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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第四卷:李信与红娘子
明末,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崇祯三年(1630),李自成辍业,于米脂号召饥民起义。后与农民军首领张献忠等合兵,在河南林县(今林州)击败明总兵邓玘,杀其部将杨遇春,随后转战山西、陕西各地。七年,连克陕西澄城、甘肃乾州(今乾县)等地,后于高陵、富平间为明总兵左光先击败。傲娇萌妻太腹黑
(甜宠文,温馨治愈系,男女主双洁,互相信任满满,狗粮遍地。不打脸,略圣母,喜欢就戳。)放眼整个帝国,谁敢让宋少爷吃瘪?答案是苏稳。宋钦尧在遇到苏稳之前,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做一见钟情。在遇见苏稳后,他明白了,爱一个人,就是无时无刻想靠近她,对她好。“稳稳,为什么不喝粥?”“我怕你在粥里下毒。”“稳稳,为什么不睡觉?”“我怕半夜被你偷袭。”“稳稳,你有被害妄想症吗?”“我有被你害妄想症,宋钦尧,你为什么这么不正经!”“没办法,别人都在装正经,我只好装不正经。”苏稳:你为什么对别人那么冷淡,对我却不一样。宋钦尧:傻瓜,你值得拥有最好的我。(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书友裙:207654339给我一个说爱你的机会
我叫陶晰,是妈妈的宝贝女儿,从小与母亲相依为命。别好奇,我也有父亲,而且他还是个活雷锋。或许由于打小缺少父爱,我总是很凶,至少在别人眼里,我就是一个脾气不大好的女生。我的家境算不上阔绰,只能勉强维持我与母亲的生活,可前些天,妈妈傍晚下班回家时,不知从哪个垃圾堆里带回了个流浪小男孩。我清楚地记得,妈妈把他领回家时,衣衫褴褛,蓬头垢面,黑漆漆的小手,灰蒙蒙的脸。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恶心。当母亲给他洗了个澡,换上一身新衣服,再站在我面前时,我不由吃了一惊,眼前的小男孩竟然异常的可爱,幼稚的小脸蛋上却也彰显出帅气,只不过他才四五岁的样子。总裁威武,娶个杀手当老婆
他是跨国WS集团总裁,在商界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一场复仇的计划让他与寒韵颜产生了爱恨纠缠。“给一个杀我的理由。”看着穿着白色婚纱的寒韵颜杀气腾腾,薄苍墨却相当淡定。“是你害死了我的家人,这个理由足够了。”寒韵颜杀气凌人,手指用力,眸里闪过莫名物体。“砰……”“伤害了我就想一走了之?”“那你要……”我知道我诱惑人,但是薄总裁,要强吻也要看场合啊!又是众目睽睽又是枪林弹雨的……--情节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