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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工农商学兵一起抓

第一回我们就说过,赵匡胤听从宰相赵普的建议,用“杯酒释兵权”的办法来了个“用土地换和平”。但是这样的办法,对国家稳定的效果很有限,用一个准确的成语来说就是“饮鸩止渴”。

赵匡胤通过杯酒释兵权,让石守信、高怀德、慕容延钊等几个老军头放弃了兵权,回家买宅子置田产,替子孙后代积累财富去了;然后再买些歌伎舞女,来个腐败大竞赛。那些放弃了军权的高级军事将领及一些高级文职官吏,都被赋予任意占有田地的特权,他们喊着号儿地去兼并土地,使他们的庄田数量迅速膨胀,下层农民来之不易的土地,就这样被巧取豪夺了。宋真宗乾兴元年,也就是1022年,大宋王朝建国不过六十年,全国就已有近一半的土地被官僚豪强大量兼并了。石守信等几个老军头,倒是安心回家娶媳妇种地享受生活了,赵官家的和平也换来了,可老百姓的好日子却让人家给换没影儿了。

唐、五代以来通过改朝换代,一些农民凭借开垦荒地或九死一生的战功获得一点儿土地,本来可以“两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过过安稳的小康生活了,可是眼下不行了,“地头”丢了,“炕头”当然也就热不起来了。您想这日子还有法过吗?农民的日子没法过了,流离失所了,您用土地换来的和平还能持久吗?国家还能长治久安吗?

宋代的官田,是政府直接控制的土地,包括官庄、屯田和营田等。所谓官庄,就是国家在战乱后控制的无主荒地,开垦后租给农民耕种,收取租税田赋。屯田和营田都是军队在边防屯垦的土地。自从唐代的均田制被破坏之后,原来所有属于国家的土地,大都被豪强地主所占有。到了北宋时期,国家直接控制的官田土地实际已经很有限了,官田在整个土地占有形式中已不占主要地位了,那些官僚和豪强大族反而占有了大量的土地和庄园,形成了对国家经济的钳制之势。

本来,唐代实行的是职田制,也就是对官僚实行按品级分田,不同级别可以分到从二百亩到一千二百亩不等的土地。到北宋时期,职田制被取消了,你以为官僚不按品级分田了,老百姓的土地就有保障了?不行,这样一来,大小官吏反倒可以自行购置田产,没有了数量限制。这样过了一些年,到宋代第四个皇帝时,全国已有十分之七的垦田,落到了大官僚、大地主的手中。他们不但占有大量土地,而且还大肆地偷税漏税,给国家财政造成了极大压力。

在这样的背景下,北宋政府才行文做出规定:公卿以下官员占田不得超过三十顷。这说明啥呢?说明官僚占田超过三十顷的,在当时已是大有人在了。可这限制那规定又总是只见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而且是三令五申,就是没啥效果。不过是矛盾太突出了,才做个限制规定,平抑一下民怨民怒罢了。

另外,在商业发达的宋代还有一批经商致富的人,也以大量的资金参与土地买卖,成为新的地主阶层。在这种风气影响下,北宋王朝从宰相到地方的各级官吏,无不利用职权经商牟利再兼并土地,过起了歌舞升平、饮宴作乐的幸福生活。比如宋太祖时,有个官员告发宰相赵普违反禁令,搞长途贩运。贩运啥呀?贩运木料呀。因为当时朝廷有规定,禁止私运陕西、甘肃一带的大树古木。而赵普确实曾经从那地界儿运过木料,为自己建造豪宅。按说一个宰相搞点儿木料为自己盖房子建别墅,也算不上大事。可问题是,他的部下一看自己的老首长都这么干了,也就趁机打着赵普的旗号,冒用他的名义,放开手脚私运了一大批木料,到东京贩卖,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大肆牟利。到东京,对!不过可不是日本的东京,那时候,赵普的部下还没能力搞对外贸易!反正这么说吧,这件事直接牵连到了赵普,同时把赵普大发财源、广置土地的事也抖搂出来了。

宋太祖听了汇报不禁大怒,本来就对他位高专权,包揽朝廷大事有气,心想这回一定要借机好好治治他。尽管不少大臣都来为他说情——为啥呢?官官相护嘛!可宋太祖铁了心就是不为所动,硬是依法撤了赵普的相位,降级使用,所以历史上的赵普曾几上几下。

宋太祖之所以重视这件事,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中国官场自古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则,就是“官不修衙”。这里所说的“官不修衙”,当然不是说根本不修,而是说尽量不修。那么,为什么古代的官员不愿意大兴土木、修建衙门,给自己整一个豪华气派的办公场所呢?而且工程立了项不是还可以有回扣吗?说起来,这其中的原因很多。比如那时的官员任期只有三五年,限于当时的施工水平,工程进度一般比较慢,所以当时的官员都不愿意修建豪华衙门让别人享受、给自己找骂。不像眼下的一些乡镇政府修得比美国白宫还豪华,谁要是说三道四还敢把谁抓起来,说起来他们不但不差钱,还非常地有魄力。用老百姓的话说,这才叫一个财大气粗。

当然,致使“官不修衙”的最根本原因,恰恰是因为当时的官署衙门不能发挥财大气粗的优势——朝廷没有修建衙门的专门费用,官员也不能拿城市的土地当作商品来经营。当然,如果那时候官衙实在太破败了,你也可以向朝廷申请行政经费,但申请是申请,可要批下来就比较困难了。比如赵普以后的苏轼苏学士,在1072年任杭州通判时,看到杭州的衙门“例皆倾斜,日有覆压之惧”,过了十多年后他任杭州知州时,衙门的危陋平房仍然没有得到及时的改造:“每过其下,栗然寒心,未尝敢安步徐行。”啥意思?就是每天从官衙的墙边过,都怕墙倒屋塌把自己掩埋了。你想要是给这样的官衙安个几千万的中石油牌大吊灯,甭等安,电钻一打眼儿屋就塌了。没办法,本来廉政爱民的苏轼,只好向朝廷打报告申请。可报告打上去,第一次竟然被朝廷拒绝了,第二次再打也仅仅批准了很少的钱。故此,当时的一般官衙维修,官员宁可自己掏腰包也不愿染这一水。

官衙虽破,可也是穷庙富和尚。那时候的官员也不傻,本来老百姓对大宋公务员的高待遇,已经羡慕嫉妒恨了,何必再因为修建豪华官衙,大建楼堂馆所让老百姓骂大街呢?说起穷庙富和尚,宋代还真有大兴土木修庙的事。

话说赵匡胤当上皇上不久,到汴京的相国寺去视察,他走到佛像前上香,问寺里的和尚:我还用跪拜吗?皇上这一问,把整个寺院的僧人都问愣了。说不拜吧,怕别人议论皇上不尊重佛祖;说应该拜吧,他可是当今的国家一把手呀!想到这,大家谁也不知道怎样回答好。这时寺里一个叫赞宁的小和尚却勇敢地回答道:“不用拜!”赵匡胤问:“为什么不用拜?”赞宁机智地答道:“现在佛不拜过去佛。”赵匡胤一听心里这个美呀,不光心里美,脸上也笑开了花,心说:瞧人家孩子怎么长的,找这理由给个博士后都值。于是赵匡胤马上决定,把群众首创的“现在佛不拜过去佛”精神,迅速写成文件下发,并据此形成制度辈辈往下传,从根本上避免自己的儿孙因跪拜受苦。作为回报和奖赏,赵匡胤还决定马上将大相国寺升格为皇家级寺院,并赋予其为国开堂的特权。您想,有了这特权,这大相国寺能不修它个金碧辉煌吗?您说嘛,这皇家级寺院大吊灯值几千万?您就甭逗了!那时候没这样的吊灯。不过赞宁既然成了皇家级寺院的省部级住持,他身上的袈裟,起码也得值个三四十万的。

话说回来,宋代官府之所以愿意发扬“官不修衙”的优良传统,当然还是因为国家行政支出过大,政府税收难以支持。宋代从纳税的角度将农民分为主户和客户。凡是有土地的人家,不管土地多少都叫“主户”(也就是纳税户),他们得定期向国家交纳赋税。那些没有土地的民户就叫“客户”。“主户”根据土地的多少分为五等,三等以上叫“上户”,三等以下叫“下户”,甭说,“主户”用现在的话就是地主了。至于现任文武官员呢,他们叫“形势户”,他们的后代则叫“官户”。您听着麻烦不是?可是人家身份高贵,总得把人家身份说明白呀。至于“下户”,我们上面说了,就是有十几亩、几十亩土地的自耕农和有着三五亩地的半自耕农。那时候农村的小康标准是“两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老百姓的标准并不高。

至于客户又是什么样的生存状态呢?北宋初年的石介在《徂徕集》中是这样描绘的:“乡野有不占田之民,借人之牛,受人之土,庸而耕者,谓之客户。”宋代的客户也叫“佃客”或“浮客”。您听出没有?“浮客”的叫法还挺形象的,没地生根了,可不就成了“浮客”了?到处流浪给人家打工嘛!当然“官户”中也有无土地的小买卖人、小业主,他们也是“浮客”呀,不浮动不走街串巷地,买卖人怎么做买卖呀!

自耕农和半自耕农是改朝换代的产物,他们是从贫苦农民或奴婢队伍中解脱出来的,是唐、五代以来解放生产力的一个标志。与官户相加,他们的人口数量约占全国总人口数的百分之八十,他们是当时农业生产的主力。他们中的男人:“寒耕热耘,沾体涂足,戴星而作,戴星而息。”妇女则:“育蚕治茧,绩麻纺纬,缕缕而积,寸寸而成。”但是到了收获季节,“谷未离场,帛未离机,已非己有”,哪去了?不是缴了赋税,就是还了高利贷。到了北宋中期,随着土地兼并现象的恶化和赋税的日益沉重,主户中的下户面临着自己少量的土地都无法保有的地步,只得被迫逃亡沦为“浮客”。

应该说,宋代的客户比之前代的地位还是有了很大提高,他们对庄主的依附关系被大大减弱了,北宋政府还把他们编入了户籍。当然把他们编入户籍,目的主要是为了征收他们的身丁税,并让他们承担国家的各种劳役。否则派丁派税找您干个杂活啥的,还得四处登寻人启事,那广告费用谁掏?但不过无论怎么说,这也是一种社会进步。

在宋代,大姓豪族的一个大田庄,就是一个大村落,就是一个土围子小城堡。大官僚、大地主们在自己的田庄上建筑华丽、高大的屋舍,并强迫佃户寄住庄上,为他们看家护院,还不交治安费。看过《水浒传》的大概都记得,在“三打祝家庄”那一回里,提到有祝家庄、扈家庄和李家庄三庄联保。这三家都各是一个大地主的田庄,每个庄名就是当地的地名,可见这些庄园的势力之大。他们不仅广有田地,还私蓄兵器,修建军事要塞,并拥有自己的强大武装,这样的武装甚至可以和兵多将广的梁山义军相对抗,险些把梁山强人们打败。您说这样的田庄有多强大,多富有吧!这绝对不是施耐庵的凭空虚构:宋仁宗时,衡州就有一个姓尹的大户,占有田地达一千多顷,富甲一方、称霸一方。在宋代,这种田庄是土地兼并、私人占有的主要形式。

一面是官僚、地主、商人无限制地占有田地,一面是自耕农、半自耕农失去土地,佃农的倾家荡产,这就是北宋时期的主要社会矛盾。北宋时期自耕农的土地和半自耕农的土地都不多,因此还要租种别人的土地。他们是宋代主户中的下等户,但国家的繁重税赋和徭役,却主要由他们担负。大官僚、大庄园主运用各种手段,把自己应当负担的赋税转嫁到他们身上,使自己免赋免役,逼得农民忍痛把自己小块土地转卖给大庄园主而沦为佃农,再让他们施行规模化生产。可当他们出卖土地之后,由于田产没有在户籍上注销,仍然是“产去而税存”,也就是,地没了你照样得交土地税,你不蹚地雷,自有激光制导的武器去找你。逼得他们无法在自己的家园生存,不得不四处逃亡。

这样一来,大官僚们的田园经济是发展了,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却遭到了严重破坏。北宋时期,沦为佃农的自耕农和半自耕农流落他乡,租种地主的土地,遭受地租和高利贷的沉重剥削,于是那些由破产了的自耕农和半自耕农变成的“浮客”,同时也成了北宋末期农民起义军和官军争夺的主要兵源。

话说到这,您该听明白了,与农民的生存状态紧紧相连的是宋代募兵制。因为这样多的“浮客”,统治者非常担忧,宋初就有人为他们献策:“国家若无内患,必有外忧,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为之防;惟奸邪无状,若无内患,深为可惧。帝王合当用心于此。”因此,宋初,赵匡胤就把养兵看得非常重要,当做是国家的“百年之利”。于是“浮客”和灾民们就都被招募来当兵了,结果是兵越招越多,国家财政压力也越来越大。不仅是养兵,为了让禁军安心守卫首都汴梁,连官兵的“老婆孩子热炕头”都迁到都城的兵营里保护起来了。

在中国历史上的诸多兵制中,没有比宋代更坏的了。宋代的募兵制,主要有四种不同的军事组织:禁军之外还有厢兵、蕃兵、乡兵。禁军是皇帝的亲兵,驻守京师,兼备征伐;它来源于全国的招募,有时也从其他部队选一些精壮兵丁,是宋代的正规军。

禁军作为宋军的精锐,是政权的主要支柱。它的主要来源是浮客,特别是荒年招募的饥民,有时还强制饥民入伍,整个儿一个宋代版的《抓壮丁》。宋代统治者的用意很清楚:到处招募兵丁,一方面可以解决饥民的吃饭问题;另一方面还能消弭农民中的反抗力量,免得他们铤而走险。宋统治者的如意算盘是:凶荒年景“纵有叛民,却不至有叛兵”;平常年景青壮年都当兵了,就是有个风吹草动地,把你们都圈起来了,你们也不会产生集群效应了。

厢兵是各州募集的地方军,这个是厢房的厢,这里有辅助的意思。厢兵平常不进行军事训练,所以也就不会打仗,他们只给地方政府服杂役。估计他们退役以后,扫地、做饭的技能肯定会有很大提高,不过考个特级厨师证还不行。蕃兵是招募西北边疆少数民族的壮丁,充当边境的屯边戍守的军队。还有一种乡兵,是乡土的乡。他们除了招募之外也有在当地征用的,是经过训练的地方守卫部队。

宋代初年,禁军不过近二十万,至仁宗时禁军就已达到八十二万六千人,整个军队则达到了一百二十五万。上下不过七八十年,仅禁军就增加了三倍多。根据宋代“守内虚外”的原则,边防只驻守少量的兵力而让大部分军队驻守在首都和诸州郡的要冲地区,以防止武人叛乱。宋代的军队虽然如此庞大,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但抵御外患时战斗力却非常弱。宋代军队与辽国开战只有一两次因老天帮忙取得小胜外,其他的80多场战役,几乎保持了全败的气死人战绩!

宋代的役法分徭役和差役两种制度。

徭役是强迫农民替国家服劳役,称为“夫役”。这种夫役是由主户中的下户和客户承担的无偿劳役。我们上面说过,佃农虽然没有土地,但作为农户也编入国家户籍,也要按丁口承担夫役。

较大规模的劳役如修治河道、修筑堤堰等,一次劳役,往往要调派役夫几万到十几万人。有时修筑城池、官舍、桥梁、道路,运送粮草、茶盐等官物,也都征发役夫承担。应役期间,政府有时也发一点钱物,但却很难落到役夫手中。役夫们被强迫服劳役,不仅荒废了农耕,甚至惨死在道路或役所里。那些单丁户、女户和僧道,按照国家法令本来是免役的,但是那些小官小吏,在抓不到男丁时就急眼了,也就不管妇孺老弱、和尚老道一起抓来充数,于是就出现了古人描写的“尽将妻妾作男子,数少更及羸老身”的悲惨情景。

“差役”也叫“职役”,主要包括这么几项:

衙前差役,主要是替官府看管仓库或押送财务。里正、户长、乡书手的工作就是替官府督催赋税。里正大概相当于过去的保长,户长是里正的副手,乡书手帮助里正办理文书,大概相当于大队会计吧。不知大家是否记得,《水浒传》里,那个绰号叫托塔天王的晁盖就是里正。不过,晁盖这个里正,不是替官府押送财务,而是专门抢劫别人押送的财物。《水浒传》中“智取生辰纲”的那段精彩的描写,大家在中学教科书中都学过。晁盖晁里正发挥白天做官、晚上做贼的双向职能,联合智多星吴用、阮氏三兄弟等人抢了生辰纲。好在这生辰纲也是梁中书假公济私,送他老丈人的生日礼物。抢就抢了吧,只是把杨老令公后代杨志的前程给断送了。

差役中的耆长、弓手、壮丁只能是替官府捕捉“盗贼”,说白了就是民间巡逻队,也可以叫协勤。到了北宋中期以后,役法越来越混乱。衙前押运官物,如有损耗就要包赔,有时还得遭到库吏的刁难、勒索。里正、户长有时催税不齐,还要代为垫赔。因此,有些中小地主,常常由于服差役而全家破产。难怪晁盖晁里正,会想出歪点子,智取生辰纲,劫夺贪官的财物,原来是让官府给逼的。不过那时候像梁中书那样的贪官,家里被盗窃还是敢报案的,不会像眼下的公仆胳膊折了折袄袖里。本来,按照法令规定,差役是在上户中,按户均等派差的,可事实上,官户、形势户等大地主,总是想方设法地逃避差役,把它转嫁到农民身上。最后,大小差役都由勉强温饱的自耕农、半自耕农和客户来承担。有的家产仅有十几贯到二十几贯铜钱,哪怕你是开早点铺、豆腐店的,甚至是孤老妇女摆地摊的,也一律差派。差役给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

那些充当弓手和壮丁的,还要自备衣装弓弩、武艺熟练,不但要替官府捕捉“盗贼”,还得义务捕杀猛兽。这样做,危险性很大不说,而且一旦干上这行,还终身难以摆脱。《水浒传》里,母大虫顾大嫂的表弟、猎户解珍、解宝就是为这事儿倒的霉。宋代人丁逃亡现象严重,就是在土地兼并和差役的双重压力下产生的。逃亡后,他们或是去做商贾僧道,或是流落异乡给人家做佣工。那些充当户长的,由于民户逃亡,赋税催不上来,又没有晁盖那样的胆儿——白天当官,晚上做贼,所以民户逃亡追不回来,自己先逃之夭夭了。早在宋代的咸平年间,也就是公元1000年左右,蔡州就有二千五百零九家主户逃亡,使政府减少了五千三百多贯的财税收入。

那时候,有点田产的农民,只得将田产典卖给形势户;有的则被迫亲族分居,减少丁口,降低自己的户等。他们这样做都是为了逃避差役。更有的农户为了逃避差役,忍痛让六旬老母出嫁;有的为了使儿子免去差役,则宁愿自杀而死,可见百姓的差役之重。

宋熙宁二年,当时任三司使的韩绛就指出:“害农之弊,无出差役之法。”王安石的免役法,就针对当时差役法之弊端,把差役改为了由政府出资雇人服役。免役法实行后,官府的差役是有人顶了,可收缴的役钱却大大超过了实际支出,这反而加重了百姓负担。这可真是“任你官清似水,难逃吏滑如油”啊!可以这样说吧,无论是北宋还是南宋,也无论是募兵制、土地制、户籍制等役法,都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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