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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最搜奇·萌萌小志怪(19)

雨停了,天地一片清净,避雨客拍拍屁股走人,只留下墙洞中一副被蹂躏过的骷髅。

几年后,怪事发生了。

每天夜里都有个红彤彤圆溜溜的鬼火在村子外头飞来飞去。

这只是普通的鬼火吗?不,因为没有鬼火会跟复读机似的一个劲地呼喊:“枣子好吃,蒜头太辣!”

没有人知道它的叫喊是什么意思,但凡是不幸遇到它的人回去都会头疼脑热,生一场病。

出场的台词实在太可爱,要不是他的阴气害得别人生病,其实也可以作为旅游一景炒作起来的。

“不会是那个骷髅在作怪吧?”当年村里那人听说了,顿时一惊。

于是他回到当年那座古墓前,只见那倒霉家伙还躺在洞里呢,嘴巴边上还生了圈茂盛的红毛,跟一把大胡子似的。大伙儿便顺手将这骷髅给捣毁了,只听它还嘤嘤地发出惨叫,果然那妖怪就再没有出现了。

记得《西游记》里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吧?文里这个妖怪就算是个入门级的白骨精了,承受了一丝人的阳气,吸取了一点日月精华,仗着点本事就开始在人间捣乱。明清志怪里就有好几篇类似情节的故事,有位往骷髅嘴里撒尿的,和抱起骷髅对饮酒的就因此倒了大霉被鬼缠身,颇像是20世纪80年代香港鬼片的桥段。

逝者已去,死者为大,对死者最大的尊重就是让其安息,不受打扰。至今港台地区和大陆老一辈的人都认为站在别人的坟堆上是十分不礼貌的,甚至可能引起灵界报复,对尸骨的亵渎更是不可取。

论语说:“慎重,追远,民德归厚矣。”且不说有没有鬼这件事,从道德和人性上出发来说,尊重逝者不但是为了体恤生者的情绪,更是对生命的一种态度。对死者的戏谑,等同于对生命的放肆,既侮辱了别人,也侮辱了自己。

申某,燕人,游幕于闽。夜与友斗叶子,局散,各归寝室。申至己斋,门扃闭,室中灯影煌煌。怪而自窗窥视,有一无首妇人,置首案上,双手理发。急返故处,见三友仍在灯前赌戏,骇述其异。邀众往视。众笑曰:“君何少见多怪,我等尽能之。”于是以手承颊,各摘其头,置几上。申惊丧魂魄,飞出衙中。天明贼至,阖署遇难,申独免。

没有人见过死神的模样,因为见过死神的人都死了。

燕人申公子却和死神擦肩而过,而他的幸运,正是死神带给他的。

闽地的夜晚总是燥热又潮湿,年轻人总是会聚在灯下斗叶子,这是一种相当耗费脑筋的纸牌桌游,直到有人撑不住眼皮打架,各自回房就寝。

夜更深了,园林中袭来的风带来一丝凉意,吹得申公子的胳膊上不由起了一阵鸡皮疙瘩。接着,他在自个儿的房门前停下了脚步。房门紧锁,里头却灯影憧憧,他倒吸了一口凉气,缓缓从窗中探去,这不看不打紧,一看差点儿把魂给吓飞了——

一个无头女子把头颅放在桌上,两手正缓缓地打理那一头乌黑的长发。

他一屁股跌在地上,扭头,连滚带爬,一路滚到厅堂,却见三个朋友还在灯下玩桌游,忙结结巴巴地把刚才看到的灵异事件复述了一遍。

“真的有鬼啊,你们快去看看啊!”

“嘻嘻嘻嘻,少见多怪,我们也会啊!”朋友们异口同声地笑了起来。

厅堂里回荡着他们怪里怪气的笑声,幽幽的烛光映照着申公子惊恐的脸。

只见他们个个伸手捧住脸颊,把头拔下来放在桌子上,就像拔U盘盖子那样轻松。

桌子上一排的脑袋对着他露出了亲切而温馨的笑容。

“哎呀妈呀!”

一声惨叫划破了夜空,一个人影踉踉跄跄地冲出了大门。

凌晨,一群强盗来了,整个府里的人都被杀了。而这时,申公子正在很远的一个路边摊上惊魂未定,一边窸窸窣窣地吃着卤面,一边和摊主讲述他惊悚的撞鬼经历。

申公子撞了鬼,却换回了一条小命,但心脏受到了不小的冲击,说不定还有找心理医生寻求安慰的必要。

“我发誓再也不玩叶子戏了!”每当看到叶子纸牌,这个可怜的年轻人就止不住再度回放那夜的情景——把脑袋放在桌子上梳头的女鬼,和好友们放在桌上的笑容……是的,昔日好友!

古人常说: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就是说有时好事会变成坏事,有时坏事会变成好事。

所以,不要让一时的好事坏事左右你的情绪,宠辱不惊,是最酷的中华美德之一。

有趣的是,这篇不起眼的志怪传承下来的惊悚元素,如把脑袋放在桌子上梳头的女鬼、遇到熟人变脸的二重惊吓,都成为了现代鬼故事中泛滥的桥段,包括1975年的香港鬼片《心魔》、1989年的《开心鬼救开心鬼》、2012年的国产恐怖片《半夜不要照镜子》……现在看来,似乎缺乏些新鲜感了。

在魔术中,如果手中有一个仿真假头,把脑袋缩到衣服里,通过障眼法,也可以制造出把头放在桌上的假象。然而,五个人一起变魔术恶整申公子的概率实在太小了,倒不如说是一次来自阴间的温馨的集体告别仪式。

再怎么正儿八经,都要来点喜感调剂,这种港片式的幽默,市井味的轻松感,也只有明清志怪里才能经常看见啦!

邑双忠庙,有穿心阁临街,其下可通往来。陈某者,夜醉归,远见阁上灯烛辉煌,即近则仍黑暗,知为狐仙,欲观其异,乘醉登阁。既上,寂无一物,顿悔欲下,忽楼门中灯光射入,乃屏息伏暗陬。俄有俊仆十余人,挑莲炬入,展席设座,肴酒纷陈。主人导十余客,揖座欢饮,谓仆曰:“招朱家僮来作剧。”仆应诺下楼,引二狡童,婉媚皆如好女,袱出朱袍乌纱二,装饰颇雅,至座前。旁二客吹笙鼓簧,童舞蹈应节。有客善琵琶者,令朱歌而愿和之。二童若不解。又一客笑曰:“如此蠢动,纵勉强能舞,何能歌也。”主人惭,以拳击二童,嗥然长号而仆,化为二豕,冠落地上,硕腹彭彭,犹着朱袍。陈视之不觉失笑,一响,则人物俱杳。细视,东方既白,身踆栏外瓦上,术檐咋咋作响欲折,转侧即堕。狂叫僧至,缘梯下之。尝谓人曰:“虽惊怖欲死,然狐之作剧,亦可观也。”

暗夜,喝得醉醺醺的陈公子摇摇晃晃地走在街边,抬头看见阁楼上灯火辉煌。

双忠庙,阁楼临街旁,路人可往来通行,名唤穿心阁。

他使劲眨巴眨巴眼,灯火依旧。不可能,这个点儿,不可能还亮着。

更妙的事情发生了,一走近,眼前又恢复一片昏暗,后退走远几步,身后又一片亮堂。

这都是出了故障的人体感应路灯么?!然而,这个时代没有感应路灯,唯一合理的解释,除了被酒精烧坏了脑袋,就是赶上了一场妖精之宴。陈公子在排除了自己够醉的条件后,决心上楼探个究竟。

阁楼内,一片乌漆麻黑,加上一片死寂,夜风吹来薄雾,一阵凉意窜上背脊,他的酒意突然清醒了几分。

斟酌眼前的情况,怎么样都是回家躺在松软的床上较为惬意,然而他正要收回脚步,楼门里隐隐有光透了出来,好奇心终于驱使他像只溜进粮仓的老鼠,不动声色地躲到一边,暗暗窥视起来。

不一会儿,只见十几个美少年捧着莲花灯鱼贯而入,轻手轻脚地搬桌子,搬凳子,上酒菜。

陈公子的内心不由一阵激动——果然是要开PARTY的节奏啊!

主人领着十几个客人入座,都是神仙般俊美脱俗,把酒言欢,好不快活。然而似乎谁也不知道,暗处有一双来自俗世的瞪大的眼睛,正贪婪地注视着这一切。

“叫朱家小童来表演节目啊!”只听主人大声道。

两个少年被带了上来,个个俊得跟姑娘家似的,唇红齿白,乌溜溜的大眼睛,白嫩嫩的小脸蛋,打扮得格外雅致,朱红色的衣裳,黑色的纱帽。

当两个客人吹奏乐器,他们便双双和着乐声摆手伸脚,翩翩起舞,那是世人从未见过的奇妙舞步。

“我来弹琵琶,让他俩合唱一曲,如何?”座中客人突然道。

朱家小童一脸茫然,面面相觑。

“这俩小蠢货,能跳舞就不错了,怎么还能唱歌?”另一个客人笑道。

主人面有惭色,用拳轻轻一击,两个少年就嗷嗷叫着扑倒,在地上一滚化为两只白白嫩嫩的小胖猪,帽子落在地上,猪身上却还穿着衣服呢。

看见两只小猪滑稽的样子,陈公子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谁知这一笑可不得了——

顿时屋里一黑,什么客人、宴席全消失了,眼前又恢复了一片死寂,仿佛方才只是一场浮华的醉梦。

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黎明驱走了黑暗,清晨清新的空气令人备感舒心。他突然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头,低头一看,顿时吓出一身冷汗——原来自己竟站在栏杆外头的屋瓦上!屋檐不堪重负,正发出吱吱咯咯的呻吟,眼看就要塌下来了!

惨烈呼喊划破了宁静的黎明,也唤醒了庙里的僧人,最后他被僧人搀扶着,才手脚瘫软地从梯子上下来。

事后这货还挺得意,老是跟别人说:“虽然挺惊悚的,但是狐仙看戏,还挺有意思的哈!”

阁楼奇妙夜,狐仙设酒宴,两只跳舞的猪成了故事的亮点。

在北方,五种最具有灵性的常见动物胡(狐狸)黄(黄鼠狼)白(刺猬)柳(蛇)灰(老鼠)往往被拟人化成精怪,而民间的共识是,狐狸是这五灵中的头头,因为它最聪明,所以法力也最强,可以控制其他五种动物灵。

更厉害的是,狐狸是唯一进入道教神仙体系的动物灵,至今在龙虎山天师府里还有供奉狐仙娘娘的宫庙,可见狐狸在动物修真界里的地位是很高的。

因此志怪里的狐狸俨然是个东北灵界黑社会老大,有着各式小弟,黄鼠狼给它当打手,刺猬为它搬枣子,老鼠打下手,在此文里,猪还来给狐狸献舞了。作者的笔墨也没费什么在狐仙主人上,反而对两只跳舞的猪描写细致生动,在志怪里真是另有一番情趣。

亳州刘晖,食鱼骨鲠于喉,咯出一物,状如鱼目,莹洁而圆。拾置几上,倏然分为两,又分为数十块,宛转俱化为人,长寸许,坐者、卧者、行者,来往纷纷。刘急捕之,皆遁去,仅获其一。置砚池中,日饭米一颗,爱如奇珍,作绿纱小帐以护之。欲为之置床榻、制衣履,而小人毙。刘甚怏怏,举置笔床上。忽见前者数人,素衣而至,向尸饮泣甚悲。刘无言,以觇其变。旋有四人舁一小棺,朱漆明净,纳小人于其中,合棺,众人拥簇而去。至几下,遂失所在。

亳州的刘晖,吃鱼骨头卡住喉咙了,咳出一个东西,长得跟鱼眼睛似的,圆溜溜又白莹莹。

那大概就是鱼眼睛吧,刘公子这样想着,把这小球放到了桌上。然而,奇迹发生了——

这个小球突然裂成两瓣,又自行分裂成几十块!

转眼这些小白块又动了起来,变成寸把长的小人儿!有的坐着,有的站着,有的跑了起来!一切就发生在一转眼之间!

这都是些神!马!玩!意!儿!看到这一幕的他宇宙观受到巨大冲击,钛合金狗眼简直要瞎了,而他既没有喝杜康酒,也没有嗑五石散,更没有在黑甜乡里!

他又惊,又奇,又喜,连忙伸手去抓,眼疾手快,还真给他抓到一个!

是的!一个泪汪汪的、活生生的、温热的、叽叽叫的小人儿,此刻就在他的手里!

他把小人养在砚台里,每天给他一颗米饭吃,疼爱得不得了。一天只给一颗米饭,这样的宠物实在太省钱了。陈公子还跟手办宅男似的,给他做了精致的绿纱小帐、小床榻、小衣服……

可是小人还是死了。毕竟是来自另一个维度的生命,对于人间烟火显然不适应。

刘公子十分伤心,抹着眼泪把小人的尸体轻轻放在笔床上。突然看见之前的几个小人穿着白衣出现了,一边啾啾哭着一边走向尸体。

刘公子不动声色地缩在一旁观察,过了一会儿,又有四个小人举着一副小棺材来了,还是新上的红漆,放入同伴的尸体,再度簇拥而去,这是小人最后一次消失在他的视线中了。

志怪中,描写小人的篇幅不在少数,但亲手抓住一个豢养起来,还真是极少的。

人类对小巧、纤细而可爱,并具有人性的生物,出于本能地,都忍不住会产生爱怜之心。然而作为弱势的一方,谁又愿意成为笼中物,将自己的命运交付到别人手上呢?只不过是没有选择的余地罢了。

这是宠物史上的悲剧,同时也说明,就像外星人来到地球总会有些不适应,精灵一类的生物,凡夫俗子无论如何也是没有办法圈养的。

《酉阳杂俎》中说,唐代宗时期有个大胃王早退官员刘录事超喜欢吃生鱼片。有一次,一群人围观他吃生鱼片的时候,他吃了几盘就噎住了,也是吐出一个豆子大的骨头珠子,不一会儿这珠子渐渐长大,竟然成人,并揪住他干了一架,过后又合为一人,刘录事痴呆了半天才回过神来,从此对生鱼片产生了心理阴影,怎么也不敢吃了。相比之下,这位刘录事的遭遇就显得更加怪诞而倒霉了。

这些鱼里蹦出来的小珠子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大概是水中的精灵一类吧!

邑章氏,家有空室三楹,多年扃闭,云其中多怪。有武夫寓其家,欲觇其异,每隔窗窥视,俱无所睹。一夕,月明鉴物,见堂中有男妇数人,皆衣锦绣,身高尺许。视案上立二人,高如前状,苇帽袍褂,相对揖。武夫以铁丸击中其一,蹶然倒案上。余俱不见。入室视之,乃一巨鼠,苇帽则鸡子壳,袍褂则青兰纸耳。

章家府里有三间荒废的空屋,一直锁着,据说里面住着妖怪。

那么,这个妖怪长啥样呢?问起这事,大伙儿都摇摇头。

有这么一位武师,他武艺高强,行走江湖多年,见过天桥上把大姑娘装进花瓶的戏法,在深山老林里和狗熊打过架,在古墓扒过老狐狸皮,玩过青楼最美的姑娘,倒过古代大官人的斗,就是没见过妖怪。

“若是个没有脸的,我就拿起笔墨给他画一个;若是青面獠牙一见面就扑上来的,我就和他打一打;若是个美人儿,嘿嘿……”于是这位武师偏偏要去章家做客,就为了想看看那妖怪长得是圆是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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