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信条第一条:女人分两类,天生丽质或天生励志。真正的女神不是做样子给别人看的,而是从心底里对生活的高追求。所以即便在家不用出门,也要打扮得让自己觉得赏心悦目。
何为女神?
让女人在面对她时自惭形秽,恨不得刨个洞钻下去。
让男人在面对她时两眼发直,恨不得马上拥入怀中。
这就是大家对女神最通俗的定义。
穿着Dior春季新款连衣裙,带着Mikimoto珍珠项链,手拿Chanel经典款2.55,脚穿Christian Louboutin高跟鞋,化着精致的妆,走着高贵的猫步——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范琳都女神到了极致。
此时,她正在MiuMiu的店里看着那排放着最新款包的柜台。
“那个款,”范琳指着最中间的那个,然后勾了勾手指,“拿过来给我看看。”
一直盯着她脸看的店员蓦地回过神,戴着白手套马上走过去把包小心翼翼地递到她面前。
范琳把包背到肩上照了照镜子,眉头微微蹙了蹙:“这款不是有个裸粉色吗?”
“哦,裸粉色这里没有,需要调货。”
范琳把包还了回去,露出一副可惜的表情:“好吧,那我下次再来看。”
语毕,她抬着头挺着胸,从MiuMiu的店里大步走了出来。
一米七的身高配上十厘米的高跟鞋,凹凸有致的身材配着一双让所有人看了都艳羡的长腿,精致的脸上挑不出任何瑕疵,眼神里写满了对周边人的不屑一顾。
这么出挑的她就像磁场一样,吸住了所有人的视线。
无论男女老少,只要是看到她,就会像虔诚的信徒一样,忍不住用目光追随着她。
出了商场打车回家,一路上只感觉司机偷瞄了后视镜里的自己无数次,索性她对这种目光习以为常,也不会像刚开始那样觉得多么不自在了。
回到自己独居的略小资的家,范琳把包放下,轻手轻脚地脱下身上的衣服鞋子,把它们装进袋子里。她卸了妆,戴起框架眼镜,把头发随便盘在头顶,然后站到试衣镜前双手握着拳头,全身扭作一团,发泄似的咆哮道——
“啊!好喜欢好喜欢,那款新包好喜欢,可是好贵好贵,要花我三个月的工资。”范琳一边伸出手指一边算着数,“啊……还好刚才没有粉色了,否则真怕自己一手贱就把信用卡刷爆!”
当没有买到想要却又不舍得买的东西时,女人总会产生一种又遗憾又庆幸的纠结心理。
范琳打开自己的购物清单,在将近写满的一页纸的最后加上了刚刚看到的那个MiuMiu包。
垂头丧气地看着这魔鬼般的购物清单,她做了个欲哭无泪的表情。
拿出手机,打了电话给苏红颜,说自己马上就过去。
换上了网上淘来的便宜衣服、戴着框架眼镜、顶着个大素颜、背着马路边买的帆布包、手拿数个名牌包装袋、穿着运动鞋站在车站前等公交的范琳,完全没有了刚才犀利而自信的眼神。
二十六岁的范琳,就这样过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她可以活在所有人的艳羡爱慕下,也可以活在所有人的无视中。
她可以被当作女神,也可以被当作路人。
在这两种模式间切换自如的,可能只有范琳一个人了吧。
来到熟悉的高档公寓门口,范琳按了门铃。
开门的是一个和她年纪相仿的美女,一见到她就笑着揶揄起来:“哟,女神范来啦。”
范琳抬起手中的购物袋,贼兮兮地朝她笑:“想我了吗?我的小亲亲苏红颜”
“进来吧。”那个叫苏红颜的女人无奈地摇了摇头,“家里没人。”
“干吗?”站在门口换拖鞋的范琳突然停下动作,“家里有人怎么了?我们又不是来干坏事的好不好!”
“你看看你现在这样子,被我看到就算了,被别人看到怎么办?特别是我老公。”
“看到就看到呗。”范琳无所谓地耸耸肩。
苏红颜看着她把手里的购物袋熟门熟路地放到自己的衣帽间去,对着她的背影问道:“这次又和谁约会相亲啊?”
“别提了。”声音从房间里面传出来,显得遥远而模糊,“比上次那个还糟糕。”
从房间里走出来的范琳,一脸苦瓜相。
苏红颜忍不住笑了笑:“你的白马王子还没找到啊?”
“没啊。”范琳歪着脑袋耸了耸肩膀,接过苏红颜递过来的乐事原味薯片就吃起来,“我一定是有什么神奇的体质,吸引的都是屌丝,还是屌丝中的战斗机,一个个愿意为了我赴汤蹈火在所不惜那种,但弄到最后房子车子票子一样都没有。”
她一边说着,一边发出咬碎薯片的声音,听上去有种龇牙咧嘴的感觉。
“那你要不就学人家《北京遇上西雅图》里的女生,找个愿意为你买豆浆油条的得了。”
“那是因为人汤唯本来就是真正的白富美女神,找了个屌丝那叫浪漫;我这个冒牌女神再找个屌丝,就是苦情戏了。”
苏红颜听完微微莞尔。
“哎你说,”范琳侧过身靠在沙发上,“你怎么就这么好命呢?不仅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老公就是个高富帅,而且自己的出身又好,男才女貌这么般配,这人生太让人羡慕了有没有,真是恨不得掐死你。”
“掐死我啊。”苏红颜扬起下巴,“掐死我就没人借你名牌穿了。”
听到这里,范琳马上露出无辜的眼神,用手捏着她的袖子:“你不能死啊,我还要问你借好一段时间的名牌呢。”
“恶心死了恶心死了,别把薯片的油擦我衣服上。”苏红颜略带鄙夷地拍掉她的手。
范琳嘻嘻笑了两声,把有些油腻的手放到嘴里含住。
“你恶不恶心啊?”苏红颜毫不客气地翻了她一个白眼,“你这个样子,是个高富帅看到你都得快跑。”
范琳发出含糊的声音:“你还不知道我吗……在男人面前我可从来不是这种形象。”
“就是因为知道你女神模式是什么样的,才会觉得你现在的模式恐怖。”苏红颜拼命摇头,“大学的时候跟你一个宿舍,每天看你换装就像在看《美少女战士》一样,转个身人就完全变了一个样,一开始大家都没把你当人类看你知不知道?不过到后来才慢慢习惯了。”
“你最清楚了,我刚进大学的时候才不是这个样子,这还不是因为前男友那浑蛋和白富美跑了我受打击太大了嘛。”范琳回忆起那段往事至今还是恨得牙痒痒。
那时候的范琳是个真正的路人,每天不化妆不打扮不旷课,过着和其他大学生没什么两样的学霸生活,直到后来男朋友劈腿,又得知劈腿对象是个又漂亮又有钱的女人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平凡。那一天她一个人去了全市最高档的商场,人生第一次进了Dior的专卖店,所有店员都用不屑的眼光看她,但她却人生中第一次厚着脸皮鼓起勇气试穿了平时看都不敢看的优雅连衣裙,拿上了代表着高贵的戴妃包。那一刻,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才真的认识到,人是可以改变的。
以前虽然不是唾弃名牌,但面对那么昂贵的价格,总是舍不得,那时候的思想就是——不就是买个包买件衣裳吗,难道还能改变人生不成?
而当她真正穿上那些衣服、拿上那些包的时候她才知道,这些东西改变的是一个人的气质,一个人的未来,一个人的自我价值。
从那天开始,她就脱胎换骨了。她开始学化妆,开始学打扮。慢慢地,越来越多人注意她、欣赏她、追求她,她从中又一次找回了自信,也终于明白人生可以更灿烂。
也因如此,她和对时尚有着一样追求的苏红颜成了最好的闺密。从一开始可怜她的遭遇变成兴趣相投,到后来得知了她家庭状况一般的苏红颜也大方地一直借她名牌穿并帮她介绍条件好的对象。
似乎人生的整个运气也在因此变好。
大学毕业大家都在努力找工作,范琳似乎从来没有烦恼过这方面的问题,因为她那些众多的追求者总会把她的事看得比自己的事还重要,相较于其他毕业生的屡次吃闭门羹,她却还能在一些很不错的工作中挑挑拣拣。
一切都是因为从屌丝变成女神的身份的转变,导致了自己人生的轨道发生着不可逆转的华丽变化。
这一切都让范琳对自己“女神”的身份越来越沉迷,然而自己的性格却和这样的“完美精致”截然不同——私底下她是个邋遢懒散的人,只要不是出去约会或见人,就是那种可以脸也不洗头也不梳穿着像睡衣一样的衣服就能出门的人。
而这样的形象,只有苏红颜才见过。
比起自己,苏红颜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女神。
似乎从来没有见过她随便的样子,即使以前在寝室,她也会把头发梳得特别干净,每个坐姿也都非常优雅;毕业后来到她家,发现即使在家里她也是穿着高跟鞋化着妆的。
“哎,红颜啊,你这样每天都打扮得这么精致,累不累啊?”
苏红颜把旁边的头发夹到耳朵后面,露出了和衣服颜色相配的耳钉,浅浅地笑了笑:“不会啊,反而是不把自己打扮干净才会觉得很不舒服。”
可能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美女神吧。
范琳看着她心生敬佩之情。
“对了,最近上班怎么样,有没有女魔头欺负你?”苏红颜即使在聊天的时候都保持着端庄娴雅,每个动作都不失大方。
“啊。”听到女魔头三个字后范琳发出一声尖叫,然后开始条件反射般地拿出手机看。
“干吗,你要随时待机听从差遣啊?”
“也不是,但听说最近女魔头随时可能回来,如果她回来时我不在就不好了,再怎么说我也是她名义上的助理啊。”
苏红颜眉头微蹙:“如果不喜欢这份工作我就去和我老公说,再换一个。”
“可别可别!”范琳立刻制止了她的想法,“能找到这个工作真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你可不知道,多少女人梦想的职业就是《穿Prada的女魔头》里安妮·海瑟薇的那种工作,现在我有幸也成为时尚杂志执行主编的助理——虽然和想象中的不太一样——但是,我觉得没有比这份工作更完美的工作了,虽然至今还没有看到过女魔头的真实样子,但每天都觉得很充实,再说了,那时候你找你老公问了多少人才帮忙介绍了这份工作,我可不能丢了你的脸啊。”
“好样的。”苏红颜拍了拍她的肩,“就喜欢你的真实和斗志。”
范琳给了她一个“可不是吗”的表情。
“职场啊,就像后宫,老板就是皇帝,为了讨皇帝喜欢,你可有得好斗了,所以千万不能手软,但在‘皇上’面前你也不能太能干,老板往往不喜欢比自己还会算计的员工,乖巧精明点最好。”苏红颜正经地教导着。
范琳一个劲点头:“‘妃嫔’们对我都还好,就是目前还没见到‘皇上’,不知道难不难伺候。”
苏红颜淡淡勾起嘴角。
“对了,昨天又让老公帮我带了几件新款衣服,要不要去看看?”苏红颜指了指衣帽间的方向。
范琳摇摇头:“不用了,最近没有什么约会,何况每次看你的衣帽间就好想自杀。”
苏红颜用食指抵着鼻子轻轻笑了笑:“总有一天你也会有的。”
范琳大叹一口气:“未必呢,至少光靠我自己是一辈子没可能。”
“所以就要去找个让这些成为可能的人喽。”苏红颜朝她使了使眼色。
范琳耸耸肩:“我也想啊,可这哪有这么容易?说实话,茫茫人海中找个像我一样的美女简单,要找个像你老公一样钟情的高富帅才难呢。”
“别总把自己看得那么平庸。”
苏红颜说着这句话的时候对着范琳一张未经装饰的脸,多少有些心虚。
范琳看了看时间,从沙发上站起来:“好了,不打扰你了,我先走了。”
苏红颜落落大方地站起来把她送到门口。
下楼的时候,范琳带着些许羡慕之情看着这样高档的小区——
环境优美,周边邻居一个个看上去也都很有来头,小区里面的健身馆、商场和高级餐厅一应俱全。范琳一直想着,如果能住在这样的地方,那每天打开窗看风景都会觉得心情很好。
只可惜,一切都仅仅是太过美好的幻想罢了。
由于爸妈晚上有饭局,范琳今天没地方蹭饭,于是她去市中心一间熟悉的餐厅吃了晚餐,饭后还喝了杯鸡尾酒。
似乎来这里喝鸡尾酒已经成为心情不好必然会做的事了,虽然说不上原因,可是心里总有些莫名失落。人总是这样,有时候觉得生活特别充实,而除此之外的时候,都会在抱怨其他人的生活比你更充实。
哪怕和苏红颜是最好的姐妹,她也还是会嫉妒,虽然知道这种心理很病态,但是这种从内心深处满溢出来的让人透不过气来的感受,就是叫人无法平静。
为什么她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拥有自己想要的一切?而自己再怎么努力,都得不到。
这种百思不得其解的想法,总是折磨着很多无法满足的人的心。
范琳喝着鸡尾酒,有些醉醺醺的,好在意识到自己是素颜,还穿着很普通的衣服、戴着框架眼镜,瞬间觉得没有任何危机感,结完账出门的时候突然发现天色不对,应该不超过五分钟就会有倾盆大雨砸下来。
范琳赶快往家跑。由于不舍得坐出租,想去公车站等公车,然而完全不出她所料,还不等到站,如注的大雨就落了下来,一颗一颗砸得范琳脑袋生疼。
公车站没有顶棚,范琳站在马路边用手遮着头,庆幸着自己没有化着妆背着名牌包出门,否则妆花了事小,弄脏了包可是大事。
十分钟前。
夜色中一辆加长版的劳斯莱斯缓慢而优雅地开在马路当中,车里后座的男人神情凝重地看着窗外。
“好像快要下雨了。”
开车的人小心翼翼地从后视镜看过去:“还有三十公里就到了。”
男人像是想起了什么,闭起眼睛来:“开快点吧,不想看到下雨。”
司机像是意识到了什么,点点头,重重地踩了一脚油门。
过了没多久,就听到几声巨响,即使是在隔音效果很好的车内还是可以清晰地听到雨声,男人看上去明显很不高兴,车在路边停了下来,司机微微转头说了一声:“程少,夫人嘱咐我去附近拿之前订好的酒,明天就要用。”
男人给了他一个手势让他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