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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少年(1)

合肥尖沙咀

我很喜欢王家卫的《东邪西毒》,那部电影里有我看过的最美的张曼玉,我把进度条从结尾反复地往前拉,从张曼玉倚窗望着儿子的背影,她的儿子在海水中玩耍,她爱的男人张国荣在沙漠的那一边,爱她的男人梁家辉在她身后削梨。

那一刻万籁俱寂,配乐响起,琵琶弦历历而动,箫声呜咽。

张曼玉说:“我最好的时候,没有跟最喜欢的人在一起。”

很多年后我当了作家富豪榜的榜首,但我一生中最好的时候是在合肥度过的,那时我的梦想是当一个古惑仔。

小时候我是个沉闷的小孩,我爹一直叫我“书呆子”,私下里我觉得自己蛮聪明,却不知道怎么证明给他看,夜深人静的时候老爹把书呆子放在窗前的书桌上自习,自己看电视去了。他信任书呆子,因为“书呆子”就是这么一种东西,你叫他看书他就会照做,你给他支笔他就会写字,你给他讲妖魔鬼怪他就会相信。

但我爹的“书呆子”只会思考关于妖魔鬼怪的事。我那时只需每晚看半个小时书就能维持成绩,剩下的时间我默默地对着窗外的黑暗,思考是否有妖魔鬼怪在那里徜徉,好像隔着一扇窗外面就是太古洪荒天地玄黄。

不靠谱的事情想得太多,但在行动力上却是个矮子。那时候我是个穿一身蓝布学生装、平生没打过什么架、成绩在班里排倒数1/3、下垂眼角傻了吧唧的家伙,而我的班长则是一个穿着一身皮夹克、书包里带一把一尺长藏刀、成绩在班里排前十、四周学校兄弟有矛盾都卖他一个面子的英俊小生,我跟班长之间的差距真是令我可以仰头仰到断脖子。我就是在这种牲口的光环笼罩下长大的,他施加在我精神上的压力之重简直是一头大象。

我内心里非常向往去当一个班长那样的古惑仔,但家里对我的要求是看到打架要绕着走。

我最喜欢的漫画是《侠探寒羽良》,但是班主任说它是一部色情漫画,北条司的画风直到现在还在影响我,让我相信姑娘腰细腿长是第一重要的。

我最喜欢的影星是周润发,后来我去买了很贵的Burberry风衣,模仿发哥在《英雄本色》里的造型。

但你们见过港片中经常出现用来烘托主角的眼镜仔么?如果不记得就去重温周星驰的《逃学威龙》,我就是那样的一枚眼镜仔。

因为班长、寒羽良和周润发的缘故,一度在我窗外飞舞的妖魔鬼怪都呼风吸云手持双枪。

拥有这样美好想象力的眼镜仔还是眼镜仔,他距离他所梦想的一切太遥远了。

高中时我去了合肥的尖沙咀。

真实的尖沙咀在香港九龙,如今是繁华的购物区,当年是小混混们闯荡的地盘。我去过香港很多次,但没有一次去过真实的尖沙咀。不过在当年合肥少年的想象中,尖沙咀就是一片新时代的江湖,那是一片试炼场,将来想做大事的都得在尖沙咀混过。

所以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尖沙咀,因为城中的少年们渴望一片江湖。

合肥的尖沙咀叫城隍庙,准确一点的名称是,城隍庙小商品批发市场。

我的母校是合肥八中,合肥八中就在城隍庙对面。

我在合肥八中读书的时候,它还不是重点中学。它现在号称总理母校,那时候却透着几分江湖之气。混世的同学们下午放学出门得长眼色,前门后门地张望,免得有人在门外寻仇。如果己方人数不够而发生了遭遇战,十有八九要吃亏。不过寻仇的也得回家吃晚饭,所以偶尔路过操场看见某兄弟咬着草根看太阳落山,不用问你也知道是前后门各有几个兄弟看住了,秋风残阳,很是萧索。

想要混得好就得有几个好兄弟,我的好兄弟姓唐。

如今唐兄弟发达了,在杭州做手套外贸,手下颇有几家厂子,我的皮手套都在他那里订做。唐大哥说他的厂里永远留着我的手模,只要甩个电话过去说个颜色皮质,无论是新西兰的鹿皮还是毛里求斯的野牛皮,要黑的唐老板给你做黑的,要绿的做绿的,没那颜色了也好办,唐老板说了:“咱哪年不进个几十万英尺皮子呀?要啥颜色,叫新西兰农民给你染!”于是不几日就有一双合手的手套寄到宅门前,材质款型说是都不亚于Zegna。

而在那个时候唐兄弟最渴望的是一辆山地车,二手的也罢,这样他会显得酷一些,可以泡上班里他最看好的妹子。

唐兄弟报到第一天这么自我介绍:“我姓唐,唐太宗的唐。”我被他唐宗宋祖的风姿震撼了。

开学第一学期我成绩排名第二,唐兄弟排名第三,唐兄弟被我的学习成绩震撼了,从此我们决心一起混江湖。

后来我看台湾版的《福星小子》,里面二号男主面堂终太郎被翻译作唐太宗,我忽然发现唐兄弟和面堂同学其实颇有相似度,所以下文我们不妨称之为面堂兄。

面堂兄教导我说人生里几件事情是最重要的,第一当然是一个漂亮的妹子,第二是一辆山地车,第三是驰骋江湖做一番前无古人的事业。

这个排列顺序千万错不得,第一者是必须有的,没有人生便会很不幸福;第二者是达到第一者的手段;第三则是一个点缀,当你拥有了山地车和漂亮妹子之后,若不驰骋江湖,怎能让世人知道你的风光?

但我不是出于这个原因而立志当个坏小孩的,我是因为觉得面堂兄比我有魅力,所以准备和面堂兄好好学习一个男人的魅力之道。

至于班里那些早慧的妹子们,我还没有在其中任何一人的长发上虚空地系上“我家”的标签。面堂兄在我高三军训的时候,某次饭后散步时忽然说,兄弟我觉得你这几日开蒙了,有慧气,以你现在的资质,可以为你找个妹子了。

原来我高中三年中,足有两年半的时间,资质都不够找妹子的,即便是我最要好的面堂兄也只能为我惋惜。

但面堂兄的感情也未必有多么顺遂,如今回忆起来,我能记住的都是当年课桌间和面堂兄打王八拳的妹子,记得面堂兄喜欢的那个,记得面堂兄假装喜欢的那个,记得一个总穿大一号高跟鞋小跑起来踢踢踏踏好比大河之舞的,还记得一个总穿粉红色衬衫膝上半尺小黑裙,露着一双少女型长腿,却不合时宜地穿了双塑料凉鞋的。

所以面堂兄许诺的妹子也并未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每天下课后,依然是我和面堂兄骑着车在街头并行,交流我们从杂志上看来的,外面的世界。

面堂兄在高二那年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山地车,虽然是二手的,但总算是良好人生的开端,既然漂亮妹子暂时不可得,便只有先行闯荡江湖做一番事业。

闯荡江湖就要追随大佬,这是亘古不变的法则。这就好比陈浩南想出头,光靠立志是不够的,还得有B哥赏识他的志气。

学校里有个混得很开的兄弟,我们姑且称他为竿哥好了,因为他既高且瘦,浑似一条竹竿。在我们还穿校服和运动鞋的时候,竿哥已经穿上了修身西装和尖头皮鞋,夏天的时候还有一副雷朋墨镜插在西装内的口袋里,但通常不戴,以免被班主任以“流氓装束”为名没收。

和竿哥对视始终是很可怕的经验,他的脸瘦得见骨,眼睛却极亮,看你的时候目光焦点缓缓地从下面翻上来,散漫了很久之后才凝聚在你脸上。

人家都说竿哥那种看人的方法是真正大佬看人的方法,你值得他认真看一眼,他才认真看你一眼。所以你若是被竿哥的眼神吓到了,那是好事,这说明竿哥觉得你还行。

很多人都说竿哥之所以混得开是因为有背景,竿哥的哥哥在城隍庙是排前三的老大,谁得罪了竿哥,在附近的街面上只有死路一条。委实说我和面堂兄只见得竿哥目光如电,却很少见过竿哥的威武,因为成绩不好,班主任经常当着众人将他劈头盖脸地臭骂,也不见班主任横死街头。

唯有一次让我见识到竿哥所在的江湖。那天我跟竿哥在明教寺前走过,那座寺庙在三国时候曾是曹操教习弩箭的地方,又名教弩台,是有尚武之风的古迹,街面两侧摆满了小摊,我和竿哥侧身而过,梧桐叶飞旋着在我们身边落下,如今想来那是个肃杀的秋天。我有意无意地问起竿哥关于城隍庙里的事情,竿哥说话不多,只是纠缠于即将到来的期中考试。这时后面一条身影疾步而来,一个高过我一头、比竿哥宽出一掌的男孩一拍竿哥的肩膀,问说你是不是谁谁,竿哥下意识地回答说是,随即就是一掌狠狠地抽在竿哥的脸侧,对方冷冷地丢下一句话说让你记住,随即飒沓如流星地消失在前方。那一刻对我而言真是电光石火,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觉竿哥捂着脸吐出一大口鲜血和两枚断牙,整张脸从下颌一直肿到眼角。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扇耳光能把人打成那样,第一次亲眼见到鲜红的血从人嘴里喷薄而出,我吓傻了,竟然说出了让我事后觉得一生英名丧尽的话来,我说,那是谁?我带你去找老师!

竿哥并未流露出“傻逼啊道上的事情你报警管屁用”的表情,而是问我要了手帕,擦尽了嘴角的血迹,淡淡地说,没事,我欠他们点东西,打完就算了了。竿哥说今天我不能跟你一起走了,你路上小心点,但也别怕,他们不会对你怎么样,我们只是同学。然后竿哥也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中。

我独自一人站在古教弩台下,只觉得天地悠悠世界广大,江湖如此狰狞多彩,而自己如此渺小。

在那个年代,所谓“人人敬畏者便是英雄”,大家都敬畏竿哥,我和面堂兄也信着竿哥,非常渴望竿哥带我们见见传说中的老大。但竿哥总是拒绝,只说哥哥事情很多,还要进货什么的,实在没空见我们。

“进货”二字让我和面堂兄心潮澎湃,觉得那生意危险又刺激,不知是海关罚没的打口磁带、黑漆漆的猎枪还是上面印有暴露女郎的外国杂志。

于是越发地想见大哥,想见一个人太久了,他在你心中的形象就越发高大,最后隐约有朝圣般的渴望。

没机会朝觐大哥,我和面堂兄只能讨好竿哥。面堂兄在街头的游戏机店和台球吧都是有信用的人,打声招呼老板就知道是面堂兄到了,游戏机币打折不说,有时候还能赊账,面堂兄便邀请竿哥去游戏机店和台球吧潇洒,我在三人中地位最逊,只能敬陪末座。敬陪末座的意思是玩那个叫《吞食天地》的三国游戏时,竿哥当仁不让地选了最能打的关羽,面堂兄以色取人选了白面小生赵云,而我只能选莽汉张飞、土鳖魏延或者老当盖壮的黄忠。

关羽以为自己最能打所以要冲在前面,赵云觉得自己很帅所以也要冲在前面,很快就战死沙场,最后往往活下来的是我那瘦小的黄忠,失去了大哥们的保护小黄忠注定死路一条,他在熊熊烈火的战场上蹦蹦跳跳,射出无力的羽箭。

若干年后面堂兄在杭州凯悦酒店请我喝茶,随身带着雪茄箱,由年轻漂亮的助理捧着,我们步出凯悦酒店,在西湖边漫步,走到一家能够抽烟的茶吧中坐下,助理把雪茄箱放在我们之间的桌上,退到我们看不到的角落里。面堂兄打开雪茄盒,建议我尝试他从美国买回来的Padron千禧纪念版,说比高希霸黑金版还都要牛逼很多,国内的高希霸多半都是印尼烟叶冒充的假货。

我知道面堂兄两年前还不抽雪茄,而我也对烟草没什么兴趣,但我们还是很有仪式感地用长梗的松木火柴熏烤了Padron千禧纪念版,用都彭的雪茄剪剪去末尾,点燃了,吸一口,赞美它醇厚的香气,并内行地说要是在封闭的室内这香气只怕是更加动人,可惜凯悦酒店早已禁烟。

面堂兄频频地称赞他的高级雪茄,言下之意是此等高级货价值一千块一根,只会与我这种真朋友分享,若是那种不懂格调不够资格的朋友,便只能享用雪茄箱上层的大卫杜夫而已。我懒得应对,于是含含糊糊。

面堂兄见如此高级的雪茄都不能令我衷心感佩他的高义,不禁有些沮丧,又抽了一会儿雪茄之后,他忽然说我可不是随口说,我们真的是真朋友,我当年还请你和竿哥打游戏机嘞!

我说去你妈的,可是你每次都把赵云选跑了!

除了玩街机和打台球,我和面堂兄还练习枪棒。

《水浒》中说梁山英雄好汉不近女色,终日里只是练习枪棒打熬身体。多年以后我发现“枪棒”是“女人”的反义词,枪棒使男人团结一心,女人使男人分崩离析,枪棒的世界和女人的世界绝不相容,所以林冲那美貌的老婆必须死,唯有这样他才能投奔枪棒的世界,从此再无弱点。

迈克尔·曼导演的《盗火线》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了这个真理,Robert De Niro扮演的大盗是那种值得其他男人跟他去赌命的男人,但他遇到了心爱的女人,所以最后他死了,也害死了他的兄弟们。

但是男人总是一再地犯相同的错误,他们虽然习练着枪棒,但时刻准备着为了某个女人脱离枪棒的世界。

我和面堂兄练习枪棒,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没有可爱的女孩。

但是面堂兄是个理论家,他说出来的理由要更加冠冕堂皇,他说我们闯荡江湖,没好身板是不行的,听说道上的兄弟们经常打群架,为了情义有之,为了心心相印的妹子也有之,这时候我们不能缩头,而且妹子们都喜欢运动型的男生,枪棒之术除了闯荡江湖之外也有讨好妹子的副作用,何乐而不为呢?

总结下来还是为了妹子,面堂兄这辈子都没超出他的三原则,除了山地车升格成了法拉利之外。

枪棒教头面堂兄已经找好了,据说是一位身怀绝技的老拳师,开有一间武馆,名曰“神行太保”。我私下里疑心这间拳馆其实不是教拳的而是训练邮差的,这方面我比面堂兄读书多,神行太保戴宗在《水浒》里就是个送信的,并不能打,和玉臂匠金大坚、神医安道全一样算是梁山上的文职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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