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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等闲变却故人心

郑朗带着我又到了江边的小西餐厅,我才注意到这家餐厅的名字很特别:“流年”,老板估计是一怀旧的人。

我们找到靠窗的位置坐下,我没坐在郑朗对面,坐在了他的身边。

小小的店里流动着柔软却清晰的钢琴曲,是“月亮代表我的心”,我忍不住循声探头张望,小吧台边有个小小的空地,一台略显古旧的黑色亚光钢琴前,一个身着白色长裙的女孩,挽着发髻,我看到的是她的侧面,侧影很美,长长的珍珠耳坠随着她轻微的动作晃出柔柔的光晕,她纤长的手指在黑白琴键上起舞,似是随心所欲,实则是行云流水,那样的身影曾是我的梦,只是这个梦我放弃了很多年了。

郑朗也看看弹着钢琴的女孩,又看看我:“认识?”我摇摇头,摇去那些多余的想法。

等着郑朗点了餐,我赶紧把纸袋放到桌面上,迫不及待地拿出里面与纸袋同样颜色花纹的词典大小厚薄的硬纸盒。会是什么?不会是丝巾吧?还是——郑朗一手撑着下巴,很有兴趣地看我打开盒子上的小扣。盒子里是与之同一花色的手包,面料很特别,旁边一张小卡片上写着有关云锦的介绍,我用指腹感受了锦缎的纹路,小心拿起,发现颇有分量,我疑惑地看了眼郑朗,他笑着。拉开包,拿出一个一模一样只是略小的手包,我笑了,这是那种五个一套的小包,我一个个拿出来摆在桌面上,送来泡沫红茶的服务员笑说“好漂亮”,让我很是得意,最后的小包没有手掌大,可沉甸甸的应该还有东西,我打开,意外地发现了一小把石头,南京的雨花石。

仔细看看手心的石头,都是小巧圆润的,条纹清晰得如同是雕画上去的,每一颗都不一样。

“在雨花台前五块钱一把抓了几把,送给邻居家的几个小孩了,这几颗是我捡的,在不同地方玩的时候捡的。”

他告诉我这颗白色的只有一条浅灰横纹的是在栖霞山捡的,那颗纯白形如蚕豆的是在石头城下捡的,是不是雨花石还真不知道,管它呢,什么石头都行,我喜欢。

我们的东西送上时,我还意犹未尽地听着郑朗讲述着他从莫愁湖边拾起那颗近乎透明的有着波浪形暗红纹路的石头的故事。

服务员热情地说可以免费点钢琴曲的,我随口就点了“莫愁啊莫愁”,服务员楞了一下,我想起这个曲子这首歌都很老了,不到二十的服务员恐怕都没听过,正准备换一个,她却已经离开,我看她走到钢琴边弯腰说了两句,钢琴女孩侧过头,看到了我,笑着点点头,片刻,熟悉的旋律便响起。

这首曲子我不知弹过多少遍,是极少数我不需看乐谱弹奏的曲子之一,因为妈很喜欢这首歌,只是现在想想,我弹出来的是刻意而做作的,而这个女孩却显得纯熟流畅,看着她似乎没看乐谱,我笑了,她居然对这个曲子也熟悉。

“你会钢琴吗?”我没经大脑就回了句“不会”。说过之后又后悔,想想以后再跟他讲讲我和钢琴的缘分吧。

我并不是刻意回避着谈我父母这个话题,只是不知该如何向他说起,我也没说过我曾经的经历,那几年的生活张清和覃丽娅也没再提起过。

我不知道刘阿姨在介绍我时曾向他的表姨说过多少我和我父母的事,因为不太愿主动提及,我也没问过郑朗家里的事,听刘阿姨说他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家境不错,可这些都无关紧要,因为他是郑朗。

我摩挲着莫愁湖畔的石子儿,掩饰着自己不经意间说谎的尴尬。清雅的曲子好像就是那个有着美丽的名字的女子,莫愁。可惜的是各地传说中叫着这个名字的美丽女孩都有着不幸的结局,莫愁永远只是个美丽的不可能实现的梦。

妈很爱这首歌,爱到有些偏执,我曾见到妈坐在我坚决地避而远之的钢琴凳上,很不流畅地两个食指弹奏出这个曲子,当时很有去帮她弹上一曲的冲动,又生生克制住了。

我羡慕地看着那个微微垂头,沉醉在自己的音乐中的女孩。其实我并没有那么讨厌钢琴,不讨厌,甚至是真有一点点喜爱的,只是当时为了要挟爸妈想出了这么一出,却没起到预期的效果,再去弹,我拨不开面子,等拖久了,更不知该怎样去掀起那琴盖了。可常常在听到自己喜欢的曲子时,手指就会忍不住跳动,若是听得生手弹错了音符,就更是忍不住了,记得读书时最爱走湖边那条路,恰恰经过琴房,总是在等次不一的练习者的琴声中羡慕着或者挑着刺。

郑朗又给我点了水果沙拉,我把四个大些的包包照原样套好,把石头重装回最小的包包里,连包包一起放进了自己的背包,郑朗看着好笑:“不嫌重?”

我没理他,开始叉着水果填肚子,他也不客气,挑出所有火龙果往自己嘴里塞。

难怪只有相亲的或是并不熟识的男女才会面对面地坐,那样可以看清对方的面容和举动,却有着谈公事般的距离和客套,而这样挨在一块坐在一起,哪怕看不见对方的表情却也能感受到对方的呼吸,这样的感觉真好。

不知怎么我想起见到他和李希一起的那一次,他们俩是面对面坐着的,郑朗说那是分手以后,是的哦,要不然怎么会愿意那样地坐着而放弃亲昵的机会?

“西瓜很好吃吗?怎么会吃着吃着笑出了声?”我连西瓜带叉含在嘴里,转头看着喝着茶的郑朗,笑得更开心,点头“好甜好甜的。”

音乐停了,那女孩收拾好东西,出门时跟我们点头笑着示意。原来这家店只在五点半到六点半之间有钢琴演奏,难怪上次来时没发现。

等我们离开“流年”,江边又是灯影阑珊了。这条路不热闹,晚上尤其如此,就像这个小店,环境优雅,东西味道不错,价格也不算贵,生意在这样的黄金时段也不过如此,可见酒香不怕巷子深并不一定是真理。

酒足饭饱的两个人又开始漫无目的地消食,郑朗提过了手提纸袋,我们扣住十指,郑朗的手心没汗,而我的还是湿漉漉的,他松松紧紧的握着,偶尔拨弄一下我的指头,我缓缓地叹出一口气,在我逝去的流年里,为什么没能在第一时间就认识他,为什么没能在认识他的第一刻就能握住他?

我羡慕着覃丽娅,她在高一时就认识了郑朗,比我早了五年多,如果那时晚自习后我们能约好一起回家,也许我也便成为他们中的一份子,在我十六岁的花瓣上就会写上了郑朗的名字。

我也嫉妒着李希,她在郑朗十八岁时便进入了他的生活,而我认识郑朗时已是二十一岁,等到不再作为一个熟人的熟人这一身份走在郑朗身边,郑朗都已经二十七岁了。

我忍不住狠狠地握了一下相扣着的手,“怎么了?”郑朗问。我只是想证明着我真的存在,而郑朗真的牵着我的手,我只是想着怎么弥补回之前消耗掉的那些时光。

风很大,好像是从地底下刮起的,卷起地面上的星星点点的东西,让香樟树并不黄的落叶从地表炫舞着回到树冠,又翻腾着悬于半空,前面一穿着短裙的女孩裙子被吹得向上翻起,好似玛丽莲梦露的经典照片,她慌里慌张地双手压下裙摆,我忍不住呵呵笑,女孩尴尬四处张望,我没办法收回笑声,好在她并不生气,笑笑小心地前行。我的长裙很有坠性,没被吹起,只是被风逼得紧紧贴在腿上,听得见腿后裙摆发出的沉沉的哗哗声。

“要下雨了,躲躲?”郑朗拉着我快步走。

这雨已酝酿了至少两天,狂风乌云完成了堆积,夜空里早是沉甸甸黑压压的,感觉到雨滴落在鼻尖,还么等发出欢呼,地面上便密密地溅开一角钱硬币大小的水印,我们飞快地冲向江边绿化带中的一个亭子,雨一路追着我们俩,不过二十米左右,冲进亭子我大笑着抹去脸上胳膊上的雨水。

郑朗头发润湿了些,额前的缕缕贴服着,他随手抹开,像个孩子。

亭子正中有圆石桌和三个石凳,我们把包和纸带放在桌子上,看看纸袋,还好,没什么破坏。

亭外已是哗哗响,亭脚飞檐流水已连成线,透过路灯和码头的灯光,江面依稀可见,只是天空与水面似融为一体,暴雨如瀑布一般从空中直灌到长江里,亭子前的草坪里都已经积了水,而石板小路上看得见条条微型的溪流朝着不同的方向乱窜。我兴致盎然地看着。

江面上蓝莹莹的电光闪过,撕裂开夜空和瀑布,也晃花了我的眼,我靠着亭边的圆柱,等着雷声滚过来。郑朗走过来,搂着我的肩,等看到了我的表情,很是疑惑:“你不怕打雷?”

“这有什么好怕?”我往他身上靠靠,不是因为怕,而是因为暖意和安全。

我不怕打雷,如果一定要说哪种天气能让我兴奋,雷雨交加应该做得到。张清喜欢在小雨中漫步,不打伞,只为那种浪漫,彷如宋词的优柔婉转;覃丽娅喜欢秋天的阳光,她说在那样的阳光里再行走在梧桐的落叶上,她会觉得呼吸都是闪亮的。我喜欢夏日夜晚的瓢泼大雨,喜欢从天上直冲到地面的闪电,喜欢滚滚的震动着人心的雷声。

一个人在家的第一个夏天,我在这样的夜晚得到安宁,吹着那样的狂风,落着那样的暴雨,在加上不安宁的闪电和如影随形的雷鸣,我觉得自己不那么孤单,甚至兴奋地想要冲进雨里,只是考虑生病了妈妈也回不来,才安心下来做雨帘外的观者。

多日来烦躁的热气被密不透风的雨帘压下来,直压入江心,直压到地底,风还是很大,重重落下的雨线会被风吹得略微倾斜,少许便扑到了我们身上,我紧紧地靠着郑朗,我不会再是一个人了。

这场暴雨持续了有一个多小时,我们看着看累了,便坐在亭边栏杆下的窄凳上,郑朗环着我的腰,我则把弄着他的手,手指蜷起伸开蜷起伸开,他手指纤长,指节并不突出,指腹和掌心软软的厚厚的,中指第一指节上有突起的糙糙的茧,他任我摆布着他的手掌,许久。

雨终于小了,闪电与雷声似乎也远去,雨帘变成了雨滴,继而停下,空气异常地清新,我闻得到泥土的腥味和草叶的生涩。

走出亭子时,亭外都已漫上了浅浅的积水。郑朗的手从我肩头斜搭到我的胳膊上,我重心后移,几乎是靠着他推动着走路。

“你也真够懒的,这样走着舒服吗?”

“嗯!”

他笑着略松了手,我不提防猛往后一仰,他又有力地支撑住,然后开心地笑。

躲在我家楼下的暗影里,我靠着他的肩絮叨着明天上哪儿去玩才能把大半个暑假的时间补回来。

“你爸妈什么时候有空?上门见过之后我就不用老是在你家楼下等你了,你不知道外面有多热。”

我的心通通的跳着,估计郑朗都听得见这样大的声音了。带着心仪的男生,在妈妈面前,我憧憬过多少次?

“等我问了我妈之后再告诉你。”

“快点啊,你爸妈同意了我才好带你去我家,丑媳妇见公婆也是迟早的。”

“什么呀!”我推了他一下。

妈已经回家了,正看着电视,又是正哭泣着的韩剧。妈却一反常态没跟着哭,很八卦地问我:“我看见那男生了,很不错,什么时候上门?”

我坐下来,告诉妈,我们交往得很好,也准备上门了,沉默了一会儿,我告诉妈我还没跟他提起过家里的事,妈愣了一下,想想说:“下周吧,我和你爸商量下,准备准备。”

我很想跟妈说别弄得跟回湖南乡下一样,别别扭扭地表演着夫妻恩爱伉俪情深的样子,我不想瞒着郑朗什么,可心底的那个希望又在滋生着。这段时间里我总想着我的父母是否有可能复合,虽然自己都不太相信自己这一想法有无存在的现实基础,可总有那么点希望,如果他们复合,我还有必要告诉郑朗那么复杂的家庭故事吗?况且,郑朗的上门有没有可能成为他们复合的一个契机呢?

我想着郑朗也许不会介意我父母的故事,可我不敢肯定他的父母是否也不介意,我记得舒畅和吴音都说过,找男朋友要找那种家庭健全的,那样家庭的孩子在心理上跟积极更健康,虽然最后不一定就真能幸福如意,比如像吴音现在,可幸福的几率似乎也大一些。舒畅说她的父母就一票否决了她之前谈的一个朋友,原因就是单亲家庭。

说的时候她们并不知道我的家还不如单亲家庭的现状,可想想,传统的老人若有选择,应该都更容易接受那种和睦氛围下长大的媳妇。

暴雨之后并没有一丝凉意,天热得够呛。

爸陪堂哥去北京了,他拗不过堂哥想做北漂的决心,便放手让已过而立之年的堂哥自己去闯荡,他说自己有几个朋友也在北京,刚好一道去会会多年不见的朋友。爸也是嘴硬,堂哥二十岁不到就跟着他,说是叔侄,情同父子了,他那些朋友不一定值得一会,他恐怕是不放心莽撞又自以为是的堂哥独自打拼,想尽力给他一些帮助,其实堂哥的莽撞和自以为是和爸很像,只是爸多了些用时光换来的自制和经验。

我跟郑朗说等几天爸回来了再上门,郑朗笑说他还得在外面晒几天。

这几天我们每天都出去逛,反正大家都放假,闲着也是闲着。白天实在是热,我们只能找地方坐着喝点东西聊天,要不就逛超市逛商场逛书店,逛到无处可逛时,我们便哀叹着城市太小,好地方太少。

覃丽娅电话里诉说着方鸣海的可亲不可近,方鸣海处处显着优秀,偏偏为人呢又是温和有礼,实际上他骄傲,虽不是白眼看天下,可能真正入得他眼的还真没多少。覃丽娅说她觉得自己有时候坐在方鸣海身边偎依着他时会疑惑,疑惑方鸣海是不是有一个无形的金钟罩,她怎么也靠不近。

我却渐渐发现郑朗和方鸣海异曲同工,郑朗是可近不可亲。相比方鸣海,郑朗更大众化,虽也算得上眉清目秀男子一个,可放在人堆里并不像方鸣海、成康还有彭致远那样显眼,这就不需要我们当做欣赏对象一般仰视着,再加上他往往带着笑意,声音温和——这是别人都比不上的地方,郑朗有很好听的声音,略略醇厚,又带一点点磁性,却并不是如播音员那样个性,他的声音也是恰到好处,没有一点儿侵略性的,所以方鸣海当公子时,郑朗是书童,当然是很出色的那种,成康要是像王子,那郑朗也就只能是平民,当然也是很优秀的那个。郑朗浑身上下都透着股平和,可他并不可亲。

我是他的女朋友,我亲昵地挽着他到处逛,我赖皮着让他陪着我做些我喜欢他并不感兴趣的事,我为他紧紧握住的我的手而心动,我感受着他手指捋起我耳鬓的发丝的轻柔,我靠着他享受着他的呼吸他的温度。可是他永远平和的声音和没有波动的眼神,让我偶尔伤感,我还是在他的心门之外徘徊,我离他那么近,可是我们的关系真的就比孤单的我离开校园时他来送我,就比我陪着醉酒的他呆在江边亲了许多吗?

可是不管了,我借来覃丽娅的勇气,这样就够了,真的,也许他不是那么爱我,可是他认真和我恋爱着,他想着得到我父母的承认,我自己不是也不相信爱情吗,我不是也确定没有爱情生活不会有什么不一样吗?

况且,至少我们两个中,还有着一半真正的爱情——我对他的,这一半爱情的能量,应该足够让我们牵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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