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飞机,走在熙熙攘攘的机场大厅,邹沫却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周围都是熟悉的黑发黄皮肤的面孔,人们用熟悉的母语交谈着,商店指示牌全是方方正正的中文。
一切的一切扑面而来,是故土的气息。
她自十四岁离开,已经有十三年未曾踏入这方土地。
久违了,实在是久违了。
十二小时的疲惫飞行,并没有让邹沫觉得很累,反而觉得精神。她贪婪地感受着,感受着这一切熟悉的、记忆里的味道与风景。
陈江已经在机场等候。
“亲爱的!这里!”Estelle摘下墨镜,将波浪似的金发拢在而后,朝人群里挥挥手。
陈江张开双臂笑着迎上来。
Estelle小跑着扑进他怀里。
“我好想你啊。”
“我也是。”陈江在Estelle头顶一wen。
缠绵许久,两人才想起立在一旁尴尬的邹沫。
陈江对邹沫点点头,问候:“邹小姐好。”
邹沫礼貌颔首,笑容无懈可击:“陈先生好,麻烦你还来接我们。”
“迎接Estelle和她的好朋友是我该做的。”陈江笑着揽着Estelle说。
邹沫莞尔一笑,跟在他们身后,静静地观察着眼前的这个男人。
很平凡的男人,气质平凡,长相也平平,甚至连穿着品位都不是那么出众。
不知道为什么Estelle对他这么恋恋不忘。
爱情这事儿就是说不准,实在奇妙得很。
难怪张爱玲要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正巧赶上了,那也没有什么别的可说,唯有轻轻问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
“我先把你们送到给你们准备的那套公寓去,你们先安顿一下。这么长途的飞行肯定累了。晚上一起去吃顿饭,我做东。”陈江边开车便热情地对她们说。
“怎么好意思,我就不打扰你们了。我自己随便吃点就好。”邹沫礼貌地拒绝,上次在新加坡的饭局历历在目,她可不想当高瓦电灯泡。
“邹小姐真的别客气,我知道这儿附近有家海鲜楼做得不错,邹小姐一定赏脸啊。”
“沫,去吧。”Estelle从前座扭过身子看她,大眼朝她眨了眨。
邹沫失笑,知道这是Estelle让她一起去的意思,“实在不巧,我今天正好有些累,想回去多睡儿了,就不打扰你们良辰美景啦。”邹沫疲惫地揉揉额头,笑着说。
“那沫你回去好好休息。”Estelle只得放行。
陈江撇一眼后视镜,遗憾地点点头,“那我们下次有机会再聚。”
“邹小姐回到国内肯定也有很多朋友要见吧。邹小姐是哪里人?”
“岭城人,小县城比不得大都市。”邹沫答。
“岭城离这儿近,开车一两个小时就到了。真没想到,邹小姐会是岭城人,不过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好山好水养出来的,果然是美女。”陈江说。
“陈先生说笑了。”邹沫笑着,转头看着窗外。
孟氏集团为时斐项目交接人员准备的公寓就在寸金寸土的市中心。
实在是财大气粗。
一百二十平的面积,就她和Estelle暂住。
“这套公寓直到项目结束,都归你们。这是钥匙,里面的家具都是新换的。有什么不习惯的随时联系我。”陈江说。
邹沫接过钥匙,道了谢,就到自己的房间里收拾起来。
站在窗边,可以看到外面的江景,霓虹灯亮起来,远方的天空暮色四合。
邹沫略略思忖,拨出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
“嘟——嘟——嘟——”
等待着,邹沫的手心微微出了汗。
终于,电话被接起。
“喂。”熟悉的声音自电话那头传来,邹沫几乎要控制不住自己。
“喂,妈是我,沫沫。”
电话那头沉默良久,终于说,“有事吗?”声音冰冷。
“没事,我,我回国了。”
那头依旧是沉默。
邹沫鼓起勇气,说:“妈,我有空想去见你。可以吗?”
“不必了。邹小姐过好自己的日子就好了。”
阿妈叫她邹小姐,不是沫沫,而是邹小姐。邹沫握着手机的手渐渐收紧。
那头似乎有挂电话的意思。邹沫急着说:“妈,你注意身体,一切保重。”
“嘟——”电话已经被挂断。
邹沫勉强一笑,望着窗外的人工天鹅湖旁,有孩子追逐着嬉戏,父母站在一旁,宠溺而大声地唤着孩子小心。
难过铺天盖地地涌来,她怔怔的握着手机,努力的睁大了眼眶,不让突来酸涩感冲出。
邹沫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整个房间沉浸在无边的黑暗里。
余窗口闪着一点从外面透进来的灯光。
邹沫摸索着,找到手机,打开,一条信息映入眼帘,是程青书的短信。
“飞机降落了吗?你还好吗?——邪魅狂狷的程青书。”
邹沫笑起来。
自从那晚拒绝程青书后,他们又回到了最初的朋友的状态。
不打扰,不亲近,却仍旧保持着友谊,只当她为朋友。这样很好。
邹沫也未刻意疏远,为程青书的放开感到高兴。
只是他似乎自从看了那些小说后,开始用其中各种奇怪的词形容自己。其中特别喜欢“邪魅狂狷”这个词儿。
“这很符合我的身份。”
邹沫浮现出程青书自顾自点点头说着这句话的样子,不禁莞尔。
收拾好出门觅食。
隔壁Estelle的房间紧闭着,估计已经和陈江出门了。
客厅桌子上摆着她留下的纸条——“沫,我们先出去吃饭啦。”
纸条上还有她醒目的大红唇印。
随便点了份餐食,坐在有大大落地窗的茶餐厅里。
邹沫看着街头来来往往的人流,她在这儿没什么朋友,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却也只能孤单地坐在这儿,看着别人三五成群地聚餐吃饭,听着周遭熟稔调侃的聊天声。
五年的时间,她是习惯了孤单的了。此时倒也也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
从前有阿爸阿妈,后来有孟庭之,现在依旧什么也没有。
外面的灯光闪烁,她托着腮,看得入了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