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隐含作者
我写作已经有三十年了。这句话我已经说了颇有一段时间。事实上,我已经说了那么久,以至于它听起来都不像是真的。现在,我业已进入写作的第三十一个年头。尽管有一些夸张,可我仍然喜欢说,我写了三十年的小说。偶尔,我也写些其他的文章:散文、评论、对伊斯坦布尔或是政治的反思以及演讲等。但我真正的使命,让我和生活紧密相连的事情,仍是小说写作。有许许多多杰出的作家,他们写作时间比我更长,有的在不经意间,已经写了半个世纪之久。还有许多作家,我曾一遍又一遍地读他们的作品: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托马斯·曼,他们的写作生涯都超过了半个世纪……那么,作为作家,为何我对自己的三十周年如此在意呢?这是因为,出于习惯,我此刻渴望谈谈写作,特别是小说写作。
为了使自己高兴,我必须每天服用文学这剂药丸。在这一点上,我与每天都服药的病人没有什么不同。小时候,当知道糖尿病人每天都要注射胰岛素时,我就像大家一样,为他们感到难过,我甚至认为他们就是半死之人。而我对文学的依赖,也使我同样像个半死之人。特别在我还是年轻作家的时候,我感到别人看我,就仿佛我是与真实生活脱节的人,注定会成为“半死之人”。也许更准确地说,是“半个幽灵”。有时,想到我已经死了,而只有文学才能使我重生,我甚至感到很享受。对我来说,文学就是良药。如同他人口服或注射的药物一般,我每日的药剂,文学——倘若你愿意,也可以称它为每日解瘾的毒品——必须达到一定标准。
首先,这药剂必须有益处。它的好,在于让我明了它有多么真实、有效。读某部小说中隽永深刻的段落,进入那个世界,并相信它是真实的——没有什么比这更令我高兴,更让我与生活紧密相连。我也更希望那作者业已过世,那样就不会有一丝阴云般的忌妒来减弱我对他的赞叹。年岁愈长,我就愈相信,最好的作品往往出自已过世的作家之手。即使他们尚未死去,感知他们的存在,也仿佛像感知某个幽灵。这就是为什么,在大街上偶遇某个伟大作家时,我们会把他们当做幽灵,好似在远处看到某个奇迹,不敢信自己的眼睛。只有少数几个勇敢的人,敢接近这幽灵,求取签名。有时我会提醒自己,这些作家很快就会死去,而一旦他们逝去,其遗留下来的作品就会在我们心中占据更珍贵的位置。当然事情并非总是如此。
如果说,我的所写之物就是我每日的文学药剂,那么它也是千差万别的。对于那些与我有着类似痛苦的人来说,最好的治愈之法,最重要的快乐之源,就是每天写上半页不错的文章。三十年来,我平均每天会独自在屋中度过十个小时,坐在书桌旁写作。而如果你只考虑那些尚属出色、已经发表了的文章,那么我每天的成果还远远不到半页。我写的东西大多都达不到我自己的质量要求。我告诉你,这就是我的两大痛苦之源。
但请别误解我:像我这样如此依赖文学的作家,绝不会肤浅到对自己作品的美妙之处欢欣不已,也不会因这类作品共有几部,或是获得什么成就而沾沾自喜。文学不会听任这样的作者来装模作样拯救整个世界;而只是给他一个机会来打发日子。每一个日子都是艰难的。如果你什么都不写,它将会愈发艰难。是的,如果你什么都写不出来,情况就会如此。重要的是,你得寻找足够的希望来打发日子;因此,如果你读到的某本书或某页文章还不错,就要让自己乐在其中,找到幸福,哪怕只有一天也好。
容我来解释一下,假使一天之内我没有很好地写作,或者无法让自己沉浸在一本书内,我会有什么感受。首先,世界在我眼前改变了,变得不能忍受,面目可憎。了解我的人都会看到这种事情的发生,因为我自己开始变得像我看到的那个世界。例如,晚上,我的女儿仅从我脸上可怜无望的神情就能看出,那天我写得并不顺利。我也曾想向她隐瞒,但是做不到。在那些黑暗时刻,我觉得生死之间没有界线。我不想和任何人讲话——幸好,看到我这种状态,也没有人愿意同我讲话。通常,每天下午一点到三点之间,这种绝望情绪都会降临到我身上,不过程度没那么严重而已。现在我已经学会了如何用阅读和写作来对付这种情绪:如果行动及时,我可以使自己不至于陷入行尸走肉般的消沉之中。
倘若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因为诸多原因没法用纸笔来治愈自己,无论是因为旅行也好,瓦斯账单未付也好,还是因为服兵役(这种情况有一次),政治事件(近期频繁发生),或是其他诸如此类的妨碍——那么我都会感到痛苦像水泥一样牢牢凝固在我体内,我的身体几乎无法移动,关节僵硬,脑袋似乎变成一块石头,连汗液的味道都仿佛与往日不同。这种痛苦还会增长,因为生活充满了琐事,妄图使一个人远离文学。我可能坐在某个喧嚣嘈杂的政治会场中,在学校走廊上与某个同学闲聊,与亲戚吃着假日大餐,竭力与某个用心良好但观点与我迥异的人谈话,被电视屏幕上各类图像所包围;我可能在参加某个非常重要的商业会议,或是随便买点什么东西,或是在前往公证人那里的路上,或是为办护照去拍张照片——突然间,我的眼皮就会沉重起来,尽管还是日当正午,我也会昏昏睡去。当离家很远,无法回到房间内独自消磨光阴时,我惟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在正午时分小憩片刻。
因此,是的,我真正渴慕的,不是文学,而是可以拥有一间房间,让我单独与自己的思绪共处。在这房间内,我可以创造有关那些喧嚣场景的美梦——那些家庭聚会,校园重逢,节日盛宴,以及参加这些活动的人们。我可以通过想像的细节,使喧嚣的假日大餐更加丰盛,让人们更加愉悦。当然,在那些美梦中,每件事物,每个人,都那么妙趣横生、迷人真实。我从已知世界的喧闹中创造了一个新的世界。现在,我们触及了事情的核心:为了很好地写作,我必须体味无法忍受的无聊;为了这无法忍受的无聊,我必须进入生活。当我不断受到噪音困扰,坐在电话铃声此起彼伏的办公室,在阳光明媚的海岸或是阴雨绵绵的葬礼中被朋友和亲人包围之时——换句话说,当我感到某些情景在我周围显露它们的本质之际——我会突然觉得,自己仿佛并未真正存在,而似乎只是在一旁观看。我会开始做白日梦,或者,如果感到悲观沮丧,那我就只会觉得自己是多么百无聊赖、令人厌倦。不论是哪一种情形,我体内都会有一个声音,呼唤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坐到桌边。
我不知道人们会在多大程度上响应这类呼声,但我的回应方式,使如我一般的人们成为了作家。我猜想,它更可能使我们成为散文家和小说家,而非诗人。于是,我必须对每日服用的这种药剂特性有更深刻的认识:如今我们会发现,这种药的有效成分是厌倦情绪、真实生活,以及想像中的生活。
对这呼声坦然承认的愉悦,和诚恳谈论自己的恐惧——这两种情绪使我有了一个严肃而又重要的发现,在此我想与你分享。让我提议我们从一个简单的观点开始,即写作至少对像我这样的小说家来说,是一种慰藉,甚至是一种救治:我们选择某些话题,构架我们的小说,以满足我们白日梦的需求。小说的灵感来自某些念头、激情、狂怒和欲望——这一点我们都知道。为了愉悦我们的恋人、贬低我们的敌人、赞美我们所崇尚之物,为了能够兴高采烈、煞有介事地谈论我们一无所知的事情,为了在遗失的以及被铭记的时光里都能找到快乐,为了谈恋爱、读书,或者参与政治的梦想,为了沉湎于自己的某些焦虑或者个人习惯之中——正是凡此种种晦暗不明,甚至难以察觉的愿望,既清晰又神秘地塑造了我们的心态……这些相同的欲望激发了我们想要表述的白日梦。我们也许不明白它们来自何处,或者不知道这些白日梦是否有何含义,但只要我们坐下来写作,这些白日梦就赋予了我们生命,就像一阵不知从何处吹来的风,吹动了风弦琴。有人甚至会说,我们无力招架这阵神秘的风,就像船长不知等待他的是什么命运。
同时,在脑海一隅,我们可以精准地确定自己在地图上的位置,正如我们还可以记住我们的旅行将通往何处。即使是在毫无条件听任那阵风的摆布之时,我依然至少能够参照一些我所知道并倾慕的作家,来保持大致的方向感。在出发前,我就作好计划:把自己想讲述的故事分成数个片段,决定我的航船将会拜访哪些港口,它将会装载什么,沿途又会卸下哪些,预计行程所需的时间,并且制订了路线。如果有风从不被人知的角落吹来,扬起了我的船帆,改变了我的故事方向,那么我也不会抵抗。因为,航船最迫切追求的是一种鼓帆航行的圆满、完美之感。这好比我也在寻找一处特殊的时空,在那里,所有的事物都彼此交融,每件事情都有关联,像以往的情形一样,每件事情都仿佛能够觉知彼此。突然,大风慢慢止息,我会发现自己停泊在一方万物凝滞之地。但我仍能感觉到,如果有足够的耐心,这宁静、薄雾袅绕的水面上,将会有一种力量推动我的小说向前。
我最渴望的,就是一种我在小说《雪》中提到的那种精神上的灵感,它与柯勒律治在《忽必烈汗》(KUBLA KHAN)中描述的那种灵感没有什么不同。我渴望那种灵感能戏剧般地光顾我(如同诗歌降临到柯勒律治身上——《雪》的主人公卡也是如此),最好是已成形的情景和场合,放在小说里恰如其所。如果我耐心、专注地等待,我的梦想就会实现。写小说,就是要敞开心怀接纳这些欲望、狂风还有灵感,同样也要容纳我们内心深处的黑暗以及晦暗、凝滞的时刻。
一个故事在这些风的吹送下扬满风帆,回应了那不知从哪个角落冒出的灵感,在这基础上故事得以成形。它捕捉了我们所有自娱自乐的白日梦,把这一切合成了一个富有含义的整体。这就是小说。最重要的是,小说是一艘大船,它里面承载着我们想要保留的梦想世界,一个永恒存在于我们眼前的世界。小说就是许多梦幻碎片的集合,一旦我们步入其中,它将帮助我们忘却我们一直渴望逃避的沉闷乏味的世界。我们写得愈多,这些梦幻就会愈丰富,而大船中的另外世界也会变得愈广阔,愈详尽,愈完善。我们通过写作了解这个世界,而我们对世界了解得越多,就越容易带它在我们脑海中一起翱翔。如果我沉浸在一本小说的写作中,而且写得顺利,我就会轻而易举进入梦幻之中。因为小说就是新世界,我们可以借助阅读愉快地,甚至借助写作更充分地畅游其中:小说家以最简单的方式来构建他的作品,描绘他想精心展示的梦幻世界。这些作品会给专注的读者带来快乐,同样,它们也会给作者带来一个稳固而又安全的新世界,使他可以在一天之中的任何时候沉浸其中,寻求愉悦。我感到,如果自己能够建造出这个奇迹世界哪怕最细微的一角,那么坐在桌边,拿起纸笔就会令我十分满足。我会即刻将那个每日熟悉、枯燥的世界抛至身后,沉浸到这另一个更广阔的空间,自由翱翔;我简直永远不希望回到真实生活中,或者抵达小说的最终。当我告诉读者我在写一部新小说时,我最高兴听到的回答是:“请把你的小说写得长长的吧!”我想,我的上述感觉或许与这类回答有关。我也可以自豪地炫耀,自己听到过上千次这类的回答,它远远多于编辑们终年不断的祈求:“写短一些吧!”
为什么某个人自身的喜乐习性能够创造出一部吸引众多人的作品呢?《我的名字叫红》的读者都赞成谢库瑞的言论,认为企图解释一切事情,是一种愚蠢行径。我自己在这一点上,也并不同情与我同名的小主人公奥尔罕,而是赞成那个母亲,尽管她总爱温柔地取笑他。然而,假如你容许我像奥尔罕那样行事处世,也做一回蠢人,我则非常乐意来解释,为什么对作家能起到良药效果的梦想,对读者也同样有效。那是因为,倘若我完全沉浸在小说之中,写作感觉良好——如果我能使自己远离电话铃声,远离日常生活的各种麻烦、琐事以及沉闷无聊——那么,我就会想起儿时玩的游戏,那些规则令我得以自由飘浮在写作的天堂,仿佛任何事情都简单起来,仿佛我置身于一个可以看穿任何房间、汽车、船只和建筑物的世界中,因为它们都是玻璃制成的,它们开始向我透露自己的秘密。而我的工作就是推测其规则,仔细聆听,并且喜悦地看着这个世界内部的进展,与我的主人公一起坐进汽车、巴士,环游伊斯坦布尔,参观那些开始让我厌倦的场景,用新鲜的眼光审视它们,并以此改变它们。我的工作就是要玩得开心,并无需对此负任何责任,因为就像我们喜欢对孩子说的那样:在取悦自己的同时,我可能恰好也在学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