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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对殷超凡来说,这一切像是个不可思议的奇迹。以前的二十四年,仿佛都白过了。生命忽然充实了,世界忽然展开了,天地万物,都像是从沉睡中复苏过来,忽然充满了五彩缤纷的、绚丽的色彩,闪得他睁不开眼睛,美丽得使他屏息。这种感觉,是难以叙述的,每天,每时,每分,每秒,都变得有所期待,有所渴望,见到她的那一刹那,是所有喜悦的综合。离开她的那一瞬间,“回忆”与“期待”就又立即填补到心灵的隙缝里,使他整个思想,整个心灵,都涨得满满的,满得要溢出来。

那段日子,他是相当忙碌的。每天早上,他仍然准时去上班,水泥公司的业务原来就有很好的经理与员工在管理,他挂着“副理”的名义,本是奉父命来学习,以便继承家业的。以往,他对业务尽量去关心,现在,他却不能“关心”了。坐在那豪华的办公室里,望着满桌子堆积的卷宗,他会经常陷进沉思里,朦朦胧胧地想起一些以前不太深思的问题,有关前途、事业、未来,与“责任”的。殷文渊是商业界的巨子,除了这家水泥厂,他还有许多其他的外围公司,包括建筑事业在内。殷超凡似乎从生下来那一刹那,就注定要秉承父业,走上殷文渊的老路。以前,殷超凡在内心也曾抗拒过这件事,他觉得“创业”是一种“挑战”,“守成”却是一种“姑息”。可是,在父亲那深沉的、浓挚的期盼下,他却说不出“我不想继承你的事业!”这句话。经过一段短时期的犹豫,他毕竟屈服在父母那善意的安排下。而且,也相当认真地去“学习”与“工作”。刚接手,他就曾大刀阔斧地整理过公司里的会计与行政,一下子调换了好几个职员,使殷文渊那样能干的商业奇才,都惊愕于儿子的“魄力”。私下里,他对太太说过:

“瞧吧,超凡这孩子,必定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殷家的事业,继承有人了!”

不用讲,也知道这种赞美,对殷太太是多大的安慰与喜悦!反正她看儿子,是横看也好,竖看也好。可是,在超凡小的时候,三个女儿常常絮叨着:

“妈,你们宠弟弟吧,总有一天把他宠成个小太保,有钱人家的独生子,十个有九个是败家精!”

这话倒也是实话,殷太太深知殷文渊那些朋友们的子女,为非作歹、仗势欺人的大有人在。前不久,一位建筑界巨子的儿子,就因争夺酒家女,而在酒家挥刀出手,削掉了另一位巨商之子的耳朵。这事是商业界都盛传的,而两家都只能息事宁人,以免传出去不好听。如果超凡也不学好,也沉溺于酗酒、赌博,和女人,那将怎么办?但,现在这一切顾虑都消除了,儿子!儿子是世界上最好的儿子!他必能秉承家业,而更加光大门楣!

可是,这段时间的殷超凡,却每日坐在办公厅里发愣。面对着那些卷宗,他只是深思着,是不是“秉承家业”是自己唯一可走的一条路?而“走”这条路,会不会影响到他和芷筠的交往?因为,芷筠总是用探索的眸子,研究地望着他,叹息着说:

“第一次见你,就觉得你属于另一个星球,不知怎的,两个星球居然会撞到一起了。”

很微妙的一种心理,使殷超凡不愿告诉芷筠太多有关他的背景与家庭,他常避重就轻,只说自己“必须”工作,帮助父亲经商。他明白,他多少在混乱芷筠的想法,把她引入一条歧途里去。他真怕芷筠一旦明白他的身世,而来一句:“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他知道芷筠做得出来,因为她是生活在自卑与自尊的夹缝里,而又有着与生俱来的骄傲与倔强!

他不敢告诉她,他很多事都不敢告诉她。可是,他几乎天天和她见面,每到下班的时间,他就会在嘉新大楼门口等着她,骑着摩托车,带她回家。挤在她那狭小而简陋的厨房里,看她做饭做菜。吃她所做的菜,虽然是青菜豆腐,他也觉得其味无穷。很多时候,他也带她和竹伟出去吃饭,芷筠总是笑他“太浪费”了!他不去解释,金钱对他从来构不成问题,却欣赏着她的半喜半嗔。他体会到,一天又一天在逐渐加深地体会到,她的一颦一笑,已成为他生命的主宰。

当然,在这样密切的接触里,他不可避免地碰到好几次霍立峰,后者总是用那种颇不友善的眼光,肆无忌惮地打量他!这人浑身带着危险的信号,也成为他这段爱情生活里最大的阴影。可是,芷筠总是微笑地,若无其事地说:

“霍立峰吗?我们是从小的街坊,一块儿长大的,他武侠小说看多了,有点儿走火入魔。可是,他热情侠义,而且心地善良,我正在对他慢慢用功夫,要他改邪归正,走入正途去!”

他握住她的手,凝视着她的眼睛,慢吞吞地说:

“帮个忙好吗?不要对他太用‘功夫’好吗?他是正是邪,与你并没有太大的关系,是不是?”

她望着他,大眼睛黑白分明地大睁着。然后,她嫣然地笑了起来,用手勾住他的脖子,把头埋在他的胸前。

“你是个心胸狭窄的、爱吃醋的、疑心病重的、最会嫉妒的男人!”

“哦哦,”他说,“我居然有这么多缺点!”

“可是,”她悄悄地抬起睫毛,悄悄地笑着,悄悄地低语,“我多喜欢你这些缺点呵!”

他能不心跳吗?他能不心动吗?听着这样的软语呢喃,看着这样的巧笑嫣然,于是,他会一下子紧拥住她,把她那娇小玲珑的身子,紧紧地、紧紧地箍在自己的怀抱中。

爱情生活里的喜悦是无穷尽的,但是,爱情生活里却不可能没有风暴,尤其是在他们这种有所避讳的情况之下。

这天是星期天,一清早,殷超凡就开着父亲新买给他的那辆“野马”,到了芷筠的家门口。一阵喇叭声把芷筠从屋里唤了出来,他把头伸出车窗,嚷着说:

“快!带竹伟上车,我们到郊外去玩!”

“你从哪儿弄来的汽车?”芷筠惊奇地问,望着那深红色的、崭新的小跑车。

“是……是……”他嗫嚅着,想说真话,却仍然说了假话。“是一个朋友借给我的!”

“你敢开朋友的新车?给人家碰坏了怎么办?”

“别顾虑那么多好不好?”他含糊地说,“还不快上车!我们先去超级市场买点儿野餐,带到郊外去吃!工作了一个礼拜,也该轻松一下,是不是?”

他的好心情影响了芷筠,她笑着,跑进屋里去,很快地,她带着竹伟出来了。她换了件鹅黄色的长袖衬衫,和咖啡色的长裤,看来又清爽,又娇嫩,又雅致。关于她的生活所需,例如服装,殷超凡也曾颇伤过脑筋,他常借故买一些衬衫毛衣什么的送给她,她会默默地收下,却对他轻声地说一句:

“以后不要这样,除非——你嫌我太寒酸。”

她太敏锐,太容易受伤,使他必须处处小心。可是,当他帮竹伟买了全套的牛仔裤和牛仔夹克时,她却显得非常开心,说:

“还是男人懂得如何打扮男孩子!你瞧,竹伟这一打扮,还真是相当漂亮,是不是?”

现在,竹伟就穿着新的牛仔裤,确实,他很漂亮,一八○的身高,结实的身材,剑眉朗目。只要他不开口,谁也不会知道他是个智能不健全的孩子。

芷筠和竹伟上了车,芷筠坐在前座,竹伟坐在后座。竹伟显得很兴奋,眼睛发光,面色红润,他不住口地说:

“姐,这是‘真的’汽车是不是?你也给我买一辆汽车好吗?”然后,他不停地模仿着殷超凡开车的动作,直到芷筠不得不命令他“安静一点”为止。

芷筠看着殷超凡那熟练的驾驶技术,怀疑地说:

“你学过开车?”

“当然,要不然敢开车带你出去?放心,”他看了她一眼。“我有驾驶执照。”

“哦!”她深思地凝视他。“看样子,我对你的了解还太少!”他有些脸红,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一般。

好在,芷筠没有再追问什么。于是,他们去买了三明治、茶叶蛋、卤鸡腿、牛肉干、花生米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食物,就开始往郊外驶去。事实上,殷超凡并没有一定的目标,芷筠除了台北市,对别的地方都不熟悉。所以,殷超凡选择了北宜公路,对芷筠说:

“咱们开到哪儿算哪儿,只要风景好,我们就停车下来玩。我一直认为,风景最美的地方并不在名胜区,人工化的名胜远没有原始的丛林来得可爱!”

芷筠深有同感。于是,车子就沿着北宜公路开了出去。等车子一掠过新店镇,郊外那种清新的空气就扑面而来。但,真正撼动他们的,却不是这空气,而是这条路上的沿途景致!

这正是仲秋时节,台湾的秋天,凉意不深,而天高气爽。在都市住久了,芷筠几乎不知道什么叫秋天。但是,车子一走上公路,那路两旁所种植的槭树,就引起了芷筠大大的惊喜。槭树的叶子都红了,台湾也有红叶!她赞叹着,睁大眼睛注视着。那些红叶,在秋天的阳光下,伸展着枝桠,似乎带着无尽的喜悦,绽放着生命的光华。芷筠轻叹着,第一次了解了前人词句中那句“晓来谁染霜林醉”的意境。

车子进入了山区,路很弯,也很陡。风从窗口灌进来,凉凉的,柔柔的,带着青早、树木与泥土的气息。路边的羊齿植物,伸长了阔大的枝叶,像一片片巨大的鸟类的羽毛。接着,车子驶进了一片云海里,云迎面而来,白茫茫地吞噬了他们,芷筠望了望路边的地名,这地方竟叫做“云海”!芷筠又叹气了。

“你知道吗?芷筠?”殷超凡说。

“什么?”

“你很喜欢叹气,在两种情况下你都会叹气,一种是悲哀的时候,一种是快乐的时候!”

“是吗?”她问,眼光迷蒙地。

“是的。”

“我以为,我只会在一种情况下叹气。”

“什么情况下?”

“无可奈何的时候!”

“难道现在,你也有无可奈何的感觉吗?”

“有的。”她低叹着。

“为什么?”

“我多想——抓住这一个刹那,抓住这一个秋天,抓住这一种幸福呵!”

他伸手紧握住了她的手。

“别叹气,芷筠,你抓得住的,我会帮你抓住的。”

她注视他,然后,她把头悄悄地倚在他的肩上。

路边有一条小径,往山上斜伸进去,不知道通往哪儿,芷筠及时喊:

“停车!好吗?”

殷超凡在附近找了找,发现前面公路边有块多出来的泥土地,他把车子停好了,熄了火。他愉快地望着竹伟:

“你管拿吃的东西好不好!”

“好!”竹伟开心地叫,事实上,那一大纸袋的食物一直在他怀里,一盒牛肉干已经报销了。

“你不怕他保管的结果,是全进了他的肚子里?”芷筠笑着说,伸手拉着殷超凡的手,风鼓起了她的衣袖,卷起了她的长发。云在她的四周游移。她颊上的小涡深深地漾着,盛满了笑,盛满了喜悦,盛满了柔情。

竹伟走在前面,殷超凡和芷筠走在后面,他们从那条小径往山上走。小径曲曲折折,蜿蜒而上,他们顺着路迂回深入,只一会儿,就发现置身在一个小小的松林里了。眼前是一片绿野,绿的草,绿的树,连那阳光,似乎都被原野染绿了。竹伟兴奋地大叫了一声,就往松林深处奔去,芷筠喊着说:

“竹伟,不许跑远了,当心迷路!”

“我不会迷路,我要去采草莓!”竹伟说着,已奔向了那绿野。

“这儿不会有草莓!”芷筠喊。

“我可以找找看呀!”竹伟一边喊,一边绕过一块大大的山岩,不见了。

殷超凡拉住了芷筠。

“没关系,他不会丢,我们慢慢地走吧!”

是的,慢慢地走,这一个早晨,风是轻缓的,云是轻缓的,树叶的摇晃是轻缓的,小草的波动也是轻缓的。人生还有什么可急促的事呢?他们手牵着手,肩并着肩,在那四顾无人的山野里,缓慢地往前走着。两人都是心不在焉的,他没有去欣赏眼前的风景,他一直在欣赏她颊上的小涡。她呢?她的目光从小草上闪过,从树梢上闪过,从天际飘浮的白云上闪过……小草里一只跳跃着的蚱蜢引起她一声惊叹,树梢上一只刷着羽毛的小鸟引起她一声惊叹,云端那耀眼的阳光也引起她一声惊叹,最后,她的目光停留在他的脸上,他眼底那种深挚的缱绻之情引起了她更深的惊叹。于是,他的嘴唇一下子就捉住了她的唇,堵住了那又将迸出的一声惊叹。

时光悄悄地流逝,他们不在乎,他们已经忘了时间。在这绿野松林之内,时间又是什么呢?走累了,殷超凡把他的夹克脱下来,铺在草地上,芷筠就这样躺下去了,仰望蓝天白云,她心思飘忽而神情如醉。

“超凡!”她轻叹着。

“嗯?”他坐在她身边,手里拿着一枝小草,在她那白晳的颈项边逗弄着。

“你说,我们抓得住这个秋天吗?”

“我们抓得住每一个秋天,也抓得住每一个春天。”

她把眼光从层云深处调回来,停驻在他的脸上。

“知道吗?超凡?”她说,“你是一个骗子,你惯于撒谎。”

“怎么?”他有些吃惊。

“没有人能抓住时间,没有人能抓住每个秋天和春天,所以,我们的今天必然会成为过去。”

“可是,我们还有明天。”

“有吗?”她低低地、幽幽地问。

“你在怀疑些什么?”他盯着她,抛掉了手里的小草。用手指梳着她的头发。“你以为我在逢场作戏?你以为我对感情是不认真的?你以为我只是个纨绔子弟?”

她凝视他,阳光闪在她的瞳人里。

“你是吗?”她问。

他的手指停顿了,他的眼睛严肃了,他的笑容隐没了,他的声音低沉了。

“芷筠,”他受伤地说,“你犯不着侮辱我呵!假如你心里有什么不满,假如我有某些地方做得不对,假如你感到我没有向你百分之百地坦白……那不是因为我对你不认真,而是因为我太认真了!你纤细而自负,我真不知道该怎样才能让你信任我……”

她用手勾下了他的头颈。

“别说了!”她低语,“我错了!原谅我!”

他闭上眼睛,猝然地吻住她。感到心底掠过一阵近乎痛楚的激情。

“我告诉你,芷筠,”他在她耳边说,“遇到你之前,我从不相信爱情,我认为那是小说家杜撰出来骗人的玩意!可是,现在,芷筠……”他吸了一口气,“要我快乐,或是痛苦,都在你一念之间!”

她挽紧了他的头,他躺下来,滚在她的身边。她不说话,好一会儿,她只是静悄悄地躺着。这“安静”使他惊奇,于是,他用胳膊支起身子去看她。这才发现,她眼睛睁着,而两行泪水,正分别沿着眼角滚落。他慌了,用唇盖在她的眼皮上,他低语:

“不许这样!”

她的胳膊环绕了过来,抱住他的脖子,她又是笑又是泪地说:

“傻瓜!你不知道过分的欢乐也会让人流泪吗?”

秋天的风轻轻地从树梢穿过,在松树间吹奏起一支柔美的歌,幽幽的,袅袅的,好一个秋!好一支秋天的歌!他们四目相对,不知所以地又笑了起来。

“姐!姐!”竹伟大步地奔跑了过来,“你们看我找到了什么!”

芷筠坐起身子,对殷超凡说:

“假如他真找到了草莓,我就给这儿取个名字,叫它‘如愿林’。”

竹伟跑近了,两只手握满了两束不知名的植物,到了他们面前,他的手一松,落下一大堆的红叶!不是槭树的叶子,而是一种草本植物,有心形的叶片,红得像黄昏的晚霞,像一束燃烧的火焰!

“我知道这是什么,”殷超凡说,“这种植物叫紫苏,长得好的话,会变成一大片!”

“是有一大片呀!”竹伟嚷。

殷超凡望着竹伟。

“喂,竹伟,你保管的食物袋呢?”

“啊呀!”竹伟拔腿就跑,“我丢在那堆红叶子里面了!”

芷筠从地上跳了起来。

“我们也去看看!”

他们手拉着手,奔过了松林,奔过了草原,翻过了一个小小的山头,顿时间,他们呆了。在他们面前,呈现了一个奇异的山谷,里面遍生着“紫苏”,像是铺着一床嫣红的地毯,阳光灿烂地照射着,如火,如霞。如仙,如幻。芷筠摇着头,喃喃地说:

“我不相信,世界上不可能有这么美的地方!”

“瞧那紫苏,”殷超凡感动地说,“它红得像血。芷筠,如果我有一天负了你,我的血就要流得像这些紫苏一样多!”

芷筠浑身一震,立即转头望着殷超凡。

“你胡说些什么?”

“别迷信!”殷超凡郑重地说,“我不会负你,相信你也不会负我!我知道自己有点傻气,可是,我们对这些紫苏发誓吧,每年今天,我们要来这儿度过,以证明我们能够抓住每一个秋天!”

“今天是几号?”

“十月十三日。”

“十三是不吉利的。”

“对我们,它却是一个幸运号码!”

芷筠感动地瞅着他。

“一言为定吗?”她问。

“一言为定!”

他们手握着手,又相视而笑。竹伟已经把那食物袋找回来了,喘吁吁地停在他们面前。

“姐,”他怯怯地说,“袋子找到了,可是……可是……我已经把它早就吃光了!”他提着那个空袋子。

芷筠张大了眼睛,接着,就大笑了起来,殷超凡忍不住,也大笑了。已经吃光了的袋子,还跑回去找!两人越想越好笑,就一笑而不可止。竹伟看到他们都那么好笑,虽然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却也跟着傻呵呵地笑了起来。

黄昏的时候,他们疲倦地回到了台北。往常,都是竹伟闹饿,这次,却是殷超凡和芷筠闹饿了。殷超凡没问芷筠,就直接把车子开往自己常去的一家餐厅,在南京东路的一家川菜馆。三个人才坐下来,还来不及点菜,有个红色的影子在他们面前一晃,就有个人站在他们的桌子前面了。

芷筠惊愕地抬起头来,首先触进眼帘的,就是一件鲜红色的衬衫,那颜色才真像刚刚山谷中的紫苏呢!再抬眼,她接触到一对锐利的、明亮的、略带野性的,却相当漂亮的眼睛。

殷超凡已经慌张地站起身来了,怎样也无法掩饰脸上的惊惶和狼狈,他讷讷地说:

“书婷,我给你介绍,这是董小姐和她的弟弟!”他转眼对芷筠,“芷筠,这是范小姐。”

范书婷很快地扫了芷筠和竹伟一眼,女性的直觉使她立刻感觉到这位“董小姐”并不简单,她却相当大方地对芷筠点了点头,又转头对殷超凡笑嘻嘻地说:

“看到门口的红车子,就知道你在这儿,只是,没想到还有位漂亮小姐!有美同车,你艳福不浅!”她伸手在他肩上敲了一下。“不请我一起吃饭吗?”

殷超凡是更加狼狈了,他对书婷的个性相当了解,这一坐下来,她不把芷筠祖宗八代和来龙去脉都弄个清楚,她是不会干休的。而芷筠对他还摸不清呢,怎受得了书婷那一套?他皱皱眉,求饶似的看着书婷:

“书婷,你一个人吗?”

“怎么会?”背后有个清清脆脆的声音响了起来,殷超凡吓了一大跳,回过头去,雅珮和范书豪正双双站在那儿。“看样子,超凡,你该大大地破费一下了!”雅珮说,眼角扫向了芷筠。

看样子,这顿饭是不容易吃了!殷超凡想。下意识地挺了挺背脊,该来的一定会来!难道这是命运的安排,一切都要公开了?可是公开的后果又会怎样呢?他的心里慌慌乱乱的,怎样都无法平静,但是,理智告诉他,任何事欲掩则弥彰,非从容应付不可。他仓促地对芷筠说:

“芷筠,我们换个大桌子吧!你应该见见,这是我的三姐雅珮,和他的未婚夫范书豪!”

芷筠慌忙站了起来,她一半是惊愕,一半是怯意地看着雅珮。雅珮穿了件曳地的绿色长裙,虽然没戴任何首饰,却浑身都充满着高贵与雍容的气质。她身边那位范小姐,更是从头到脚,都带着咄咄逼人的富贵气,至于那位青年绅士范书豪,就更不用说了,他手里无意识地玩弄着一串钥匙——汽车钥匙,那钥匙叮叮当当地响着,敲得她心慌而意乱。她看着面前这一群人:范书婷、范书豪、雅珮,包括殷超凡,他们都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人。而她一她却属于另一个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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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的背景为某个类地球的巨大星球,该星球文明经过千百次的毁灭重生,人们终于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于是,在某一次文明再次重生之时,星球内发展理事会为留后路,利用球体磁场隔离出一块大陆,并抑制该大陆的科技进步以阻止环境破坏。三百年前,主大陆派遣了十名新监视员到被隔离的不离大陆,该监视组组长凤象用一己之力结束了不离大陆千年来的万国乱世,统一为十四大国,我们的主角平安就出生在十四国之一的西部葵国。
  • 诗情词意

    诗情词意

    一句古诗,一首词,一段故事,无数衷肠,千年诗词里的红尘陌路。
  • 林肯传(传记译林)

    林肯传(传记译林)

    《林肯传》林肯是美国第十六任总统,著名的演说家、律师。这位“伟大的解放者”领导了针对南方奴隶制度的南北战争,颁布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维护了联邦的统一,为美国在十九世纪末跃居世界头号工业强国开辟了道路。《林肯传》是成功学大师戴尔·卡耐基的扛鼎之作,也是他一生中撰写的仅有的一部传记。作者以其感人至深的笔触,生动再现了一个内心忧郁、富于理想、愈挫愈勇、满怀仁慈之心的林肯形象。林肯的从政之路充满坎坷和失败,但追求平等的政治理想却一直支撑着他屡败屡战,直至最终入主白宫。这位平民总统富于传奇色彩的一生,相信会让每一位读者唏嘘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