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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小城之恋(9)

他们终于走进了剧团大院,剧团的大门敞开着,灯火通明,传达室亮着灯,茶水炉亮着灯,伙房亮着灯,有家属的人家也亮了灯,看门老头站在门口翘首等待。他们在热烈的欢迎里进了院子,各自去了宿舍,开了门,开了窗,灯一盏一盏亮了。练功房的灯也都大开着了。他们穿过练功房去伙房吃夜餐,走在褪色的红漆地板上,地板微微有些动摇,发出吱吱的声响。他们不由得都在镜子前停留了一下,镜子里的自己竟有点陌生。她小小的年纪,下眼睑却有点松弛,脸上的皮肤很粗糙,鼻沟里的汗毛孔也涨大了,走路的姿态那样蠢笨,老鹅似的。他竟瘦出了皱纹,疙瘩留下的疤痕很深很密地布满了全身,他急切地渴望彻头彻尾地洗一个澡。洗澡房门口排起了长队,有等不及的,便端了水去自己宿舍洗,水泼了一地。二楼的水透过疏漏朽烂的地板,滴到一楼,一楼如下雨似的大声地叫喊,却没有酿成纠纷,大家都很快活,终于回来了啊,如同流浪似的漂泊了一百天,终于回到了安定的窝里,都十分地快意。

他们也快乐,却平静得多。在外三个月,天天想回来,似乎回来就是另一番境界,另一番生活。如今真地回来了,却又不明白,究竟有什么新的情境和生活等待他们。当然,他们在一起的事情将容易多了。在此地,他们熟门熟路,知道哪一处是僻静的地方。这样僻静的地方,他们可以一口气举出十几个。在外面的日子里,他们苦思冥想的,可不就是清静的、可以独处的、可以肆无忌惮无所不为极尽下流的一方藏身之处?如今,这地方不愁了。可是,他们是多么苦恼啊!他们苦恼的心情,使这渴望许久的日子,也显得平淡了。可是,他们到的第二天晚上,就悄悄地出去了,不用开口明言,这里已经有了坚强的默契。此后,几乎是每一个夜晚,他们都出去,直至夜深才归。有时也并不等夜深,一旦完毕就分手了。那已经平常得如同日常起居饮食,没有特殊的意义,却不可或缺。他们只能这么样了,似乎除此以外,不可能有别样的日子了。似乎在一次极强大的推动之下,产生了永久的惯性,他们再也止不住了。可是,快乐是越来越少,就只那么短促的一瞬,有时连那一瞬都没了。而到了这时候,却又焦急起来,似乎失去了什么极重要的东西,非得将它找回来不可,他们便接连地尝试着,直到将自己折腾得精疲力竭为止。他们真不明白,人活着是为什么?难道就是为了这等下作的行事,又以痛苦的悔恨作为惩治。他们好像是失了脚,踩到了以红花绿草伪装的陷阱,无可阻止地往深渊里堕落;他们好像是滑入了奔腾的急流,又旋进了湍急的旋涡,身不由己。他们自以为是世界上最倒霉的人了,简直想一死了之,可又下不了决心,居然还有一点眷恋,眷恋的和痛苦的竟是一件东西,就是那一份肮脏的欢情了。好比命中的劫数还没有完,他们是逃也逃不脱的。

秋去冬来,这一个冬天却出奇地暖和,连雪都没有大下,薄薄的一层,刚及地面就融化了,晶莹的雪花即刻变成了漆黑的泥淖。然后,便接着一个多病的春天。几乎每个人都生了病,感冒,肚疼,咳嗽,气喘,乙型肝炎突然地流行进来。医院成了最最热闹的地方,门庭若市。更有一种人人难免的不大不小的怪病,就是肚泻。先是拉稀,然后是小泻,泻到最后,就微微地发烧,然后就好了,并没有大的后果,却是十天半月的无力虚弱,食欲不振。县医院的大夫为此病伤透了脑筋,翻遍了所有的医书都找不到答案,最后才发现是饮水的问题。此地没有自来水,机井的水是苦涩的,吃水全是那条河水,河上长年载舟走船,船烧的是柴油,废油漏在水里,冷眼便能看见一摊一摊的油污发亮,水结起了皮膜似的。加上今年冬暖,不仅许多细菌没有冻死,还平生出许多新鲜活跃的病菌,于是,那河水就脏得很了。水是人人都吃的,自然人人都得泻肚了,不泻才奇了。医院里自己配了个方子,制出草药,就在门口摆个案子,不用挂号,只说是肚泻,便发上一包。街上有工作的人交上一张记账单即可,如是没有工作,或乡里人,也只需付五分钱。乡里人得此病的倒是极少,没福喝街上的水呢!他们幸灾乐祸地说,乐得很。由于忠厚的秉性却也十分同情。这些日子,乡里人进城却进得勤了,赶着大车,车上置着黑色的人造革皮囊,专装粪水的。城里的茅厕满得飞快,半日不去,就淌了一地的黄水,慢慢地出了茅厕口,向街心漫去。猫狗也得了这病,却没人给它们吃药,泻得个满街满地,到处都可见到神情委顿、行动迟缓的猫狗,垂着尾巴慢慢地走。好端端个清静的城,一刹那变得臭气冲天,满目污秽。简直不知道是犯了什么大戒,老天在惩罚似的。

即使是这样的时刻,他们也间歇不了。为了寻找一块干净的、没有屎粪的地方,他们不辞劳苦地跑得很远,直跑到十里外的场上,藏身在草垛里,将乡里人金贵的牛草压得粉碎。有一夜,因为连日水泻,身体十分虚弱,竟昏昏沉沉地在麦垛里睡去了。这一夜,睡得是又浮沉又不安,两人都做了许多噩梦,似真似假,惊出一身一身的冷汗,露水浸透了盖在身上的隔年的麦穰子,渗进了衣衫又渗进了肌肤,冷得哆嗦,却醒不过来,只是紧紧地蜷成一团,时而滚在一起,时而又分开。不知过了多少时间,他们几乎是同时地睁开眼睛,天色已经微明。他们望着鱼肚白的天空,心里很不明白,只愣愣着。然后,又忽然一同想起,原来是一整个夜晚都过去了。便惊叫翻身而起,仓皇向城里赶去。早起的农民看见这一对衣衫不整、一头一身碎麦穰子的年轻男女,诧异地注视着,看着他们跑过。远处传来生产队里上早工的钟声,当,当,当,悠悠扬扬传来,在他们耳里听起来,是那样的不吉祥,可也来不及去想了。当他们气急败坏地赶到剧团时,人们已经起床了,有的在水池子边刷牙洗脸,有的倚在墙角蹲着吃早饭,还有的已经在练功房里练功了。吃饭的,洗脸的,有说有笑。练功房里放着练功用的钢琴伴奏录音,那是二拍子的舞曲,又清新又美好。这一切,都像是众人有意安排好,向他们展览自己的幸福,面对着这清洁而和平的幸福,他们羞愧地惊住了,他们以为自己是世上最最不幸的人了。这一天的晚上,她终于决定,死去算了。

她是个头脑简单的孩子,小小的年纪就来到剧团做学员,只读了三年书,连给邻县的父母写封整齐的家信也不成。她本是个快乐的孩子,不知人事不知愁,成天只知做了吃,吃了睡,什么事情都不晓得开动脑筋。因此,她比别人添加三五倍地练功,收效却甚微。如同她把生想得很简单一般,她把死也想得简单。她下这样的决心并不十分困难,并不需十分的勇气和十分的思考。她隐隐地以为,死就是睡觉,就是出远门,走远路,出发似的。当然,这出发与那出发不同,不同的地方仅是她不能将她的任何一件东西带走,她的任何一件东西,无论多么心爱,都必得留下。留下就留下,这也没什么,头脑简单的她想道。可是,当她认真地开始为死去做准备的时候,忽然发现要将她的东西好好地留下,也并不是一件省心的事情。如同每一次的准备出发一样,她首先整理的是衣服。她将一大个柳条箱的东西都倒在床铺上,一件一件抖开,抚平,再叠好,心里思量着留给谁更合适。她看到了一些刚进团时穿的旧衣服,又瘦又小,样式极土气。她将衣服在自己身上比量着,怎么也不能相信,这里面曾经套下过自己的身体,与自己如今的身体比起来,那简直是婴儿的衣服了。她想起了那时候,她才十二岁。十二岁的自己,回想起来像是极遥远的事,其实这中间也只有九年的日子。她摆弄着那些衣服,注意到上面的针脚,是妈妈用蝴蝶牌缝纫机轧的。她耳边似乎听见了那缝纫机嚓嚓嚓轻快的声音。那声音有时会变得粗糙,爸爸就拿着一盏绿色的油壶,给机器喂油,油壶细细的壶嘴鸡啄米似的在机器各个部位点着,点过之后,那声音就又轻快了,嚓嚓嚓,唱歌似的。可惜这些衣服实在太旧,太难看了,谁要呢?谁也不会愿意穿的,就凭着那大红大绿的花样,也没有人会喜欢。当然,乡里人除外。记得有一次,上水利工地去演出,那房东家的女孩,连裤子都没有,只好成天坐在被窝里。被窝是一床没里子也没面子的渔网似的棉花套子。于是,她便找了一张纸,把这些衣服包好,在纸包上写明:请领导转送给贫下中农的小孩,然后放在箱子的角落里。再接着整理,当时最时兴的军便服,肥腿裤,都还在,半旧不新的。腰身很细,她如今是再也套不上了。这些,可以送给妹妹穿。妹妹只比她小两岁,高中毕业已经工作了。在肉店里收钱开票。这些衣服虽不时兴了,可剧团里的穿扮总被人以为率领了服装的新潮流。妹妹当时可是眼红得要死。她也用纸包了,在包上写道:给亲爱的妹妹。不知为什么,要在“妹妹”两字前边加上“亲爱”两字,这不由叫她一阵鼻酸。妹妹于她决不能算是“亲爱”的。有一次,妹妹来看她,正巧与她错过,同屋的女伴就负起了招待妹妹的责任,用姐姐搁在窗台上的饭票盒,日日给她买最好的菜吃。等到五天后她从家里回来,饭票盒已经空了,她骂了妹妹一顿,妹妹当晚就走了。因为她工作得早,在家里有着特殊的地位,早已不把妹妹放在眼里了。她把纸包放进箱子,继续整理。她看见了那件她最心爱的铁锈红的外套,这是托人从省城捎来的,正合她当前的身量,领子是低低的西服领,尽管在外面大地方是早已过了时的,可在此地,就是很时髦的了。多少女孩儿羡慕这件衣服,讹她,要她让呢!怎么说她都没让,她不舍得。她不舍得将这件衣服送给任何人,就决定留给自己穿,再配上那条合身的黑色三合一裤子,丁字形皮鞋。这是她最摩登、最珍爱的一套,穿上之后,整个人变了样似的。她一件一件整理好东西,每一件东西都奇怪地勾起了回忆。她不曾想到自己竟有着这么多的回忆,有些得意,却又有些酸酸的难过。她忽然有点不想死了,并不是永远不想死,而是今天,有点不想死,明天吧!她一边锁着箱子,一边想着,还有好些粮票和钱没有处理呢,要给家里寄去。粮票有一百多斤。她三个月没去领粮票,后来去领了,会计就说,给你全国通用的吧。于是她就有了一百多斤全国粮票。她不懂得粮票是可以寄特种挂号信的,所以就很怕寄丢,放在身边,打算下次回家带去。可是等不及了,她叹了一口气,把箱子塞进床底,抚平床单。床单,褥子,被子也须交代一下,总得拆洗一下吧,总有几个月没洗了,她终于嗅到了那上面难闻的气味。她发现事情很多,便安心了,反正今天是死不了了。吃过晚饭,想到应该先去观察一下死的地方,看看环境,于是,洗了碗筷,让同屋的女伴捎回宿舍,就独自儿去了。

她选择的地点是河边。

她顺着微微倾斜的大路走着,看到码头了,看到那红瓦的票房了。大路通下河岸,陡峭了起来。她止不住脚步,一阵小跑,跑得太冲,险些儿跑进了水里,赶紧收住了脚,这时,陡地响起了水客高亢的号子。这一回,不知为什么,水客唱得出奇地高亢,叫人听了,灵魂都颤动了。她不由得停住了,水客的号子越来越激越,呼喊似的,扯直了嗓子,发出声嘶力竭的声音。她忽然想道,要是到了明天,正式要死的时候,这号子也是这样号着,可怎么死得安心。于是她便顺着河岸走去了,她要走到一个号子声音传不到的地方。

剧团的饭早,这会儿,太阳才刚刚落到底,河水金碧辉煌。她沿着金碧辉煌的河边走去,暮色渐浓,罩住了湍湍的河水,罩住了她的身影,号子的歌唱却还在苍茫的暮色中久远地回荡。她走不出去了,那号子跟着了她,她却固执地朝前走着。

这时分,他正在老地方焦急地徘徊。她从来不失约的,况且这本来无所谓“约会”,这本是两个人的本性所致。他不明白她出了什么事情,月亮升起的时候,他便往另一个也是常去的地方跑去,或许她会在了那里。那里也没有人影,风吹过草丛,寂寥地飕飕着,他又急急地跑到第三个地方……他是不会去死的。因为他比她头脑复杂,比她多一点智慧与理性,他明白死是怎么样一件可怕的事情。他是宁可赖活着,也不愿好死的。他一个人在飕飕的风里跑着,从一个地点跑到另一个地点,最后才想到了河岸,想到的是这里的河岸,脑海中出现的却是河的上游那一处柳枝垂帘的河岸。他不怀希望地向河岸跑去,跑到河岸时,她却已经走了。她怎么朝前跑都跑不出那忽而高亢忽而柔和的号子声,便赌气回去了。他们交臂而过。这是他们第一次交臂而过,第一次错过。他不知道这是错过,只当是再也找不着她,她从来在他的预料里面等待,迎合着他的走向;而这回却不了,他知道其中一定有着重要的缘由,却不明白究竟是什么缘由。一股预感笼罩了他,他不知是凶是吉,只是有点害怕,有点空虚,有点灰心的茫然。号子声已经沉寂,只有河水轻轻地拍击着河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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