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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孤独及其所创造的(自序)

张楚

我曾无数次回想起满月的情形。这段记忆被我在家庭餐桌上无数次提及,一开始是小心翼翼的,多说了几次,就肆无忌惮起来。然而都被母亲微笑着否认了。她说,怎么可能呢?出生三十天的孩子是没有记忆的。可我的语气如此确凿,表情如此肃穆,有时竟让她不由自主地狐疑起来。我说,我躺在一间光线昏黄的矮屋中,身体被棉被盖得密不透风。很多人围过来看,嘴唇不停地翕动。他们肯定是在赞美这个肥胖白皙的男婴。在乡村,这是种必要且真诚的美德。还有位穿对襟棉袄的老太太把一顶项圈套在我的脖颈上,唠唠叨叨。她脸如满月,喜乐慈悲。母亲这时通常会插嘴道:这倒没错,你过满月时,你外婆(母亲的干妈)的确送了你银项圈。可是——她犹豫着说,你那时除了哭啼就是吃奶,跟别的孩子也没什么两样啊。

这时我通常保持沉默。下面的细节我从来没敢告诉她:那些亲朋邻里犹如水底游鱼不断在我身边穿梭,我倏尔迷茫起来:我在哪里?我是谁?当他们在光线昏暗的房间里窃窃私语时,我觉得无比委屈,甚至是心有不甘。于是我号啕大哭起来。身处如此陌生之境,谁都不认识,空气里满是杨花凉薄冷清的气味,我甚至不清楚为何要躺在这样一张绵软的被褥上,动也不能动,犹如刚由花蕾结成的果实掩映在月光下:光滑孱弱,困惑自知,却没法站在枝头大胆窥视枝条以外的世界……

母亲常常将此事当作笑话讲与旁人听。他们初闻时也觉得不可思议。他们不停地争辩着,讨论着,最后得出貌似真理的论断:我所言及的或许只是段梦境,然而我却将这段梦境当作事实记录下来。当然他们的理由也颇为充分:出生三十天的孩子对物件是没有概念的,所以我不可能知道什么是银项圈;出生三十天的孩子对气味也没有经验,所以我更不可能分辨出杨花的香味……

当他们颇为得意地将这结论讲出来时,通常会长吁口气,仿佛一块在空中飘移了多日的陨石终于落入河流。巨石沉潜水底,没伤得顽童牲畜,没砸得谷物野花,该是幸事。而我只能悻悻地望着他们哂笑,同时内心荡起一股从未有过的滋味。当我日后无数次地品尝到那种无以言说的滋味时,我晓得它有个略显矫情的名字:孤独。

是的,孤独。孤独而已。

我八岁时仍住在华北平原上的一个乡村。父亲在北京当兵。母亲拉扯着我和弟弟,种着田里的几亩麦子和花生。我那时最怕的是夜晚。那个年代,大陆的乡村还没有通电,母亲通常会点盏煤油灯,在灯下纳鞋底。我不晓得为何如此害怕夜晚,害怕它一口一口地将光亮吞掉,最后将整个村庄囫囵着吞咽到它的肺腑中。我记得当时让我的祖父做了把红缨枪,枪杆是槐树的枝丫,枪头用斧头砍得尖利无比。为了美观,我还在枪头周围绑了圈柔软的玉米穗。它是我依仗的武器,是大卫王的利剑。当弟弟熟睡、母亲仍在纳鞋底时,我会蹑手蹑脚地从炕上爬起,手里攥着红缨枪闪到过堂屋,扒着门闩窥视着黑魆魆的庭院。庭院里什么都没有,只是墨汁般的黑,偶有野鸟怪叫。当母亲轻声地唤我时我才转身溜进屋,跟她解释说撒尿去了。每晚都要如是反复几次。

母亲后来有些担忧。我偷偷听她对姑妈说:这孩子啊,可能患了尿频尿急的病症,是否要去看医生呢……我忘记了当时姑妈如何安慰她,但那时,我内心委实涌起一种莫名的自豪。母亲永远不会晓得,我在用红缨枪保护着她和弟弟,保护他们免受夜晚的侵袭。可我永远不会把我的想法告诉她。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那种无以言说的滋味又在我矮小的身躯里荡漾开去。我当时当然不晓得它的名字。

十岁时我随父母去了大同。父亲是通信兵,猫在山沟,由于没有小学三年级,我被寄养到市里的老乡家。上了半年学得了过敏性紫癜,住进了医院。多年后的梦境里,那所医院、那间病房以及死亡或活下来的孩子们依然会出现。在我印象里,那间病房是童话里肮脏的城堡,护士们戴着白帽子给我们打针,逼迫我们吃药。她们面相甜美,唯有面相甜美,才能做童话里的白雪公主。而病友们全是脏兮兮的孩子,由于吃激素,一个比一个白皙肥胖,仿佛娇嫩的蛆虫。我们在城堡里下棋、读书、打牌、洗澡、被抽脊髓和血液化验,一个孩子出院,马上会有另外一个孩子住进来,似乎童话的城堡里,总是要保持相同的人数。我中间逃离过一次医院。那天窗外的天是血红的,我听医生们私下里说,可能要地震了。我哀伤地意识到,如果葬身在这间弥漫着酒精味、饭味和尿臊味的病房里,我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亲爱的父母和瘦弟弟了。于是,我从一条地下通道里逃跑了。那条通道如此黑暗、漫长,当我用手电筒照到某个房间的门时,上面写着三个字:“太平间。”我撒腿就跑。多年后我尚记得自己是如何在那条光柱的牵引下伴随着恐惧抵达出口的:浑身如被大雨浇透,在推开大门的瞬息,浑浊的光线刺痛了我的眼睛。我如癞皮狗般伸着舌苔大口喘息,同时目光焦灼地注视着依然如血的低矮天空。后来我扔掉手电筒开始往家奔跑。那时我们家已搬到了市里的军区大院,医院和军区大院的距离在我看来简直就是火星到地球的距离。当我敲开房门见到母亲时,我气定神闲地说:医生知道我想你了,让我在家里住一宿……母亲什么都没问,给我热了牛奶面包,然后看着我狼吞虎咽。

翌日父亲将我送到医院时,我被那个木乃伊般的老女人(儿科主任)批评半天,并让我写了封检讨书。那是我这辈子的第一封检讨书。海明威说:“作家最大的不幸,是童年的幸福。”莎士比亚也曾抚摩着丧失双亲的孩子的头颅说:“多么幸运的孩子啊,你拥有了不幸。”

我想说,宁愿不当作家,也要当母亲怀里的小绵羊。

等读了大学,学财会专业的我最喜好的是泡图书馆读小说。大量阅读的后果就是,我觉得我也可以写他们写的那种小说。这是种隐秘膨胀的窃喜。我常常晚上躲在教室,在日记本上虚构着我臆想出来的故事。这和我上班之后的情形如出一辙。一九九七年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一个乡村税务所,管理着十来家死死灭灭的工厂。由于单身,我经常替同事值班。那是如何的夜?我曾在随笔《野草在歌唱》中如是描述:

“无数个值班的夜晚,我光着膀子开着电风扇,一写就写到天亮。我那个精通奇门遁甲的老同事说,我们税务所的院子里住着三位仙家:狐仙、白仙(刺猬仙)和柳仙(蛇仙),她们已在此处深居修炼多年,道行高深莫测。在那些不眠之夜,我多希望她们在我写得疲乏无聊之时,现身陪我说说话,抽根烟,或者喝口廉价的本地啤酒。可她们从没出现过,哪怕是在黑沉沉的梦中。我只听到风从檐角下疾走,只听到旁边小卖部里男人响亮的鼾声,只听到野猫交媾时淫荡的叫声和夜行人匆忙的脚步声。也许她们认为,我写得太烂了。她们只喜欢貌若潘安、脸颊从不生青春痘的文弱书生。而我,太像一个粗蠢的举重运动员了。”

结婚后也是如此,只有当暗夜降临,我才拥有了纯粹的自由和创造新世界的魔法——我必须承认,那是种冒充上帝的虚伪快慰:在一张张白纸上,写下一行又一行齐整密集的汉字。那些汉字瘦小孤寒,或许没有任何实质意义,然而于我而言,却是抵御无时无刻不存在着的孤独感与幻灭感的利器——犹如少年时那柄散发着树木清香的红缨枪。从本质上来讲,我可能仍是那个被襁褓围在土炕上的婴孩,仍是那个在乡村的夜里惶恐孤单妄图用树枝保护亲人的少年。而纵观我的小说创作,我方才发觉,那些主人公或多或少都有着这样的特质:惧怕孤独、沉溺孤独,或者虚无地、无望地抵御着孤独。

在小说《广场》里,我让两个小镇青年、曾经的高中同学酒后跑到市里,漫无边际地游荡。他们并不是很熟悉,甚至彼此有些隔阂,在偌大的广场上,他们经历了一系列没有实际威胁的冒险,最后在台阶上,他们回忆曾经的青春。这是两个孤单的、散发着野姜花气味的男子。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在描写我寡淡无味的青春期,在《郭靖和浅水湾有个约会》里,一群县城里的“守望者”相互取暖、相互伤害。我并没有刻意去模仿塞林格,我只是倔强地认为,这些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的同类,正是我灵魂里依恋的人。在那篇修改了无数遍的《一条鱼的欢乐颂》里,我对词汇和结构的迷恋印证了我曾经是个技术主义者。印象深刻的还有一篇没有写完的小说,名字已然忘却,但是里面的气味我至今还能闻到:曾经的革命者、行将腐烂的老太太被空心菜上的腻虫折磨得神经衰弱;往昔的红卫兵小将、如今的下岗女工在偶然中干起了卖淫的勾当;而主人公,那个身手敏捷的锅炉工兼小偷,最喜欢一本叫《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书……以上这些作品从来都没有发表过,有的仍锁在抽屉里,有的手稿已遗失,可它们的确是我对虚无城邦的最初构建。它们激情四射,荷尔蒙汁液乱溅,淹没了无数个没有名字的黑夜。我无比怀念那段时光。在我看来,它是写作者由自发写作阶段向自觉写作阶段的过渡期。那时最迷恋的是词汇和语感、结构和平衡,完全不管不顾地将自己沉浸在语言的河流中,舍不得抬头看看头顶上更广袤深邃的星空。

二〇〇一年到二〇〇四年,我写了《旅行》《曲别针》《安葬蔷薇》《关于雪的部分说法》《穿睡衣跑步的女人》。我至今也不明白为何自己一下就逃离了青春期写作,而将狐疑的目光投向庸常生活。也许跟我失去了第一个女儿有关?冥冥中我似乎懂得了如何写生活中最疼痛的细节、懂得了如何让事件在意象中凸显最本质的意义。当然,在构思和书写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作为上帝的痛苦:你让子民们拥有了土地、河流、山峦、居所、牲畜、树木、芳香与阳光,也让他们拥有了无以逃避的幻灭感。如果说这是不道德的,那么,这种不道德也是一种变异的美德。唯有如此,只能如此。或者说,这种不道德是让小说成立的必然条件,如同在大洪水时,必然有那么一艘诺亚方舟。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作为散漫的写作者,我感到窒息。这和生活有关,和工作有关,更与无时无刻蔓延的孤独感有关。我常骑着辆破自行车穿行在大街小巷,目光游离,脊背佝偻,仿佛春天的病人。没有人和你谈论任何关于文学的话题,没有人赞美你写下的汉字,没有人在暴雨将至之时借给你屋檐避雨。我的诗人朋友活着时曾说:当我行走在人群中,意识到自己是位诗人时,常常泪流满面。我对他的矫情在小说《我们去看李红旗吧》中进行过善意的嘲讽——其实,这何尝不是对自我的一种嘲讽?我耳畔时常响着西蒙娜·薇依的那句话:“神圣在尘世中应是隐蔽的。”我知道,在这个娱乐至死的时代,文学的声音如此微弱,有时甚至是卑微的。我在默默行走中除了自我疗伤,更要提防他人好奇的目光。作为一个从来都没有自信过的写作者,我总是将自己隐身到一个自认为最隐蔽最安全的地方。多年后回想,这是多么可笑。如果真的把文学当成一种信仰,那么他最应该做的,就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用平常的语速和日常的表情和朋友谈论着他的信仰。不卑微、不造作、不矫情、不伤怀。我很庆幸我现在做到了这点。对我来讲,这是多么缓慢的进化过程。

当你时常走出小镇,走到你从没去过的地方,看到了从没看到过的人,你的世界会豁然开朗。我感谢后来认识的那些师友和同行,他们是我生命中的光、我生命中的火焰。我不想历数罗列他们的名字。对我而言,他们的名字同那些圣人一样不可触摸侵犯。我只想说,当沉默的我不再沉默、哀伤的我不再哀伤时,我感觉到了孤独在渐渐地离我而去。这不能说是一件好事,但肯定不是一件坏事。对于生性懦弱、彷徨苦闷的写作者而言,即便同行者一个善意的眼神,也足以温暖平原上的一个冬季。

当然,我仍然生活在平原上的县城里。只不过,这个县城已经不是以前的县城。县城发生变化是近十年的事。之所以变化,是因为这里开了几家私营钢厂。每个钢厂都很大,都有很多工人,闹哄哄的,热腾腾的,空气里的粉煤灰落在他们脸上,让他们的神情显得既骄傲又落寞。慢慢地,高楼越来越多,而且前年,县城终于出现了超过二十层的高楼。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因为我们这里还经常地震,人们都怕住高楼。而现在,人们似乎什么都不怕了,不但不怕了,有了点钱还专门买好车。我很多小时候留级的同学,现在都是这个公司的老板、那个公司的董事,坐在几百万的车里朝你亲切地打招呼。犹如《百年孤独》的马孔多小镇一样,这个县城越来越光怪陆离,越来越饕餮好食,空气中的气味也发生了变化:以前虽灰扑扑、干燥,但骨子里有种干净的明亮,我相信那不是气候的缘由,而是人心的缘由。如今,小镇上虽有了肯德基,有了各样专卖店,有了各种轿车,可人却越来越物质化和机械化,谈起话来,每个成年人的口头都离不开房子、金钱、女人和权力,似乎只有谈论这些,才能让他们的身上的光芒更亮些。我想,或许不单单是这个县城如此,中国的每个县城都如此吧?这个步履匆忙、满面红光的县城,无非是当下中国最普通也最具有典型性的县城。在这样的县城里,每月都会出现些新鲜事,当然,所谓新鲜事,总是和偷情、毒杀、政治阴谋、腐败连接在一起,归结到底,是和俗世的欲望连接在一起。由于这欲望如此明目张胆又如此司空见惯,我总是忍不住去窥探。我一直在想,人,到底真正需要什么,其实人人心里有谱,珍惜何物,舍弃何物,全乎一念之间。这一念,就是我们一辈子的执念。对我而言,我希望自己的眼神是清澈的,自己的思想也是清澈的。看到了暖,写了暖;看到了悲凉,也写了暖,只不过这暖,是悲薄后的暖。

一晃写了将近二十年。除了日渐衰老,我似乎没有什么收获。我想,我可能是个真正的悲观主义者,一个虚无的、孤独的、可耻的完美主义者。对于自我,从来都是厌弃,很少自珍。对于年复一年的写作,我感觉到了疲惫。为何总要写悲伤的故事?为何总要让自己不快、也让主人公郁郁寡欢?每念及此,眼前都会出现动画片《海绵宝宝》里章鱼哥冷漠绝望的眼神。我想我可能就是那条对世间万事万物都不抱期许的章鱼。为何不能随心所欲地写?没有章法地写?不做章鱼哥,而是做没心没肺的派大星(一只智商情商都不高的海星)?或因此,我才写了《简买丽决定要疯掉》,写了《梵高的火柴》,写了《略知她一二》,写了《履历》,写了《莱昂的火车》。在我的小说写作中,这些作品是异类,是不着调的变音,是对庄重肃穆的一种反讽。可是当我写完,当我日后重读时,我发觉这些作品骨子里其实仍无大的变化:那些主人公,依然活在生活不完美的褶皱里,依然在探寻不可能的道路和光明。当发觉这一点时,我反而有种莫名的窃喜:我还是那个我厌弃的我,我还是那个善良的悲观主义者。这很好。如果这不好,那么,我可能会喜欢上我。如果一个人喜欢上自己,该是多大的笑话。

如此看来,无论有多老,我依旧是孤独的,小说里的那些人依旧是孤独的,无论他们生了怎样的面孔。

所以,我是在回溯时光时发觉了人孤独的本质,多么愚钝。多年后读到三岛由纪夫的《假面的告白》时曾哑然失笑。三岛由纪夫比我更荒诞,他竟然记得自己出生时的情形。他说,出生时洗澡用的澡盆是崭新的光亮的树皮盆,他甚至还记得,从内侧看到盆边射出微微亮光……

所以,我也在回溯时光时,发觉了自己小说的特质:那群内敛的人,始终是群孤寒的边缘者,他们孑孑地走在微暗夜色中,连梦俱为黑沉。只有在黑暗中,他们才能各得其所。这是件真正细思恐极之事。我一直以为自己的小说看似冷清,骨子里实则喧闹世俗,而实际情况可能是,我的小说骨子里仍冷清晦涩,缺乏适度的光亮暖意。

可是,真的如此吗?我又狐疑了。不过,想想也释然。无论如何,一个小说家对自己的小说无以判断,该是件值得庆幸的事。

二〇一五年四月五日于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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