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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破碎的心与咖啡杯(艾丽克丝)

我把妈妈的车开上路,可我的咖啡杯还在车顶上时,我就知道今天的日子要难过了。这个咖啡杯造型可爱,是迪伦送给我的小礼物。它直接从车顶飞了出去,我从后视镜上看到它迅速飞转,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只见它好像慢动作镜头一样从车顶摔落砸在街道上,杯子里的咖啡四溅,陶瓷小碎片飞过路面,杯子摔得粉碎。

我两眼一阵刺痛,眼泪夺眶而出。尽管距离我们上一次说话已经六个多月了,尽管他让我心碎,尽管他断绝了和我的所有的联系,也不回我的信,可是咖啡杯碎了,我还是很难过。

我靠边停车,深吸了一口气。这个杯子是迪伦从耶路撒冷的一个小贩那里买来的,上面印着的照片就是在那儿用数码相机拍的:我们俩的合照,相互拥抱着站在齐腰深的地中海的海水里。相片中,我们注视着对方,但我的脸上却露出一副特别茫然的神情。现在想来,当时的我看起来就好像是磕了药,感觉起来也像。

当然,凯莉这六个月来一直劝我:是时候该扔掉那个杯子了,继续向前,忘掉迪伦。

我又深吸了一口气。凯莉说得对。没错,我们之间有问题。的确,我那次喝醉了,还说了些事后连自己都后悔的话。但是,没有什么事是不能原谅的,他也没理由就这么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的眼泪不由自主地滑落,但我对着镜子,迅速地补了补哭花掉的妆,然后发动车子继续上路。两天后我就要飞回纽约,读大二了,而且买个新咖啡杯会更好。我要把这件事补充到我妈给我列的一长串该做事项的清单中,这张事无巨细的单子太有帮助了,此时它正躺在车后座上。新的咖啡杯,一个没有我过去痕迹的杯子。凯莉会为此感到骄傲的。

我又重新发动了车子,但我的手机偏偏这时候响了。一般情况下我不大会置之不理,因此我停下车接起电话。

“喂?”

“你是艾丽克桑德拉·汤普森吗?”

“是的,我是艾丽克丝。”我回答。

“你好,这里是助学金办公室,我是桑德拉·巴姆哈特。”

“哦,”我回答,心里突然一阵紧张。开学前总有些人的电话是你不想接到,而助学金办公室的电话恰恰是我最不想接的。

“呃……我有什么能为你效劳?”

“恐怕我有个坏消息。艾伦教授正在休假,所以,你勤工助学的任务取消了。”

是无限期的休假吗?我推测艾伦教授进了戒毒所。我第一天协助她工作的时候,就确信她是个瘾君子。无所谓啦。

“那么,嗯……那是什么意思?”

“嗯……好消息是,我们会给你分配一份新工作。”

我等不及要听这个消息了。毫无疑问,我有可能要在某个餐厅里刷盘子。我等待着,又等了一会儿,忍不住问道:“呃……或许你可以告诉我是什么工作?”

助学金办公室的桑德拉·巴姆哈特咳了咳,也许是因为有点尴尬。

“你知道的,临开学出现变动情况较紧急。不过,我们今年的驻校作家需要两名助理研究员,你将协助他的工作。”

“哦……我明白。至少这份工作听起来挺有趣。”

“希望如此,”她说。“你已经回校了吗?”

“还没,我现在在旧金山。后天飞回来。”

“哦,好。那你回校后到我办公室来一趟,我会给你一些有关那份助理工作的信息。”

“太棒了,”我说。“两天后见。”

好吧,我得承认,这份工作听起来的确不错。驻校作家,到底是干吗的呢?不管怎样,都应该比帮艾伦教授整理文档要有意思得多。

我想,无论如何,我最好还是把车开走。否则警察就会把我连人带车一起拖走。因为我把车停在别人的私人车道上将近十分钟了。

我又开动车子办事去了。是时候为新学年采购些物品了,就从一个新的咖啡杯开始吧。

***

“艾丽克丝!”

凯莉在叫我,声音尖到足有125分贝之高,简直是达到了人类音量的最高值。再加上她还蹦蹦跳跳的,似乎在玩小弹簧单高跷,也像是脚上装了风钻。

她跳到我面前,一下抱住我。

“哦,我的天!”她大喊。“你走后的这个夏天太无聊了。我们要出去喝一杯。现在!马上!”

我眨眨眼,说道:“呃……可以先让我把包放屋里吗?”

我今天早上五点就起床了,赶第一班旧金山飞纽约的航班。往东飞意味着我基本上一整天都在飞机上。下午四点在肯尼迪国际机场降落,然后等了好久才拿到我的包,又要等出租车,一路上还堵得要死,晚上七点才到宿舍。

“好啊,那是当然!”她说。“可我们不能再浪费时间了!”

“凯莉……”

“我必须告诉你一件关于约尔的事情。昨天,他光着膀子来了,并且——”

“凯莉。”

“——他纹了个新文身,那都还好,只是……”

“凯莉!”我终于忍不住冲她大喊一声。

她不吭声了,仿佛我把她嘴巴给塞住了。

“求你了,”我说,“我从早晨五点起床开始就一直奔波到现在。”

“你没必要对我大喊大叫,”她说。

“对不起,只是……我们明天再出去行吗?或者先让我打个盹儿?我真的很累,而且我想冲个澡。”

她咧嘴一笑:“明白了,当然可以,打个盹。不过之后我们一定要一起出去。你得见见布莱恩。”

什么?

“谁是布莱恩?”

“我的老天,艾丽克丝,你有在听我说话吗?”

我把行李拖进屋的时候她没完没了地说个不停。我爱凯莉,作为家里的一分子,她是好姐妹。但是,老天,她就不能把嘴闭上那么一秒钟吗?

之后,我把行李丢在地板上,绕过她来到床边。自暑假伊始我飞回家,我的床就空出来了,现在看来太吸引人了。我倒在床上,感觉床因我身体的重量往下沉。凯莉还在不停地说着,但我已经困得听不懂她说的话了。我努力地时不时点点头,世界慢慢地消失在黑暗之中。我在睡着之前,记得自己脑海里最后的想法是:好遗憾,我失去了那个该死的咖啡杯。

***

一个小时后,凯莉把我叫醒,催促我去洗个澡。

“我拒绝听到否定的回答,”她喊道。“是时候让你疗好伤,从你那混蛋前男友的阴影里走出来了。”

老天,她几乎是扯着嗓子在说话。

我不想让人对凯莉有错误的印象。没错,她话多,是那种很女孩气的女孩,而我就从来不会这样。她的房间风格是令人讨厌的粉色系。贴着《暮光之城》和《饥饿游戏》的海报做装饰。她还假装对男人很有经验,好像比《乡村之音》海报背面搔首弄姿女孩中的任何一位都要在行。

我这边的空间大部分地方都堆放着书。事实上,我有点宅,并乐在其中。

凯莉虽然害羞得要命,但她却超级合群,简直有点过度。她往往成为派对的中心人物,跳起舞来就像个疯女人,并竭尽全力想把我从阴影里拉出来。

问题是,有时我真的不想从过往里走出来。

我走出浴室,换上一件黑色的紧身牛仔裤和一件长袖T恤,然后她就领着我出门了。她说有个地方开派对,我们要去找找在哪里。

【一个坏主意(迪伦)】

决定到这里来真是一个坏主意。

如果要用一连串的“假如”来追根溯源的话,我想我之所以能成为一名哥伦比亚大学学生,原因要从我12岁那年说起。有一天,比利·诺顿给了我一瓶啤酒。比利比我大一岁,要不是我爸妈比他更糟的话,他或许还真能对我造成什么坏影响。事实上,酒精给我带来的影响并不是秘密,至少从表象来看是如此。

但从内因来看,却完全是另一码事。

有一就有二,有了第一次喝酒就会有第二次喝酒。十六岁生日那天,我从高中退学了。当然,那时候爸爸已经离开了家。妈妈则开始洗心革面,她给我定了条规矩:不上学,就别进家门。她不想让自己的孩子以后变成跟自己丈夫一样的人。

我成了沙发客。在公园里也睡过几次。我找了份工作,丢了;又找份工作,又丢了。最要命的是,妈妈是对的。于是我回校注册继续上学,之后回到家门前,给妈妈看了我的入学登记表和课程表。她抹着眼泪,让我搬了回来。

当然,此后又发生了许多事情,包括我在阿富汗被一些‘哈吉斯’[1]炸飞。但我不想过多提及此事。如果你好奇,那就去看看报纸。

不过还是算了吧,报纸从来都不按事实报道。如果真想知道事实情况,你可以现在到厨房去,抓一把沙子,闭上双眼,把手伸进垃圾处理机,放开沙子然后开机,你就会清楚明白阿富汗到底是什么样子了。

总之,长话短说。哥伦比亚大学还是个有人情味的地方,显然对改过自新的辍学生和退伍军人都有照顾,因此我到了这儿。今天是我第一天上课,可我情绪压抑、紧张得要命,因为这里有一个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不想见但又最想见的人。是的,她也在这。

幸亏学校安排我和两个工程系研究生共用宿舍。不然的话,我自认无法忍受和一群刚刚高中毕业的18岁大一新生同处一室。虽然我只比他们大两岁,但这两岁已是天差地别。特别是我曾亲眼看见自己最要好的朋友牺牲,而且还是我的过错造成的。

我进城后,见到了我的新室友艾登,一个24岁书生气十足的机械工程系博士研究生;另一位是罗恩,他自我介绍说是“罗恩·怀特,主修化学工程。”之后就回到房间再没出现。

正合我意。

所以我来了,像个老翁一样一瘸一拐地穿过马路,还得靠着手杖才能直起腰来。有个一身雅痞装扮、令人讨厌的混球撞了我一下,大概是急着去参加商务会议,也可能是急着去会他的小情人,谁知道他到底急着干什么鬼去。总之撞了走路不便的我就是没礼貌。

“你看着点,混蛋!”我朝他背影大吼。

我刚刚走到路中间,红灯就亮了。天哪,太尴尬了。大多数车子都耐心地等我过完马路,但有一个出租车司机不停地朝我按喇叭,他看起来就像那个炸飞了罗伯茨的家伙的表兄弟。我对他竖起了中指,继续走我的路。

最后,我要爬上这栋大楼的三楼,也就是我要去的地方。

我来早了,不过这样更好。一来,我今天已经迷路了好几次,开学第一天的头两节课已经赶不上了。如果我还想付得起学费的话,这件事我无论如何不能迟到。当然,退伍军人管理局为我支付了大部分费用。但是,即使有《退伍军人法案》,在一所像哥伦比亚这样的大学里上学,费用还是高得吓人。直到现在我都在怀疑自己竟然真的到了这儿,难以相信真的就读这所大学,况且还是‘常春藤’这样的一流名校。但是,每次只要脑海里闪过爸爸用轻快的语调,说我是小混蛋烂泥扶不上墙,将永远一事无成时,我就会奋力前行。

电梯大概是十九世纪造的,好不容易才降到了一楼。我进了电梯。这栋楼的大多数学生都走楼梯,可我如果想在太阳下山之前到的话,就只有乘电梯。

我耐心地等着,第一层,第二层,电梯似乎每走一层都要花上五分钟。总算到了三楼,我从电梯内拥挤的人群里挤出来。

大厅里也人头攒动。上帝,要习惯这种氛围可太难了。我四下看了一看,按着房间号一间间找过去,324号,326号。我又掉过头来,往另外一个方向看,找着301号房间。

总算找到了,缩在这栋楼一端的某个黑咕隆咚的角落里。从大厅走到这儿,光线就暗了,只有一盏日光灯亮着。我伸手推门。

门锁着。我看看手机,原来我提前15分钟到了。这倒没事,总比迟到15分钟好。我慢慢地把书包滑到地板上,努力思考着如何才能坐下来,而不至于向一边倒去,或者摔个仰面朝天什么的。我一寸一寸往下蹲,让受伤的那条腿放松,伸到前方。蹲到一半时,感到一阵剧烈的疼痛,不禁低声咒骂了一句。我把手放在身体两侧,摊开手掌撑着,让自己身体往下落。

总算坐稳了。现在,唯一的难题是怎么站起来。我小心翼翼地揉捏着右膝关节以上的肌肉。沃尔特里德医院的医生告诉我,也许需要好几年时间,才能让这条腿完全恢复,而且还是在可以恢复的情况下。与此同时,我每周要做三次理疗,吃大量的止痛药,而且要坚持走路。

我叹了口气。今天真是个漫长又紧张的一天。我心里一直在想自己是不是应该待在家里,再等上一年才出门。可是凯恩医生敦促我走出去。

如果你一直待在家里不外出,就永远都不可能恢复。其实他指的不是我的腿,凯恩医生是我在亚特兰大的退伍军人管理医院里的心理医生。

我想他清楚自己在说什么。与此同时,我只要一天一次,一小时一次,甚至一分钟一次地照着做就好。此刻,只要熬过去,然后是下一个‘此刻’。我拿出一本书,有点破旧,平装本封面几乎破成了碎片,是罗伯茨被炸飞之前借给我看的,史蒂芬·金写的《立场》。

罗伯茨曾经说,这是最好的一本书。

我不大确定这本书是否真有那么好。不过,我得认同这本书相当不错。我正埋头读到有关超级流感爆发一节时,大厅里传来脚步声,是那种哐哐哐的响声,应该是个女孩,穿着高跟或坡跟之类的鞋子。我强迫自己不要抬头看。总之,我不想和任何人说话,也不想和人太亲近。再说,我已经养成了本能地去观察每个人,他们的口袋、宽松的衣服、路边的垃圾堆,任何有潜在危险的地方。所以叫我不看很是一种挑战。让自己像其他人一样生活也是一种挑战,因为其他人并不会把正在靠近的女孩看成是一种危险。

我能说什么呢?我错了。

“哦,我的天!”我听到一个小声嘀咕,心里感觉这个声音的语气和语调似曾相识。于是我抬起头,脸唰地红了,太阳穴处突突乱跳。

我忘了自己受伤的腿,想要快速站起来。可是只站起来一半,腿就没劲了,仿佛被截掉的不是自己的腿一样。我摔了下来,重重地向右侧倒去。右腿传来一阵剧烈、撕裂般的疼痛,直窜到脊梁骨。我大叫一声。

“混蛋!”我喃喃自语。

我一点一点地往上挪,然后一手撑着墙,另一只手拄着拐杖,试着让自己站起来。

这个犹如梦魇般的姑娘慌忙跑过来,想把我扶起来。

“别碰我!”我说

她触电般地往后退,仿佛我打了她一掌似的。

最终我站了起来。疼痛感一点没有消退,我已是大汗淋漓。不过我没有看她,因为我不能。

“迪伦,”她说道,声音在颤抖。

我咕哝了几句,虽然不确定说了些什么,但不是什么文明的话。

“你在这里做什么?”她问。

我抬起头。天啦!这是个错误。她那双大大的绿眼睛,就像一汪碧水,总是让我心乱如麻。一缕草莓的清香从她身上飘来,让我心醉神迷。她的身材依然惹眼:一如往常的娇小玲珑,前凸后翘,丰满性感,简直就是梦中情人。

“我和人约好了。”我说。

“这里?”她问。

我点头回答:“勤工助学的工作。”

她开始笑了起来,带着一丝苦涩和悲伤,我之前听到过这种笑声。“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吧?”她说。

注释:

[1]赴麦加朝圣过的伊斯兰教徒。——译注

【压根儿什么事也没有(艾丽克丝)】

我到艺术科学大楼时,已经迟到了。因为知道坐电梯要花很久时间,所以我一口气爬上六段楼梯,到了三楼。我查了下手机,刚好三点。我得马上就到。

我挨个数着房间号,最后来到一个昏暗的大厅。大厅尽头有光亮,所以那儿看起来不算太暗。301室就在那里,门旁坐着一个学生,正用手支着头在看书,不过看不清脸部。

我不禁深吸一口气。因为他的头发让我想起迪伦,不过更短一点。他的胳膊……非常粗壮,麦色皮肤。这家伙看起来像是从伐木场出来的。我并非那种一看到有强健二头肌的男孩就被迷得晕了头的女孩。但认真地说,身为姑娘还是可以看看的,对不?

可是当我走近时,我感觉我的心开始怦怦地跳个不停。因为离得越近,越感觉这人像迪伦。但是,他怎么可能在这里?迪伦,他伤透了我的心,然后又消失不见了,好像他从来不曾存在过。邮箱删除了,脸书网页关了,网络电话账户也消失了。迪伦,从我的生活中抹掉了他的所有痕迹。这一切,都是由一场不该发生的愚蠢谈话而起。

我放慢了脚步。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他吸了口气,稍微换了下姿势。我倒抽了一口气。因为坐在我前面的就是伤透我心的那个男孩。我轻轻地叫了出来:“噢,天哪!”

他一下子跳起来,或者说试着跳起来,但他只站起了一半。一副剧痛的表情在他脸上划过,然后重重地跌坐了下来。当他费力地想再次站起时,我几乎喊出声来。我想要上前帮他,这时他对我说了这六个月来的第一句话:“别碰我!”

这就是他。我很受伤,差点就表现了出来,但又不得不掩藏好。

他看起来……和以前不一样了,但说不清到底哪里不一样。从我高三开学前的那年夏天算起,我们几乎有两年没见面了。当然,他长得更壮了,也更匀称了。他的胳膊,我还清晰地记得我曾经挽过的,比之前粗了两倍,把他的T恤衫袖子好像要撑破了一样。我猜是部队把他变成了这样。他的蓝眼睛还是同样的锐利。有一刹那我和他四目相对,我立即挪开了视线。我不想再被那双眼睛俘获。呃,该死的,他身上气味依旧,透着淡淡的烟草和现磨咖啡的味道。有时候走进纽约某个咖啡店时,我就情不自禁地会想到他会在里边,只因似曾相识的味道。有时候记忆很折磨人。

“迪伦,”我说,“你在这儿干什么?”

“我在这约了人。”

“这儿?”我不敢相信地问。这太离谱了。

他耸耸肩:“勤工助学的工作。”

不,绝不可能。

“等一下……你是说你在这个学校上学?”

他点点头。

“部队里发生了什么事?”我问道。

他耸耸肩,转头看着别处,然后指了指拐杖。

“因此,有那么多学校可以选,你偏偏来了这儿?和我同校?”

他的脸上露出愤怒的神情,“我不是为了你才来这儿的,艾丽克丝。我到这儿来是因为这是我能进的最好的学校,是为了自己才来的。”

“什么,你是不是认为,过去的六个月里对我不闻不问,把我从你的生活中抹去之后,现在又出现在这儿,就能把我重新揽入你的怀中?”

他眯起眼睛盯着我,冷冷地道:“事实上,我反倒希望不会碰到你。”

我拼命忍住眼泪,不想让他再接近我,于是反唇相讥:“很好,看起来我们双方都运气太坏了,因为我来这儿也是为了勤工助学。”

他睁大了双眼,“你也要为福雷斯特工作?”

“他就是那位被称为‘住校作家’的人?”

他点点头。

“哦,天啊,”我说:“我要疯了.”

“多谢。见到你我也特别高兴,艾丽克丝。”

我差点朝他大声嚷嚷起来,但大厅那头有一个快乐的声音朝我们喊道:“你们好!你们俩是我的新助理研究员吧?”

一个长相滑稽的男人,走起路来东倒西歪,根本不像一个名副其实的作家。他穿一件花呢夹克,胳膊肘上打着皮补丁,灯芯绒裤子。他年龄应该不会超过35岁,鼻梁上却架着一副老花镜。

“你们好,”他说,“我是麦克斯·福雷斯特。”

“艾丽克丝·汤普森,”我说着瞄了一眼迪伦,他也正在看着我。

“迪伦·帕里斯,”他说。

“请进,艾丽克丝、迪伦。很抱歉我来晚了。有时我会在创作的痛苦挣扎中迷失,以至于忘记了时间。”

福雷斯特背对着我打开了门。我翻了翻白眼:迷失在创作的痛苦中,真的吗?十五步之外就能闻到他呼出的威士忌味道,酒味那么重,他应该是迷失在附近的酒吧里了吧。

迪伦挥手让我先进去。他严重地依赖拐杖,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走在福雷斯特后面,迪伦一瘸一拐地跟在我后面。

“请坐,两位请坐。要喝茶吗?还是喝水?或者喝点什么比较刺激的?”

“不了,谢谢,”迪伦说完,一脸苦相地让自己坐下来,坐定后把拐杖靠在墙边,表情难以琢磨。

“我想喝点水。”我说,其实是想和他对着来。

福雷斯特从办公室后面的一个小龙头接了一小杯水递给我。我看着杯子时,忍不住眯了一下眼睛,太脏了!呃,还有些油污漂在水面上。

我假装啜了一口,然后把杯子放在桌边上。

“好吧,我们来谈正事。”福雷斯特说:“你们互相认识吗?”

“不认识,”我语气坚定地说。而迪伦却说:“认识”。

福雷斯特喜欢这种情况。他脸上露出微笑,说:“我打赌这里边有故事。”

“你猜错了,”我看了一眼迪伦,说:“压根儿什么事也没有。”

迪伦眨了眨眼,然后迅速地把目光从我身上移开。

很好。我就是想要伤他,就像他当初伤害我一样。

很遗憾,福雷斯特接过了话茬,缓缓地道:“我相信这里边肯定有问题吧。”

“没有,没问题。”我说。

“没问题,先生。”迪伦回答,声音冷冰冰的。

“那好吧,”福雷斯特说道:“这样就好。那么,我来告诉你们需要做什么。我会在这儿一年,写一本小说,是历史题材的小说,主要围绕着内战时期发生在纽约的征兵暴乱,你们俩听说过吗?”

我摇摇头。但迪伦说:“是的,令人悲痛的事件……其中一些人成了滥用私刑的暴民。”

福雷斯特热情地点点头:“非常对。汤普森小姐……故事是这样的:早在1863年7月,这个城市发生了一系列暴乱,参与者大多数是穷人和劳动者阶层的爱尔兰人,抗议富人可以花钱买到征兵豁免权的草案。后来抗议升级,继而演变成暴乱,很多人被杀了。”

“他们烧毁了孤儿院。”迪伦接话道。好一个马屁精!

“说得很对,迪伦!黑人孤儿院被烧成了一片瓦砾,几十个甚至更多的黑人在暴乱期间被用私刑处死。”

“那么……”我问道:“我们需要帮你做什么?”

“是这样,你们看,哥伦比亚大学有大量关于这次暴乱的历史资料,大多都是第一手资料。我正在写提纲和初稿,你们的工作就是帮我搜集详细素材,包括历史背景、原始材料等。有了这些信息我才能把小说写得真实可信。”

“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迪伦说:“恕我冒昧,福雷斯特博士。不过,这超出了我所期待的勤工助学的工作。”

哦,天哪,这得干上一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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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本为九重天的上神,却在飞升天神的时候被人所害,一朝重生,她必定要手刃仇人。为了尽早变成天神,她不得不要与天地间唯一的帝君双修。可是,这个帝君竟然傲娇的无法无天,自此以后,便开始了端茶倒水的丫鬟生活,她都要放弃的时候,帝君突然把她抓回来,放倒在床。说道“不是要双修么,现在就来吧。”(PS本文女主性格比较可爱,但是面对仇人很冷酷的。女主身份很厉害的。本书可能有点甜虐。)
  • 古龙文集:绝代双骄3

    古龙文集:绝代双骄3

    书中栩栩如生刻画出小鱼儿、花无缺、铁心兰、江玉郎、燕南天、江别鹤、移花宫主、十二星相、苏樱等众多典型人物,是古龙所有小说中篇幅最长,情节最丰富的小说。《绝代双骄》也是一个关于仇恨和宽恕的故事,以仇恨开始,以宽恕结尾,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全书高潮迭起,诙谐斗智,充满幽默,让人笑中带泪。小说问世以来,被改编无数,梁朝伟、刘德华、林青霞、林志颖、苏有朋等明星先后参与演出,陪一代又一代人度过了人生的美好时光。
  • 羊角口哨

    羊角口哨

    《羊角口哨》来自大凉山的彝族写作者阿微木依萝,本书收录的六部中短篇小说浸润着陌生的异质,与作者阿微特殊的生活经验和民族文化背景息息相关。阿微木依萝以其无法归类的直觉性写作,展现人在生与死的界限中仍然不可摆脱的困境。在多视角的平行叙述中,日常生活的艰难和缺失渐渐显露,就像从河里浮上来的破碎的石头。故事中的人物徘徊在阴阳两界,向死而生,向生而死。命定的道路上,亡灵们依然无法摆脱自己的影子,那是荒凉的苦痛,混沌的爱恋,莫辩的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