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夏日,在一位昔日的大学朋友陪同下,我离开了午宴,一道去见那些多年未见的老友,真教人兴奋不已。当我们一道经过公园的时候,我一直偷偷侧眼看他。他变了,变化很大。他如过去一样又高又瘦,不过现在更加清瘦了,而且十分挺拔,那身牧师外袍就像是悬挂在他又长又窄的脑袋后面;他的头发虽已呈暗灰色,思虑并未撼动他额前的发丝。他干净的脸十分瘦削,呈方形,唯一突出的是他的双眼:浓密的眉毛和睫毛环绕,色泽犹如闪亮的钢铁,透露着坚定不移,还有一丝游离,没有人能参透。这双眸子让我想到了磨难。他的嘴总是温和地微笑着,那紧闭且微翘双唇间的甜蜜似乎出于指挥而为的,那是受折磨之人的嘴——对,折磨!
我们拖着重重的步子静静地走过焦干的草地,心想倘若我们开口讲话,我们定会产生分歧;他直挺狭窄的前额表露了他的内在被钢铁隔间分裂成一间一间的隔间。
那天十分燥热,我们就在瑟彭泰恩旁休憩一阵。瑟彭泰恩闪闪发光的水面上,往日的那些年轻人,依旧凭着同样的忧伤能量划着船;散步的人一如既往地闲逛着,或是观看着划船的人;还有平常惯见的那条狗,不咆叫时就游泳,不游泳时便咆叫;而我的朋友,微笑着坐着,纤细的手指拨弄着坎肩前的那个金色的小十字架。
突然,我们开始交流了,开始得很突然。谈的自然不会是那些有涵养的人自然而然交谈的——鸭中罕见品种的习性或者我们大学朋友的职业,而是在得体场合绝不会提及的事。
午餐时,女主人向我讲述了一个有关不幸婚姻的凄惨故事,我一直急切盼望,能够知晓似乎与我相距甚远的朋友是如何看待这种事的。
于是我问他:“告诉我,你觉得哪个更重要——基督教义还是基督教义的精神?”
“我亲爱的朋友,”他温和地答道,“多好的问题,你如何能将两者分辨开呢?”
“呃,基督教教义的本质不正是:精神是重中之重,形式微乎其微?这难道不是贯穿于所有布道中吗?”
“当然是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说,“那基督教义就跟精神息息相关,那你觉得基督教徒有正当理由用正规的行为准则约束着他人而不考虑他们的精神世界吗?”
“如果是为他们好便可。”
“那你又是依据什么判定何为好?”
“当然是依教义。”
“不妄加评论,这样你也不会被评论。”
“嗯,但我们自身并不去评断,我们只是上帝统治下持客观之见的牧师。”
“喔,那一般的行为准则考虑到了个人精神世界的不同吗?”
他疑惑地看着我,好像嗅出了离经叛道的味道。
“你最好解释得再全面一点,”他说,“我真的不太明白。”
“好吧,那我举个实例。我们都知道基督教说结婚双方是一体的。可我们也知道有些妻子内心有再多反叛的煎熬,也还是会维持着婚姻生活,有些妻子甚至知道就算使尽千方百计,他们和丈夫间还是不存在精神层面上的亲密。这跟基督教义的精神相一致吗?还是不一致?”
“教义说——”他开始阐述。
“我已经承认那条确切的诫条:‘二人合为一体。’制定的法规中似乎没有比这更死板的了。你是如何协调这诫条与教义核心的关系的?说实话,我很想知道:基督教义在精神上是不是一致的?还是说它仅仅是各种规则和观念的整合,没有内在的紧密联系的精神哲学?”
“当然是一致的,”他用备受煎熬的声音说,“我们不以那样的方式看待事物——我们不会质疑。”
“那你如何协调像我所说的婚姻与基督教义精神的关系?我觉得你有必要给我个答案。”
“嗯,当然可以,”他答道,“协调方式即受难。像这种情形之下的可怜女子必须通过受难来求得灵魂的解放。这便是教义精神的实现,在你说的这种情形中表现为规则的合理性。”
“那么,”我接着问,“牺牲或者受难就是贯穿基督教哲学的那条线?”
“乐意而生的受难。”他答道。
“你不觉得,”我接着说,“这有点夸张吗?那打个比方,你的意思是说不幸的婚姻比幸福的婚姻更符合基督教义咯?因为后者没有受难,只有爱?”
他蹙起眉头,最后说:“我的意思是说,我觉得在婚姻生活里,遵从上帝的法规,在愉悦的精神中苦其肉体从而遵从上帝的法规的女人,在上帝眼里,比没有经受这种牺牲的人要更加高尚。”此刻我能感觉到他凝聚的目光穿越过我的身体,通向一个目所不及的目标。
“那我猜想,你一定渴求受难,作为你人生最大的福祉。”
“不才,正是如此。”他说。
“想当然了,那你对其他人也作同样的渴求?”
“上帝严令禁止这么做!”
“但这样就显然自相矛盾了。”
他低声呢喃:“你知道的,我受过难。”
我们都安静下来了。最后我说:“嗯,这样我就明白很多先前不明白的了。”
“嗯?”他发出疑问。
我缓缓回答道:“你知道的,并不是所有人,哪怕是从事你这个职业的人,都确确实实地受过难。这就是为什么你觉得为别人祈求磨难如此之艰难而其他人不以为然。”
他仰起头,好像我正好一拳打在他的下巴上,说:“这就是我的弱点,我很清楚。”
“我宁愿说这是其他人的弱点。但假如你是对的,不能为他们祈求各式磨难是弱点,那你会说,那些没有经历过某种磨难的人把这种磨难加在别人身上,是符合基督教义的?”
他一言不发地坐了足足一分钟,很明显是为了弄清楚我究竟是什么意思。
“当然不会,”他最后说,“除非那人是上帝法规的牧师。”
“那你是认为,这个妻子的老公让她身处困境是基督教的行为?当然,前提是他不是牧师。”
他开始吞吞吐吐,“我——我——”然后说,“不是的,我觉得那不符合基督教义。当然不是的。”
“那这样的婚姻如果执意进行下去,那老婆就成了基督教徒,而老公则相反。”
“答案很简单,”他静静地回答,“丈夫必须放弃。”
“对,那依你的理论,这就是一以贯之的基督教义:他们两个都遭受折磨了。但这样一来,婚姻就不是婚姻了。他们也不再是一体了。”
他不耐烦地看着我,好像在说:不要逼我让你闭嘴。
“但,如果,”我接着说,“你知道的,很多情况下,丈夫都不会放弃的。那你觉得,他因这种非基督行为而日益背离基督教义,这种行为比让妻子免于承受能够给她带去精神升华的苦难来得更符合基督教义?你又为什么厚此薄彼呢?”
“有关解脱的所有问题,”他答道,“这是主的事,与我无关。”
他脸都僵硬了,好像我一直用各种问题扇着他的脸,直到我舌头累了才得以停止,那脸不见得比我们坐的板凳要柔软。
“还有一个问题,”我说,“我就没问题了。既然基督教义关注的是精神而不是形式,那条将所有教徒凝聚一块的贯穿教义始终的线就是受难——”
“用受难来赎罪。”他插了一句。
“如果可以——简单说,就是自我受难——那我得问你,但我并不是因为你给我讲述你自己的事情就针对你:一般在生活中,人们并不会接受别人的并非自己亲身经历而获得的教义。那在那些没有亲身经历苦难的人——也就是没有备受折磨的人——的嘴里,你觉得你宣扬的基督教义会是合理的吗?”
他当时并没有给出回答,过了一会才一副痛苦的模样,慢吞吞地说:“耶稣基督找到他的信徒,然后派遣开去,信徒继续寻找派遣,直至今日。”
“那你也就是说,这就确保了信徒们自己是经受过苦难的,所以在精神上才能与基督教义相一致?”
他竭力回答:“不——我不是——我不能说事实就是如此。”
“那他们的教义就是从形式中诞生的,而不是从精神中诞生的?”
他起身,因我固执颇觉难受,说:“我们不允许了解其中详情,这是很神圣的,我们必须有所信仰。”
他站在那里,背过身去,摘下帽子,他黑色脑袋的明细轮廓下的脖子难受得通红通红的,我内心涌起一股愧疚,仿佛觉得我占了他的便宜。
“理性——条理——哲学,”他突然说,“你不明白。对我来说都一文不值——一文不值——一文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