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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苦乐人生(2)

第二件事,是上五年级时,发生的一场声势浩大的群架事件。那时候,我们不像现在的孩子,上下学有家长接,一出校门就做鸟兽散,各回各家。那时候我们上学要到集合点,整好队伍,一起去学校。放学的时候,也要整好队伍,一起去集合点,然后才可以解散回家。至于有人从家到校比到集合点更近更方便的,一律需要由家长跟老师提出申请,获得批准才可以独自上下学。也许是因为当时同学们居住得都比较集中,也许是因为那时候人们的组织纪律性都比较强,反正记忆中,还真没有几个人是独自上下学的。那场群架,就发生在一天放学的路上,参加打群架的有两个班级一共四十多个男生,还有个别女生,因为声势太大,甚至都惊动了正在街上值勤的警察大叔。

事情的起因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们班的放学队伍正好走到大连市场(今天的大连商场)北门附近,同年级三班的队伍走在我们后面,两支队伍首尾相接。我们班级走在最后的是一个女生,又瘦又小,因为脾气有些古怪,再加上平时个人卫生状况不佳,在班级里属于没朋友没地位,被忽视甚至被捉弄被欺负的一个。而走在她后面的,则是三班的几个调皮的大个子男生。事情最初发生的细节我没看到,但我可以肯定,那个女生脾气再古怪,也不会主动去招惹身后的几个大个子男生。等我发现有状况的时候,只看见那几个大个子男生把那个女生围在中间,像踢皮球一样推来搡去。当时我处于班长一职的在任期间,走在队伍外边。我冲过去把女生拉出来,回头跟那几个男生理论,不想他们竟然很蛮横,比量着要对付我。我火了,一声吆喝,班里走在前面的男生们听见了,立刻回头,而三班的男生也很快聚拢过来。一群十一二岁、精力过剩到连狗都嫌的小子们在一起讲理,讲了没几句就讲不下去了,说不清楚是哪一方的哪个人先动了手,两个班级加在一起,有四十多个男生瞬间就撕打在一起,拳脚相向,书包乱抡,场面十分火爆。

混战的场面只持续了不到两分钟,这场群架就分出了胜负。三班的班长是个女生,遇到这种事情显然无法起到我这样的“模范带头”作用。别看是小孩子打架,也别看场面混乱,但事实上,就像这世界上的许多事情一样,表面上看起来一团乱糟糟,毫无头绪,其实绝对是有规律有秩序的。三班的女班长一开始试图拉架,但很快就识趣地和大多数女生一起,躲开了。打架的核心人物其实是他们班那个瘦瘦高高的体委。我瞅空摘下背在肩上的书包,紧好了书包带,正抡得兴起,我们班的体委凑过来,很用力地拽了我一把,朝着对方的体委指了指。我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跟着他冲过去,两个人左右夹击,只几下子,就把那个体委打得招架不住,转身就躲。我们俩跟过去穷追猛打,那家伙又抵抗了几下,无奈双拳难敌四手,想招呼帮手,帮手们都在各自为战,无人理睬,他只能落荒而逃。这一下,对方顿时军心涣散,斗志全无,有几个人转身跟着体委逃跑,结果整条战线瞬间崩溃。

眼见对方败逃,我们兴奋得嗷嗷直叫,穷追不舍。逃跑和追打的双方在人群里横冲直撞,惹得行人纷纷躲闪、抱怨甚至咒骂。我们途经的地方,都是当时大连最热闹最繁华的街道,所以很快就惊动了几个在街上值勤的警察。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追在一个穿黄衣服的男生身后,正追得起劲,迎面过来一个警察,张开双手想拦住我,结果被我从他的腋下一钻而过。

对方一开始还是几个人一伙一起跑,后来就彻底做鸟兽散,各自玩命地往自己的家里逃。而我们也就各自盯住一个目标,分头去追。我们也是被胜利冲昏了头脑,追得太忘形,有几个人都把人家撵进楼门洞了,还不依不饶,结果就忘了一件事,那时候的孩子,大都不是独生子,家里常常有哥哥姐姐。我们在人家楼门前大呼小叫,拍墙踹门。真把人家叫出来了,才发现人家身后还跟着一个满脸杀气的大哥或者大姐,只得调整角色落荒而逃。

晚上吃晚饭的时候,母亲突然问我:“脸怎么了?”

我莫名其妙,跑到镜子前一看,脸上破了一个小口子,还流了一点儿血,已经结了血痂。回想一下,应该是傍晚打架的时候挂的彩,竟然一直不觉得疼。

母亲还想追问,被父亲拦住了。我觉得父亲已经猜到,那是打架挂的彩。对这种事情,父亲曾经明确对我们兄弟俩表过态:不准欺负别人,但也绝不能让别人欺负。跟别人有了矛盾起了摩擦,自己想办法解决。除非对方有家长介入,或者年龄比我们大很多,以大欺小,否则就算我们被人欺负了,他也不会管。所以,小时候我在外面打架,无论是吃亏还是占便宜,都不会跟父亲说,更不指望着他能出面帮我。

直到这时候,我才觉得脸上的伤口火燎燎地疼,也才开始想到这件事的后果。父亲不会过问,但想瞒住老师恐怕很难,毕竟这一架,全班几乎所有的男生都参与了,全班所有的女生都旁观了,傻子才指望老师会不知道呢。既然如此,与其等着老师问到头上,还不如自己主动汇报。想明白了这一点,我的心倒安定下来了。可能是打架的时候太卖力气,那一晚我竟然睡得又香又甜,做的两个梦中自己也都威风八面,孔武有力,如同天神一般。

第二天一到校,我就把打架的事情跟班主任说了。班主任受惊不小,赶紧跟三班的班主任通了气。那天早晨,两个班的班主任都像门神似的站在教室门口,每进来一个男生,就捉住了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检查一番,然后才放进教室,直到全班同学都进了教室,这才敢松口气。可笑的是,三班那个带头打架的体委,在被老师问到头上的情况下,竟然还一口否认,想蒙混过关。

用班主任老师的话说,我们这些臭小子们运气不错,一场有几十号人参与场面火爆的群架,竟然只有不到十个人受了点儿小伤,挂了点儿小彩。既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两个班主任一商量,很快就拿出了处理方案。当天下午,先由三班的班长带着包括体委在内的几个男生,到我们班认错道歉,然后由我带着几个参与打架的男生去三班道歉。我一脸不服气。班主任看出来了,说,怎么回事?觉得自己挺有理呗?

我说,是他们先欺负人,还是男生欺负女生,我们凭什么道歉?

班主任说,你是班长,班长带头打架,你还挺有道理,是不是?他们欺负人?你们平时还少欺负人了?

我有些心虚,不过嘴还硬,说,那是两回事!

班主任一拧眉毛,说,两回事?你的意思是说,班里的同学,你欺负就行,别班的人欺负就不行呗?

我不服气,觉得班主任说的分明是歪理,可一时也说不清到底是怎么歪的,再看看班主任阴沉的脸,只好把不服气都吞进肚子里,不敢再说什么了。我那时候虽然调皮,但还算是识时务。

小学毕业,我以全校第二名的成绩考上了大连第二十四中学。那时候初中也分重点和非重点,二十四中还有初中部,而且是全区统招。青泥小学有三百多名毕业生,只有五个人考上了二十四中,录取比例超过六十分之一。

毕业考试之后,班主任老师邀请了几个同学到她家里做客,其中有我一个。老师说,你们几个是班级里我最喜欢的学生。

别人都一脸自豪,只有我有点儿小意外。班主任看我一眼,说,你是不是觉得,我对你太厉害了,而且,有时候不太讲理?

我突然聪明了一下,眨巴了一下眼睛,没吭声。

老师说,我不跟你讲理,是因为你这个小孩太聪明,有时候就聪明得让人烦。要是真跟你讲理,万一没讲过你,让你觉得自己占了理,那还了得?而且,有些道理,现在跟你讲也讲不通,得等你长大以后才能明白。

老师的这番话,让我在心里嘀咕了好一会儿。现在回头再看,我其实真的很走运,念了十几年书,遇到的都是些好老师。

意义非凡的暑假

我在声名赫赫的二十四中度过了初中和高中。在回想和书写这段经历的时候,正好看了一部美国影片《壁花少年》,颇有感慨。《壁花少年》的主人公在高中时代所经历的,是一段充满了风险、挑战和迷茫的人生。相形之下,我在二十四中所度过的时光,虽然也不可避免地充满了青春的躁动和迷茫,但那些躁动和迷茫却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强行摁在了水底。当你回头望去,目光所及,你能看到的似乎只有平静的安静的,甚至是波澜不惊无声无息的水面。《壁花少年》所展现的,是一个少年精神的蜕变与成长,而我的中学时代,似乎只有一个主题:功课;只有一个目标:高考。知识的学习与积累成了不可动摇的主题,而成长却成了一个无关紧要可以任其自生自发的附属物和衍生品。所以,尽管中学时代离现在的我要更近一些,记忆也应该更清晰,但回头望去,却似乎不及小学时代那样生动鲜活,充满了生命力。打开记忆的大门,扑面而来的,好像只有瀑布一般倾泻而下的考卷。

我是带着自豪和自信迈进二十四中的,但迎接我的,却是当头一棒。开学第一天的第一节课,除了班主任老师,我们甚至连其他任何一位课任老师的面还不曾见到,就迎面遭遇了一张试卷:新生摸底考试。成绩公布之后,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全班四十个人,我竟然考了个二十五名!而在整个小学时代,凡是有排名的考试,我从来没有跌出过前三名。对我而言,考第一名是正常发挥,考第二名属于情理之中,考第三名就有点儿引人侧目、令人担忧了。而这一次,我竟然考了个二十五名!

我花费了一个学期的时间,终于适应了自己在这个新学校新班级里的新位置。整个中学时代,尽管我自认为已经很努力了,但十名左右的排名似乎已经是我的专属位置了。最好的名次是初升高的中考,我考了全班第五名。当时二十四中高中部为本校初中生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是550分,我考了609分。

中考之后的那个暑假,发生了一件对我的人生意义非凡的事情:我创作了平生的第一篇小说。

尽管以不错的成绩如愿留在了二十四中,但是中考之后的那个暑假却过得有些无聊。因为我们家搬进了新家,那个新建的小区离几个要好的同学家都比较远,再加上那个夏天似乎格外炎热,所以整个假期中的大部分时间,我都只能待在家里。于是,我用那个无处可去的假期做了三件事:读书,写小说,学习做饭。

先说第一件事:读书。当然,这里所说的读书是指读课外书。我从小就喜欢读书,这跟我们家里的氛围有关系。父亲是大学老师,每天晚上需要备课。母亲是工程师,虽然不必像父亲那样每天都要坐在书桌前,但翻图纸画图纸整理数据也是经常要做的事情。有时候,两个人都需要工作,就只能有一个人占用书桌,另一个人则要坐在小凳子上,以床当桌。所以,我们家晚饭后到睡觉前的这段时间,一般都是很安静的,不会有嘻嘻哈哈的闲聊,更不会有玩牌、喝酒那样的喧哗。我的作业一般都在学校就写完了,这时候,就喜欢捧着一本书,倚墙坐在一只小凳子上,或者是早早地爬到双层床上面自己的床上,静悄悄地读。不过,这种读书是我的一种自发行为或者说是一种天性,父母并没有刻意地引导,更没有具体地辅导过我的阅读,甚至连过问的时候都很少,他们只是为我的这种天性提供了一个适宜的环境。

但那时候可以读到的课外书比较少,家长也不可能花钱给你买什么课外书。我读的书主要靠借,跟同学借老师借,亲戚朋友借,不挑不拣,借到什么读什么。我十一岁时,读到了一套残缺的《红楼梦》,里面有许多不认识的字,就翻字典词典。但有些字很奇怪,明明是个字,可字典词典里都查不到。

有一次,我读到第十二回,“王熙凤毒设相思局贾天祥正照风月鉴”,遇到了一个奇怪的字“肏”。我查了手边所有字典词典,都查无此字。于是,我就去找父亲,指着这个字问他。不想,他立马黑了脸,呵斥了我一声,又觉得不妥,就放缓了语气,说,这个字,我现在说了你也不懂,你也不要去问别人,等你长大自然就懂了。

父亲的态度和回答让我一度很好奇,但我还是忍住了,没去问别人。不过很快,我对这个字的好奇劲就过去了。再过一段时间,连这件事情都忘在脑后了。事过十多年之后,我有机会重读《红楼梦》,看到相关章节,这才想起这件事,不觉暗自好笑。

我喜欢读书,但最喜欢的事情还是玩。当这两件事碰在一起的时候,我会毫不犹豫地放弃读书。小学时候所谓的玩,就是满街疯跑,推铁圈、捉迷藏、抓特务,玩什么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能宣泄那些过剩的精力。中学以后的玩,就是跟同学聊聊天,偶尔去逛逛书店,打打球,主要的目的已经不是宣泄精力了,因为也实在没有那么多剩余的精力了,只是为了调节一下紧张而乏味的学习生活。到这时候,读书的地位似乎慢慢前移了,提高了,成了空余时间的首选。

那个暑假我读了许多书。绝大部分书都是父亲从他任教的大学的图书馆里借来的。我看书的速度非常快,一部几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往往一天一夜的工夫就看完了,所以父亲借书还书的频率也很高。父亲有些怀疑,怀疑我并没有好好地读那些书,我也不解释,因为我知道,父亲迟早会找个机会验证一下他的怀疑。这是学理工科又教理工科的人的一个习惯,甚至是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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