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377500000001

第1章 洪荒冥河

盘古开天,造就了洪荒世界,但一个死气沉沉的洪荒并不是他所期望的样子,所以盘古以身演化洪荒,使得洪荒成为了一个山清水秀、灵气充沛的美丽世界,随着时间的流逝,洪荒之中的生灵也渐渐多了起来,这些生灵便是日后的洪荒百族。

洪荒是热闹起来了,但盘古一身污血所化的无边血海却是寂静无比,最多也就是一阵风吹过,血海泛起一点波澜,这样的死气沉沉从盘古开天开始已经持续了数百万年,“啊!···”突然间,血海中心爆发出一阵尖叫,一时间沉寂许久的血海一下子变得波涛汹涌起来。

血海中心,一朵血红色的巨大莲花悬浮在血海之上,十二片莲花瓣浮现着神秘的光滑,莲台之上站着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人,不,应该不能说是人,准确地说是灵魂,看着眼前的无边血海,由不得他不恐惧,要知道这个青年之前只是一个技术宅男而已。

青年叫沐森,活在新时代,长在红旗下,享受着21世纪的美好生活,时代虽然美好,但压力也是很大,房奴、车奴无处不在,沐森两者都不是,没办法,连女朋友都没有,买房买车干什么呢?对于一个伟大的技术宅男,房和车可有可无。

沐森的生活每天都是千篇一律,朝九晚五的上班,下班之后基本都是待在家里,基本没什么户外活动,但他也有自己的爱好,他喜欢钻研各种稀奇古怪或是高科技的东西,他研究过周易八卦风水秘术,也研究过简易的机器人,开发过各类游戏外挂,反正只要是他感兴趣的,他就会花时间去仔细钻研。

但是谁能想到天有不测风云,在大厦顶上看流星雨,却莫名被雷给劈了,古语云,大难不死,必有祸福,可眼前的情况是怎么回事,自己的身体怎么没了?这一切都是迷,尤其是这无边血海,虽然见过血,但却没有见过这么多,无边无际的血啊,这由不得沐森不恐惧地尖叫起来。

突然,沐森眉头一皱,脑海中多出了一段不属于他自己的记忆,越看越心惊,最后完全是一副呆滞表情,嘴张得老大老大的,完全可以塞下一个灯泡了,呆滞了许久,刚刚回过神来的沐森突然对天起誓:“大道在上,世上再无沐森,吾乃血海之主--冥河是也。”

沐森,不,是冥河,冥河刚起完誓,血海之上的虚空便闪过一阵波澜,但马上便消失得无影无踪,看见此情景,冥河才松了一口气,刚刚脑海之中多出的信息正是原来这血海之主冥河老祖的传承信息,自己穿越到冥河未生的血海,大道便默认他成了血海之祖。

但他毕竟是来自后世,属于异数,为大道所不容,只能放弃以前的身份,成为洪荒中一员,只有如此才能不算是异数,但在发誓时,他也动了一个小心思,他直接向大道起誓,而非天道,如今天道新生,还没有觉醒,洪荒仍在大道掌控之下,向大道起誓,这样天道便无法知晓他的过去,这样一来,冥河也不用担心暴露自己的来历了。

既来之,则安之,这也算是冥河的一大优点,随遇而安,既然无法改变现在的事实,那就只能接受了,就好像网上流传着的一句话,生活就像强奸,当你无力反抗时,那你就躺下来享受吧,冥河要做的就是努力活下去,最好能活出精彩。

想想也是,冥河跟三清、祖巫、接引准提、女娲伏羲、帝俊太一那些人一样都是先天魔神,起点要远远高于其他洪荒生灵,但三清、接引准提和女娲成了天道圣人,而帝俊太一和十二祖巫,虽然基本上死光了,但身为巫妖首领,好歹也叱咤一个洪荒量劫,就连鲲鹏、镇元子都留下了自己的传奇故事。

而冥河呢,身为血海之主,起点本就不低,但是做的事基本成了洪荒的一个笑话,按照他知道的洪荒神话,冥河想成圣,抢劫红云,想得到红云身上作为成圣之基的鸿蒙紫气,结果惹上帝俊、太一、鲲鹏和镇元子四人,还一无所获,得不偿失。

接着女娲造人成圣,冥河也跟着造了修罗族,虽然得了功德,但却极为有限,而后三清和西方二圣立教成圣,他又跟着立了修罗教,又得了一些功德,但远远不够功德成圣所需的功德,之后又被西方二圣抢了一些修罗族人立了八部天龙,又多了地藏王菩萨这个不善的邻居,要不是因为血海不干、冥河不死的神通和六道轮回之一修罗道之主的身份,恐怕根本不能安安稳稳地偏居一隅。

但这并不是现在冥河所期望的,虽然那样可以不死,但那跟死又有什么区别呢,他前世虽然只是一个技术宅,但是他也有自己的血性,前世平平凡凡地过了二十多年,今世却不一样了,这里有着无数神话人物,有着无数前世听得耳熟能详的神话故事,他不再甘于平凡,体内的热血已经开始沸腾··呃,等等,自己好像还没有身体呢。

思绪飘了那么远,冥河到现在才想起来自己还没有身体,刚穿越到血海,他便得到了血海的认可,原本属于冥河老祖的伴生灵宝变成了他的伴生灵宝。

不得不说,冥河还是很富裕的,光是伴生灵宝便足足有四件,极品先天灵宝业火红莲,也就是他现在屁股下面坐着的那个莲花,而他头顶上悬浮着一杆旗帜,它正是先天五方旗之一的北方玄元控水旗,与业火红莲一样同属于极品先天灵宝。

业火红莲,混沌青莲破碎后,四颗莲子化为创世青莲、业火红莲、功德金莲和灭世黑莲,都是极品先天灵宝级别的十二品莲花,业火红莲能释放出无尽红莲业火,以因果业火之力焚杀一切,防御力也是顶级,端坐莲台无可匹敌,业火红莲每隔一段时间便会产生一粒莲子,以三光神水催化,最多可以长成九品莲台,但三光神水可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

玄元控水旗,极品先天灵宝,乃是混沌青莲的莲叶所化,朦胧乾坤、遮天蔽日、诸邪避退、万法不侵,最主要的是可控天下万水,而且每隔一段时间还可产生一滴三光神水,这才是最珍贵的,除此之外,防御也极强,与戊己杏黄旗、青莲宝色旗、离地焰光旗、素色云界旗更是布下先天五行大阵。

而莲台两旁,两柄漆黑长剑护卫其左右,看似朴实无华,实则杀意若隐若现,它们便是上品先天灵宝元屠、阿鼻二剑,属于杀伐灵宝,威力要远高于一般的上品先天灵宝,二者配合,威力可比极品先天灵宝。

除此之外,冥河竟然还有半成的开天功德,要知道这可是半成大道功德,三清也不过才一人一成大道功德,而以后就算得到功德,也只是天道功德,根本比不上这大道功德,只要这大道功德不失,在这洪荒之中就相当于有了一个护身符,就是鸿钧道祖也要有所考虑。

不过想想也是,冥河这半成开天功德可不是白得的,开天之后,盘古一身的污血、开天被斩杀的魔神残血以及先天煞气都被汇聚在了血海之中,可以说,这血海完全就是一个垃圾场,大道至公,这半成开天功德也算是补偿冥河的。

但想到化形出世,冥河就不得不考虑一下了,本来冥河化形用的是血海最精华的一团血液,起点很高,但这也限制住了他的未来,这团最精华的血液中融聚了盘古污血、魔神血液以及先天煞气,杂而不纯,恐怕达到准圣境界就已经是极限了。

洪荒修行境界可以划分为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炼虚合道,之后便是仙人境界,地仙、天仙、真仙、玄仙、太乙玄仙、金仙、太乙金仙、大罗金仙、准圣、圣人(混元大罗金仙)、天道圣人(混元造化金仙)、大道圣人(混元无极金仙),每个境界都分为初期、中期、后期以及巅峰四小阶段。

虽然说日后洪荒之中,加上鸿钧道祖也只有七位圣人,但冥河真的甘心吗?答案当然是不甘心,既然重活一世,那就该获得轰轰烈烈,畏畏缩缩、偏安一隅,那还不如早死早超生呢。

既然想要达到更高的目标,那么有一个好的根基便是最基本的,本来用来化形的血液太过杂乱不纯,冥河要做的便是让它变得精纯,所有血液合二为一,不分彼此,虽然会失去盘古以及死去魔神的特性,但是冥河知道,只有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有得必有失。

而能让这团血液变得精纯的方法并不多,一是用先天至宝乾坤鼎重炼这团血液,乾坤鼎具有返本归元、转化后天为先天的功效,一定可以达到冥河的要求,但鬼知道这鼎在哪,所以只能pass掉。

同类推荐
  • 诸天万界聊天红包群

    诸天万界聊天红包群

    喜欢看本书,给作者寄刀片,不喜欢看本书,也给作者寄刀片,如果想看作者写哪个番的,可以加下群聊710267089,告诉我,我会补番
  • 我本仙命难违

    我本仙命难违

    凡人道:我遇到了一个仙女,她常常背着古琴在空中飞。战士道:我遇到了一个仙女,她手持古琴就能歼灭数万敌军。英雄道:我遇到了一个仙女,她拨动琴弦能动人心魄,好美。师傅摇头叹气:千云,天荒大陆已没你所学的了,你还是飞升吧!千云:师傅,飞升有危险,那是玩命的。师傅:修灵者岂能是贪生怕死之徒。千云:仙界仇人太多,我怕我成天被人追杀。师傅:修灵者岂能是贪生怕死之徒。千云:仙界太乱,强者太多,我怕没有出手就被人随手挂掉。师傅:修灵者岂能是贪生怕死之徒。千云:我不想死才修的仙。师傅:……
  • 祸水魔仙生死劫

    祸水魔仙生死劫

    幻焰原是花神和火之魔君的私生女,后被带回天界。火神因与花神青梅竹马,不愿花神被人诟病,谎称幻焰为其与花神之女,幻焰得以留于花神殿,位列仙班。然而幻焰生性顽劣,又对火术操纵不精,导致花神殿焚毁。天君动怒,将幻焰贬下凡间,承受雷刑烈火之苦,却被天族太子瑾誉所救,互生情愫。幻焰转世名为紫瑛,在凡间时带给亲族各种灾难而被排斥,瑾誉化身为人,指引她往净月宫学习术法,并在一次又一次的危难中将她解救。
  • 凡女入仙

    凡女入仙

    一场飞来横祸让叶爽丢了性命,当她再次醒来已经处于一个陌生的世界。在异世界的她踽踽独行,为了自由生活不得不奋发向上......
  • 修仙女帝倾三界

    修仙女帝倾三界

    她是紫灵族尊贵的公主殿下,身负血海深仇,更是傲视三界的女帝大人玄九天;她对抗神界,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她凭一己之力倾三界,可她却差点错过最好的他,这注定是一场夹杂着复仇的爱情,渺渺天宇,三界之内外,她在为谁痛彻心扉,寻觅着谁的身影,曾经搁浅在记忆里的那抹最美的回忆,是否早已被复仇湮没······
热门推荐
  • 蓝色童话书

    蓝色童话书

    《蓝色童话书》是一本26篇童话组成的小集子,由著名学者、童话创作人安德鲁·兰编著。收录了著名童话《海厄辛思王子和可爱的小公主》《艾哈迈德王子和帕里巴诺仙女的故事》《菲莉西娅与石竹盆花》《金发公主的故事》……那些美丽动人的想像伴随多少人走过他们的童年?那些扬善避恶、催人进取的情节是多少人认识世界的第一步?在这个集子中安德鲁·兰先生将为我们展现他的彩色神奇世界。
  • 大宫婢

    大宫婢

    她临盆在即,他却怀抱佳人。她被千夫所指,他却赐她一杯毒酒。她从亡后重生到了一介宫婢身上,誓言媚乱后宫!贵妃陷害,冷宫伺候!同僚背叛,栽赃嫁祸!后妃生妒,赶出后宫!谁跟她斗,她便让谁难保其首!然而万绿丛中过,哪有不沾身?城府深沉的摄政王,纯良无害的陆西丞,以及当年害死负心害死她的顾轩逸…..本想此生无情无爱,却最终越陷越深。“本王不管你到底是谁,纵然他们眼中的你机关算尽。我只知道,至死,我都不会放开你的手!”“我只希望每日看着你笑,如若我有什么你能够利用的地方,拿去便好…..”“朕容得你在这后宫胡作非为,却容不得你的眼里有半点顾凌烨的影子!就算是死,你也必须死在朕的手里!”家族灭门真相疑点重重,皇城之内迷雾团团。她步步为营,只为有朝一颠覆寰宇!(PS:本文女强,是寰宇系列第二部。)
  • 甘地:和平变革的代表

    甘地:和平变革的代表

    《图说世界名人:甘地(和平变革的代表)》介绍了,莫罕达斯·卡拉姆昌德·甘地,尊称圣雄甘地,是印度民族解放运动的领导人和印度国家大会党领袖。他是现代印度的国父,是印度最伟大的政治领袖,也是现代民族资产阶级政治学说——“甘地主义”的创始人。他的精神思想带领国家迈向独立,脱离英国的殖民统治。他的“非暴力”的哲学思想,影响了全世界的民族主义者和争取能以和平变革的国际运动。
  • 改头换面

    改头换面

    周满的尸体被发现后,大约过了十分钟,四个警察走进了美容院。美容院的老板叫莎莎,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影星,三年前拍茶饮料广告出道,因为外形可人,迅速蹿红,在城市里也算是个名人。因为工作繁忙,莎莎鲜少在美容院出现,说是老板也只是挂名老板,美容院的大小事物全都交由她的妹妹田小莉负责。今天正巧,莎莎从附近电视大楼录完一档节目,顺路来美容院看看。
  • 金甲黄沙

    金甲黄沙

    什么才是支撑一个人坚持不懈的动力??努力?自律?恒心?都对又不全对,一个人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每天去重复同样的枯燥乏味的生活,只靠这几样的话,太过单薄。支撑人强大的最大动力是信仰!是责任!是一种无畏的精神。
  • 别人的故事

    别人的故事

    作品讲述了音乐奇才高牧甫从一个自小酷爱音乐的青年,成长为一个音乐才子的故事。高牧甫乃将门之后,却一改先辈持刀征服世界的做法,笃信“乐使人和”的古训。1962年逃港,赤手空拳、衣衫褴褛,在命运的安排下,渐次成长为横跨新加坡、香港、台湾中乐界的音乐奇才、中乐交响化的奠基性人物。故事以主人公的情感世界为切入点,采用浅近的语言娓娓道来,使人流连忘返。正如席容的诗句: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作者深绿洋为广东省作协会员,长篇小说《鸟儿才听得懂》曾获广东省2004年度新人新作提名奖,多部作品发表于各大报刊。
  • 风华无双之绝世仙尊

    风华无双之绝世仙尊

    一个是冷艳睿智,算无遗漏的天才杀手。一个是弱质纤纤,受尽欺辱的世家小姐。当睿智的灵魂附身与羸弱的身躯,看异世之魂如何翻云覆雨,执掌乾坤。前世被心爱之人背叛,死于非命,却因为一件宝鼎,重生异世。宝鼎在手,仙道可求。她从来不知道,这么个小玩意儿,能炼出这么多灵丹妙药。可以改换资质的洗髓丹。可以回复法力的法灵丹。可以青春不老的驻颜丹。可以助人突破的独门丹…于是,她修炼日进千里,大发横财。对了,这玩意儿还能种田,灵药的成长速度是外界的千倍…叔伯看不起她,表姐加害她,纨绔表哥也来欺负她。人欺我一尺,我还她一丈,世家大会,她锋芒毕露,大放异彩。那些隐藏的肮脏阴谋,她将一个个粉碎!随便捡个蛋蛋,孵出来的居然是妖兽王!还有一直在她身体里的器灵,从来低调温顺,居然也是个如此了不得的人物…仙山求道,南疆寻宝,魔域斩邪,勇闯冥界,打遍东海无敌手!新奇法宝,仙道门派,人,妖,仙,魔的爱恨情仇,恩怨纠葛,仙道斗法,尽在《风华无双之绝世仙尊》
  • 季羡林谈人生

    季羡林谈人生

    季羡林的思想像一本厚厚的百科全书,读之使人明智,而他的品格却像一目见底的清水,大德大智隐于无形。《季羡林谈人生(典藏本)》是季羡林先生于2006年亲自授权、审定的经典畅销书,集中精选了季羡林先生谈人生智慧的文章。时值季羡林先生诞辰103周年,当代中国出版社在原来《季羡林谈人生》的基础之上,循着季羡林先生的思想轨迹,精编精选了季先生关于人生智慧的文章,精心设计出版了《季羡林谈人生(典藏本)》。季羡林先生愈行愈远,而他的人生智慧对读者的影响却愈久弥深。
  • 农门皇后

    农门皇后

    【甜宠文】神秘小村官穿越成土肥丑的小村姑,怎么办?她霸气回答,凉拌。她好不容易找到发财路子,眼看成为富婆指日可待,某男跑出来,明抢暗夺要分一杯羹,理由充分,称自己是富翁。第一次见面。某女花痴的跑到他的跟前,扯着衣角某男坐在轮椅上,眯起桃花眼某女抖了抖身上的肥肉,风中凌乱……
  • 花好月圆

    花好月圆

    刘雪英第一次看到吴佩云燃烟,是在她来深圳快一个月的时候。 那时候天已经有些秋凉了,再是南方,也有萧飒的气息,每条路上凭空添了许多枯败的树叶,冷风吹得人寒沥沥的。姑妈仍旧要刘雪英插一盏灭蚊器,还是强调有小咬,冷不丁会扎一下她的老皮老肉,疼痒几天。刘雪英这一个月来一直打地铺,卧在姑妈大床的下侧。吴佩云家很大,几年前换的两层的复式楼,让刘雪英兀一进门有一种惶惑感。楼上一间住着于秀、钱芳姐俩,另一间房奇奇住着,大卧室是佩云、景文两口子,楼下稍小的一间给了住家保姆陈姐,大的客房住的是姑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