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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高三——鉴赏家协会(4)

贺杰是美女,由于脖子有块深色的胎记,她总是很低调,穿衣爱穿深色的衣服,头发直直垂下。她最牛的是在学校运动会参加了竞走项目,穿着夹克衫、紧身西裤和滑点鞋(布鞋啊),然后就自顾自地扭起来。场外的女生跟着她跑,让她走快点儿,她还是按自己的节奏走着,可能她是中国唯一一个穿着塑料底布鞋参加竞走比赛的选手。我和宝宝到了她家,贺杰很聪明地跟她妈妈说我是班上学习好的学生。她妈妈就很高兴,让我一定要在学习上帮助贺杰。我满口答应着,就被贺杰领进了她自己的房间,这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

晚上还去了伍晓宇家。伍晓宇刚从南方转来,一直是理科班的第一名,开始像是沉默寡言的男生,后来他同桌和前后的女生揭露了他,其实是蔫儿坏,后来他慢慢也跟同学一起玩了,最爱打篮球。在他家,我跟他说,我们要团结各种优秀的人,他是理科班第一名,就是我们团结的对象。他向海绵一样,我说什么,都被他吸收了进去,他同意我的观点,但我却不知道怎么拉他入伙,也不知道他入伙后干什么。最后,我只好说以后还有机会,我们会合作的。

我发现我的脑子越来越文科了,离理科生的生活越来越远了。理科班的业余时间就是在不停地做题。题海战术,当然对考试有用,但伍晓宇、王健、马军和鲁三强四个学生都上了西安交大的教改班,类似保送的一种,因为班主任沈定一是交大教授的夫人,可能为自己的学生争取了好的出路。

我发现,不管在学校关系远近,只要到了同学家,都会被热情接待,如果你喜欢谁,尽可以去他(她)家,不会被赶出来,他(她)总会在家里很得体地接待你。这个方法在大学也被我用了一次。

当然,也有失败的时候,管炜与郭蓉相好不成,我和宝宝去找郭蓉家,找了近两个小时,终于在西郊的一片居民区找到了她家。当我们还为我们的能力自鸣得意时,在郭蓉家却吃了闭门羹,她爸不让同学见她。我们只好走了。

我在七十一中上学时,路上会路过西安话剧院,而刁在二十六中上学,会路过七院,所以,我们经常在放学的路上见到。该男个子高,一米八三,小分头,像个上海人,面容白皙,爱穿白衬衣,普通蓝裤子,白球鞋被他穿得很黑,后来我知道,该男买了新球鞋后从来不洗,直到穿黑、穿烂。在中学会经常看见穿球鞋的人。每到下午或体育课后,球鞋前面胶皮与帆布连接的地方都会被脚汗浸湿,然后和鞋面的尘土融合成黑色。最令人作呕的是,有人一上学来穿的球鞋就已经湿了。球鞋最先破的部位就是这一段,胶皮与帆布连接的部分。而刁的球鞋已经超越了这个程境界,是破了之后漏风的状态,但由于一直漏风,脚倒不容易汗湿了。刁就经常穿着风干的球鞋。我们俩擦肩而过的时候都会注意到对方,后来刁说,他当时觉得这个个子不高的家伙拽得很,他甚至想叫人打我。

中学时代,多小的原因都会成为打架或挨打的起因。文科班的第一名杨仑,是从理科班转过去的。一天下午上学时,就遇到一个练拳击的小伙儿,直接问:“你得是叫杨仑?”

杨仑在点头的同时,迎面便挨了一拳,鼻子都被打歪了。有同班同学看见了他,赶紧把他送医院了,脸上贴了一大块药棉,然后就跟老师哭诉。我那时还在理科班,本来要下午到他们班参加班会的,结果和文科班的同学一起把他送到了医院包扎。

杨仑哭诉:“班会开不成了,蒋涛本来还要来参加的。”

我和他们班的同学还有班主任都让他回想是否得罪谁了,他说从来没有。

确实从来没有。后来我大概知道了原因,虽然不知道谁干的,但肯定是他们班的同学叫人打的。原因是,夏天,聂振婕穿了条比较紧的裤子,叫起立的时候,聂振婕用手把贴着臀部的裤子揪了两下,为的是不让裤子和臀部贴得太紧,估计是有汗吧。这一举动被杨仑看见了,便一直盯着。杨仑这样的目光让他们班的同学看到了,很不爽,就叫了一个练拳击的给了杨仑迎面一拳。

由此可见当时社会之乱,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王菲就挨了一拳,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李健就挨了一拳。幸亏没这么唱这首歌啊,真是传奇般的挨打理由。

刁毕竟是文弱书生,光说不练的。我到了文科班,他心里说,这个家伙咋来了。

刁之前和宝宝等都在三班,所以他跟宝宝是哥们儿,于是管炜和宝宝的友谊加深,加上宝宝对我的好奇,宝宝又带出了刁亦男,而文科班的我和刁亦男成为了无话不说的知己。

管炜在初中毕业后虽然考上了高中,但也开始做生意了。班主任韩省鱼跟他说:“自己找出路吧,不要在学校淘气就可以了,毕业时来拿毕业证。”不过,管炜有时也会来上学的,而且参加考试,以他的成绩是可以毕业的。这个时期,管炜在求知书店承包了一阵后发现不赚钱,便转而开始在儿童电影院门口摆摊了,最早就是一张钢丝床,主要卖西安广播电视报、西安晚报和贺年卡。到了夏天顺带卖汽水,再搞两个冷却机,卖红色和黄色的冰水。管炜花两百块钱做了个铁皮柜轱辘车,每天晚上把车拖到楼下,挂铁链子和大锁锁上,早上拖到儿童电影院门口。到下午放学时,我会路过并陪他聊会儿天儿,这个钟点儿是电视报卖得最多的时候。

我跟刁一起放学走的时候就多了起来。

那个时候,主要是到同学家玩。刁家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在其他同学家还是封建制度的时候,刁家已经进入民主制度了。刁爸是个大帅哥,风度翩翩,毕业于中戏戏文系,在西影工作,刁妈是话剧院的台柱子。他还有个弟弟,我们叫他二劲。二劲那时在散打队学散打,很少能见到。有一次,他们散打队在兴庆公园遇到流氓,二劲就直接问他:“你信不信我用脚扇你的脸?”

“不信。”

“让我扇你左脸还是右脸?”

对方已经动手,二劲就抬脚对对方的脸左右扇起来,后果当然是那人的脸胖了。

不知道是不是练腿的原因,二劲的屁股大,每次背对门口,侧卧在里屋的床上时,刁总拿手去比划二劲的屁股和胯,说:“像个女人。”

这种话也没有要接下去的必要,二劲不理他,继续睡。

刁家是很开明的,刁爸刁妈把儿子和儿子的同学当朋友,从来不以家长的口吻说话,刁亦男也很自豪地介绍,在他家只要不把房子点了,干什么都可以。

刁家进门是个小厅,有饭桌,然后是一间房,有两个床垫和一个小方桌,一个书桌,冬天会放一个煤炉子。话剧院的福利是最不好的,房子还需要和外单位合建才行,不知道也给合作单位多少房子,即使建好了,也没暖气,而且青年演员们只有住筒子楼的份儿。而电管局和七院是福利最好的单位,电管局用电不要钱,到同学家里,屋里放着五六个电炉子,比暖气强多了。我们七院暖气好,单位老发东西,发工作服,发西服,发呢子大衣,汽车库前的小广场就是七院福利宝库,经常有大卡车开回来,我都不用跟爸妈说,直接就去,报上名字就可以领西瓜,领白菜,领苹果,领带鱼。我记得夏天要领好多次西瓜,双职工就是好,家里每次都有七八个西瓜摆着,带鱼也是。冬天领得最多的就是带鱼,所以我都没怎么吃过其他鱼,我妈就会做红烧带鱼和炸带鱼。话剧院没有福利,没人看话剧,虽然刁妈老去演出,都是主旋律的话剧,到各企事业单位去演。不过,刁爸炒菜的手艺是专业级别的,简直就是饭馆味儿。当时我最爱吃的就是饭馆味儿的炒菜。我妈会让我拿个铝饭盒到李家村去李家村饭馆打两个菜,通常是要一个家常豆腐和一个鱼香肉丝,这是我的盛宴啊。回家有食堂打好的米饭就,最满足!家常豆腐和鱼香肉丝估计要两三块吧。我们院的食堂也是很厉害的,保证有肉菜,一般过油肉、回锅肉、莲菜炒肉、冬瓜烧肉、白菜炒肉等这些菜是两毛五,炒青菜、烧豆腐这些菜是一毛二,小酥肉、条子肉这些要三毛五,多数时候是一个会写隶书的大师傅用粉笔在小黑板上写的,那隶书的一撇一捺那个飘逸啊,快飘出黑板了。

周日是开两顿饭,上午九点和下午四点,上午九点一般会有纯肉菜,我们家属院的几个孩子就提前五分钟到食堂门口,堵在木门外,一到点,一个大师傅来开门,我们就冲进去,排在一个窗口前。当时有钱票、细粮票,还有粗粮票,所以有时会买发糕。

在刁家,最幸运的就是碰见刁爸下厨房,他真敢放油,所以做的菜甚至比饭馆菜好,而且会做红烧肘子,怪不得一家四口都是大高个儿呢。

后来刁爸看这两个儿子实在没有做饭的天赋,就把他的秘籍传授给了我。那本秘籍就是人民大厦出的内部资料《烹技概论》,这是我第一次系统地对烹饪加强了理论学习,以至于我日后在法国料理店和香港料理店打工时都成为了劳模。

在我得到秘籍之前,我的做菜生涯遭遇了一次滑铁卢,让我至今刻骨铭心。我为什么开始喜欢做菜呢?源于我在一班时觉得我可能有很长时间会一个人生活,即使以后找到了对象,女方也未必会炒菜做饭。我妈都到了四五十岁才掌握了几个拿手菜,还状态不稳,这指望女人的事儿,太不靠谱了。于是我决定自己有个好手艺,可以伴随自己一辈子,想吃啥就做啥,所以我就决定关注炒菜做饭。决定之后,就要有练手的机会,但我不会在我家表现出我会做饭,这不是抢我妈的饭碗么?上了高中后,我有时在学校食堂吃中饭,有时还吃晚饭,当时徐永忠也吃,我们每人打一份粉蒸肉时,我指着他的粉蒸肉说:“死耗子!”

他转身就恶心地跑开了。等他回来时,他的粉蒸肉就剩粉了。我那时经常一次打八两米饭,他们就叫我“蒋八两”。

还是在一班的时候,一个周日,我和任辉,还有几个女生,在学校操场的另一端,任辉住的小房子里玩。任辉是个大高个儿,他爸是我校的化学老师。他是教工子弟,他爸给他在学校操场的一排平房中找了顶头的一间,为了让他刻苦学习。他的小屋是在非常显眼的位置,所以现在想想,简直是高中生任辉的真人秀。他早上起来刷牙、上厕所,端一碗面蹲在门口吃,之后在水池洗衣服、晾衣服等,完全暴露在同学们的眼里。但其实也没什么人太关注他。

我的烹饪生涯唯一一次滑铁卢就发生在他的小屋。我们那天决定自己做饭吃,大家问谁来做,我就自告奋勇。我们买了两条鱼,我在他小屋里的小炉子上烧鱼,由于缺少各种调味料,到最后就想放点糖。这一招是跟管炜学的,管炜被他爸送他去学厨艺,想让他成为厨师,管炜开始就是洗菜、切菜、切肉,他还总结,厨师最关键的有两条,一个是刀工,一个是配菜,这两条掌握好就可以了。管炜经常边切肉边往嘴里放,然后用一个瓷碗倒一碗白酒放在旁边,别人还以为是白开水呢,他就一口、肉一口酒的,美滋滋的。管炜说:“炒菜时,最后起锅前,倒点醋,倒点糖,不是为了酸味和甜味,而是为了提味儿。”这招我至今还在用,我发现我炒的菜都是一个味儿,因为都放的是一样的调料……

在任辉的小屋,我想放点醋,再放点糖,醋有了,酱油、味精、盐也都有,就没有糖,于是我翻他的抽屉,发现了两块儿水果糖,于是就放到鱼里了。这就是我做过的最难吃的、最异味的鱼,都说不清那是什么鱼。

刁家的饭总是很好吃,但在他家不一定就能赶上,他家人是饥即食困即眠的,没有条条框框。刁亦男对吃的也不执着,回家后,刁爸问他吃什么,他经常说不饿或随便,他爸有时会正式炒两个菜,有时会端两碗面给我俩吃。随和,温和,是少年刁亦男性格特征。

刁妈会经常下乡演出,刁爸也经常在厂里加班,所以刁家是我们的乐园,只要我们喜欢的女生,是可以领到刁家玩的。我和刁在二十六中有三个徒弟,大徒弟叫董健,一个有雀斑的小美女,铁路局子弟,总是会认真地和我们交谈。二徒弟叫郭萌,家在电影院的,独生女,很有气质,很各色的样子,我认她为二徒弟,是因为她的性格很像我,这也是我感觉不妙的地方。三徒弟是宋茜,市建筑设计院的,她上小学时我见过她,穿得像个洋娃娃,红马甲,带花边儿的白衬衣,灯芯绒的裤子,小钉子皮鞋,一看就是上海货。宋茜、孔昕和杨汇都管小栋叫姐,都是西安中学的。宋茜在西安中学估计是因为和社会上的小伙儿关系好,她妈把她转到了二十六中。后来我才知道,宋茜喜欢的是跳霹雳舞的王华,红星杯迪斯科大赛二等奖,工人,跳机械舞很棒。貌似只有董健和孔昕来过刁家,孔昕那次来穿着胶鞋,拎了个麻袋,麻袋里有一只猫。

文科班的班主任是韩省鱼,很有意思的老陕,上历史课和平时都说陕西话,书法和板书都很漂亮。大儿子是第一批进了金花饭店的,小儿子韩江是我们同班同学。韩江给我看他哥和其他金花饭店的职员合影,我都很羡慕,男的很帅,女的不是一般的漂亮。中国刚有五星饭店时,我特意去了广州,目的是看中国大酒店、花园饭店和白天鹅大酒店。金花饭店是西安最早的五星饭店,前几批女职员都特漂亮。那时的宾馆服务员工资高,待遇好,是令人羡慕的职业,就跟出租车司机一样,简直就是当时的小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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