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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他们牵着马一直走到山脊的尽头,罗伯特这才翻上马背,沿着西面疾驰而去,不一会儿便出了克里顿镇。罗伯特刚走没一会儿,树林子里突然蹿出了镇子里的两个男孩和一条狗。安的脸上顿时一片绯红,他们可能已经发现她和罗伯特在一起了。但是他们什么也没说,而是径直朝山下的大道奔去。

安并没有立即下山,而是在欣赏这无边的山野风光。微微的海风,对着她迎面吹拂,撩起她肩头松散的长发,她深深吸了口气,尽情体味着海洋的气息,新鲜的空气直抵肺腑,略带一丝咸咸的味道。过了好一会儿,她不情愿地扎好头发,戴上软帽,这才爬上马鞍。在她身后,夕阳渐渐西沉,在她摆弄发针的空当儿,她看见落日的余晖将她和小马的影子拉得颀长,投射在前方归途的草地上。在她的下方,克里顿上空炊烟袅袅。从这里朝下望去,这个镇子太小了,实在是不起眼,然而,置身其中的时候,安却感觉它大得无边无际。

罗伯特并没有穿过镇子直接回舒特,而是由北向西,走这么一条又远又崎岖的路,她不知道他这是出于谨慎还是恐惧。但是不管怎样,这让安感到安心。罗伯特在克里顿并不受待见,要是被镇上的人撞见她和罗伯特一路,那可是怎么也抵赖不了的,流言蜚语便会如瘟疫一样迅速蔓延开来。

尽管在安的眼里,克里顿是个镇子,实际上,它不过是一个1500多人的村庄,大家对各自的底细都再清楚不过。一旦有人撞见了她的秘密,不出一天便会人尽皆知。那些满脸皱纹、没有牙齿的老太太们就会在栅栏后面嘀咕个没完,姑娘们则既感到震惊,又感到慌张,她们会围在水泵边上兴奋地窃窃私语。闲言碎语在暗处疯长,而她自己和父母却始终蒙在鼓里,直到有一天严厉的牧师来敲响她的家门。

只有在山上呼吸着乡间洁净的空气,她才感到安心,完全不用担心镇上居民的闲言碎语。他们的目光出不了小镇,小镇外面的世界他们一无所知。镇上各家的屋子挤在一块儿,聚集在宏伟的教堂周围。从窗户向外望去,大多居民看到的风景除了邻居的屋子再无其他。大家对乡下的了解微乎其微,甚至漠不关心。虽说镇郊有几处农场,镇上有一个磨坊主、一个屠夫、一个铁匠、还有一些普通劳动者,但大部分居民都是从事其他行业,不需要他们到乡下去,倒是乡下的人们得到镇上买这买那,或者推销他们的农产品。他们买来乡下的原材料、皮革和羊毛,然后在家里或是店里做成商品出售。镇上居住着许多工匠,有制革匠、做马鞍的、做手套的、和做鞋子的等等——各种各样的皮革工人,他们将一件件牛皮、山羊皮以及猪皮变成夹克、马具、手套,还有各式各样的鞋子,款式从罗伯特骑马时穿的软革高筒靴到劳作的穷人们日常穿的普通鞋子,应有尽有。此外,还有许多羊毛工匠从山谷四周那平缓的山上采集回羊毛,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工序,那些羊背上的毛就变成了人们身上的衣物。在小镇周围,外包工匠先将羊毛梳理好,然后用成百上千架纺车将它们纺成线;纺织工们在各自家里巨大的织布机前忙活着将线织成布;漂洗工在河边洗衣房的滚轴间不断地挤压、清洗布匹;染匠上色后便将成品布料裁剪成一捆一捆卖给裁缝,他最后再为顾客量体裁衣缝制衣裳。

在这一过程的始末都会有商人参与其中,比如说安的父亲,亚当·卡特。他只是一个小商人,与布料贸易城埃克塞特和陶顿的那些布料大亨们相比,他不过是一个跑腿的,就像他名字所寓意的一样,一个卑微的运货者。但他也是必不可少的,犹如英联邦这台大机器上一个至关重要的齿轮。一年下来,他那些坚忍的老驮马周而复始地给英格兰西南部大镇子上的裁缝和商人运送着布料;回程的时候他还要从偏远的农场里运回一些羊毛,或是奢侈的五金制品,或是其他克里顿没有的物品。他的收入都是靠他的双腿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靠他在认识的人们中留下的好名声挣来的。因此,比起那些足不出镇的人,他自然见多识广。尽管骨子里是个不折不扣的清教徒,他也清楚地知道,每个地方的观念不尽相同。

从安远眺的地方看过去,她的父亲和弟弟正牵着他们的一队驮马,从霍尼顿满载而归,要是没有远处那一片树林子的遮蔽,她准能看到他们微小的身影。安所担心的倒不是这个。她也清楚地知道,那两个小男孩和他们的狗必然会从希斯尼农场边上的浅滩上踏进那条河,会沿河向下游踩着水走去,他们一定会与过桥的父亲碰见,但她也不会因此而惴惴不安。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更喜欢抓鱼打闹,才不会多一句嘴,而她的父亲通常也只是一门心思想事情,不会有闲情与小孩子交流。她最后看了一眼那片面向大海的碟形大山谷,深深吸了一口气,用脚轻轻捅了捅小马,便从斜坡上一溜烟跑下来,朝着镇子奔去。

亚当和西蒙已经离家三天了,现在离家越来越近,自然很是高兴。他们每人牵着两匹各背几捆沉甸甸羊毛的驮马,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从北方一路跋涉而归。路的中央青草茂密,路边上也长满高高的欧芹和洋地黄,每隔几分钟,他们就得拉一拉这些驮马的脑袋,免得它们禁不住青草的诱惑而流连忘返。

不难看出他们是一对父子。他们都有一副瘦小的身躯,头发短而直,淡褐色的眼睛转个不停,脸上一贯是一幅严肃而热切的神情。亚当的脸上满是饱经风霜后的深深的皱纹,走路的时候,就像一般矮个子男人那样,他总是习惯性地挺直腰板,不免让人觉得,他必须不断强打精神才能获得力量。

西蒙虽然已经17岁了,可是站在父亲身边,他仍然还是个大男孩。他身形瘦弱,甚至还没有姐姐长得高大,也不像父亲那样结实、有力。安倒是继承了母亲家族这边的基因,体格强健,因此在大部分的童年时光里,在体力方面,安比弟弟占有绝对优势。随着年龄的增长,西蒙对此十分怨恨,似乎这有损于他的男子气概。因此,与安随意放松、时而戏谑的举止不同,西蒙无奈之下,只得一门心思地热衷于宗教,以此彰显自己的个性,这使得他与家里的人格格不入。

此时,亚当的心里正想着西蒙的这种狂热。在陶顿的时候,他们听说富裕的圣公会教徒又突然搜查了一个非国教教徒的家,一下午他们都在讨论此事。而西蒙到现在还在为此事耿耿于怀。

“听到这种事后,一想到和这样的人坐在同一个教堂里,真是莫大的讽刺。”他坚持说道,他那年轻并略带鼻音的声音突然拔高了几调,以便让在前边十多步远走着的父亲能听得真切。

多年以来,不管人们如何看待牧师的教义,每个人都被强制到圣公会教堂参加国教的礼拜,每个月还得在那儿领一次圣餐。克里顿那个年轻的牧师,威廉·索尔特,是个忠诚的圣公会教徒,几乎所有的清教徒都不待见他。每个星期日做完强制性的礼拜后,他们中的大部分都会成群结队去参加伊斯雷尔·富勒在山里的秘密集会,去做真正的礼拜。

亚当叹了口气,微微转过头来说道:“这跟以前又有什么不同?要我们违背自己的意愿去教堂做什么礼拜,这纯粹就是个笑话。但是尽管如此,为了息事宁人,我们还不照样去了。社会安宁自有它的好处,你知道的。”

“爷爷可不这么认为!他才不会忍受这些,他活着的时候,我们教堂里会有自己的牧师,而不是索尔特这个渎神者!那样的话,我们就会在讲坛上听到对他们罪恶的批判,而不是像现在这般夸耀褒奖。”

“在我们的秘密集会上,你有的是机会听到大家为此抨击、诅咒他们,这是很显而易见的。”亚当再次将脸转向前方,希望西蒙能就此打住。孩子祖父那个年代的事,他要比西蒙清楚得多,而且最近这一段时间,那个时代的事几乎就要重演。自内战[1]时期围攻莱姆那会儿,父亲那把枪就一直挂在地下室的那面墙上,每年他都会把枪取下来好好擦拭一番,上好油后再挂回原处。在克伦威尔时代,亚当那会儿还是个小男孩,当时克里顿教堂的圣公会牧师被赶了出去,非国教徒们选了他们自己的人约翰·威尔金斯作自己的牧师。王政复辟后又换下了他们的牧师,但这改变不了教众的信仰。

“要是我们还想要有自己的集会,我们就得抓紧时间反击,不然他们很快就会发现,并且烧毁它,就像他们在陶顿做的那样。”西蒙咄咄逼人,不断地痛诉。亚当一言不发。

西蒙说得也没错。现在,在秘密集会点礼拜确实是在玩火。就在去年,陶顿的一些非国教织布工平时集会的场所就被市长斯蒂芬·泰姆威尔烧了,并且还把他们都投进了监狱,直到他们宣誓效忠国王,这才被放了出来。许多人担心这仅仅只是大屠杀的前兆,在新登基的天主教国王詹姆斯二世的统治下,这种对异教徒的屠杀迟早会如星火燎原般席卷整个英格兰,就像上一位天主教君主“血腥玛丽”所做的那样。亚当书架上那本破旧的、翻得页脚都卷起来了的《福克斯殉道者名录》副本里就清楚讲述了玛丽王后如何将男男女女绑在火刑柱子上活活烧死。这本副本此前由祖父与父亲保管,现在已经传到了西蒙手里,每每读这本名录的时候,西蒙总是既感到入迷,又惊恐不已,就与亚当年轻的时候感觉一模一样。

亚当觉得,查理二世在位时,至少还有某种平衡。但是,他那个公然承认是天主教徒的弟弟,詹姆斯二世的加冕典礼对所有非国教教徒群体而言却是一大威胁。对于他们来说,英国国教牧师那浮夸的白法衣令他们难以忍受。西蒙对于圣公会的蔑视仅仅反映了他所在群体的思想。克里顿新来的牧师威廉·索尔特也只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自几个月前他上任以来,非国教牧师伊斯雷尔·富勒就开始在乡村的教堂墓地里召开非正式集会并诵读圣经,存心对这个年轻牧师的权威进行公然挑衅。对此,这个新来的牧师目前还没有任何动作。因为,伊斯雷尔·富勒是个令人敬畏的人,他能一眼洞悉别人的弱点,而且对于圣经的内容无所不知。但是,冲突迟早会来的,这个念头令亚当很是心烦。

上帝知道,他不希望看到冲突的到来,自己家中的麻烦已经够他应付的了。他停下脚步,等着西蒙赶上来,趁着这个空儿,他的驮马也吃了几口鲜草。亚当说话的时候,语气干涩、平静,却合情合理。

“不管怎样,西蒙,尤其是你这个年纪的人更应该记住,盲目地愤怒是无济于事的,这样只会激起当权者的怒火。你想想看,我们的同胞在陶顿那么激烈地反抗市长,之后还不是没什么效果。没有合适的组织……”

“那么,你是让我们转过另一边脸,然后叫他们再打!”西蒙轻蔑地瞪着父亲,“但是父亲,还要忍多久……”

“如果这种忍耐对于耶稣基督来说都是有益的修行,那我的儿子就更应该接受!”亚当直勾勾地盯着西蒙,直到他垂下眼睛,他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怒不可遏。“我带你一道出来学一门行当,结果你只是学会了这么一副傲慢无礼的态度,那我就不得不承认,你还只是个没长大的孩子,还没有资格踏入男人的领地。”

“我……对不起,父亲,我不是这个意思……”西蒙低下头,羞愧难当,不断嘟囔着道歉。但此前有那么一瞬间,亚当看到儿子的眼里闪烁着反抗的火花,他知道每个父亲总有一天会看到——那种成长中的男人眼中的火花,预示着他不再可以被随意指责了,而必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做主。虽然这次西蒙让步了,但是他反抗的那一刻着实让亚当感到震惊,因此,亚当并不会这么轻易就原谅他,随之而来的反倒是更加严厉的斥责。

“西蒙,我十分明白你的意思,但是,我已经听你说了一下午!让我们安安静静走完剩下的路程,这样我们到家的时候,表面上也能像基督徒那样的融洽。”

西蒙一言不发,顺从地跟在了亚当身后。此时离镇上还有最后一英里的路程,亚当牵着那一队疲惫的驮马,默默走在前面,他感到儿子蔑视的目光在背后正直直地盯着他,都能将他的后背钻出一个洞来。他知道,这事还没完。虽然他还是像往常一样挺直腰板,保持着精力充沛的样子,他明显感觉到四肢虚弱地颤抖了一下,这绝不是疲惫所致。因此,亚当每往家的方向走近一步,他的惶恐也就增加一分。

亚当·卡特大半生都在守着两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它们在他的灵魂与脸上刻下了深深的印记。要是一个劲地谈论冲突与叛乱,那么,他的恐惧也就越有可能被人发现。

第一个恐惧是,他害怕被人发现他是一个懦夫。

二十年前,他曾和弟弟罗杰到陶顿逛集市,刚好碰到一个中士在为克伦威尔招募士兵对抗荷兰。这名中士请亚当喝了些麦芽酒,亚当喝得烂醉之后,竟然报名入伍当兵,想到这个冒险还自鸣得意。但是当天晚上,酒劲慢慢下去之后,亚当便噩梦缠身,梦到自己正艰难缓慢地在地上匍匐前进,穿越荷兰往家的方向爬,他没了双腿,血从伤口处汩汩往外冒,就像他曾经在莱姆看到的那个在内战中失去腿的士兵一样。他从梦中惊醒过来,出了一身冷汗,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于是他弟弟罗杰,当时和他睡一间屋子,便答应顶替他去应征入伍了。然而,不像亚当,罗杰当时已经订了婚。因此,亚当必须待在家里,尽量拿荣耀的说辞来安抚罗杰的未婚妻露丝,说等罗杰功成名就胜利归来,那时她将无比荣耀。亚当觉得自己就是个骗子,内心充满愧疚与自责。

后来,消息传来,罗杰由于伤口感染,死了。

从那时起,亚当就鄙视自己是个懦夫。每当他听到老人们谈论在内战或是克伦威尔与西班牙和爱尔兰的战争中,陶顿和莱姆那些勇士的光荣事迹的时候,亚当总是坐在那里默不作声,他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这个勇气去战斗。有时候,他会死死端详着父亲的火枪,想象自己使用它的情景;但是在通常情况下,他的双手总是会不断冒汗,于是,他发觉自己在祈求和平——不惜一切代价祈求和平。然而,他经常觉得——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他的祷告并没有应验,或更糟糕的是,上帝听到了,却因此鄙视他。

第二个恐惧是,他害怕自己会下地狱。这个恐惧源于第一个恐惧,并且不断侵蚀着他,令他难以自拔。长老会的加尔文教义说得很清楚:上帝选中的人将会得到拯救,他们坐在上帝的右边;而那些被诅咒的人,就会下地狱烧死。人们都认为上帝的选民自然会开诚布公地信奉真正的宗教,而且上帝也会祝他在尘世中兴旺发达;但这些不过是表象而已,如果有人尽管如此,还是被诅咒的话,那么就无计可施了。遭诅咒之人注定要下地狱。

这样一个恐惧不能与人诉说或者分担。他经常带着家人祷告,朗读圣经上的经文,并且,他的事业蒸蒸日上——没人会想到他内心里的孤独与忧伤。可是,时不时那种忧伤会将他完全吞噬淹没,若不是因为他私下对自己郑重地承诺——既然上帝不愿意倾听他的诉说,他只好对自己许诺——那就是,无论发生什么事,决不能让他的家人受到牵连。尽管受到诅咒,他仍然是一个基督徒。要是他沉溺于花天酒地的生活,以此逃避作为一个虔诚的清教徒丈夫及父亲的职责,这无异于公布自己是被诅咒的人,他难以想象他的家人该如何在克里顿这个宗教氛围浓厚的小社区里抬起头来。

因此,他不得不继续前行,生意做得蒸蒸日上,并且赢得邻居们的尊重——甚至是他弟弟罗杰当年的未婚妻,露丝的尊重,她后来嫁给了他的朋友约翰·斯普拉格。有时候,亚当也会连续几天,甚至几个星期忘记他的恐惧。生活平和的时候,这倒是件很容易的事。但是最近,大家又开始谈论战争与起义,情况比以往还要糟糕。几乎每周都有新的传闻,就像他们今天听到的那个一样。他对怯懦的恐惧又回来了。要是发生战争,如果他不敢与朋友们并肩战斗,人们就会鄙视他,他也会鄙视自己。他几乎每天都在想这事儿。然而,儿子眼中闪烁的那种无礼与挑衅的火花,正窥探着他灵魂深处……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有那么一两次,他发现自己竟然一反常态地对安或者西蒙大发雷霆,他看见妻子奇怪地看着他。他解释说是由于孩子们现在正经历一段异常困难的时期,这倒也是事实;可是过后,当他独自坐在火炉边的椅子上时,他不知道自己是否打破了自己立下的誓言,将绝望表现了出来。又或者是,上帝也许已经放弃他了,所以他才控制不住自己。

突然,一条狗从桥底下的克里河里蹿了出来,奔到了马路上,这可把驮马吓了一跳,其中一匹马立即停了下来,朝着那条狗愤怒地打着响鼻。那条狗站在那儿的尘土中,快速地抖动着身上的毛发,顿时水珠四溅,在夕阳下形成了一道美丽的扇形,就像孔雀的尾巴一样。之后,它跑到亚当跟前,热情地摇着尾巴。紧接着,那两个小男孩便吵吵嚷嚷地跑出溪流跟了上来。

“你好,卡特先生!真是对不起!玛士撒拉,快过来,玛士撒拉,你这个蠢货!你吓着这些马了!”其中一个男孩抓住狗的项圈,奋力将它拉到边上。亚当安抚着驮马,欣然一笑,感谢他们打断了他的思绪。

“孩子们,你们在这里做什么?游泳吗?”

“不是,应该说是抓鱼吧。但是有这么一条狗在跟前,也甭想抓到什么。它总是想要跳到河里咬鱼。”

“鱼都被狗吓跑了,”亚当表示赞同,“你们应该带它去抓兔子。”

“我们之前是带它去抓兔子了,”另一个男孩说道,“就在克里顿的山上。我们还看见你女儿安,卡特先生,和舒特家的波尔少爷在一起呢。他骑的那匹马真是不错。不过我们没有抓到兔子。”

“我女儿?和那个罗伯特·波尔在一块儿?他们在干什么?”

“就在说话,卡特先生,没什么了。我们也只是碰见他们一会儿。嘿!回来,你这个蠢货!”那条狗挣脱开来,冲向了桥底,男孩们立马追了上去,他们大笑着试图将对方推入水中。

亚当站在那儿,若有所思。这时,西蒙牵着另外几匹马跟了上来。

“波尔那个混蛋到底和安说了什么?他想对安做什么?”

“就是和漂亮姑娘搭讪而已,我猜就是这样,还能有什么。”西蒙尖刻愤恨地说完,亚当的声音听起来平静,几乎有些昏昏欲睡的感觉,很好地隐藏了他心中的焦虑与不安。

“那他可以找其他姑娘搭讪,是不是?我不是说了吗,他们怎么对法威那儿的人们,接下来就会怎么对我们克里顿人。谁知道他什么时候就会来搜我们家?安本应该当面啐他一口!”

“西蒙,安可能还不知道那件事,而且,我们也还不知道安对他说了什么。你就不能先耐住性子别发火,弄清事情原委再说?”

看着这孩子消瘦、紧张的面庞,亚当再一次皱起了眉头。他把领队的驮马从草地中拉了出来,独自迈着沉重的步伐走上了桥,让西蒙跟在后面。

这下,亚当的内心更加不平静了。过去几周,他和妻子一直在试图解开一个谜团,而安和罗伯特·波尔说话这件事却与此令人不安地相吻合。现在,他和妻子一直以来苦心营造的那种基督徒和睦融洽的表象,不仅要受到西蒙日益增长的叛逆威胁,还要提防安这边出什么岔子。最近一段时间,安的情绪非常不稳定,就像三月的天气一样阴晴不定——一会儿下雪,一会儿刮风,一会儿又艳阳高照——这反映出她情绪里的某种骚动,她父母也捉摸不透。前一刻,她还似陌生人般冷漠;后一秒,她便如弃儿一般粘人,比两岁的奥利弗还需要更多的爱和关注。另外,她近来对服饰这样的外在虚荣格外有兴趣,还卷起了头发。和大多数男人相比,亚当算得上是个随和的人了,他从来都不会对妻子动粗,也很少动手打孩子,但是最近这几周,他不止一次想要把女儿从虚荣中打醒,免得她日后被魔鬼迷了心窍。

他之所以没有这样做,有一部分原因是他害怕表现出自己暴躁的一面。而且,他的妻子玛丽也利用他对安的宠爱,说服了他先别插手这件事。亚当觉得,要是连妻子都不担心,那就是还有一线希望。因为,玛丽·卡特是最本分的清教徒,她从不依据经文或外在评判人们,而是根据自己朴实的常识。

亚当一想到马上就回到家,回到她的身边,不禁笑了起来。这个长着一张苹果脸的高个女人,总是戴着头巾,穿着同一条棕色羊毛连衣裙,围着长长的白色围裙,她觉得这身行头就是女人应有的装扮。玛丽·卡特从不认为漂亮的衣服是罪恶的,有些清教徒的女人虽然这么认为,但是她们内心对此却垂涎不已;而玛丽只是简单地认为漂亮的衣服是适合别人穿的,而和她无关。因此,当安开始对着镜子卷起她那头浓密的褐色长发,并且这样那样地修改裙子样式的时候,玛丽并没有像丈夫预期的那样介意;他将此事全权交给她处理,自然一切都照旧。

但是现在看来,要是安被人看见不仅只是与罗伯特·波尔在路上偶然相遇,那就必须得采取行动了。且不说他和西蒙在陶顿听说的关于他的传闻,为什么这么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哥竟然屈尊去搭讪一个穷布商的女儿,亚当能想到的原因只有一个,这绝不是什么光彩的动机。一想到这,亚当感觉白天出的汗都变冷了。他也明白,不能这么快就下定论。也许他们仅仅只是在路上偶然碰见而已,也许她最近捉摸不定的情绪是因汤姆·古德柴尔德的求婚引起。“没错,就是这样。”亚当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和西蒙把驮马牵到屋后的马厩里,开始卸货。“主啊,希望是这样。”

亚当虽然认为他的祈求从不应验,但他还是在心里默默地祷告,并且这些天祷告得也越来越频繁。他把驮马牵到屋后的那片草地上,这些疲惫不堪的动物突然有了迈步的力气,它们小跑一下,这才开始享用它们的干草。亚当就在旁边静静地看着。

太阳渐渐落在西面那座山林后面,山谷笼罩在一片阴影当中。他感觉自己的祷告已经石沉大海。

注释:

[1]1642—1651年英国议会派和保皇派之间发生一系列武装冲突及政治斗争,英国辉格党称之为清教徒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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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域炎大陆,强者为尊◆◆◆她从地球穿越而来,灵魂力量天生的强大造就了她天才之名,众人皆知,镜族有女名亦妖,九岁的新星斗者,耀眼夺目三年后,她是家族的废物,三年前体内斗气的莫名消失让她俨然成了家族的笑柄,嘲讽、白眼、侮辱、排挤,三年,尝尽世间冷暖,看尽世间白眼.一个偶然的机遇解开了她斗气消失之谜,本以为看到了希望,却遭遇定亲夫家的退婚的侮辱,仅存的尊严也被人无情地撕碎践踏在脚下!那一日,他说:“镜亦妖一介废物,与我不配,来此实为退婚”那一日,她说:“三年后,我让你连废物都做不成!”废物,真的如此么?一个赌约,三个人为她赌上自己的尊严,她必须赢,也输不起,人生本就不是一场公平的比赛,三年后的赴约,赢,洗刷耻辱,输,为婢为奴被践踏的尊严,三年的磨练,让她变得铁血狠辣,叱咤风云!当沉睡三年的雄狮再度睁眼,天地风云色变!三年前他对她尊严的践踏,背负着三人尊严的赌注,三年后,又当如何?赴三年之约后再回家族,不曾料到三年未归的家族已遭逢巨变,物是人非;镜非镜,她到底是谁?远古家族弃子之女?她从来不介意将天地翻转亦或毁灭,亲情是她的信念,友情是她的底限,腾龙尚有逆鳞,触之,山河变色!当她从昔日人人嘲笑的废物成长到大陆巅峰,横扫六合天,一怒天颜变,大陆从此少了一个天才,多了一个主宰!◆人说她狂傲,她笑人短浅,我自是年少,韶华轻负,自当芒耀九州,傲眼看天下更多精彩,尽在《妖尊御世》财迷王爷败金妃简介:◆◆◆◆他是火云国的火王爷,外号“抠门王爷”,只因他在权、名、色、利之中独独对“利”情有独钟!他不喜权,不好名,不近色,却惟独对赚钱有莫大的兴趣!所谓抠门,精髓全在一个“抠”字!◆◇◆赚钱与省钱◆◇◆为了赚钱,他无所不用其极,目的只有一个——赚钱!!为了省钱,他极尽之所能是,目的只有一个——省钱!!【片段一】“皇上,二皇子绑了贵妃!!”“什么?”“二皇子说要皇上用一百两去赎贵妃娘娘!”相对,无言,沉默,良久,爆发“云火,老子的贵妃就只值一百两吗!!!”【片段二】“王爷王爷王爷,大事不妙,丞相又来蹭饭了!!”管家连滚带爬地冲进账房!“什么!!这个老不死的又来蹭饭了?”某男呛水“这次还带了他的十八房小妾!!”“既然如此……管家,采用一级作战方针,一级人力接待,另外把咱家前两天吃剩的饭菜让厨房整理一下,今天中午就吃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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