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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锦的日常

兄弟俩中作为哥哥的锦是个很调皮的少年,相比于沉默寡言的弟弟来,他在很多时候都显得有些叛逆,并从很小的时候就展现出来这样的性格,本来兄弟俩管山姆叫爸爸叫的挺好,山姆的所作所为就是亲父亲也不过如此,作为养子,锦与龙星叫声爸爸再正常不过了。可当初仅有六岁的锦却执拗地非要叫山姆叔叔,不仅是自己也不许龙星叫山姆爸爸,同时提出了离家出走作为威胁,山姆可谓是哭笑不得,身份只好从山姆爸爸变成了山姆大叔。

小镇上有一所简单的私塾,教授的内容也只有语言文字和大陆通史。当然像这样的小地方还能教出什么呢,即使如此,这所私塾并不高昂的收费也令很多家庭望而却步,毕竟小镇上的居民们都不怎么有钱,他们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就是与外界的接触也少得可怜,他们种着自己的地,吃着从自己土地里产出的粮食,对于他们而言学会说话就够了,读书写字什么的,就算学会了也没什么用,那么为什么要白白掏出钱来打水漂呢。

只有少数人觉得读书写字是相当有用的,比如山姆自己当年就吃了没有文化的亏。从军时的协议本来能有一笔还不错的军饷,却在自己的糊涂中按下了无偿参军的手印,本来属于他的那一份军饷自然也落入了上级军官的手中,直到与那个克林家的年轻人,也就是兄弟俩的父亲相识后才明白自己被耍了。后来虽说山姆晋升士官后讨来了一部分军饷,但任令他愤愤不已。所以山姆痛定思痛,决定不能让这两孩子以后跟自己一样无知,在两人七岁时用还不富裕的身家供起了孩子们的学费。

锦与龙星七岁入学,九岁就毕业了。两年的时间并不长,却足以令孩子们有了脱胎换骨般的变化,本来与普通农家小孩在地上刨土玩的兄弟俩开始注意仪表了,他们虽还是喜欢与同龄小孩们愉快地刨土,但也会注意让自己身上的衣服不要太脏。唯一让山姆苦恼的是,锦似乎并没有褪去叛逆的性格,自小就能出口成脏的他现在居然学会了较为文雅的骂人。

从私塾学到的不仅有知识还有一些古老的传说,私塾里的主人是一个干巴巴的老头,人们一般叫他哈里先生,哈里先生两只小眼睛深深地陷在枯瘦的眼窝里,有着垂到胸前的花白胡子,头发却是光秃秃的。按照哈里先生的说法,这正是聪明绝顶的象征。

人们当然知道这是哈里老头为掩饰秃顶而找的借口,但被哈里教导的孩子们可不这么想,拿锦与龙星兄弟俩来说,他们可一直敬佩于哈利先生的博学。他们从哈里先生的口中得知了这个世界远不是他们所想的那么小,更神奇的是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一种叫龙的神奇生物,哈里先生为两兄弟打开了一扇窗,一扇通往更广阔世界的希望之窗。

兄弟们学到的不仅是读书写字,还了解到这个世界有四块大陆,三个庞大的人类帝国,以及无数在夹缝中生存的小国。锦永远不会忘记当初自己傻乎乎地问哈里先生芒果镇是不是一个国家时先生那犹如看白痴的眼神,从那以后锦就立志做一个伟大的教书先生,起码要比哈里先生知道得更多。要不是山姆大叔一直拦着,锦早就将自己漂亮的一头黑发剃个精光来表达自己也达到绝顶聪明的地步,

孩子们的梦想是很容易改变的,当锦听哈里先生讲到王国骑士们的英勇事迹时,仅仅八岁的他当时就热血沸腾,恨不得将故事中的骑士以身代之,自己去做那英雄斗恶龙的传奇人物。那时锦无疑把自己的目标定位成一名骑士,至于教书先生的梦想,就让它见鬼去吧。

随着时间的逐渐流逝,锦想做骑士的梦想越来越强烈,到十二岁的时候,他已经不再将这一梦想局限于内心的想象,而是召集了一些“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们,一起学着哈利先生讲的那样进行骑士对决。他的小伙伴们除了弟弟龙星也同样接受过读书写字的教育外,其他几个完全是被锦激情的描述骗过来的,按锦的说法,与其整天在地上打滚,不如像一个真正的战士一样来一场决斗吧。

或许是因为好奇这些少年们的所为,小镇医师哈顿家的小女孩爱丽丝加入了这个团体,并时常在少年们决斗时客串公主的角色。对于女孩的加入少年们变得更加卖力,都不愿意在比斗中因输而掉了面子。

除了娱乐时间,锦与龙星平常要在山姆大叔的小酒馆里帮忙。山姆的小酒馆是在锦九岁的时候买下来的,那时的山姆走了狗屎运,在山里捡到了一匹死狼,只是一匹狼当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如果在狼的肚子里有一块品质达到高级的黑魔晶的话价值就不同了。

这个世界上不仅有着骑士类型的武者,还有身份极为高贵的魔法师,因成为魔法师的难度太高而导致了这一职业一直以来的稀有性,每一个魔法师都是各国王庭和实力雄厚的贵族们拉拢的对象,他们或许近战很弱,但当他们施展魔法时,简直就是敌人们的噩梦。不客观的说,每个魔法师,哪怕是最低级的魔法师的价值也远在数个同级其他职业者之上。

黑魔晶刚好是魔法师们用来恢复魔力,制作魔法卷轴,魔法用具的必备原料,越是高级的黑魔晶价值越是高昂,随着魔法矿脉被挖掘以来的上千年来,黑魔晶的整体储备已远远不如以前,若说低级黑魔晶还比较常见的话,高级黑魔晶就是那种很稀缺的货色了,按照魔法界公认的制作观,越好的材料能做出越好的魔法道具。高级黑魔晶就是那种能做出顶级道具的必备材料。

颇有意思的是,发现了黑魔晶的山姆并不认识这是个什么玩意,只是当时觉得这个扁平的散发着幽幽光芒的东西可能比较值钱才没有丢掉。山姆找到镇上最为博学的哈里进行鉴定后才发现自己是走了多大的运。好在哈里是个比较正直的老头,并没想着骗山姆,这块黑魔晶才能在镇子首富的手里卖个好价钱。

山姆用卖黑水晶得来的几十个金币将自己的破屋子扩建成一座二层高的小别墅,还将镇中心的一座频临破产的小酒店买了下来,自己做了老板,锦与龙星兄弟俩当仁不让地做了第一批侍应生。

做侍应生的生活是新奇而有趣的,两个九岁的孩子在酒馆里端茶倒水,并见识到了很多从外地来的探险者,当客人们不再有新的需求时,兄弟俩总是站在这些冒险者身边,听着他们不着边际地吹牛。当然对于一心想当英雄的锦来说,这些冒险者就是他的好榜样,尤其是当他听到就连陆地上最强的生物“龙”都在冒险者们的手中吃了大亏时,锦不禁肃然起敬,更加殷勤地为这些家伙服务,就连山姆大叔高价购置的好酒也无偿地奉献了几瓶。

冒险者们看到这架势吹得更开心了,本来也就能在山的外围猎个野兽的他们变成了伟大的魔鬼终结者,公主的护花使者,传说中的屠龙勇士。龙星隐隐觉得这些人的穿着装备与哈里先生描述得不符,他小声提醒哥哥不要将山姆大叔的珍藏都贡献出来。

问题是锦这傻小子一副已经认定了的样子,为当英雄的梦想还向几个冒险者提出要跟着他们,面对满眼崇拜光芒的小男孩,年纪较大的冒险者很和蔼地表示等锦成年后就可以跟着他们了,实际上芒果镇也就是冒险者们漫漫旅程的一个站点,或许在他们的有生之年不会再来这个地方了。

锦当然不知道这些,他很开心地将山姆大叔所有好酒都摆出来作为未来冒险者们同意带他上路的酬劳。龙星发现自己劝说不了已经固执到狂热的哥哥,索性直接去小别墅找山姆大叔了,小镇不大,哪怕从镇中到镇边也就六七百米的距离。所以龙星没花太长时间就见到了山姆大叔。当山姆大叔听到事情的经过后非常愤怒地骂了一声:“这些杂碎,居然把主意打到我的美酒上来了,就凭他们,能付得起酒帐吗?”他似乎忘了在龙星的描述中酒是锦无偿奉献的。

龙星发现山姆大叔奔跑时身上围着一层乳白色的光芒,使得他跑起来比正常人快了不止一筹,几个闪烁间就在龙星眼前失去了踪迹。等他赶到小酒馆的时候,发现山姆大叔与冒险者们已经开打了,或许说成单方面的碾压更合适。

在山姆大叔举手投足之间,几个冒险者们鬼哭狼嚎,在桌椅间寻找着可以藏身的空隙,山姆大叔提起一根扫帚,左挥右放,冒险者们求饶之声响彻酒馆。锦的眼睛中满是小星星,目不转睛地看着山姆大叔的发威时刻,在这时锦的眼中,山姆无疑已是圣骑士下凡,手中的扫帚也变成了一把亮闪闪的宝剑,而刚刚还在他心中崇拜的“英雄们”,现在却是一些罪大恶极的狂徒,在圣骑士的光辉下忏悔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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