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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最搜奇·萌萌小志怪(15)

“狐仙从来不打扰人,反而是小孩子们老爱去逗他们,往窗子里丢小石头,狐仙也只是把石头丢回去,若是一直丢,狐仙也一直丢出来,怎么也不生气。”

“打乒乓球呢!”

“突然有一天,主人听见房檐上传来狐仙的声音:‘您虽是农家,但儿女孝顺,兄友弟恭,妯娌和睦,是有德人家,因此有神明护佑。所以我这些年来住在你家,以避雷劫,现在大劫已过,我很感谢主人,我告辞了。’后来就再也没有出现了。”

纪晓岚评论道:“这家狐仙如此谨慎有礼,闻所未闻。想来是知道老子所说的“和光同尘”的道理吧?和谐共处,以此保全自己,以免招致祸害,果然是聪明睿智的狐仙啊!”

在京城文人的笔下,狐仙是越发懂得人性了,而那些自大的狂人、没有耐性的邻居,听到自己连畜生都不如,也应该羞愧地把脸埋进枕头里去了。

外祖雪峰张公家,牡丹盛开,家奴李桂,夜见二女凭阑立,其一曰:月色殊佳。其一曰:此间绝少此花,惟佟氏园与此数株耳。桂知是狐,掷片瓦击之,忽不见。俄而砖石乱飞,窗棂皆损,雪峰公自往视之,拱手曰:赏花韵事,步月雅人,奈何与小人较量,致杀风景。语讫寂然。公叹曰:此狐不俗。

月夜,牡丹正妖娆。园中,两道不属于凡间的倩影——

“月色真好。”

“这真是世间少有的花儿啊!”

两个美女凭栏而立月下赏花,这本是世间罕见的良辰美景。

黑暗中,却有一个煞风景的家奴李桂,暗暗捡起了个破瓦片,因为他很清楚,这两个美女都不是人。

手起瓦落,砰的一声,打破月夜的清净,目标也随之不见了。

下一秒——砖头石头如疾雨般飞来,随着一声声不和谐的破碎声,窗棂转眼破破烂烂,却还丢个不停。

一看这美人不好惹,再这么下去只怕花园都要给毁个干干净净了。家奴连忙请来了主人。张雪峰亲自来到花园里,拱手大声道:“今夜月色正好赏花,都是风雅之士,何必跟小人较量,煞了风景呢?”

话音一落,花园里又恢复了一片寂静,月色依旧美,落在一地砖瓦狼藉上。

主人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微微一笑:“这狐仙不俗啊!”

人都是以貌取人的,看见两个弱女子模样,便以为好欺负,要是对方长得青面獠牙,恐怕他早就吓得落荒而逃了。女性是需要尊重的,狐仙界的女性更需要尊重,在摸不清对方底细的情况下,轻浮与冲动都可能付出沉重的代价,与不明对象主动进行第四类接触实在是一件危险的事。幸运的是,他们有一位知书达理的主人,而狐仙也很懂得把握分寸,只是补窗户修墙的钱,不知道有没有从这个仆人的薪水里扣掉呢?

赵太守书三言,有夜遇狐女者,近前挑之,忽不见。俄飞瓦击落其帽。次日睡起,见窗纸细书一诗曰:深院满枝花,只应蝴蝶采,皀皀草下虫,尔有蓬蒿在。语殊轻薄,然风致楚楚,宜其不爱纨绔儿。

与狐仙的邂逅向来是书生圈子里值得炫耀的事情,赵太守很幸运地拥有了炫耀的资本。

那夜,薄雾烟云,月下美人。他还记得美人儿长长的睫毛翘起的弧度,还有她嫩笋一般的白皙指尖上涂的凤仙花样的绯红色,连裙摆被微风扬起的角度都那样风姿楚楚,当下便按捺不住上前搭讪,露出一副轻薄样子。

美人儿嗖地不见了,转眼空中飞来一片碎瓦,将他帽子打落在地,分毫不差,再低一点点,他就脑袋开花了,顿时吓出一身冷汗。

第二天起来,只见窗户纸上用秀丽的小楷写着一首诗:“深院满枝花,只应蝴蝶采,皀皀草下虫,尔有蓬蒿在。”虽然字里行间带着调侃,却也蛮有风致。

“好歹她为你写了首诗啊,一位美丽的狐仙为你写了首诗,多么令人羡慕啊!”另一个公子脸上流露出陶醉的神情,他正在脑补那片碎瓦上留下的余香。

“那首诗不是留给你的,是留给所有纨绔子弟、轻薄公子的。”突然有人一针见血。

“我可不是纨绔子弟呢,搭讪技巧的缺乏正显示了我是位纯情的公子哩!”赵太守十分后悔地说,“如果当时不那么急性子,耐着性子吟首诗,吹个箫,只怕那美人也会接受我啊……”

当然,没有纨绔子弟会承认自己是纨绔子弟的。

回溯到古代,男人们的幻想对象早已经升级到仙女了,明清时降低了一些,但至少也得是狐仙。狐仙这样超凡脱俗的灵物品味当然是不会很坏的,纵观人狐恋故事的男主角,一般都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必须是个年轻书生,如此才能知书达理,怜香惜玉;其次,要长得清秀可人,风姿雅重,这才不至于仙人的眼睛们受累,采补起来也格外带劲;然后,这书生必须带着孤独忧郁的气质,这书生还要有点儿呆傻,呆傻到几乎没有情史,这样才能满足狐仙们擒住猎物的恶趣味,同时也比较好骗。

笔者在此给出一个狐仙邂逅指南:穿越回古代,并满足了帅、穷、酸的条件之后就可以开始行动了。一是经常借宿古寺、靠山的房子,一个人在深夜里守着孤灯摇头晃脑地念自己写的诗,记得写完留在桌上,没事走到门口对着远处的小树林幽幽地叹口气:“哎呀,好寂寞,要是有个朋友聊聊天,或者红袖添香该多好……”;二是经常到山上去溜达,亲近一下大自然,遇见猎户记得救下他们手里还没死的野生动物;三是经过大型古墓穴的时候可以带点酒进去参观一下,狐仙经常在古墓里修行,带点酒方便搭讪交朋友,如果没遇到,也可以浇点酒在地上以表敬意,免得墓穴主人怪罪你私闯阴宅。

接下来,就靠运气了!

聂松岩言,即墨于生,骑一驴赴京师,中路憩息高岗上,系驴于树,而倚石假寐,忽见驴昂首四顾,浩然叹曰:不至此地数十年,青山如故,村落已非旧径矣。于故好奇,闻之跃然起曰:此宋处宗长鸣鸡也。日日乘之共谈,不患长途寂寞矣。揖而与言,驴啮草不应,反复开导,约与为忘形交,驴亦若勿闻。怒而痛鞭之,驴跳掷狂吼,终不能言,竟折一足,鬻于屠肆。徒步以归,此事绝可笑。殆睡梦中误听耶?抑此驴夙生冤谴,有物凭之,以激于之怒杀耶?

有个人骑着驴子去京城,途中在高岗上歇息,驴子绑树上,人靠着石头小睡,蒙眬中似乎看见驴子四处张望了下,哀哀凄凄地叹了口气:“几十年没来这里,山还是那个山,却找不到从前的路了……”

啥?驴子在说话?!

这人一下子睡意全无,跳将起来。突然想到,传说宋处宗养了只会说话的长鸣鸡,一人一宠每天聊天聊得可开心了,要是他能和这驴子聊天,那这一路上也就不寂寞了!

“驴子啊驴子,我们来聊天好么?”

驴子却只顾低头吃草,一声不吭。

“驴子,驴子,我们来交个朋友嘛!我会对你好好的!给你吃很多很多草……”

可是哪怕他好说歹说,磨破了嘴皮子,驴子都聋了似的,一点反应也没有。

“可恶!刚才不是还说话来着么?!你在耍我吗?!为什么不理我?!”他气得跳起来,拿起鞭子就抽那驴子,可怜的驴子跳啊叫啊,发出的只是阿哼阿哼的痛叫,不但说不出一句人话,还摔断了一条腿,这人只得把这驴子带到市场上卖了,自个儿走路回去,沦为笑谈。

这个故事一开始是喜剧,最后峰回路转,竟然成悲剧了。作者认为,这驴子可能受业障影响,被元亲债主讨债到期了,于是被附身以惹来杀身之祸,因果业报前世今生的概念随着佛教在明清的大肆发展,已经融为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了。

对现代人来说,最符合已认知常识的说法是,这人做梦了。

任子田言,其乡有人夜行,月下见墓道松柏间有两人并坐,一男子年约十六七,韶秀可爱,一妇人白发垂项,佝偻携杖,似七八十以上人。倚肩笑语,意若甚相悦,窃讶何物淫妪,乃与少年狎阗。行稍近,冉冉而灭。次日询是谁家冢,始知某早年夭折,其妇孀守五十余年,殁而合窆于是也。诗曰:生则异室,死则同穴。情之至也。礼曰:殷人之葬也离之;周人之葬也合之。善夫,圣人通幽明之礼,故能以人情知鬼神之情也。不近人情,又乌知礼意哉。

任子田说,他老家有个人晚上经过坟地,松柏树在月下影影绰绰,其间突然见一对情人偎依在树下幽会谈笑。

哪里不好幽会,竟然跑到坟地来?其中必有奸情!

八卦的小伙子再定睛一看,顿时傻眼了,竟是十六七岁美少年搂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婆!只见两人卿卿我我的,很是亲热。小伙子于是心想,哪儿来的老妖婆竟勾引这美少年,实在太不像话!

正要救那无辜美少年于黑山老妖魔掌中,稍一靠近,眼前的两人却消失了……

隔天,打听这是谁家坟冢,才知道原来这还真是一对夫妇,丈夫早亡,妻子守寡五十年,死后才合葬在一起。

不能同生,死则同穴,多么深沉的爱啊!

五十年,足够让一个美丽少女生出满脸皱纹,让现代人结十次婚发生上百次肉体或精神层面上的婚外恋,让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淡化成墙上的水渍,也可以让一个古代寡妇得到贞节牌坊心里却无数次咒骂这万恶的旧社会,可是这位平凡而伟大的女子却能将这份美好而真挚的感情保存五十年,每一天独守青灯,直至满怀期待地死去,你可曾见过这样温馨感人的鬼故事?

西方人在婚礼上说这份感情“直至死亡才能将彼此分开”,而在东方人的传统世界里,死亡却不一定是爱情的结局。

只要你还在我心里,死亡就不会将我们分离。

杨槐亭言,即墨有人往劳山,寄宿山家,所住屋有后门,门外缭以短墙,为菜圃。时日已薄暮,开户纳凉,见墙头一靓妆女子,眉目姣好,仅露其面,向之若微笑。方凝视间,闻墙外众童子呼曰:一大蛇身蟠于树,而首阁于墙上,乃知蛇妖幻形,将诱而吸其血也。仓皇闭户,亦不知其几时去,设近之则危矣。

一位借宿的客人漫步在后院的菜园子里,深蓝色的天幕正开始闪现点点星光,打开后门,山岚总是格外凉爽。他正觉得惬意,看见矮墙上探出一个女子的头来,那是山中樵夫几年才能遇见一次的美貌,她嘴角带笑,似乎还有些含情脉脉,客人不由一阵恍惚……

“快看树上有条大蛇!爬到墙上去了!”墙外,顽童尖叫。

他顿时回过神,这哪是什么艳遇,分明是蛇妖变来勾引他,想要吸他的精血啊!连忙把后门一关,屁滚尿流地跑了。也不知道这美女蛇什么时候走,当时再靠近点说不定蛇头一伸,他的小命就没了!

在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关于百草园的部分,作者花了差不多一半的篇幅来讲述美女蛇的故事,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先前,有一个读书人住在古庙里用功,晚间,在院子里纳凉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在叫他。答应着,四面看时,却见一个美女的脸露在墙头上,向他一笑,隐去了。他很高兴;但竟给那走来夜谈的老和尚识破了机关,说他脸上有些妖气,一定遇见“美女蛇”了;这是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来吃这人的肉的……”后来老和尚用“飞蜈蚣”收了这个妖怪,那么蛇和蜈蚣是怎么扯上关系的呢?

大诗人王士禛写过一个小段子《叫蛇》:江西有叫蛇,能呼人姓名,应之即死,然性畏蜈蚣。逆旅主人每以箧贮蜈蚣,客至辄授之令置枕旁,云:“夜半舍外有呼姓名者,慎勿应!但开箧纵蜈蚣,蜈蚣即径去食蛇脑,已,仍还箧中。”

会说人话的蛇,这不禁又令人想起《盗墓笔记》里的鸡冠蛇,《录异记》也曾记“鸡冠蛇,头如雄鸡有冠。身长尺余,围可数寸,中人必死。会稽山下有之。”江西则有关于蛇的更多诡异传说,据说鸡冠蛇可直立上身,发出母鸡一样“咯咯”的怪声,能呼人姓名大概就是从这儿来的。既然眼镜王蛇能长出宽大的变脖子,非洲角蝰能长出角,那头上能长出红冠也没什么,说不定和雪山野人一样,只是一种古老而珍稀的未知物种罢了。

霍养仲言,一旧家壁悬仙女骑鹿图,款题赵仲穆,不知确否也。仲穆名雍,松雪之子也。每室中无人,则画中人缘壁而行,如灯戏之状。一日,预系长绳于轴首,伏人伺之,俟其行稍远,急掣轴出,遂附形于壁上,彩色宛然,俄而渐淡,俄而渐无,越半日而全隐,疑其消散矣。余尝谓画无形质,亦无精气,通灵幻化,似未必然。古书所谓画妖,疑皆有物凭之耳。后见林登博物志,载北魏元兆,捕得云门黄花寺画妖,兆诘之曰:尔本虚空,画之所作,奈何有此妖形。画妖对曰:形本是画,画以象真,真之所示,即乃有神。况所画之上,精灵有凭可通,此臣之所以有感,感而幻化,臣实有罪云云。其言似亦近理也。

“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古人用简短的文字将诗情画意诠释得淋漓尽致。

赵仲穆,擅长山水、人物、骏马、书法,元朝名画家赵子昂之子,书画承家学,他是牛逼烘烘的大书画家。没有人知道这幅仙女骑鹿图上赵仲穆的落款是真是假,但人们都会绘声绘色地说起当家中一片寂静的时候画中仙女在墙上独自悠闲散步的样子,看上去像一出寂寞而诡异的皮影戏。

有一天,主人事先系了条长绳子在轴首,暗中等那仙女走远了,就把画轴给拉走,于是仙女只好留在墙上,一开始色彩鲜艳如初,后来慢慢变淡,过了半天,竟然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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