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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麻雀物语(1958-1969)(1)

我是一只麻雀。

不,确切地说,我曾经是一只麻雀。

我是一只世界上活得最久的麻雀。

麻雀的寿命很短,活个两三年算是正常,活个五六年算是寿星,活个七八年就是大大地赚了一把。而我,却活了整整十一年。有一本国际权威级的鸟类杂志,把我列为世界纪录。至今我的纪录还没有被任何一只麻雀打破,不管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

我之所以能活这么久,可能跟我小时候的厄运有关。人类有一句流传得很广的话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其实这话运用到鸟类身上也同样适宜。我幼年时所遭遇的事,已经把我的眼睛磨成了铁砂,后来在人世间见到的所有疼痛和劫难,都被眼睛挡在外边,再也进不了我的心。所以我的同伴们都早早死了,我却安然无恙地活过了天年。

我是在被孵出蛋壳的第十五天里和我的全家失散的。我至今依旧记得那个早晨发生的事,清晰到每一个细节。最近有一个叫龙应台的女作家,在一本《大江大海1949》的书里,说了这样一句话:“这世界上所有的暂别,如果碰到乱世,就是永别。”她说的似乎就是那天的情景。

那天早晨树林子里格外静谧,几乎听不见任何一丝树叶和鸟翅的翻动声。等我长大些,有了足够的阅历之后才会懂得:那其实是大难来临的先兆。爸爸在我们还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我们。和人类相似,麻雀的世界里妻子和孩子只是雄鸟生活内容的一部分。妈妈刚醒,正在梳理羽毛准备出门寻食。那阵子妈妈时不时地会从同伴那里听到不祥的风声,可是妈妈不能守在家里,乱世也无法卸下一个母亲肩上的担子。

妈妈似乎闻到了空气里的隐约杀气,她刚飞出去又折了回来,用她的喙亲了亲我们六个兄弟姐妹,说今天谁也不许出门,都在家里等我。很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记得妈妈那天看我们的眼神,还有她喙上的那一抹胭脂——那是漫山遍野的红果在她唇上染下的印记。后来我就是凭着这抹印记辨认出她来的,那时她正被穿在一根细竹竿上,和成百上千只死麻雀一起,放在一辆破旧的板车上展览。

我们在窝里等了一会儿,也许是一个小时,也许是两个。我们那时刚刚学飞,翅膀还软,却对外边的世界有着无限的好奇。我们终于失去了耐心。大哥是第一个违背妈妈的叮嘱飞出去的,而我是最后一个,不是因为我比他们听话,而是因为我比他们胆小——我是一窝里最小的那一只。

正当我把脑袋搭在窝沿上,犹豫着要不要跟哥哥姐姐出行的时候,我突然听见了一声哨子。这几天山上时不时会有哨子声,但是这一声和那些有所不同。这一声很粗蛮又很尖厉,像是一把带着锋刃的大刀,把山林的静谧掏出了一个大大的洞。我听出来那是一只特大号的铁皮哨响,吹哨的是一个魁梧的男人——小孩不会有那样宽厚的肺气;而且,那人就在离我栖身的这棵树不远之处。

哨声终于停了,可是林子却没有安静下来,因为一阵巨大的声音攀在哨子的尾巴上响了起来,把林子层层叠叠地包裹住了。那是一些搅和在一起的敲击声,有铜锣、铁桶、锅盖、脸盆、痰盂、铝饭盒、茶缸,甚至还有搪瓷碟子。几十件?几百件?我已经无法分辨。那些声响里头最蛮不讲理的当属铜锣,它毫不谦让地第一个爬进了耳朵,把耳道堵住。可是它再强壮,也有疏漏的时候,于是那些桶啊锅啊盆啊盏啊就个挨个地钻进来,挤满了铜锣留下的每一个细小空隙。耳朵喘不过气来,抽搐了几下,就昏了过去。

耳朵是雀子的灯,灯一灭,脑子就晕头转向了。我浑浑噩噩地飞出了窝巢,一下子就撞在了我二姐身上。她茫然地看了我一眼,似乎已经不认得我了。鲜亮的太阳不知怎么的说没就一下子没了,林子一片昏暗。过了一会儿我才明白过来,那蒙住日头的,不是云,而是鸟——黑压压一片的鸟。上面飞着的,是长着大翅膀的鸟儿,比如苍鹰、大雁、野鸽子;底下转着圈乱窜的,是短腿短翅的鸟儿,比如我们这样的雀子。我从来不知道,在我们这个貌似安宁的林子里,竟隐藏着这么多长着羽翼的生灵。

过了一会儿,天仿佛裂了一条缝,林子稍微亮了一些,那些长着大翅膀的鸟儿都飞走了,只剩下一群像我们这样飞不高也飞不远的笨鸟。敲击声一阵高,一阵低,却一直没停。一拨人累了,就有另一拨人来接替。其实我们的耳朵早已听不见声音了,我们听到的只是一波又一波的震动。我们像是被人放在一个扬稻谷的木锨上,一忽儿扔到天上,一忽儿掼在地下。我的身子很沉,脑袋更沉,翅膀扛不动我的身子,身子也扛不动我的脑袋。我看见我身边的一只老雀直通通地撞到了一棵树干上。我想喊住他,可是我喊不动,我实在没有力气。我挣扎着又飞了半圈,我的尾巴被另一只雀子碰了一下,回头一看,原来是我大哥。他想说话,可是他已经筋疲力尽。他突然头一歪,石子似的坠到了地上,把地上的泥土砸出了一个坑。

我真希望我是个瞎子啊,我宁愿用外边世界所有的精彩,来换取那一刻的失明。可是我偏偏清清楚楚地看见了,我大哥双脚蜷曲着躺在地上,两眼定定地望着苍天,翅膀抽搐了几下,身子就硬了。

我的翅膀也开始抽筋,身子失去了平衡。我已经使完了最后一口力气,我知道我马上就会像大哥那样坠落到地上摔成肉泥。我紧紧地闭上了眼睛,准备着承受砸到地上时的那一阵巨痛。我感到了坠落时的速度,还有风。多么好啊,五月的风,不软也不硬。本来我该在这样的风里扎扎实实地练一练我的翅膀,然后和妈妈一起用林子里的酸果染红自己的喙的。可惜啊,可惜,这只能是我命里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五月天了。

突然,我的脚崴了一下,我着地了,却没有感觉到痛。我睁开眼睛,发觉自己落在了一个装满细长黄花枝条的竹篮里。蹲在竹篮边上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人。那女人显然被从天而降的我吓了一跳,回过神来,看着我,摇摇头,说了一句:“才多大的一个雀儿啊,碍着谁了?天杀的。”

刹那间,这张黝黑的,被汗水浸透了的脸就在我的记忆中定格成为永恒。

这时女人身后跑来一群系着红领巾的孩子,女人扯过一把枝叶盖在我身上,提起竹篮,若无其事地朝山下走去。

就是从那天起,我跟着这个女人离开了那片伤心之林,来到她居住的城里,和她一起生活了整整十一年。

妈妈曾经对我们说过,雀儿来到世上见到的第一个人,除了狠心的猎人之外,就是雀儿一生中最有缘的贵人。每一只雀儿一辈子都会遇上一个贵人,每一只雀儿都要好好守护自己的贵人。

我长大后,几乎每天都跟随我的贵人进进出出,有时借着夜色,有时借着树荫的掩护;有时她知道,有时她不知道。一直到有一天,我实在飞不动了,老死在她为我搭建的窝巢中。

“阿芬,什么味道,这么难闻?”

全崇武走进屋里,抽了抽鼻子,问妻子朱静芬。

静芬指了指地上的一个脸盆,说我今天摘了金银花,加上皂角,泡在米醋明矾水里,待会儿给你泡脚。这是邱阿婆的秘方,说十天半个月保证能治好脚气。

邱阿婆是他们的隔壁邻居。

“你还真信?”他挑了挑眉毛。

“她家三代是中医,反正不花几个钱,试一试也没关系。”她说。

崇武脱下身上那件印着“纺织机械厂篮球队”的背心,往凳子上一扔:“一会儿洗一下,晾在风口吹干了,明天和造船厂打比赛要穿。”

崇武光着膀子的样子很中看,肩上胳膊上腰腹上的肌肉绺是绺,团是团,汗水在上头抹了一层猪油似的亮光。崇武最得意的一件事,是当了厂里的篮球队长。“那是大伙儿选的,不是上头指派的,靠的是本事。”他常常这样吹牛。

饭菜已经端上桌了,是两菜一汤。菜是咸鱼烧萝卜干、西红柿炒鸡蛋,汤是紫菜虾皮汤。崇武说食堂拿回来的是这几样,家里煮的也是这几样,天天吃这个,不能换点花样吗?

静芬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说换了,今天的西红柿里放了榨菜丝,你尝尝就知道,味道不一样。

崇武看了一眼坐在桌角上用手指头勾着橡皮筋玩的女儿,说吃吧,跟你说过不用等我。厂里事多,什么时候回来没准。

女孩还不到四岁,不懂这话原来是说给她妈听的,就老老实实地回了一句:“妈不让我吃。”

崇武夹起一块咸鱼,扔到女孩碗里。女孩饿了,吃得很大口,却一直低着头。

“这孩子,怎么像是别人家里捡来的,跟我不亲。”崇武摇了摇头。

静芬用指头梳了梳女孩剪得很短的头发,说你在家的时候少,全力她认生。

三个人便都埋头吃饭,不再有话,只听见筷子碰在碗沿上叮叮当当的响声。走廊尽头那个接触不怎么好的扩音喇叭,在刺刺啦啦地播放着一首歌:“月亮……白莲花般……穿行,晚风吹来……歌声……”

突然,崇武的耳朵抖了一抖,他听见了一个怪异的响声。一扭头,就看见了墙角的那个竹篮子里,站着一只脚上拴了根红绳的小雀崽。叫它雀崽一点儿也不过分,它比一只鸽子蛋大不了多少,身上只看见一个头,头上只看见一张嘴,毛长得稀稀拉拉。

“今天我去山上给你摘金银花,这只雀子落到了我的篮子里,我就带回家来了。”静芬说。

崇武把饭碗往桌上一放,骂了一声“胡来”。

“我在厂里领导别人除四害,你在宿舍里养麻雀,你让我怎么在人前说话?”他嚷道。

“这么大一片林子,它怎么偏偏掉在我的篮子里?还不是跟咱们家有缘。”静芬低声替自己辩解着。

“你给我,立刻送到,居委会去。”

崇武站起身就要去拿篮子,可是他感到腿有些沉。女儿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过来,扯住了他的裤腿。女儿的嘴唇抖了抖,却没说话,只是定定地看着他——女儿的话都写在眼睛里了。他被女儿的眼睛蜇了一下,就迈不动步子了。他把篮子递给妻子,说藏好了,别让我再看见它。

静芬把篮子放到屋里床下藏好了,再回到饭桌上来,却不想吃了,放下筷子,怔怔地看着男人端着一个豁了口的碗喝汤。男人喝起汤来喉结上上下下滚动,一丝紫菜挂在嘴角,身上的汗干了,头上却出了一层新汗。

“小李七一结婚,你说我给她买个什么礼物好?是脸盆还是热水瓶?”

静芬在冶金厂的食堂工作,小李是她的同事。

崇武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继续咕噜咕噜地喝着汤。

“挑了个大热天结婚,你说怪不怪?你都光膀子了,她倒还穿着夹克衫。厂里岁数大些的,都说她腰身看起来有点那个……”

“无聊。”崇武站起来,用手背抹了抹嘴。

静芬住了嘴。

“你去给我拿件干净的衣服,我晚上有会。”他对妻子说。

静芬进屋打开抽屉,取出一件洗得看不出颜色了的粗布衬衫——那是崇武在部队时穿过的旧衣服。崇武接过来,穿了一半,又脱下来,说还是给我拿那件白府绸的吧。

静芬找出那件还带着折痕的衬衫,崇武一个一个纽扣扣好了,把袖子挽到了胳膊上。想了想,又放了回去。

“什么会,这么重要,星期天晚上?”静芬怯怯地问。

崇武没有回答。他扯过架子上晾着的毛巾,擦了擦脑门上的汗,就朝门外走去。

“全力她爸——”

女人叫住了他,递给他一个军用水壶——那也是他在部队用过的旧物。

“胖大海。”她告诉他。

崇武接过水壶晃了晃,很沉。他看了女人一眼,说晚上不用等门,我带钥匙了。

“她爸,”女人低了头,迟迟疑疑地说,“我怕是,又有了。”

男人怔了一怔,过了一会儿才听懂了女人的意思。

“什么时候的事?”他问。

“两三个月吧,不是年底就是年初要生。”

男人沉默了,仿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半晌,才终于嘿嘿地笑了。

“也好,这回生个会打篮球的。”

男人把水壶斜挎在肩上,走入了灯火疏朗的街市,脚步咚咚的,声气很足。男人有太多的事情要做,男人管不了趴在他脊背上的那双眼睛。

“妈妈,我们回去吗?”全力望着朱静芬,疑惑地问。

这条路全力已经走过好多回了,每一回都是被妈妈拉着来的。每一回,都是到了这根电线杆子底下,妈妈就会拉着她往回走。她问过妈妈到底要去哪儿,妈妈从没回答过她。

今天走到这根电线杆底下时,静芬和平常一样停下了步子,但却不是要往回走的意思。她只是走不动了,斜着身子靠在电线杆上喘着粗气。倒也不全是累,她至今不肯接受厂里的照顾,依旧和别人一样轮着三班。她停下来是因为肚子里的那个家伙又开始踢她了。踢在这里是个含混笼统的词,其实她并不知道参与捣乱的是否仅仅只是脚。她感觉肚腹里到处都有动静,兴许是脚,兴许是拳,兴许是那个憋得不耐烦了的脑袋瓜子,它们合着伙儿欺负着她的身子。七个月了,从前头看,她的肚皮尖尖翘翘的顶着奶子,身孕已经很明显了。可从后头看,腰身空空荡荡的,几乎还没大变样。邱阿婆给她把过脉,说是男胎。厂里那些生过一堆孩子的大妈大婶,也都说是男胎。其实她也觉得是男孩,因为世上没有哪个女孩会这样淘气。怀全力的时候,胎儿安静得让她害怕,她有时候几乎担忧她怀的是个死胎。

“不回家。”她对全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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