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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里要来外国人!一天早上,孤都镇里突然冒出这么个惊人的消息。接着,如同伤寒杆菌爆发了一样,这个消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了整个镇子。每个受到传染的人都莫名其妙地激动,急不可耐地发烧,迫不及待地将病菌传染给下一个人。于是,镇子里的人像刚复活的苍蝇一样,没头没脑乱嗡嗡地飞来飞去,传递着“镇里要来外国人”的消息。于是,街道上、马路边、小巷里、大树下,甚至一些厕所的门口,常会出现这样的情景:两人见面后,神秘兮兮地对视一眼,其中一个以严肃的语气说:“知道吧?镇里要来外国人。”另一个人也必定神情严肃地点点头,说:“嗯,是要来外国人。”前一个肯定地说:“真的。是要来外国人。”后一个也符合着肯定说:“真的。是要来外国人。”然后,两人再对视一眼,分道扬镳,各自去找下一个目标。就这样,“镇里要来外国人”的消息不停地被人们不厌其烦地传播。早饭时,消息终于传入了书记和镇长的耳朵。是政府食堂的大师傅老孙告诉他们的。金色的房子(中篇小说)
十六年前,我大学毕业,分配到北都市统计局工作。第二年春季,单位派我到北都大学,进修一学期财经理论,所以认识了杨先生。杨先生是中国人,在台湾出生,六十年代中期大学毕业,当过两年兵后,到美国留学,获博士学位,在美国蒙塔那州一个国家实验室做研究员。中国开放以后,他连续四年应聘回国,在各大学客座演讲,介绍美国科技研究的新方法和新成果。杨先生个子不很高,也不健壮,但总是西装革履,器宇轩昂,容光焕发,充满自信。这种样子的人,八十年代初期的中国大陆,还很少见,显得特殊,十分惹眼。弗罗斯特诗选
《弗罗斯特诗选》结集美国诗人弗罗斯特代表性的诗篇,配以优秀翻译家顾子欣的译文。弗罗斯特的诗歌成功地运用了美国口语,并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比较浓厚的地域性的文化色彩,他的诗歌因此而饱受争议。他的诗歌语言清新、朴素,能代表美国诗人在二十世纪初的诗歌风格,那就是通俗易懂,广泛地描绘自己的经历和真实的生活感受。借助于象征手法和暗喻、寄托,弗罗斯特的诗歌兼备了浅显和深度等多种质感。当我的生活拥有了系统
现实生活中的我,活得像个蚂蚁,没有天分和才能,只有心中唯一的坚持,就是这样的我,被生活与工作的各种事情压的狼狈不堪,就连心中的小小的心愿也实现不了。写一封信,致十年后的自己,希望那时的你,能够幸福!--慕凡的日记(这是一本为自己的梦想努力、奋斗、简单的二次元日常生活小说。有一点轻小说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