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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秋分(9)

“我还能有什么意思。元郡守此举不但救了你等,而且也救了我。魏某人感谢还来不及,怎会心怀怨怼!”魏德深冷笑了几声,又桀骜地将半边屁股斜坐到了帅案上。“咱们的元郡守与前汲郡太守元务本乃是同族,元务本从贼,身败名裂。而咱们的元郡守却丝毫没受到波及,甚至连朝廷的怀疑都没受到,玄成,这一点,你不觉得奇怪么?”

汲郡太守元务本战败被杀,阖家老少都被抄没为宇文家奴仆的事情,魏征去年曾经看得清清楚楚。当时他也曾经替东主元宝藏担心,唯恐对方受到牵连。但事实证明,朝廷对叛乱处理得很公道。非但没株连到元宝藏,而且下旨褒奖了他当时恪守本分,阻挡叛贼进入武阳郡的大功。

魏征当然也清楚,所谓与叛贼血战之功是不存在的。杨玄感的叛军忙着攻打东都,根本就没有向北发展。当时他还很高兴,觉得朝廷是为了安抚地方,所以才给每个人都记了功劳。此刻听魏德深旧事重提,终于明白了其中的三味,原来不是朝廷处事公道,而是郡守大人长袖善舞,把上上下下的关系都理顺了,所以才能从容逃过一劫。

既然牵连进叛乱的大罪都不算罪,偶尔被贼军所败,当然花些力气,也能逃脱了?想到此节,魏征忍不住陪着魏德深叹气,“早知道这样,我何必让储主簿去地方上筹集犒军物资呢!向元郡守请一封信就是,比多少金银都好使!”

“话不能这么说!”魏德深轻轻摇头,“朝廷中某些权臣,向来是买卖公平,童叟无欺。元大人向他们求救,肯定要答应一大批钱财。储主簿筹集来的那些细软,刚好可以顶这个坑!如果元郡守光求人帮忙,过后却不给任何好处。下一次再碰到坎儿,就没人再肯出面帮他过关了。”

原来,已经如此!魏征先摇了摇头,再点点头,无话可说。他不知道自己该庆幸自己逃过一劫,还是该为大隋朝的吏治败坏而感到愤怒。地方官员不比政绩,而是比谁向上头送得礼物多。最后这些礼物还不是都分摊到百姓头上,弄得地方愈发民不聊生?长此下去,这大隋,还能算个朝廷么?

“玄成老弟,不是我说你,你肚子里的学问,只适合盛世。而这乱世上的事情啊,学问人品反倒没了用处!”魏德深又拍了拍魏征的肩膀,语重心长,“我悟了半辈子,才悟出了这个道理。放眼武阳同僚,也就是你,还能值得我说句实话!”

他用力不大,魏征却被拍得后退了数步才重新站稳。“嗨!”先是长声叹气,然后低声讨教道:“既然如此,咱们还打黎阳做什么,及早回转便是,何苦让弟兄们在雪天里受这个罪?”

“样子,还是要装一装的!否则,郡守大人怎么跟外边使障眼法呢!”魏德深嘿嘿冷笑,“他的意思我明白,是打一仗,无论胜败,都让朝廷里有个说头。一时失察,被流寇欺骗是过。冒雪追杀,勇于任事是功。到头来功过相抵,天下太平!”

“天下太平,天下太平!”魏征苦笑连声,上前几步,扯下一直铺在帅案上的舆图,信手揉成纸团,丢到了帐篷角。“我知道这仗该怎么打了,不就是糊弄么?明天早晨,我一定让弟兄们打起精神,好好给咱们武阳郡长一回脸面!”

说罢,不想再为战事费什么心思。径自拉着魏德深分头去休息。这一觉睡得无比安心,无比丧气,恨不得就此长眠不醒,也好过眼睁睁地看着江山沉沦,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所关心的,所为之呕心沥血的,一步一步地走向毁灭。

天快亮的时候,睡梦中的魏征听见了一声号角。懒得搭理,他翻了个身,继续沉睡不醒。

角声刚起,王二毛立刻将横刀从腰间抽出来,斜握在手中斜向下后伸开。袁守绪、朱老根等亲兵采取与主将同样的动作,将握刀的手在身侧展成燕尾形,同时用力磕打马镫。这是程名振手把手教出来的轻骑冲击的姿势,与战马的速度结合起来,可以方便地切开敌人的皮甲和身体。

“轰,轰,轰,轰”,五百多人,却有一千五百多匹战马。速度快得就像一阵狂风,夹着马蹄带起的积雪,在清晨第一缕阳光下卷向了前方单弱的军营。“呜,呜呜,呜呜”当值的郡兵小卒拼命吹响号角,却无法给自己和同伴壮胆,也无法召唤来更多的抵抗者。眼见着千军万马就要踏在了自己脑门上,他吓得惨嚎一声,扔到号角,落荒而逃。

几乎没遭受到任何有效抵抗,王二毛等人就卷到了武阳郡兵的营墙下。在雪地里仓促搭建的营墙构不成任何阻拦,将马缰绳轻轻向上一提,绿林豪杰们便连人带马一并从营墙上“飞”了过去。马蹄落、刀横、血溅、敌军的身体倒地。几个动作一次呵成,如事先排演了无数次般,不带半分迟滞。

刀光、血光、雪光、日光,白色的雪沫和红色的血肉交替飞溅。擅于打顺风仗的绿林豪杰们一击得手,立刻无法遏制地将自身的攻击力全部展现出来。跟在王二毛的身后,他们从营墙便迅速向里推进,砍翻挡路的敌军,撞倒沉睡中的帐篷,用马蹄在睡眼惺忪的对手身上毫不犹豫地踩将过去。一波接着一波,如风暴卷过麦田,如洪流扫过荒野。所向披靡,无物可挡。

当值的郡兵刚一交手,便作鸟兽散。他们一散,整个武阳军的大营立刻开了锅。“有贼军!”“快跑!”“贼军杀过来了!”从睡梦中被惊醒的士卒们根本看不清到底杀来了多少恶匪。连靴子都顾不上穿,光着脚在营地里乱窜。如此生疏的表现更加重了他们的伤亡程度,绿林豪杰们几乎不用主动挥刀,光凭着战马撞击和刀刃横掠,就能收割掉一条条生命。

几名仓促爬起来的低级武将发觉不妙,硬着头皮带领亲兵迎战。还没等他们组织起防线,便被自己人给冲得东倒西歪。这种情况王二毛见得太多了,毫不犹豫地边将马头拨向了抵抗者。几百名骑兵跟在他身后来了个漂亮的大迂回,硬生生画出一道弧线,轰隆隆地扑往新的方向。那几名武将自知挡不住这雷霆般的一击,赶紧推开身边的士卒,转头逃命。王二毛哪肯再给他们逃走了机会,战马冲入人群,手中横刀鞭子般向外一抽。一条二尺多长的血口子立刻出现在武将的背上。热气腾腾的血光迅速喷起来,逃命者兀自感觉不到痛,跌跌撞撞继续跑了几步,被后面的战马撞到,顷刻间踩成了肉泥。

冲散敌军抵抗的绿林豪杰们毫不停留,迅速扑向下一个即将汇聚起来的战团。郡兵们一哄而散,绿林豪杰转头,奔向新的目标。谁也挡不住他们,谁上来都难逃活命。他们是风暴,他们是闪电,他们劈碎一切,他们毁灭一切。

刀光,血光。血光,刀光,红血在白雪上飞溅,人体在马蹄下翻滚,惨叫声不绝于耳,哭喊求饶声此起彼伏。与这纷乱的景象与嘈杂的声音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一个个手握横刀,不声不响的凶神恶煞。他们在绚丽的阳光下,在蒸腾的粉色烟雾中,他们肆意往来,飘忽不定。每一次改变方向,都会伴着更多的惨叫响起。每一次惨叫过后,便有更浓的雾气出现,湿淋淋、粘糊糊的,刺激得人只想找个地方狂吐一场。

雄阔海在队伍第一次改变方向时,就已经坚持不住了。他手中没有横刀,也不知道如何骑马厮杀,只能凭着过人的膂力,把五尺多长的水火棍单手拎着当砍刀使。这种怪异的姿势严重加强了他在马鞍上保持平衡的难度。纵使他的骑术再高明,也不知不觉落到了队伍的后半段。而正是因为落在了冲击队伍的后半段,他才比袍泽清楚十倍地看到战争的另一面。没有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快意,也没有让敌人望风披靡的豪情,有的只是血淋淋现实!那些被横刀抹中的,被战马撞翻的,还有不小心被流矢从马背上射下来的,无论是敌人还是自己人,都红彤彤地搅在一起。马蹄踏到眼前,他们无法躲闪,只能用血肉之躯去承受。而他们分明还活着,还会哭喊、还会惨叫。“啊——”“啊——”“啊——”,一声比一声弱,却一声比一声凄凉。

雄阔海不敢停下来,冲锋分为几波,越到后面,战马越多,马背上的骑手越少。一旦他停下来对倒地者施以援手,就会被陆续冲过来的马群撞到,踩翻,和地上的伤者同样变成一堆惨叫着的血肉。然而他亦不忍给那些伤者头上再补一棍,虽然这一棍子下去,地上的人无论是袍泽还是郡兵,对他都只有感激,不会抱怨。他却本能地将水火棍抬高,抬高,从斜向下举成水平,然后在不知不觉中慢慢举起来,直到高高地举过头顶。

“啊——啊——啊——”,他终于狼嚎一样喊了起来,眼泪顺着古铜色的脸庞滚滚下落,淌满下巴,在葛衣上冻成一串串冰痕。没有人理睬他的呐喊,马蹄声将呐喊声淹没了大半,惨叫声又将另外一半淹没了去。他只能加速,孤单的加速,跟在鬼魅般的袍泽身后,在雪与血形成的薄雾中冲出,再隐没于另外一团粉红色雾气中,孤单而绝望。

一圈,又一圈。从北冲到南,然后从南斜向东北折转,然后再从东掉头向西。不知道冲了几个来回,也不知道还要继续多久。雄阔海手中的水火棍始终高举着,没能杀死一个敌人。但他的脸上、衣服和靴子上依旧溅满了血迹,有些是马蹄带起来的,有些是溶解于雾气中的。现在都凝聚于他的身上,黏糊糊的让人无法忍受。整个早晨,他呼吸进肚子的,也都是这些血淋淋的雾气,说不定已经将他的五腹六脏都染成了红色。每当涌起这种疯狂的想法,雄阔海就忍不住像狼一样哀号,他觉得自就要变成疯子了,也许变成疯子后会好受些。至少,不会看到这世界的颜色,也不会闻见这世界的味道。

这是一片绯红色的世界,天空、阳光、雪地都是绯红色的。而人的颜色不过比天空稍微深了一些,可以算作黑红。无论是死了的,活着的,还是半死不活的,都像一块块暗红的火炭。他们好像是红色的源头,丝丝缕缕的红雾从他们身上往外冒。

而这些红色的炭块和炭块,还不停地互相碰撞。每次碰撞之间,溅开的都不是火星,同样是一丝丝的红烟与红雾。从一个炭块中冒出来,又从另外一个炭块中钻进去。若是有某个炭块熄灭了,就会彻底变成暗黑色。一个人形的红雾就会从暗黑色的炭块中慢慢升起来,慢慢飘向半空中,被绯红色北风吹向骨头架子一样挺直的树梢,萦绕几下,恋恋不舍地飘向绯红色的朝阳。

那初升的太阳也没有半点暖意,只是拼命的吸取着天地间的红色,好使得自己变亮,变亮。雄阔海看明白了,它就是一切红色源头和归宿。地上的绯红由它而始,又由它而终。无论存在多久,无论跳动得多欢,终归难逃飘向朝阳的宿命。

他不想自己变成炭块的一员,却不知道如何逃避。他只有呐喊,呐喊,越喊声音越凄厉,越喊声音越绝望。就在他的神智越来越迷糊,即将崩溃的瞬间,终于,前方又传来了一阵角声,“呜呜——呜呜——呜呜!”

“放慢速度,一点点放慢,别勒马,找死啊你!”朱老根的声音随即在身边响起,一阵火辣辣的感觉驱散雄阔海眼前的绯红色。有人用刀背抽了他一记,将他从濒临疯狂的状态硬生生拉回来。剧痛的刺激下,雄阔海呲牙咧嘴,但停止了惨嚎。他快速松开绷紧的缰绳,又用湿淋淋的手掌把缰绳慢慢地拉紧。这回他终于又跟同伙汇聚到一起了,四周的欢呼声让他体味到一种安全的感觉。瞪大眼睛,所有的红色都已经消失不见。地面上只有东倒西歪的帐篷和一具具残缺不全的尸体。武阳郡的郡兵溃败了,败得毫无悬念。袁守绪和柳老三正带着各自的部属尾随追杀,其他人则在号角的指挥下放慢坐骑,停止冲杀,汇聚在一起检视战果。

战果非常惊人。在雪地里连续行军的武阳郡兵本来就已经精疲力竭,再加上战斗经验不足,简直就像一群羔羊般遇到了屠夫。整个营地一片狼藉,帐篷东倒西歪。几乎每一座帐篷旁边都横着尸体。大部分都是背上挨了一刀,血尽而亡。也有正面倒下的,但很少人手里拿着兵器。他们是在准备投降时,被高速冲过来的马群踏死的,浑身上下没一块骨头完整。

如果刚才听到号角声的刹那,雄阔海就带住马头的话。他极有可能会成为此战的最后一名阵亡者。被来不及收缰绳的自己人撞下坐骑来,活活踩死,而不是死于两军阵前。这可不是一种光彩的结局,雄阔海是个知道好歹的人,清醒过来后吓得冷汗连连。他非常歉意地朝朱老根儿拱了拱手,以谢对方及时将自己打醒。朱老根儿却撇了撇嘴,笑着骂道:“亏你长了这么大的个子,居然吓成了失心疯!奶奶的,老子当年第一次上阵的时候……”

“刚听见号角就吓尿了裤子!”没等朱老根吹嘘完,有人迅速接过话茬。四周立刻响起一阵善意的哄笑,笑闹声中,雄阔海的心情慢慢放松下来,目光也渐渐恢复了明亮。

“我……”他想开口说句自我解嘲的话,声音发出来却想劈柴一样干涩。众弟兄们又是一阵善意的哄笑,脸红脖子粗的朱老根拍了拍雄阔海的肩膀,兄长般安慰道:“得了,啥都甭说了。谁第一次都这德行。过了这关就好,你能跟上大伙,就已经比别人强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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