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090800000060

第60章 宝印现身

天官赐福,百无禁忌——正南乍看到这四个字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只觉得读起来有些顺口,一时却想不起来在哪里看到过罢了。身旁的青山等人却激动异常,原本为了一起查看这枚印章就倚靠在他的身边,此时竟然因为兴奋而不住的发起抖来,这令正南分外奇怪,努力回忆究竟这几个字代表什么意义起来。

忽然间灵光一线,竟然被他想起是在父亲的那半本日记中有过记载——当年祖父正老太爷与曹沝的父亲夏侯古刚刚结交的时候,曾经向对方请教过鬼神之说,夏侯古据此将摸金倒斗的历史娓娓道来,其中涉及到发丘摸金一脉时讲到过发丘铜印的存在。

发丘中郎将或称发丘天官、发丘灵官,是东汉末年曹操为专营盗墓而设立的官职之一,与摸金校尉实属一脉,只是较之摸金校尉拥有的摸金符不同的是多了一枚铜印,印上就刻有“天官赐福,百无禁忌”这八个字,据说在诞生之初就被掘丘者奉为一件不可替代的神物,号称一印在手,鬼神皆避……

然而此印原型据说毁于明代永乐年间,已不复存于世,更何况其为铜制,跟正南手上这块似乎除了其上的八个字外别无共同之处,不知道眼前这块被“独眼”和于世达曹沝等人奉若至宝的东西究竟另有什么来历。

“独眼”见只有正南在看到印章后没有现出异常兴奋的表情,禁不住问道:看来你真是个刚刚入行的毛头小子,竟然连鼎鼎大名的发丘印都不认得?

正南摇摇头,只说自己的确是个新手,只不过对发丘摸金一脉的事迹也略微知道些,一直以为发丘印是枚铜印,且早已被观山太保所毁,怎么会在这里忽然现世且与传闻中的描述大不相同呢?

“独眼”笑了笑后才道:你知道的虽然不少,却都是些皮毛而已,发丘铜印确实如你所说那般经历,只不过它并非是由曹操制造进而授予发丘中郎将使用的那枚,而是其后不知哪代发丘夏后氏的族人们照着原样用黄铜仿制而成——他们大概是因为遗失了本印,又或许是觉得本印如此贵重,舍不得在倒斗的时候使用,只造个替身用在盗墓的时候聊以自我安慰罢了——不管如何,后世几乎所有人都只记住了那枚普通至极的发丘铜印,却反而将这本印忘却,说来是不是很有意思呢?

正南心想原来是这么回事,他还记得潘家园那两个自称为摸金校尉的王胖子曾经私下里将他的摸金符展示给他看过,是用穿山甲尖利的爪子制作而成,上刻“摸金”二个篆文,可谓做工精美,着实让他艳羡了好一阵。现在想来发丘中郎将既然官位高于摸金校尉,其佩饰如果仅是用黄铜制成那岂不是有些不符合情理了嘛,原来如假包换的正品沦落至此,难怪倒斗的手艺人都对这北海流宫趋之若鹜,视财如命的曹沝更是不惜抛出千万赏金而志在必得了呢!

说起来曹沝本是发丘夏后氏的后人,这发丘印乃是他们祖辈所有之物,于情于理似乎都应该由他继承才对,然而发丘一脉在还没传到他的父亲夏侯古那代时就已经无可避免的衰败了,更何况曹沝不知什么原因甚至连自己夏侯的本姓都改了,虽不至于被冠以数典忘祖之名,却是相比于其他竞争者别无更多优势可言,怪只怪他之前没有对自己坦诚相待,不然以他们夏侯家和正家的关系,正南即便对他为人处世的方法不敢苟同,肯定也会倾尽全力的帮助他的……

发丘印在青山、绿水和Shining的手上传阅了一番,正南趁曹沝和于世达跃跃欲试伸手索要之前先于他们将它拿了回来,转而问“独眼”:

“这发丘印果然是个宝贝,只不过不知道它是如何流转到元朝皇帝手上的——我最初看地下的岩画上的记载,还真以为这古墓中埋藏的是传国玉玺呢!”

正南觉得曹沝和于世达既然对发丘印的前世今生如此了解,必然和“独眼”一样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只不过他现在非常不想与他们交谈,如果有个疑问非他们不能解开的话,他甚至宁可始终为其困扰。

“独眼”为了将与正南的协议进行下去可谓是知无不言了,对于他的这个问题回答说,依据岩画所示的确如此,我猜想当初元朝顺帝的确是将传国玉玺授予王宝宝,并令他将其埋入地下引诱明朝大将前来自投罗网的。然而传国玉玺是何等的宝物,顺帝大概是后来有所悔悟,又责令王宝宝将其取回,换成了发丘印取而代之吧,反正两枚宝印在旁人看来虽然一明一暗一正一邪,却又不可避免的出自同宗同源,反而身位盗墓者所戴的佩饰的发丘印在并不深谙此道的元顺帝看来并不如玉玺那样举足轻重吧!

正南问“独眼”的“同宗同源”是何意,难不成两者还有些关联?

在一旁呆立许久的曹沝终于沉不住气了,走上前来就要从正南手上去拿发丘印,不但被正南一个闪身躲过,还附带着受了个白眼,手还尴尬地悬在半空中,过了半天才佯作干咳了几声,权当为自己解围般地接过话茬道:

“世侄这你就有所不知啦:玉玺传到西汉末年的时候,外戚王莽篡权,派人去长乐宫向太后索取,太后将其扔在地上摔掉了一角,于是王莽令工匠用黄金填补。至于掉落的一角就被装于这个精心打造的锦盒之内,存放在禁宫府库之中。及至东汉末年,锦盒流落到了曹操的手上,适值他设立发丘中郎将和摸金校尉,于是便让人将玉玺这一角精心雕刻,并亲自手书了八个大字,也就是这发丘印的来历了……”

正南心想原来如此,原来手上的这方印章以前竟是颇具传奇色彩的传国玉玺的一部分,虽然这次行动未能亲见玉玺,却又有幸得见同样蜚声在外的发丘印,说起来也算是一个值得向王胖子之流炫耀的资本了。就在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想立刻答应了“独眼”的请求,带着发丘印一起出去大肆显摆一番,然而几经考虑,最后还是下定了决心,再一次的出言拒绝了。

“独眼”显然没有料到正南竟又拒绝,立刻申明正南在将发丘印交到他的弟弟于荣的手上之前可以暂时代为保管和使用——对于摸金的手艺人来说,这可是个绝好的机会,要知道发丘印可是件具有趋避鬼神能力的宝物,如能带着它去倒斗的话势必会给自己的生命安全以最大的保障……

正南说你的意思我都明白,不过我向来是个不惧鬼神的人,即便碰到不干净的东西我也有这块祖传的龙尾石来庇佑——总而言之,我是不想淌这滩浑水了,你要觉得我身后的这些人谁能胜任的话我也不加阻拦,选定除我之外的旁人来完成这项交易只在你来决定,于我无干……

正南说的决绝,“独眼”也知道事无回环的余地了,伸手接过正南递回来的发丘印,顺便低头仔细看了看他龙尾石,似有发现般地说:

“难怪你年纪轻轻就有恃无恐的,原来随身携带这么块东西,要说它的价值虽然及我的这枚发丘印,驱鬼除魔的功用却大抵相当,刚才老夫在你后背拍那一掌之下竟被硬生生的从那姑娘的身体里弹了出来,足可见其是件难能可贵的宝贝。只不过我看它内芯阴晦,似有团黑气环其左右,乃是正邪难辨之兆,你在以后使用的时候还是小心为妙,切勿因小失大,坏了性命……”

正南“嗯”了一声,心想你说的简单,谁情愿被三个妖里妖气的邪魔附身,我这还不是万不得已嘛,好在直到目前为止他们对我还算客气,至于以后如何,还是走一步算一步吧!

“独眼”转而对着正南的身后道:你们四个人有谁愿意与我交易吗?

正南琢磨着明明是五人怎么又被他少说一个,难不成曹沝过分显露出了对于发丘印的野心,被“独眼”看出后排除在外了?这样说来岂不是让于世达捡了个便宜?

出乎正南意料的是,于世达和曹沝都没有在第一时间站出来应承,反而是绿水和Shining最先做出了表示——她们都说只要能够获取到从这里出去的方法,以后必定会竭尽全力地将发丘印交还给于荣前辈或者他的后人。

正南首先想到的是两个女孩大概是在这古墓中被困了太长时间,只想尽快离开才会情愿完成“独眼”的交托吧,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她们两个会不会是在分别代表着于世达和曹沝的意愿,出面争夺这发丘印的归属权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先前自己对她们立场的判断也就被全盘推翻了,难不成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自己真成了食古不化的孤家寡人了吗?

就在一犹豫的时候,“独眼”似乎选定了目标,直接将锦盒交到了绿水的手上,并对她说:

“刚才的附身之举实属无奈,还望姑娘见谅,我看这一行人中还要数你们姐弟淳朴老实,最值得我信任并托付宝物——对了,你们姓什么?”

绿水现出异常兴奋的样子,只顾着接过锦盒后上下打量,对于“独眼”的问话信口答道:

“李,木子李!”

同类推荐
  • 四号守墓人

    四号守墓人

    四号公墓是定川市最大的公墓,这里有二十一个守墓人,他们的编号是01-21号,却独缺04号,直到茅山废柴茅十三应聘成为四号守墓人。让茅十三想不到的是,一系列的灵异事件接踵而至,中午的血雨、晚上的婴儿啼哭、神秘老妪、会笑的鬼火,甚至还有盗墓人、偷吃神食的乞丐,成精的野狗野猫,在一次次的遇鬼事件中,茅十三感受到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经历了人鬼情仇,更发现了公墓中隐藏的阴谋,面对魔王,他只能以死相拼。
  • 凶铃手机

    凶铃手机

    俗语都说,便宜莫贪。古语也有云:莫作亏心事,然而,我的职业,却是两者都要沾!所以,我倒血霉了。
  • 鬼妈妈的恐怖故事簿

    鬼妈妈的恐怖故事簿

    父母离异的小姑娘安心一直与父亲一起生活。十二岁时,父亲因公要常驻非洲某国,因此送安心去到独居的母亲身边。母亲居住在一个偏远的山村里。母亲有一所又大又旧的古屋,安静,典雅,还有些诡异。某日,安心进到母亲书房中,发现一本厚厚的破旧红色笔记簿,从此,走入了一个个或恐怖或诡秘的故事里。
  • 家中有鬼

    家中有鬼

    小成买回一幅绢画后,家里便不再平静,一幅绢画,到底埋葬了多少秘密?绢画的背后,是一个娇妻对战死疆场的丈夫数千年的执爱与等待!为了帮助她,小成远赴北地,他能否找到已被埋葬了几千年的历史真相,想知道大汉不灭的军魂吗?想知道神秘的九转罗盘吗?此文将带你进入古老的国度……
  • 失忆的证人

    失忆的证人

    二十岁的苏童实习期间,亲眼目睹一桩残忍的凶杀案,因极度恐惧导致失忆。失去部分记忆的苏童,靠拼命工作隐瞒内心的惶恐,而成为一名出色的职业经理人。二十八的苏童应聘进入东华集团,成为项目筹建的总监。期间,苏童遭遇到莫名的威胁,并卷入一宗杀人案,在一名神秘乞丐帮助下洗脱嫌疑,亦不得不黯然离职……
热门推荐
  • 捡个弃婴惹一身祸

    捡个弃婴惹一身祸

    葛成实从小长到四十挂二,就不知道失眠是个啥滋味。从来脑袋一挨枕头就呼呼入睡,睡得像死猪似的,天上打雷、地上放炮都震不醒。可从家里重返工地以后,他少有地失眠了,只要睡起一觉,就别想再睡着,打开手机看看屏幕,有时十二点刚过,有时一点不到。深夜里四周很静,工棚里却是鼾声四起,就像滚过的一阵又一阵闷雷,搅得他烦躁闹心,只得拼命在床板上烙饼,弄得床板咯吱咯吱直响,就像老鼠在黑暗里噬咬一样。葛成实再也躺不住了,与其在床上遭这份洋罪,还不如出去溜达溜达。葛成实孤身来到工棚外,工地在郊区,死静死静的,没有虫鸣也没有狗吠。
  • 逃妻难缠:腹黑男女对对碰

    逃妻难缠:腹黑男女对对碰

    人前,他器宇轩昂,文质彬彬。人后,他傲视群雄,狂野嚣张。人前,她超萌单纯,十足“书呆子”。人后,她精明干练,倨傲不逊。当腹黑遇上狂野,当倨傲遇上狡猾,会是怎样一场战争?男人挑眉:女人,你的面具还真多。女人讪笑:有种就来拆穿我啊。男人邪魅:那好,我今晚就拆穿你!女人冷哼:那晚上……我们拭目以待!那一晚,他发现她惊人的身份,一手掐住她的脖子。他咆哮道:死!或嫁给我!她闭上眼:你就杀了我吧……推荐姐妹文《酷爸辣妈:天才宝宝不好惹》此文讲述男主父母的爱情。
  • 侯门嫡女:毒妃倾天下

    侯门嫡女:毒妃倾天下

    一朝穿越,她在郊外醒来,一具棺材、悬崖峭壁、一件薄衣、一身伤痕,在众人的惊恐中,她一步一个血印踏入侯门……她是无娘疼无爹爱的侯府长女,他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秦王。她进过棺材,满身是伤,狼狈不堪。他桀骜独立,风华无双。如此天差地别的两个人,却阴差阳错的相遇……堂堂的侯门嫡女被人诬陷凌辱而死,再次苏醒过来,光芒绽放,狠意突起,她已不再是那个任人欺辱的傻子,而是21世纪风华绝代的杀手。且看她如何步步为营、悉心筹谋、拍飞嫡妹、痛整生父、踹飞渣男!就在一切都风平浪静时,不想她身上却隐藏着一个惊天的秘密,身怀异能、绝美容貌、凤临异世、傲视苍穹!且看她如何一步步走向时代的顶端,从此,凤临天下,傲气凌人!
  • 那时的我们

    那时的我们

    张慕凌生于80年代上海,家境贫寒,心比天高。嫉妒漂亮孤傲的舒凝,喜欢含蓄儒雅的韩哲,年少的她以为一切都能自己掌控。象牙塔中,遇到风流倜傥的老师邱宗民,他爱她吗?还是有何秘密?在光明与黑暗的起落间,终发现,人生轨迹不全由自己,是非本不泾渭分明,要得到这些,必会付出那些。答案,源于内心;而真相,但留人间。--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男人要有胸怀,女人要有情怀

    男人要有胸怀,女人要有情怀

    这个世界从来不缺凡夫俗子,红尘中我们早已在是是非非中学会了争辩和计较,在柴米油盐中学会了小气和狭隘。对于大多数男人来说,心胸修炼最迫在眉睫。如果说上天赐给了男人一样最重要的东西,那么这种东西就是博大的胸怀和宽阔的胸襟。对于男人这种天生好强和自尊的动物,人生也许可以不繁华,但是不能没有尊严和面子。而博大的胸怀和宽阔的胸襟是男人获得成功和他人赞赏的最重要的一点。俯瞰大千世界,具有博大胸怀的男人与具有情怀的女人虽不同,却又相同。他们都是快乐地微笑,独自行走在红尘中,享受着良辰美景,享受着内心的美好与宁静。
  • 禅林疏语考证

    禅林疏语考证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天才少女之香琴传说

    天才少女之香琴传说

    家传上古香琴,引领她穿越千年古城,遭遇重生之苦,遭遇孤儿之运,重新为人的她在这千年古城将掀起怎样的风浪。。。
  • 狩猎

    狩猎

    夜色浓重,除了一排排倒退的路灯,公路边的森林藏匿在黑暗之中,某种令人惴惴不安的恐惧蔓延开来。车厢里是富有节奏的音乐,伊恩双手扶着方向盘,偶尔随着音乐应和两声。他看了看手机的GPS导航,大概还有半个小时才到最近的小镇。伊恩顺手摸了摸,咖啡杯已经空了。他有些困倦,打了个哈欠,这时候电话却响了。戴上耳机,那端传来吵闹起哄的声音。
  • A Girl of the Limberlost

    A Girl of the Limberlost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巨星恶少神偷妻

    巨星恶少神偷妻

    “轻一点。”“别弄那里。”“重一点……重一点啊!”“喂!按个肩膀你敢不敢不叫的那么浮想联翩!”大明星娱乐圈的那些事儿,请个神偷做助理好处多多,一百块买不了吃亏,一百块买不了上当。把助理当祖宗一样供着,给她叫外卖,给她当司机,给她当床伴!“我饿了。”“自己叫外卖!”“你是我助理,你给我去找吃的。”“懒得动”“那你去隔壁化妆间把导演刚买的一包吃的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