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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不瞒宋公子,其实我好人妻

宋玉拉着文秀才的手,也不言语,只是大步的往前走去。身后的两个小厮三步并作两步地跟在后面。

“宋兄,我记得知府大人的宅邸应该是在府前街上的吧?咱们怎么往河清街上走呢?”文秀才看着已经暗下来的天,心中慌得一匹。眼看大街上的人越来越少,到时候真要是出什么事情,自己叫破喉咙也没用了。

宋玉扭头笑道:“文兄不必担心,在下在河清街上有一处小小私宅,平日里与朋友喝酒清谈皆在此处,没什么人过来打扰。且眼下父亲又刚刚纳了一房小妾,此时或许正在大宴宾客吧?人多眼杂,多有不便,若是搅了我与文公子的酒兴就不美了。”说完,便拉着文秀才继续往前走。

“完了完了,菊花不保了!”文秀才暗自想到。

眼下身后两个小厮紧紧跟随,右手又被宋玉紧紧攥住,想跑也跑不脱。好在刚才被宋玉叫住的时候,文秀才悄悄把他那根祖传擀面杖拢在了左手袖子里没被发现,等会儿如果见势不对想跑的话,成败就在这一棒了。

不一会儿,文秀才就看到了宋玉口中的“小小私宅”。不禁目瞪口呆,暗自唾了一口、暗骂一声“狗大户”。

这哪里是“小小”私宅,分明是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门前两座石狮高大威武,门口挂着一副木制门联,左边刻着“门有古松庭无乱石,秋宜明月春则和风”,右边是“虚能引和静能生悟,仰以察古俯以观今”,好一派诗书传家气象。抬头一看,门头上面挂着一块大匾,上书“摘玉苑”三个大字,苍劲有力,入木三分,一看就出自名家之笔。

宋玉瞥了一眼文秀才目瞪口呆的样子,嘴角暗自上扬了一下,似乎对文秀才的这种被震撼到的样子十分满意。

“哈哈,小小别院虽然简陋,但也还算干净,文兄快请进。”说着,一推门,侧开身子做出一个“请”的动作,招呼文秀才进门。

文秀才强颜欢笑了一下,说道:“宋兄过谦了,这哪里是什么‘小小别院’,比我家不知轩敞到哪里去了。”说罢,偷偷瞥了一眼身后的两个小厮,摇了摇头,抬腿走进了摘玉苑。

进了门,同样是廊桥水榭,别有洞天,但还没等文秀才仔细观察,宋玉又一把拉住文秀才的手,往后院走去,边走边说道:“我随家父于两年前迁居徐州府,初来贵宝地,近无亲朋,远无同窗,每日只是独自游山玩水,实在无趣。且徐州府民风朴素,不若江南之地谈诗论赋之风盛行。在下好不容易得遇文兄,今夜你我可要喝个痛快!”

文秀才跟在后面一边四处观察计算逃跑路线,一边应道:“应当,应当。古人云,酒逢知己千杯少。我与宋公子一见如故,想来也是缘分。”

宋玉回头笑道:“文兄当真也这么想?”

“那是自然。”文秀才面不改色地说道。

“好!”宋玉眼中喜色更甚,对后面两个小厮吩咐道:“侍茗、侍醅,你们俩去库房把那坛绍兴状元红搬来!”

两个小厮应声下去,宋玉则是拉着文秀才一路走到了一处凉亭。此时月出东方,粼粼的映在院子中的池塘里。农历9月初,晚上还不是很凉,还能听到旁边杨柳树上的蝉鸣。此时宋玉已经松开了文秀才的手,二人在亭中相对而坐,一言不发。

不一会儿,侍茗和侍醅将酒搬来,一拍开泥封,忽闻满院子都是酒香。文秀才深吸了一口,发觉这香气似果香又似花香,沁人心脾,让人忍不住垂涎。

“侍醅,快与我和文公子斟酒!”宋玉收起纸扇,转头对一旁的侍茗说道:“你快去大同街的凌云楼买只烧鸡和几个精美的小菜回来。”

说完,端起酒杯又对文秀才说:“此酒乃是我与家父迁居徐州时从金陵带来的,一直没有机会打开,今日便拿它来庆祝我与文兄相遇,请!”

“请!”

言罢,两人皆是用袖子一遮,一饮而尽。

“咦?这酒……”文秀才十分惊讶的砸了咂嘴。

“哦?这酒如何?”宋玉问道。

“啊,宋公子的酒真可算得上是神仙佳酿!香气馥郁,回味悠长啊。”文秀才笑着答道。

其实一开始闻到香气的时候,文秀才已经有些意动了,这酒的香味十分熟悉。如今入了口才想起来,宋玉的这坛状元红,竟和前世喝过的威士忌十分相似。只不过这个时代没有蒸馏技术,酒发酵之后全靠埋在地下自然挥发,所以纵然这酒在当世可以算得上是极品了,然而在品鉴过后世的威士忌、白兰地等一众烈酒的文秀才嘴里,这酒就像是兑了水一样寡淡。怪不得古人动不动就是千杯不倒,且不说古人喝酒的杯子有多小,单是这淡如啤酒的状元红,文秀才相信自己哪怕把这一整坛喝完,除了尿多了一点,头有点晕之外,断然不会有什么事。如果这个宋玉今晚打的是将自己灌醉然后行非分之事的话,只怕他是要失望了。

不一会儿,凌云楼的烧鸡和一众小菜也买来了。文秀才望着满桌子的佳肴,偷偷咽了一口口水。这凌云楼是徐州城内首屈一指的大酒楼,平时进去吃饭的人都是非富即贵。就这一桌子菜,文秀才估摸着得好几两银子,抵得上自己一年的生活花费了。

“来,文兄,不要客气。你我今日不醉不归!”

月上中天,墙外传来了更夫打更的声音。推杯换盏之下,两人很快将一桌子菜吃了个杯盘狼藉,坛中的酒也喝了个精光。果然如文秀才所料,自己只是头有点晕,但意识还是十分清醒。反观宋玉,已经是意识模糊,胡言乱语,站都站不稳了。两个小厮因屡屡打呵欠,早已被宋玉打发走,估计是找地方睡觉去了。

“嘿,就你这古代人的酒量,还敢跟我现代人比?”文秀才偷笑道。

“嗯……?文兄……说……什么?”宋玉早已趴在桌子上不行了。

“宋公子,我问你个事。”文秀才决定趁现在宋玉酒醉,问问他老爹纳妾的事,毕竟再过三四个时辰天就亮了,到时候救不出金秀,任务可就失败了。

“嗯……文公子……但问……无妨……”

“你爹宋知府今天不是纳了个小妾嘛?那个小妾是不是才10岁?”

“嗯……不错……我爹……是纳了个……小妾……”

“那你能不能告诉我那小妾在你家后院的什么地方?”

“不……不知……”

眼见得宋玉的声音越来越小,似乎是要睡着了,文秀才开始有些头疼。

“宋公子,你爹纳的那个小妾才10岁,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嘛?放我们那儿,死变态萝莉控可是要枪毙的,你告诉我那个小妾在哪?我才好拯救你爹的灵魂啊!”

“……”

“宋公子?”

“……”

文秀才捂着脸,看来这家伙真的不胜酒力,睡着了。这可咋办?

突然,文秀才看见了宋玉放在桌子上的纸扇和腰间露出的汗巾子,一个大胆的想法开始在文秀才的脑海中酝酿。

府前街,知府宅。

送走了最后一批客人,老门房终于把门闩上,松了口气,准备上床睡觉。

今夜知府老爷纳了一房小妾。按当世礼法,只有娶妻才可以张灯结彩,吹锣打鼓,从正门迎进来。而纳妾,只能悄悄从偏门或者后门抬进来。

听闻知府老爷纳妾,徐州城内有头有脸的都来了。金大也来了。看着身边全是达官显贵,金大拿酒杯的手都有些不自觉的抖了起来。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宾客在等来知府老爷一一敬酒之后便大多放下礼物离去了。不觉间,整个宴会厅也就只剩金大和知府的一些亲戚家眷了。

正当大家准备各自回房睡觉时,一阵急促的脚步传了过来,是刚躺上床的老门房。口中呼着:“不好了,不好了!”

知府不悦地皱了下眉头,说道:“大呼小叫的,成何体统!”

老门房也不解释,直接把手上的东西呈给知府看。

只见门房手上捧着一只纸扇和一条汗巾。

知府管家一眼就认出,这是少爷的贴身之物。

知府那起来定睛一看,只觉得眼前天旋地转,几欲昏倒。众人赶忙去扶,管家搬来太师椅让知府坐下。知府一边以手抚膺,一边叫到:“快去救我儿!”随即不省人事。

众人又是一阵手忙脚乱。管家接过纸扇和汗巾之后,也惊出一脑门汗。只见汗巾上用血写着:“两个时辰内带万两黄金凤凰山下赎人,过期不候。”

知府老爷看到这封血书,直接吓得昏倒,如今偌大个知府宅院,竟无一人敢出谋划策。过了半个时辰,众人请来了郎中将知府救醒,大家这才找到了主心骨似的纷纷献言献策。

最后大家决定此事非同小可,不可大张旗鼓的派捕快兵卒前去,万一贼人见势不对将少爷杀害一了百了,谁也担不起这个责任。

又过了半个时辰,只见知府后门悄悄打开,十几个看家护院鱼贯而出,随后一顶轿子、一辆马车也跟在后面,一行人也不言语,默默地朝着城外南郊凤凰山赶去。

一行人走后不久,一个黑影从对面角落里走出,手里攥着一根擀面杖。正是文秀才。

只见文秀才偷偷摸到知府宅后门,轻轻一推,门竟然没有被闩上,文秀才轻手轻脚地往里走。原先看家护院的那群人,现在都被知府老爷抽调去解救宋玉去了,所以眼下知府宅子就是一座空城。

文秀才为自己的机智竖了一下大拇指。

在知府宅子里七拐八绕,文秀才终于找到了一间疑似金秀所在的房子。只见房子门口停着一顶大红色的轿子,房间里灯火通明,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人。

文秀才悄悄靠近,学着以前在电视里看的那样,用手指沾了一点口水,往窗户纸上捅去。文秀才趴在窗户眼儿上偷偷望去,屋子里果然又一个盖着红盖头的人坐在床上。文秀才心中一喜,刚想推门进去,忽然听得远处传来脚步声,吓得文秀才赶紧躲进旁边的黑影里。

来的人正是金大。

只见金大在门口徘徊了一阵,似乎在犹豫什么。最后,还是决定站在门外跟女儿说话。

“秀儿,爹把你嫁给知府老爷做小妾,希望你不要恨爹。爹也是为了你好啊。你娘在逃荒的路上没撑住,我带着你跟你哥哥好不容易逃到徐州,可是咱们一个外乡人,哪能这么容易就在徐州站住脚啊。如今我将黄河码头盘下来,别人骂我是扒皮,可他们哪知道,那些钱根本没进我兜里,全孝敬给知府老爷了。这马上过了年,知府老爷又要涨租子,可那码头天天进的账是有数的,涨的钱我要从哪来呢?如今我将你嫁到宋家做妾,也是希望知府老爷能高抬贵手,给咱们一家留条活路。希望你不要恨爹,爹也是逼不得已啊。唉……”

说完,金大就慢慢走了。

文秀才趴在墙角的黑影里,感叹着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但是感叹归感叹,任务还是要做的。想到这,文秀才把脸上的黑布往上一拉,一闪身窜进了屋里。

听到有人进来了,坐在床上的金秀明显浑身一抖,似乎吓得不轻。

文秀才走到床边,小声说道:“别怕,我是来救你出去的!”说完,轻轻掀起金秀头上的红盖头。

盖头下的金秀眼睛都哭肿了,一张小脸吓得惨白无人色。看见文秀才一身夜行衣,金秀吓得捂上了嘴巴,生怕自己叫出声来。

“别怕,我带你走!”说着,文秀才拉起金秀的手就往外跑。

金秀一个十岁的小女孩,早已吓得没了主见,只是一味的跟着文秀才跑。等跑出了知府宅后门,才挣扎着将手从文秀才手中抽出。

“你是谁?”金秀怯生生的问道。

“在下姓雷,名锋,平生最恨知府这样的死变态萝莉控。今日救你脱离苦海,也是一时兴起,你不用谢我。”说着,文秀才摆了个自认为很帅的pose。

虽然眼前这个男人虽然疯疯癫癫的说一些不明所以的话,但是眼下金秀除了相信这个救了自己出来的男人之外,别无他法,总不能回去找自己的爹吧?那样除了被毒打一顿再送回来之外,不会有第二种结局。好在眼前这个男人不太像是坏人,若是他能带自己离开这个伤心地,远离自己的爹,远离胖知府,便是当个丫鬟服侍他一辈子,又有何妨?

“那,大侠,你能带我走吗?”金秀低着头,小声问道。

“行行行!没问题!”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人叫“大侠”,文秀才心里可是乐开了花,心道怪不得大家都喜欢当大侠,原来当大侠这么爽啊!说完,带着金秀不紧不慢地回了家。

第二天清晨,又是慢慢碌碌的一天。但此时的徐州府却炸开了锅。

一夜之间发生了两件让人津津乐道的大事。一是知府老爷被人耍了,说绑架了他的儿子,结果一大群人赶到凤凰山下的乱葬岗吹了一夜的冷风,鬼都没见到。二是知府老爷昨夜新纳的小妾神秘失踪了。

这两件事一传十十传百,不到中午,整个徐州城连妇孺都知道了。有说仇家寻仇的,有说鬼魅作怪的,有说老天爷惩罚的,传的玄之又玄。

王二狗也听说了,心中咯噔一下,有了些不好的预感。急急忙忙从黄河码头赶回了家。推开文秀才家的门,二狗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只见文秀才和金秀两人各自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好在全身衣服都还在,要不然文秀才此刻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此时摘玉苑中,宋玉也悠悠转醒,昨夜喝酒喝到一半他就喝断片了,后来发生了什么全都不记得。发觉自己竟躺在床上,旁边脱下来的衣物也叠的整整齐齐,上面还放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不瞒宋公子,比起龙阳断袖,其实我好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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