这在他的男同学中间是出了名的。在熬夜做模型的时候,大家连续二三十个小时不睡觉,别的同学抽烟、喝咖啡、骂人、摔东西,他抓条毛巾就去水房冲凉。连带洗头抹肥皂,擦干水再穿回衣服,五分钟就解决了。

做毕业设计的时候,李思川的女朋友是一个年龄比他大三岁的教授助理。那时他穷尽脑汁写论文,人像八戒,屋像猪圈。女友看得心烦意乱,她闻这一屋子的汗味,建议他们去洗澡——去的是学校的澡堂,她去女澡堂,他去男澡堂。

李思川知道女人洗澡慢,他慢悠悠地洗了身体,又洗头,打过两遍肥皂,冲了三遍水,顺带把他的设计理念从头推到后面,再从后面倒推回前面,花了整整四十分钟,然后才慢吞吞抹干水,穿回衣服,出去在澡堂门口等女友。

这一等,他又把论文推了两遍,直等了一个小时,女友才带着洗浴过后嫣红的面色出来,对他说:“我知道你们男人洗澡快,我已经加快了速度了。你没怎么等吧?”

女友浑身散发着檀香味,香得李思川没了脾气,嘴上虽然说了没等多久,心里却把“他妈的”这三个字骂了几百遍的。然后在心里发誓,“谁再让我等半个小时,马上就掰!不管那女的有多么漂亮!”

大学里李思川没缺过女友,到了国外读硕士,还有金发美女投怀送抱。他自认颇有女人缘,是个情种,什么新鲜事情都勇于尝试,只是谁都没有真正打动过他。

后来毕了业,他在巴尔的摩的一间事务所找到了工作,不到一年又被派回国内,生活就此上了轨道。这一安定下来,父母便催促他交女朋友。这时的李思川已经收拾起了少年轻狂的放纵,老老实实扮演一个海归精英的角色——穿得体的衣服,说经过思考的话,并且按揭买了一套房子。

他一本正经地踏上他从前鄙夷的平凡人生,把那些被旧金山洗礼过的前卫思想,全都放在了网络ID后面的博客里,以纪念他挥霍过的青春。

在和小钰结婚前,李思川又结识过几个女孩。这些女孩年龄都不小了,吃过几顿饭后,对他满意的,话里话外暗示结婚。对他不满意的,一声“再见”,又去见别的精英了。不过李思川并不急,他是那种认为男人四十岁结婚都不嫌晚的人。

当然,这关键是不结婚,却又有女朋友。

只是李思川忘了国内国外情况有别。国内的女人,只要到了女朋友这一步,都是朝着结婚的康庄大道去的,而他不想和这其中的任何一个结婚,他到底还没有坏得彻底。既然大家目标不同,走不到一起,就不要耽误人家。

李思川保持着单身贵族的头衔又风花雪月了两年,直到在三十岁前,他遇上了小钰。

见到小钰,那以前发生的事,就是历史了。

那以后,李思川修身养性,克己复礼。他无视所有人的反对,几乎要和父母反目,一定要和小钰结合。

他不怕人家说他看中的是小钰的财。他心里明白,他要的是她这个人。

从十八岁到三十岁,李思川荒唐了十来年,见识过各种女人,只是为了遇见她。

那些女人在他的生命进程中,都只扮演同一个角色。在京剧是龙套、在小说是配角、在电影是路人、在建筑是灰浆、在绘画是底色。那些女人都是周星驰的电影《唐伯虎点秋香》里的陪衬,等音乐响起,他就等着秋香的一回眸一微笑。潇洒不羁如周星驰的唐寅,也有被雷击中的感觉。而他,从那以后就死皮赖脸地要做她的小羊。

结婚前,李思川的父母见过小钰一次,不是上门拜见,是在一家饭店吃饭时,偶然遇上的。李思川当时也愣了一下,接着强作镇定,给两边做了介绍。

小钰只是淡淡地打了个招呼,问候了李先生李太太好,一点没有坐下来和他们一起吃饭聊天兼搞好关系的意思。

这一顿饭李思川吃得很泰然。这样的意外都能发生,那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小钰他是不想放弃的,父母就算不喜欢她,不满意这样的女孩子做儿媳,大不了以后不带小钰上门娱亲,不惹他们生气就是了。

是以他用姜太公的架势稳坐钓鱼台,陪小钰好好地吃了一顿饭,一点没提刚才的不愉快。这顿饭吃了有两个小时,等他们离开时,他父母已经不在了。

小钰也绝口不提刚才的事,没有更冷淡,也没有更热络。好像刚才见的不过是点头之交的普通人,普通到她连好奇心都不会有。

李思川把小钰送到她要去的地方,才回去继续上班。临下班时就接到父母的连环夺命呼,让他立刻回家,接受二老的问话。他知道迟早要过这一关,立刻打好精神回家。

李思川先去超市转了一圈,扛了两桶油、两袋米、两箱牛奶、两箱水果,嬉皮笑脸地堆满了客厅地板,体贴地对母亲大人说,“我知道这些东西重,我给你们送来,省得你们去超市搬了。”

他的父母一脸郑重,对这些重物视而不见,只是问今天这个女孩是不是他的女朋友,还是结婚的对象?如果只是女朋友,他们不多说一句,他要再玩两年才结婚,他们也没意见。

此前他们一直劝他早点结婚,搬出年迈的奶奶,甚至连未来妻子的户口、将来孩子读书都考虑到了,心急不是一点两点。可他们今天却说,“你再玩两年好了,我们不急。”

可见对这个女孩真的不满意。

李思川随口敷衍了几句,陪他们看了会儿电视剧就离开了。当时他还不敢打包票说这个女孩我一定要娶。不是怕父母反对,而是没把握小钰会嫁他。既然未来是未知的,他又何必惹父母烦心。

离开父母的家,他没有回他的家,而是一打上车就给小钰打电话。

小钰接了,问他:“这么晚了还不休息?你这是在哪儿呢?”

李思川说:“在去你那里的路上。”

小钰在电话里轻轻笑了一声,说:“那你过来吧。”

那个时候李思川还不知道小钰是晚上不睡觉的人,他以为她邀请他上她的香闺,会有一夜畅美。到了那里他才明白,是他把她想得太简单了。她屋子里人声鼎沸,酒气烟雾迷得人睁不开眼。一屋子的人或站或坐或躺,三五成团,没一个清醒的。

离他们打电话的时候也不过才一个小时,那时候小钰还清醒着,说话有条有理,不过这一会工夫,屋子成了这个样子不说,她居然当着一屋子的客人自顾自地睡了!就在沙发上,她被几件大衣盖着,睡得正香,只露出一只手来。那只手纤细白腻,腕上戴着一寸宽的扁金镯子。这镯子宽,当中镂空,镶了几粒翡翠。所谓金碧辉煌,也就是这个意思了。

他看见这镯子,就知道小钰在这里。下午他们在一起时,她还戴着这只赤金翡翠镯。

他松了一口气,拨开她身上各式各样的衣服,下面就露出她的脸来。她一张脸睡得红扑扑的,像婴儿般无瑕。她就有这个本事,明明置身在最荒唐的环境里,可看起来却永远像仙女般纯净。她仿佛只是误闯了人家的聚会,走错了路,来这里歇一歇脚,喝口水,然后就会继续去找她的去处。

也许是受周围气氛的影响,他一时失智,在她躺着的沙发前席地坐下,俯身就去吻她的脸。她的脸滚烫,灼烧得他哆嗦起来。他滑下一点,落在她的唇上。

她唇间发出“嘤”的一声,醒了。她眨眨眼睛,密密的睫毛刷在他的脸上,刷得他心痒。她迷糊的眼神聚了聚焦,看清是他,连连笑语:“我是霍小钰,你可是姓李?”

李思川当时就想,滚他娘的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事,如果可以和小钰这样子沉醉下去,谁要醒来?

李思川和霍小钰相识,是在另一个酒会,另一个酒吧里。

一个朋友生日,借另一个朋友的酒吧,广宴群友。朋友又带了各自的朋友来,本来是二三十人的小聚会,后来人数过百。人一多,就又乱又吵。到后来什么酒都混着喝,味道变得很奇怪。李思川对酒有那么点穷讲究,不想喝这些乱七八糟的。正好酒保内急要离开一下,他就到吧台里去替自己调了一杯。

有一个女子坐过来,手撑着头,看着他调了一杯皇家基尔,然后点头说:“手势不错,新来的?”

被美女搭讪,对李思川来说已经很常见了。他点头应是,问:“小姐要什么?”

这女子穿一件深紫色薄绸裙,胸前打无数细褶,然后由一根细细的肩带串起吊挂在肩头,露出大片肌肤。她雪白的脖子上戴着一串由一枚枚硬币大小的金币穿成的项链,留着漆黑的压住眉毛的童花头,发帘下是一双描了长长蓝色眼线的黑色眼睛——埃及艳后般的打扮。

不过李思川觉得她好看之极,黄澄澄的金子第一次不俗气了。

埃及艳后看了看他的酒,问:“你觉得我喝什么好?”

李思川会调的酒其实不多,但这时候必然要装得很精通的样子。于是就用随意的口气说:“那就含羞草吧。”

“好。”埃及艳后说,“我喜欢。”

李思川在酒瓶堆里找到香槟和柳橙汁,为她调了一杯含羞草。

埃及艳后喝一口,说:“上佳。”然后她抿嘴一笑,露出嘴角下两粒小小的米窝。

李思川看着她的笑容,只觉得嘴巴发干。他问:“小姐贵姓?”

埃及艳后夸张地眨了眨眼睛,说:“克丽奥佩特拉。”

李思川大笑,端起自己的酒杯,和她碰了一下杯子,说:“恺撒万岁。”

埃及艳后也笑了,这次笑得很开心,胸前的金币晃了几下,一下一下地荡在李思川的心上。埃及艳后喝完了杯子里的酒,起身要走,李思川急了,问:“我能问你的电话号码吗?”

她回眸,笑:“你是谁?安东尼吗?”

他不是安东尼,配不上克丽奥佩特拉,只能眼睁睁看着她离开。可是命运女神偏偏这一夜要眷顾他,她才走出两步,她的同伴找过来,叫她的名字,“小玉,小玉。”

原来她叫小玉。多好听的名字。

转眼小玉和同伴跳起舞来。那同伴穿紧身花衬衫,留卷发,在颈后束起。是个男人,但姿势比小玉还妖娆。

小玉紫衣黑发,金子的光芒照亮她的脸,画了蓝色眼线的眼睛像猫一样熠熠生光——她端庄得就像是一个女王。

李思川情不自禁地离开吧台,走到舞池里,轻轻拍了一下那个妖娆男子,示意交换舞伴。那男子看小玉没有反对的意思,大大方方把怀里的美女交给他。他接过小玉,跳着慢舞,脸贴着她耳边问:“小玉?你可姓霍?我恰好姓李。”

小钰的笑容在脸上蔓延开来,笑意直传进眼睛里。

她答说:“我是霍小钰,金玉的钰。你是李益公子?”

“虽不是益州李公子,也差不离。我叫李思川。”李思川第一次对父母给他取这个名字感激到十二万分。

“益者川也。确实差不离。”霍小钰的眼睛在头顶灯球的转动中闪了一闪。她和他慢慢移动着,随着音乐摇摆。一曲完了,他没有放开她,等第二支曲子再起,他继续搂着她慢舞。霍小钰安静地和他跳完这曲,音乐停下时,她说一串数字,然后笑道:“我的电话。”

李思川是建筑系高才生,对数字十分敏感。他飞快地把这一串十一位数字在心里背两遍,记下来。然后看着她和同伴离开,身体的一部分像是脱离开他的身体,随她离开了。他知道失落的那一部分,它的名字叫作“心”。

第二天他打电话给小钰,电话先是关机,后来是不在服务区。他一天打了无数个电话,几乎以为她告诉他的是一个假的号码,也怀疑过他的记忆力,三天后在他垂头丧气的时候,电话居然通了。李思川几乎不敢相信,他忙说:“霍小钰?我是李思川。你还记得我吗?”

“我记得,李益公子嘛。”小钰先是轻笑了下,然后用十分抱歉的口气说:“对不起,我这三天都不在上海。”

李思川哪里还顾得上埋怨她,只庆幸她还会接他的电话。他清一清嗓子,说:“不要紧,我就是问候一声。”又用闲散的聊天的口气假装随意地问:“你去哪里玩了?”

小钰的电话里有杂声,显然是在公共场所。她说:“香港。”

“你用的那边的号码和手机吧?”李思川没话找话说。

“嗯,飞机一落地我就开机了。”他的号码肯定像洪水一样泻满她的手机。

李思川愣了一下,马上醒悟过来。“你现在是在浦东机场?”

“是。”

“你在哪里?我过来找你,我现在也在机场,三楼。”李思川急了,挽起随身的行李就离开咖啡座。

“你……好啊,我马上到出口了。”

“你在那里不要离开,我马上就到。”

李思川真真像那句“三步并作两步走,两步并作一步行”那样,飞快地赶到出口,在拖着行李箱急匆匆离开的人群中,一眼就看见小钰。她正在和一个人说话,身穿黑色长窄裙,外罩淡粉色的小皮夹克,剪了贴着耳根的短发。

他此前只在酒吧的旋转灯下见过小钰一次,那时的她还是浓妆异服,有极大的伪装性,但他不知道为什么,一见这个短发皮衣的女子,他就知道她是霍小钰了。他有这样的直觉——只有她有这样窄的肩,这样窈窕的腰,这样曼妙的身姿。

和她同行的那个年轻男子是那天在酒吧陪她跳舞的人。他的长卷发束成马尾垂在脑后,穿黑色紧身衣,外罩烟灰色羊绒开衫。不羁和儒雅这两种调子,被他用这两种材质同时表现出来。以他在旧金山多年的见识和亲历,马上看出长发男子是个同志。

长发男子和小钰态度亲密,说了两句话,在她脸上亲了一下,拖了行李箱走了。小钰拎了一个小手提袋站在那里等着,颇为悠闲,一点不像坐了两个钟头飞机的人。

李思川放慢脚步,慢慢向她走近,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她,他要把她的身影刻在脑子里。隔着人群,她也感觉到了。她转身,看向他,定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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