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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何物是永生?(1)

每经一事,

仓促之下,

总不免些许惊慌失措。

于是告诫自己沉住气。

结果郁郁终日,不得释然。

于是又想何必憋着。

……

道修行既是背道而驰,

倒不如洒脱一些。

那种可以随时放下的好处

“死亡正在流行”。

这是我在这本书上看的第一句话,在1980年的时候,雅克·勒高夫这个我不知道的作家给一本书写的序言中的一句话。

流行本身就是残酷,何况流行死亡。只是,中年之际,会发现,确实开始习惯死亡这件事情。时间总是无情流逝的,长辈们陆续凋零,清明去扫墓的时候,树林的远处,水岸旁弯着一片静水,油菜花成片地开着,点点的坟茔,袅袅的纸钱烟火。目睹那一刻,油然的肃穆。

据说标注在中世纪的公证文件上,是取自西塞隆的《德色内克图特》里的一句话,叫作:没有什么比死更确定的了,也没有什么比死的时间更不确定。因为不确定,所以在小时候,最恐惧,便是死亡这件事。当一个人开始具备理性的时候,必然去思考生命的问题,比起好奇是怎么出生的,更为担心的是终将如何死去。前者是迷惑,后者是宿命。

如今想,那时那种思考,是多么地肤浅,但是直接。死亡是一种过程,从恐惧到渐渐地习以为常,或者说是麻木。但事实上,也没有任何学问可以安慰这场恐惧到麻木的发生,往往更多的阅读,只让死亡这件事情,从单纯的恐惧到悲悯,或者说,转移到悲悯的时候,一场情绪的转化,甚至叫人乐此不彼。

伤感是一种奇怪的愉悦,足以麻痹自己。我忽然理解人类为什么热爱悲剧,因为悲剧比死亡更忧伤。就如同人们在葬礼上的哭泣,其实又有多少是因为死亡?

可是12世纪,如何消除死亡的恐惧,靠的是修道士们散布的那些令人安心的言论,如塞勒人皮埃尔的《隐修院学校》一书里说:死亡应该是旅行者的客栈,而不是临终之人的寓所,死亡是放下负担,而不是捣烂枷锁等一系列的铺陈排比以后,他说我们要彬彬有礼地接待死亡,而不是怀着恐惧……

其实比之中国的务实来说,中国人永远活在世俗的层面,所以更为相信的是世上总会有一种物质或者有一种修炼,可以使自己活得更久。大家希望延续时间的长度,所以小时候,偶像是孙悟空,因为他可以打破炼丹炉,吃那么多丹药,把所有的蟠桃都给吃了。在追求延年益寿的卓有成效上,我忽略了孙悟空的行径只是一个流氓。他肆意妄为,他也不择手段。但是,他成功地活了下来。

其实在中国,一个人的大部分人生,只是想着如何活下去,但忽然有一天,便会放弃这个努力,我承认这里有财富的原因。但许多时候,还真是一种冲动,似乎等待一个谜语的答案,因为猜得太久,所以有些等不及了。我目睹许多人的死亡其实是那样地草率,当然被解释为,是一种解脱。

因为草率,所以我们也没有什么像样子的忧伤。葬礼是那样地快乐,吃吃喝喝,吹吹打打。我们祈祷,亡者有一个好的来世。所以他只是与我们暂别而已。会有某个时刻,我们终将重逢!或者在人间,或者在阴间,或者在梦里,在神巫的附身中。我们信任肉身与灵魂的分离,于是将一切安置如生前一般光怪陆离。

其实想来,我更疑惑人们该是多么恐惧死亡这件事情,不然何以搞得这样轻浮,缺乏沉思,也不相信永恒。只是以一了百了推卸责任的轻松感去换取离别之痛。用离别之痛去填补空虚。

我读的这本书名叫《中世纪有关死亡的生活》,作者是法国的达尼埃尔·亚历山大比东。如书名所示,里面有大量关于死亡的细节。但这不是我喜欢的书。那些死亡的枝节,都是叫人不快的因素。但这叫你不可避免地去想到死亡这件事情,如小时候每当夜深人静,灯火熄灭一刻,便自然而然地去想此生如何终结,以及死去又是怎么样的一种状态。

虽然四月一日愚人节这天去思考死亡,其实该是一件多么无聊的事情。但张国荣是这一天去世的,我奶奶也是。世间的荒谬在于,死亡更像是一场玩笑,一场欺骗,用整个人生编织出无限美好的景象,无非是在当你生出期待的时候被无情戳破而已。是的,针对死亡,其实哪有那么多的说法。当你百无聊赖内心郁闷时候,忽然想去书写以上的文字,也便会理解。总会有一个时间,让你什么都不用做也能安静下来。

所有胡思乱想,是浮光掠影!是烟花余圾,是临渊之哀,是歧路悲绝!更是一场废话之酝酿,虽说仅此而已,岂是内心甘心如此。

何物是永生?

日本人拿樱花比拟性格,爱的是那瞬间的美与凋谢。以致凋谢,便是樱花盛开时候的一部分。

花瓣飘落,在市井昆的电影《细雪》里,那几个和服美人在樱花蔽日,落英徐徐中走走停停。举止投足以及笑颜的特写,一个瞬间,可以玩味许久。又过许多年,记忆定格在其中某张脸上,念念不忘,在庸俗的市井中生活,总觉得心中藏着若干的美好,也以此以为有所不同于其他中年胖子。

但悲伤的是,忽然从某处看到这个演员的近况,那张脸自然已经老成不堪。看上去,与往昔的印象判若两人。于是想,是那个美人老了,还是自己的记忆是否真实?

所以就有和尚去问鼎州大龙山的智法禅师,他问的是我少年时候的一个困惑。他们在大龙山曲折的山道上遇见,山色绮丽,难免不使个人显得柔弱渺小,和尚问,色身败坏,如何坚固法身。和尚问的是长生不老,是要与天地比经久。看来古今的俗人们共梦。

我少年时候,其实最为困惑的,还不是长生不老这个目标,而是如何才算长生不老。尤其如何定义这个不老,是停滞不前,还是鹤发童颜。关键的问题还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老。

就像德国电影《铁皮鼓》里那个在12岁就不再成长的鼓手。在错误的时候停止生长,就注定让自己成为永恒的弱者。这样子的不老,显然只算是不幸。

当然,没有经历与经验,又如何判断未来的生长是不是就不好。少年时候,知识有限,尤其自不量力,想拿些肤浅的物理与数学知识去解释一个哲学问题。以致想到最后,已经不是对于生死的恐惧,而是探讨如无尽不循环数的尽头,究竟在哪里那样的纠结与烦恼。

智法禅师彼时也许看向大龙山的道旁山水,想做诗,却被这俗套的问题打搅。

问永恒的人注定短暂,无关他的生命,而只关乎的是智识与名声。那个和尚毕竟在《碧岩录》的书中连法号也没有留下。但他留下了问题,这个问题就是永恒。

人生所有的契机都是悖论,就是寻常生活中的异常。是山穷水复,是柳暗花明。但却缘身此山中,云深不知处。偶有小得,却误会是自身不懈。

智法禅师的回答应该是他心中此刻的诗篇,是他对那刻山水的描绘:山花开似锦,涧水湛如蓝。诗句美好,如景色不灭。不知道那个问问题的和尚懂了没有,还是在挠头。一样看向花团锦簇,看向山涧静流,然后,沉默。胡兰成却说,妙哉,答非所问。

答非所问,是我们小时候的游戏,谁要是正儿八经地回答问题,那就是笨蛋。游戏的趣味在于逆向思维。但既然问题是所谓永恒的,就注定没有正确的答案。

与其刻舟求剑,不如守株待兔。就如雪窦禅师说的更妙,他说要拿鞭子将骊珠一一打碎,不打碎,珠生瑕疵。说国家的法律,讲得其实是三千条罪。你说你曾经无知,他却答说他还不会。

其实山花涧水,说的便是如樱花短暂,但美色永恒,坚不可摧。君不见,昨晚那个酒醉的胖子如何再三发誓戒酒,而此刻,还不依然重复着昨晚的过程。虽然他没有坚持戒成了酒,但他毕竟坚持发誓。

假如心不动,如何风会动,如何旗会动。

又如《阿飞正传》里张国荣与张曼玉相互凝视的那一个分钟。

这个小流氓嬉皮笑脸地对着女孩说,

十六号,四月十六号。一九六零年四月十六号下午三点之前的一分钟你和我在一起,因为你我会记住这一分钟。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一分钟的朋友,这是事实,你改变不了,因为已经过去了。

我后来算是懂得了周作人的好处

有段时间逮着爱看的书一通猛看,然后便时时有冲动写点什么。不写则已,一打字,便是那书上的文风。没有像我这样读点皮毛当时就要卖弄的人。不过后来想,也好,就当读书笔记了。

我读五四时期的作家,最晚接受的是周作人,当时就不喜欢他满篇抄书的那个劲。而且是想起来就抄,抄到哪算哪,然后戛然而止。不明就里。毕竟那会儿年轻气盛,要读的,也是钱锺书那种通篇抖机灵的随笔。再不就是徐志摩那种浓得化不开的。

想来那会儿也不是读文章,而是读句子,读词语。读的支离破碎,感受的也是浮光掠影。但也受益不少,偶然写个东西,满脑子里有的是猎奇猎艳的字句。信手拈来,如给秋裤装塑料亮片。那会觉得是满眼奢华,后来想其实很俗不可耐。但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我跑到图书馆拿小本子摘抄去。

我后来算是懂得了周作人的好处,毕竟人是会长大的,所有市井生活的鸡毛蒜皮,坎坎坷坷,会在内心积聚下来。渐渐成胸中的块垒,沉重却无法卸去。好处便是轻浮不起来了。

读书既不愿意动脑子去为作者所有的机灵费思量,也没有那种蓬勃的气血去消受浓艳。这时候再读周作人,忽然就体悟了那种随时可以放下的好处。读书,是翻开哪页读哪页,读到哪里算哪里,即便我有余兴,但文章却忽然干脆地结束。余兴变成了余味。闲处的时间,便有了某种你无法言说的调调。以致这会和人说话,也会不经意地露出那个腔调出来。

散淡却克制。与其说是我如今喜欢的风格,不如说,这也是个必然。就如同冬日的午后,阳光懒洋洋地照来,照到人身上软绵绵的。眯着眼看到的那些光线中的浮尘。悟道浮生便如浮尘,浮生便是浮梦这些很老套的想法。只是确实起伏不定,无处着落。

不苟且,不随遇而安又能如何?这样一写东西,想法就简单许多。表达本身就是一种愉悦。有什么说什么,是生活态度。

以前写东西是希望讲出道理,如今的经验是对于芸芸众生没有道理可以讲清楚的。不如就讲讲感触。观赏一场电影,听一首歌,看一篇知识性的文章。都会有许多触类旁通的感觉。也许故事可以从一个细节处重新发展,也许那支歌只合适在某个特别的餐厅去听,也许文章中不经意带过的小人物其实也有着超戏剧性的悲欢离合。

只是愿意这么想上一会而已。喝喝茶,上一趟厕所。一切想法其实已经烟消云散。提笔写的时候,只是抓住那些情绪的尾巴而已。如食完大闸蟹的女儿,她伸出洗不干净的手指,让错过的你闻闻那腥腥的味道。

我同情那些废寝忘食、坚持不懈去完成理想的人们。那些声名显赫,大权在握,坐拥千万身家,还是省吃俭用,还辛辛苦苦向上攀登的人们根本不入我的法眼,是的,我一点儿不羡慕他们。

按说丛林法则,懒惰的生物应该在竞争中被进化掉。但看来至少在人类不适用的。历史是由勤劳的人们创造的,但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懒惰绝对是他们创造历史的动力。所以说懒惰当然不是全无用处。没有闲心,不放空自己,又如何发现这滚滚红尘,污浊尘世中依然有隐隐约约的美好。如过去乡下茅坑边青石旁生出的白色的精致小花……

当然,人不能走极端。比起茅坑,抽水马桶更为必要。

为什么汉人后来没有音乐

人类要苦难到什么程度,是那样虔诚地相信上帝,去唱那些灵歌,声音高亢,曲调在每个尾音中兜转徘徊。南方棉花田上的骄阳似火,那些日复一日的劳作。眼泪落到心里,目光却从人间往天上看,向上帝倾诉,抱怨,乃至咒骂。最后无不被归纳到爱的局面。

那种单相思,最终堕落成求欢的小曲。无论词是如何点缀,无论如何,也破坏不了那种音乐的撕心裂肺。

又要穷困到什么样的情况,反而可以拎着啤酒瓶,用烟酒熏坏的嗓子,可以去浅唱低吟,发自内心的东西,其实那种对于生命的焦虑不安,最后无不变成了散漫,毫无拘束,即兴发挥,与那些顺着愉悦延展的SOLO(独奏),全无冗长的感觉,反让聆听者感触到的闲适。

那种音乐居然被我们翻译成爵士,其实是叫人误解的名称。

李煜用他的帝国的灭亡写出几首词,我们不会读到那种大厦将倾,山河破碎。我们只读出了一点无可奈何,读出一点忧伤的闲绪。

所谓品味的程度,某个方面是讲你理解人间疾苦的深度。

所谓人间的疾苦,只是你在乎的东西如何被断离乃至丧失。

我们这里的民歌,最流行的叫作《拨个(根)芦柴花花》,好听在哪里,好听在暧昧,这么说有点不够客观,其实我想说,好听是在它有点猥亵。

过了江,另一首民歌更有名,叫作《好一朵茉莉花》,我们这个城市,曾经抢茉莉为市花。个人不是很喜欢茉莉的香气,太有侵略性。至于那首著名的民歌,缠绵,暧昧。难以打动自己。

网上找《拨个(根)芦柴花花》的歌词,基本可以说,这不会是先前的模样。这词写得太假。至少扬州人是不会这么唱的。

高晓松说汉人没有音乐。我觉得汉人其实是有音乐的,孔子在齐国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又埋怨赵乐太骚,齐乐太荡,燕地之声过于悲壮。后来听昆曲,委婉曲折,穿云裂帛,又听粤曲,低回悱恻,感伤不已。倒是京剧,泛滥的打击乐,庸俗的声响。走到二人转的时候,肃穆而立也成了一份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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