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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最美丽的错误(2)

正要开口解释,忽然,门开了。除了音乐声,整间包厢安静下来,唱歌的放下了麦克风,喝酒的停住了酒杯,就连跟女伴调情的人都收回了自己的禄山之爪。然后,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当然,除了文昭,不过这种气氛也够诡异了。

文昭放开我,眼睛看向门口,眉眼含笑,眼波流动。那温柔如水的眼神和笑容,如同看到失散多年的亲兄热弟,又像是饱经离乱后的战友重逢。

我看得头皮发麻,什么人有这么大的魅力,能让文昭如此“失魂落魄”?

我顺着他们的眼神看过去,对上一双栗黑色的眼睛,好像两泓望不尽底的深潭,而那潭水倒映着白月光,说不出的清冷。

凌靖,他就站在那里,穿越污浊的空气和暗淡的灯光,穿过满室的衣香鬓影,越过文昭的手臂,沉静而淡漠地望着我。

一眼万年,天地无声……

显然凌靖也认出了我,因为我又在他眼里读到了那种情绪,第一次见到他的情绪,他的眼神里有一些我说不清楚的东西。

这种眼神让我觉得很不舒服,好像又回到“盛世”的包厢,我们隔着一条门缝,半丈红尘,晦暗的色调,贲张的欲望,彼此对望,各自荒唐。

我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才能看到他这种眼神。但我不甘示弱,也回敬了我生平自认为最锐利的一个眼神,这种感觉就像高手对决,胜败只在一秒。

但是很明显,我是败下阵来的那一个。

那天晚上,我没有跟凌靖说话,倒不是我矫情,而是文昭压根儿就没把他这位了不起的发小介绍给我。

包厢里的几位少爷和他们的女伴们,不管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亲亲热热跟凌靖打过招呼之后,文昭说想看看凌靖的球技有没有进步,就带着几个少爷到娱乐室打台球去了。

女伴们自然陪着,而我——文少的小小女友,文少爷没让跟着,我也乐得不用去讨人嫌。

就在我一个人悠哉地喝饮料,看MV的时候,秦暮忽然回来了。

我有点奇怪地看着他,“你怎么自己回来了?”

“累了,白天开了一天会,现在连眼睛都睁不开了,回来眯一会儿,今晚还有得折腾呢。”他坐在沙发上,一边揉太阳穴一边说。

“红日呢?”

“跟JOJO她们去大厅看表演了,听说今晚来了一个欧洲舞团。”

“哦……”我点点头。

秦暮靠着沙发闭上他的桃花眼,不再理我。

我端着饮料,隔着一个沙发细细看他。

别说,秦暮这厮不说话不放电的时候,看着还真是妖孽,唇红齿白,眉清目秀,比电影明星还漂亮,大概是因为他们家基因好。

秦暮的妈妈以前是个电影演员,听说长得国色天香,但还没大红大紫之前,就被他父亲私家珍藏了。

我以前认为明星和模特就是最漂亮的,认识文昭之后才知道,其实不是这样。

真正美丽的女人都被权贵养在家里,不会出来抛头露面。就好比最顶尖的奢侈品,不会在电视里向劳苦大众打广告;真正的世家子弟都有自己封闭的小圈子,不屑对外人道。这的确不是外面那些被民间八卦娱乐的二世祖可以比的,因为根本不是一个级别。

我喝着果汁想着这些有的没的,闭目养神的秦暮忽然说了一句话,让我差点呛到。

他说:“你以前见过凌靖?”

我扑哧一声,赶紧用纸巾掩住嘴,想起“盛世”那次不体面的邂逅,马上心虚地否认,“没见过,没见过,为什么这么问?”

秦暮睁开那双桃花眼瞅瞅我,“我发现他看你的眼神……好像不太对。”

我愣了一下,“哪里不对?”

秦暮揉了揉太阳穴,“说不上来,就是一种感觉,可能是我多心了吧。你们也没机会认识,他去美国的时候,你还没认识文昭。不过小夏,我给你提个醒。在这个圈子里,你得罪谁都行,唯独凌靖,你可别惹。”

我疑惑地看着他,“他有多了不起?他爸是李刚?还是他杀人不犯法?”

秦暮笑了笑,轻斥道:“又胡说八道。小夏,凌靖的父亲不是官,是商人,事业做得很大,但是凌靖的伯父……”

秦暮对我说了一个名字,我愣足了一分钟。

坦白说,跟文昭和秦暮这样的少爷们混久了,我自以为算是有点见识,虽然没见过多少大人物,但大人物的儿子也算见了不少。

可这一会儿,我还是结结实实地惊讶了一把。有这种背景的人物,在我的概念里,应该是天天被装在防弹玻璃里,出门带着随行的保镖,个个要有李连杰哥哥当年的风范,才对得起这样的身份。

可刚才他就活生生地坐在我面前,喝了一罐啤酒,上了趟厕所,还吃了两块西瓜。说实话,在感情上,我不太能接受。

我看着秦暮,好奇地问:“这种背景可是稀有动物,你们怎么认识他的?”

“文昭拉进来的,他们俩是发小,从小玩到大。文昭去美国留学的时候,也是跟凌靖一起。他们住同一间公寓,念的还是同一所学校、同一个专业,连毕业文凭都是一样的。”

我再一次好奇地问:“那文昭又是怎么认识他的?”

秦暮像看傻瓜似的看着我,“小夏,你不会不知道吧?文昭的叔叔是……”他又说了一个名字,我茫然地看着他。

秦暮叹了口气,“算了,无知也是一种幸福。所谓干一行,爱一行。你一个小模特,不当官不从政的,没必要认识那么多高层。”

我苦笑一声,“秦少爷,这个人我认识。我是在想,你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秦暮看着我茫然的小眼神,“你就当假的好了。”

我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只觉得三年时光,恍然如梦。

以前听人说过这样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从来就是不公平的。

因为你从一出生,你的性别、国籍、家庭背景、出生地……这些影响你未来发展的客观因素,都是确定好的。有些人一出生就赢在了起跑线上,而另外一些人就算用一生的时间来追赶,也追不上那些先走了很多步的人。人家的起点,就是你永远无法到达的终点。所以别去抱怨,要想别人对你公平,就要用自己的实力,逼得对方不得不对你公平。

这个道理曾经一度鼓励了我,而我也一直致力于将自己的境界,提升到不仇富、不抱怨,要用自己的努力开拓美好未来的层次。

但是看到这么多赢在起跑线上的人在我面前,不遗余力地嘚瑟,我这个用一生时间都追赶不上的人,还是忍不住要说一句:这两个人的命实在生得太好了,好得都有点欠揍了。

秦暮奇怪地看着我,“楚夏妹妹,你拳头握得这么紧,眼睛瞪得那么大,牙齿咬得这么响,这是为哪般?”

我瞥了他一眼,“羡慕、嫉妒、恨!”

“呵呵……”秦暮乐了,“楚夏妹妹,仇富是不对的,你要摆正心态哦。”

我苦笑一声,“秦暮哥哥,我要是仇富的话,天天瞧着你们这些奇葩,我早就一头撞死了。从一开始就不是我仇视你们,是你们联合起来排斥我。不过算了,这个不重要。我是想说,我没有仇富,只是有点感慨。其实跟了文昭这么久,我多少能感觉到他家里应该有人身居高位,不然你们也不会那样捧着他。可如果三年前我就知道,我是绝对不会……”说到这里,我噎了噎嗓子,说不下去了,只得用一个江湖上流传甚广的神秘隐语草草作结,“你懂的。”

不过三个字,如有千言万语在其中。

当年发生的事,秦暮的确懂,整件事的前因后果他都知道。他不是帮凶,也不是看客,他只是一个知晓当年一切故事的知情者。

他或许是考虑到再揭我伤疤,实在不够人道,就看着四下无人,非常好心地摸了摸我的头发,然后博古通今,引经据典,旁征博引,滔滔不绝,对我说了很多体己话。

我总结了一下,大致意思是:事情已经这样了,你再后悔也是无济于事,下次注意就得了。

可还有下次吗?有些错误,一次就够了。就像那些激情杀人的犯人,如果给他们重来一次的机会,他们绝对不会走上那条路。但那一瞬间的错误,足以毁掉一生。

“话说回来……”秦暮放下酒杯,奇怪地看着我,“你跟文昭在一起多久了?快三年了吧,怎么连这个都不知道?”

“他工作那么忙,我每周见他也不过两三回,他本来话就少,见到我话更少。我们哪有时间谈这个?如今还算好的,我没搬到现在住的公寓前,他每次见到我只有四句话。”

秦暮很好奇,“哪四句?”

我有点惆怅,“脱衣服洗澡,上床躺着,把腿张开,滚蛋回家……”

秦少爷愣了愣,一口酒水喷了出来。

我默默看着他不顾形象,笑得前仰后合的样子,在心里纳闷,有这么好笑吗?难道男人天生就跟女人的笑点不同?在我看来这是极悲惨的事,在他们男人眼中,尤其这种锦衣玉食的少爷眼里,不过是一个笑话?

他笑了几个回合,面巾纸用了几张才渐渐收住,“这真是只有文昭才能干出来的事。不过你也别在意,他那个人其实心不坏,就是少爷脾气,性子冷,又被人捧惯了。你看,他平时对我们也是不冷不热的,不过……”

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我,“你们两个也真奇怪,我记得你们刚认识的时候,大家都说文昭大概是被你迷晕了,天天跟你黏在一起,我们聚会他都不参加,唯一一次露面还是带着你来的,你们两个好得跟唱戏一样,别人多看你一眼,他都不高兴。因为你喜欢喝红酒,文昭还让我帮他在法国最好的种植区买了一个酒庄,还说那个酒庄以后不对外开放,只为你一个人酿酒。那段时间他为了你做了多少惊天动地的事,你还记得吗?”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饮料杯,“很久之前的事了,你不说,我都忘了。”

“可后来怎么突然就变了?而且还变得这么厉害,不但以前那股亲热劲儿没了,对你也是冷言冷语,别说旁的,现在连件像样的衣服都不买给你,让我们这些外人看着都不适应。”

“我也不适应……可你们男人的心,我哪里知道。你们常说女人心、海底针,那男人的心就是秋天打转儿的风,只能借,不能靠,谁靠谁完蛋。”

秦暮沉默了一下,才问:“小夏,你后悔吗?”

我看着他,“秦暮,后悔有用吗?”

记得很久之前,我看过这样一段话,大致内容是:没有一个人,可以对另外一个人的痛苦感同身受。你万箭穿心,你痛不欲生,你欲哭无泪,你肝肠寸断,那只是你一个人的事。别人可以同情,可以怜悯,但是绝对不可能知道,你的心究竟被伤害到何种程度。

在那之后再看到偶像剧里,男主角泪眼蒙眬、含情脉脉地对女主角说:“你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你不要担心会给我带来困扰。我这么爱你,自然愿意与你感同身受,水乳交融。”我就明白了,这个男人的目的不在“感同身受”,而在“水乳交融”。

所以秦暮对我说,他懂的。我却认为,他什么都不懂,也不可能懂。因为我们连“水乳交融”都没有,他怎么可能懂?

聚会结束,我跟着文昭回家。准确地说,是他买的公寓。一套跃层式“楼中楼”,户型适中,两百平方米左右,精装修,家具电器一应俱全,属于拎包就能住的那种。当然,也方便我拎包直接滚蛋。

房子名义上是文昭给我买的,但房产证上写的是他的名字,所以从法律上来说,这房子跟我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进门之后,文昭就将车钥匙往茶几上一扔,脱光衣服进了浴室。别看他这么大的人,有个习惯特别不好,喜欢一边走路一边脱衣服,随手就扔在地上。

衣服当然不能就这么扔着,明天上班他还要穿。文昭每天出门都很早,作为文氏集团的CEO,文家未来的掌舵人,他对着装的要求向来一丝不苟。这个大少爷脾气又急,有一次因为少了一颗袖扣,我慌乱之间又找不到,他的脸足足阴了一个早晨。

有了那一次的经验之后,每次看到他乱扔衣服,我都会帮他收好。

所以此刻,我就像个小女佣似的跟在他后面,他扔一件,我捡起一件。等我捡完的时候,他正好走进二楼的浴室。

浴室的磨砂玻璃是半透明的,有朦胧的感觉,隔着水雾看他洗澡,总让我想起站在瀑布下的欧范儿男模,真的很香艳。

文昭个子很高,也很健壮,他从小就酷爱运动,如今是高级健身会所的白金会员,有自己的私人教练,身上每一块肌肉都经过精心打造。前几年泰拳运动在大都市兴起,他又迷上这种格斗艺术,常去拳馆练拳,有时间也打几场馆内赛,练出一副能让任何女人倾倒的好身材——皮肤麦色,腹肌分明,大腿结实,壮臀瘦腰,穿衣显瘦,脱衣有肉——不是肥肉,是肌肉,从我半吊子的专业眼光看,身材比例近乎完美。

没认识文昭之前,我跟其他姑娘一样,只会盯着男人的腹肌看,觉得男人有两排巧克力一样的腹肌就很完美了。可是看了文昭平时的健身计划,我才知道,腹肌训练不过是其中的一项。一个男人要想拥有完美的身形,不能忽视身体任何一个部位。不需要像健美运动员那么大只,但要把每一块肌肉线条练得轮廓分明,有一定的厚度和分离度,这才叫完美。用文昭的话说,骨骼是人体的架构,肌肉就像我们的衣服。没有肌肉,还谈什么体型?

那时候觉得,这男人简直就像神一样。

我一直觉得文昭不穿衣服比穿衣服好看,真的,他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名牌西装,那身腱子肉就是最好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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