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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大棒和獠牙(2)

直到第二天,营地里传来人的说话声,他才醒过来。但睡得迷迷糊糊的他忘记了自己昨晚睡在雪堆里,他睁眼一看,四周都是白茫茫的一片,雪地的挤压感让他瞬间陷入了恐惧之中——自己落入了陷阱中,这表明他在自己的生命中重现了祖先的生命。他只是一只来自文明世界的中心的狗,在他过去的生活里从来没有什么陷阱。出于对未知的恐惧,他害怕得全身发抖,全身的毛都恨不得竖了起来。紧接着他发出一声凶猛的号叫,突然蹿了起来,雪花在他身边飞舞。他在空中向四周一看,眼前还是那片白茫茫的雪地,这才想起昨晚的事情,也想起了自己所经历的一切,从跟着曼纽埃尔散步开始,一直到昨晚为自己挖洞。

看见巴克从雪地里蹿出来,法朗索瓦吆喝了一声,转头对佩罗特说:“瞧,我说得没错吧?那只叫巴克的狗学什么都快!”

佩罗特点点头,他为巴克的聪明感到十分高兴,因为他是加拿大政府的信使,现下身负要务,必须尽快弄到最好的狗。

不一会儿,营地里又来了三条雪橇狗。现在营地里一共有9条狗了,在一刻钟之内,他们被上好了套,便拉着雪橇往岱亚峡谷奔去。对于这次出发,巴克非常高兴,虽然这份工作很累,但是他并没有任何看不起的意思。整个狗队的情绪都异常激动,这令巴克十分意外,也深受感染。当然,更让他意外的还是大卫和索莱克斯身上的变化。虽然都是新来的,但当他们套上辔头开始工作时,身上原本的那股子冷淡、消极的气息一下子全都消失了,反而变得敏捷活跃起来。他们非常想做好这份工作,任何耽误工作,或者影响工作的事情,都会让他们大发雷霆。辔头下的这份工作似乎最能证明他们的价值,是他们存在的意义,也是他们唯一的乐趣。

巴克的后面是辕狗大卫,前面是索莱克斯,其他的狗一字排开列在前面,排头狗斯匹茨在最前面。

法朗索瓦之所以这样安排巴克的位置,是因为大卫和索莱克斯是两位好老师,他们会好好教育巴克,一旦他犯错,他们就会毫不留情地咬巴克。大卫非常公道,也非常聪明,该咬的时候咬,不该咬的时候也不会乱咬。因为法朗索瓦手里有鞭子,巴克觉得相比反抗,还是改过更好一些。一次,在休息结束后,巴克被皮带绊住,起步稍稍晚了一些。大卫和索莱克斯便毫不留情地冲他扑过去,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导致皮带乱成一团。从那以后,巴克就很注意保持皮带的整齐,一天下来他几乎已经熟悉了他的全部工作,大卫和索莱克斯这两位老师也很少再找他的麻烦了。法朗索瓦挥舞鞭子的次数减少了,佩罗特还拿起巴克的脚,仔细地检查了一番。

那一天巴克过得很辛苦。他们先是将雪橇拉上峡谷,穿过绵羊营地,翻过天平山,经过伐木区和几百英尺深的冰川、雪谷,又渡过其尔库特分水岭。这片分水岭将咸水和淡水分开,护卫着北国这方土地。之后,他们又迅速经过一串死火山山口形成的湖泊,等到很晚的时候才抵达本内特湖源头的宿营地。春天快要来了,冰雪即将融化,几千名淘金客正在抓紧造船来应对。巴克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了,他在雪里扒开了一个洞,直接钻进去睡着了。天还没亮,他就被叫起来继续赶路。

路上还有很多其他的雪橇也在赶路,他们顺利地走了大约40英里的路。但从第二天开始,他们就只能自己开路了。行程一下子变得艰难许多,他们在路上耽搁的时间也越来越多。佩罗特来到雪橇队的前面,用带蹼的鞋子将雪踏平,方便他们前行。法朗索瓦则驾驶雪橇,偶尔他也会跟佩罗特换着踩雪,但也只是偶尔,因为佩罗特急着赶路,他也只相信自己掌握的有关冰的知识。这种知识非常重要,因为秋天天气不够冷,冰也不厚,水流速很急的地方是没有冰的。

这样的日子一天接一天,仿佛没有尽头。巴克他们总是到了很晚才扎营,第二天天刚亮就继续出发赶路。他们扎营的时候,天色已经黑透了,他们吃点鱼填饱肚子,就钻到雪里睡觉。巴克的食量也变大了,他每天只能吃一磅晒干的鲑鱼,但压根儿就吃不饱,每天只能饿着肚子。其他的狗或许是因为体型较小一些,或许是从小就过这样的日子,所以倒没觉得饿着。

起初巴克依旧保持着过去生活里的洁癖,他文雅地进餐,但每当他的伙伴们狼吞虎咽吃完了自己的那一份后就会来抢他的。他能挡得住一个两个,却挡不住更多的,无奈之下他只好像他们一样加快进食的速度。但一份食物吃不饱,他饿得厉害,就觉得抢夺食物也不是什么不体面的事了。他暗中观察那些抢夺别人食物的狗,发现新来的狗派克在这方面非常聪明,他总是趁佩罗特不注意时偷走一片腊肉。于是第二天,他也像派克那样弄到了一大块腊肉。这件事引起了不小的骚动,但没有人怀疑他。最后,因为这件事遭受处罚的是达布,他是一只笨头笨脑的狗,总是犯错误,而且总被抓住。

巴克的第一次盗窃行动获得成功,这也就意味着他能在这片残酷的土地上生存下去。这就是他的适应能力,他能根据环境的变化而调整自己,如果没有这个本领,那么他将无法生活。他的进步与改变,代表着他的道德本性的蜕化与解体。道德本性就是一种虚荣,是一种生存斗争中的阻碍。在南方那片充满爱与友谊的法则的国土上,尊重、爱护个人财产和感情的确是不错的,但在北方这样一个只有大棒和獠牙的法律的地方,只有傻子才会看重道德,要是他固守下去,肯定会倒大霉。

这些巴克没有仔细思考过,只要他能适应,只要他能活着,这一切也就足够了。不知不觉中,他已经适应了这种新的生活方式。他这一生,不管面临多么严峻的形势,他从来没有临阵退缩过,但那个穿着红绒线衫的人用一个大棒直接将原始的法典敲进了他的脑子里。他受过文明的洗礼,也愿意为了道义——比如保卫米勒法官的马鞭——从容就义。现在的他已经不再是文明化的了,他为了活下去而摆脱了保卫道义的思想。他并不是因为喜欢偷才去偷,出于对大棒和獠牙的敬畏,他也不会明着去抢,只是因为饥饿交迫,他才会选择用狡猾的方式得到食物。不管怎么说,他干了他干过的事,因为干了会好过一点。

他的进步(或者倒退)很快。他已经练成了一身如钢铁般的肌肉,一般的痛苦对他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了。他内在和外在的能力都有所提升,只要能填饱肚子,即使是再恶心、再难消化的东西,他也能毫不犹豫地吞进肚子,让它变成自己身体的营养,让血液运送到身体的每个角落,把它变成自己的身体组织。他的视觉和嗅觉也得到了惊人的提升,听觉也是,但凡是一丁点微弱的声音都逃不过他的耳朵,他甚至能判断是凶是吉。脚趾缝里冻了冰块,他就用牙齿咬出来。口渴了,他就用前爪把冰敲破。到了夜里,只要他嗅一嗅,他就能预测到明天的风,及时发出预报。他在树旁或者土坡边掏洞的时候,不管当时的风多么小,等它变成大风时,他也能舒服地躺在背风的方向。

他不断地从经验中学习,在这个过程中,一直隐藏在他体内的本能也渐渐复苏了。人类驯养的痕迹已经从他身上消褪了,他隐隐地记起自己的种族,记起成群结队的同胞在原始森林里恣意地追捕猎物,他们突袭、撕扯,动作一气呵成,根本不需要学习。他忽然就记起了祖先们遗传在种族里的古老技巧,这些技巧不需要刻意去学习便出现在他的身上,仿佛一直都是这样。宁静寒冷的夜晚,他扬起鼻子对着夜空中的星星号叫,那就是他那已经死去千年的祖先的号叫,他的声音呜呜咽咽、抑扬顿挫,就和他的祖先们一样。这叫声中有他们的承受的苦难,以及他们的岑寂、寒冷和黑暗。

于是,那穿越千年的号叫激荡了他的全身,成为一种印记,说明生命的本质和傀儡类似。于是,他恢复了本性,因为人们在北方发现了一种黄色金属,因为花匠的助手曼纽埃尔赚的钱养不起他的老婆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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