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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1)

The Fall of Edward Barnard[8]

贝特曼·亨特睡得不好。从塔希提到旧金山的航程是两个礼拜,他一直在心里盘算着他的故事该如何陈述;然后是火车上的三天,他都在反复推敲自己想好的词句。但还有几个小时就到芝加哥了,疑虑涌了上来。他的是非之感平时就很敏锐,此时更扰得他静不下来。他总怀疑自己还未将所有可能的办法一一尽力尝试,更何况想出那“不可能的办法”也本该是他分内的事;这次的得失很关乎自己的福祉,而他似乎是因为有了私心便忘却了骑士精神,想到这一点他就不安起来。对于自我牺牲的想象让贝特曼很着迷,但无力践行却又让他有些空落落的。他就像一个慈善家,本来是毫无利己动机地为穷人造了些适配的居所,到头来却发现这是笔收益巨大的投资。投于水上的面包[9]获得了百分之十的收益,高兴是难免的,但回味自己美德时的快慰却因此打了折扣,他又觉得不舒服。贝特曼·亨特很清楚自己良心是清白的,但等他把这段经历讲给伊莎贝尔·朗斯塔夫听时,面对那双冷冷的灰色眼睛,他不知道声音是否还能保持镇静。那是一双看得远、有智慧的眼睛。她用自己一丝不苟的诚实和正义来要求他人,一旦别人的行为有任何一处不合她意,没有什么批判比她冰冷的沉默更为严厉。而且她的裁决没有申诉一说,她是那种定了心意便不会更改的人。但贝特曼爱的正是这样的她。他爱的不仅是外在的美——纤瘦、挺拔,脸永远骄傲地面向前方;他爱的更是伊莎贝尔的灵魂。因为她的真实,她对是非感固执的坚持,以及无畏的人生态度,贝特曼觉得自己女同胞的所有可贵品质都集中体现在了伊莎贝尔身上。但他又同时觉得伊莎贝尔不单单是个地道的美国姑娘,她的完美又在某种程度上与她的环境息息相关,世界上除了芝加哥没有第二个城市可以造就这样一个女子。他想起自己会对伊莎贝尔的骄傲造成那样沉痛的打击,只觉得猝然刺痛,然后自然又想到爱德华·巴纳德,心头的怒火又燃了起来。

可当火车驶入芝加哥,看到长长的街道、灰色的建筑,他又受到鼓舞。一想到州街和沃巴什大道拥挤的行人、忙碌的交通和它们的喧哗嘈杂之声,他便觉得急切难耐。这是让他觉得自在的地方。他也很高兴自己出生在美国最重要的城市里。美国要在经济发展的各种可能性中寻找它的未来,旧金山太闭塞,纽约不够硬气,而芝加哥位置得天独厚,市民又精力充沛,注定要成为这个国家真正的首都。

贝特曼走下火车,在站台上自言自语道:“在我有生之年,芝加哥大概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城市。”

父亲来接他,两人亲热地握了握手,往车站大门走去;父子俩都颀长、匀称,面相也差不多,有秀气而严肃的五官,嘴唇都很薄。车就等在外面,他们坐了进去。亨特先生留意到儿子看着街道,眼神里都是骄傲和喜悦。

“回来挺高兴吧,儿子?”他问。

“您正说中了我的心思。”贝特曼说。

他的眼睛只是看不够这骚动不止的场面。

亨特先生笑道:“这里交通大概比你那南洋小岛上更忙碌些。你觉得那边怎么样?”

“那还是给我芝加哥吧,爸。”贝特曼回答。

“你没有把爱德华·巴纳德带回来。”

“没有。”

“他怎么样?”

贝特曼沉默了片刻,他英俊、敏感的脸阴沉下来。

“我现在还不想谈他,爸爸。”他终于说道。

“没事,儿子,我猜你妈今天一定高兴坏了。”

他们从洛普区拥挤的街道开了出来,沿湖一路行驶,停在一幢恢弘的建筑前。这是亨特先生好几年前自己造的房子,式样是完全照着卢瓦尔河边的一座城堡来的。贝特曼刚刚到了自己房间就拨通了电话;里面那个声音传来时他的心怦怦直跳。

“早上好,伊莎贝尔。”他兴高采烈地说道。

“早上好,贝特曼。”

“你怎么听得出来是我?”

“我上次听到你的声音也没有隔多久啊。而且,我一直在等你电话。”

“我们什么时候能见一面?”

“你要是今晚没有更要紧的事,不妨来我们家吃饭吧。”

“你明明知道我不可能有更要紧的事。”

“那么说,你有不少消息要汇报了?”

他似乎在伊莎贝尔的口气听出了一丝担心。

“是的。”他回答。

“那好,晚上告诉我吧。再见。”

她挂断了电话。这的确像她,如此关心之事,居然能毫无必要地再等上几个小时。在贝特曼看来,这种自制中所展现的坚忍实在让人欣赏。

吃饭的时候,除了他自己和伊莎贝尔,桌上只有朗斯塔夫先生和太太。他看着伊莎贝尔引导着大家说些文雅的闲话,脑海里却想到一个罩在断头台阴影里的侯爵夫人,还在就着街谈巷议打趣。她五官精致,上嘴唇短得很具贵族气质,再加上一头浓密的金发,不由得又让人想起那个侯爵夫人来。大家都看得出来伊莎贝尔身体里流的是整个芝加哥最高贵的血液,虽然他们对此议论时说的未必都是放得上台面的话。她精致的美放在这个餐厅里很合适。他们家的房子复制的是威尼斯“大运河”边的一座宫殿,而伊莎贝尔促成了一位英国专家把它装潢成路易十五的风格。这位多情帝王的优雅风格衬得她更为可爱,同时也因为这个女子而更显深沉。伊莎贝尔头脑储备丰厚,所以她聊天不管如何轻松,从来都不轻佻。她聊起下午和母亲去听的社交音乐会,聊起一位英国诗人在芝加哥大礼堂的几次讲座,聊起政治局势,聊起父亲最近在纽约花了五万美金购得的一幅欧洲艺术大师的画作。听她说话能让贝特曼安心。他觉得自己又回到了文明世界,回到了教养和人类成就的中心;而心里那些烦扰的声音,原本嘈杂得一点也压不下去,现在也终于安静了。

“天呐,回芝加哥真好。”他说道。

晚餐终于吃完,出餐厅的时候伊莎贝尔对她母亲说:

“我带贝特曼去我小房间。我们有好几件事要聊一聊。”

“那你们好好聊,亲爱的,”朗斯塔夫夫人说,“你们待会儿要找你父亲和我的话,我们在杜巴里夫人[10]房间。”

伊莎贝尔带贝特曼上了楼,领他进了房间。这里有他很多美好的回忆。虽已经那么熟悉,每回走进来他都欣喜地按捺不住那声惊叹。伊莎贝尔也四下看看,微微笑起来。

“我觉得还是成功的,”她说,“最重要的是要把事情做对。这里小到烟灰缸都一定是那个时期的。”

“我想这也正是它的美妙之处。就像所有你做的事情一样,都正确到无可挑剔。”

他们在炉火前坐下,伊莎贝尔用平静而郑重的眼神看着他。

“好了,有什么要告诉我的,快说吧。”她说。

“我甚至都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爱德华·巴纳德会回来吗?”

“不会。”

接下来是一阵长长的沉默,但这沉默中两人都心事万千。这个故事不好说,因为里面有些内容怕是要冒犯她敏感的耳朵,他说不出口,但不管是对她还是对自己,只有把全部真相说出来才公平。

故事开始还要算到他和巴纳德还在读大学的时候,那是一场专门让伊莎贝尔·朗斯塔夫在社交界登场的下午茶派对。他们其实早就认识伊莎贝尔,那时她还是个小姑娘,而他们还是脚步轻捷的少年。伊莎贝尔去了欧洲两年完成学业,而今回来,他们重识这个可爱的女孩真是又惊又喜。两人都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但贝特曼很快看出来,伊莎贝尔眼里只有爱德华,为了友情,他甘愿退而成为那个女孩吐露心里话的知己。有一些难熬的时刻,但他无法否认爱德华配得上他的好福气,又因为他看重这份友情,生怕它受损,所以从来没有透露过自己对伊莎贝尔的情愫。仅仅过了六个月,两个年轻人就订婚了。但他们的岁数还实在太小,伊莎贝尔的父亲决定婚期最起码延到爱德华毕业之后。那也只剩下一年了。贝特曼记得婚礼之前的那个冬天,那么多的舞会、戏剧欣赏会和随便的小聚,他都是那个永远在场的第三人。虽然对方即将成为朋友的妻子,但贝特曼的爱并未减少;她的一个微笑,不经意间向他扔来开心的只字片语,悄悄向他透露的小心思,始终能让他感到快乐。他还有些自得地祝贺自己,只因为他从来没有眼红过两个朋友的幸福。然后意外发生了。一家大银行倒闭,市场上有些慌乱,爱德华·巴纳德的父亲突然发现自己破产了。有天晚上他回到家告诉妻子他已经身无分文,晚餐之后,他去了自己的书房,开枪自尽。

一周之后,一脸苍白和疲惫的爱德华·巴纳德找到伊莎贝尔,请求她解除婚约。她唯一的答复是用双臂绕上爱德华的脖子,痛哭落泪。

“不要这样,亲爱的,会让我动摇的。”他说。

“你觉得我会放你走吗?我爱你。”

“可我现在还怎么娶你呢?已经完全不可能了。你父亲不会允许的。我连一分钱都没有。”

“难道我会在乎吗?我爱你。”

他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了伊莎贝尔。他必须马上挣钱,一个叫乔治·布朗施密特的人是他们家的老朋友,提出让爱德华加入他的生意。这个布朗施密特在南太平洋做买卖,他在那里的很多岛上都有办事处。他的建议是爱德华可以去塔希提干上一两年,这门生意比较复杂,爱德华跟着最好的经理人可以找到些门径,到时候他承诺会在芝加哥给他安排一个职位。这个机会千载难逢,等他解释清楚之后伊莎贝尔又满面笑容了。

“你这傻瓜,那你为什么还要折磨我呢?”

他听了这句话,脸上一下有了光彩,眼睛也亮了起来。

“伊莎贝尔,你的意思不会是你要等我吧?”

“你不觉得你值得等待吗?”她微笑道。

“这时候就别拿我开玩笑了,求求你严肃一点,这一去可能就是两年。”

“别怕,爱德华,我爱你。你回来之后我就嫁给你。”

爱德华的新雇主不是一个喜欢拖延的人,之前就和爱德华说好,如果他接受这个职位,那就必须一周之内从旧金山出发。最后一晚他是和伊莎贝尔一起度过的。吃完晚饭,朗斯塔夫先生说他要和爱德华说几句话,然后就把年轻人带到了吸烟室。之前女儿将爱德华的计划告诉他的时候,朗斯塔夫先生就很和善地应允了,所以爱德华琢磨不透他还有什么神秘的讯息需要传达给自己。当他看到主人甚至有些窘迫时,他更摸不着头脑了。朗斯塔夫先生说话磕磕绊绊起来,东拉西扯最后终于说到了正题。

“我猜你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他说道,一边皱着眉头看着爱德华。

爱德华犹豫了一下。他倒是很乐意否认对这个名字有任何了解,但是他天生坦率,只能说:

“是的,我听说过。但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我完全没有在意。”

“芝加哥真要说没有听过阿诺德·杰克逊,恐怕也没有几个,”朗斯塔夫先生忿忿地说,“可要是没听说过的想找人问问,乐意说的人估计也少不了。你知不知道他是我太太的兄弟?”

“是,我知道。”

“当然我们多年来和他没有什么联系,他当时一有机会就离开美国了,我猜这个国家也很高兴能送走他。据我们所知,他似乎就住在塔希提。我的建议是,离他越远越好,不过要是你真的听到了他的什么消息,我和我太太很希望你能让我们也知道。”

“没问题。”

“我要说的就是这些;想必你是想快点去找两位女士了。”

差不多每个家庭里总有那样一个人,如果亲戚邻居好意不提起,他们自己也很愿意把这个人忘记,要是他们运气好,到了下一辈或下下一辈,或许此人的乖戾举动还会带上些传奇的光彩。可一旦这个人还活着,而他的古怪行径又不能简简单单地用“他害过的人只是他自己”开脱——比方说,他若只是嗜酒或在情场上三心二意,那倒的确做不了多少恶——唯一的办法只有置若罔闻了。而朗斯塔夫家就是这样对待阿诺德·杰克逊的。他们从不提起他,甚至他曾经住过的街道他们都避而远之。他们又没有那么狠心,不忍看见阿诺德的妻子儿女因为他的不端而受苦,多年来一直资助他们,但双方不成文的约定是他们只能住在欧洲。他们用尽办法想要掩盖阿诺德·杰克逊的痕迹,心里却清楚大众对于那件丑闻的记忆,并不比当时让世界为之侧目时要模糊多少。所谓家丑,任何人家都很难找到比阿诺德·杰克逊更坏的例子了。他曾经是个富有的银行家,在当地教会也有地位,做了很多善事,不但亲友伙伴敬重(他的身体里流淌着属于芝加哥望族的血液),而且也因为自己的品格而声名远播。突然,他被逮捕了,罪名是欺诈。审判时他的罪行昭示于公众,这绝不是那种可以用一时抵挡不住诱惑可以搪塞的,其中的每个细节都慎重而缜密。大家发现阿诺德·杰克逊原来是个极其险恶之人。当他被送进监狱接受七年的刑期时,几乎人人都觉得这是轻饶了他。

当夜分离之时,这对恋人少不得要山盟海誓一番。伊莎贝尔哭成了个泪人,但心里确知了爱德华的心意,也算是些微的慰藉。与爱德华道别让她痛苦,但因为他的爱她又觉得幸福,这实在是奇怪的情绪。

那已经是两年多之前了。

因为塔希提的信一个月递一次,他每次都写,一共二十四封;而且每一封都是情书该有的样子。亲密、讨喜、温柔,有时候还很幽默,特别是最近的几封。一开始字里行间满满都是思乡之情,都是他想要回到芝加哥和伊莎贝尔身边的渴望;伊莎贝尔有些担心,回信劝他要坚持。她怕的就是他会急着跑回来,结果丢了这么好的一个机会。她不希望自己爱的人不懂得坚持,在信里引用了如下的诗句[11]:

气节减却一分

谈何半点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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