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711500000004

第4章 “法”辨(3)

古代文献中关于三代刑政的记载极多。《左传》上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不但说夏有禹刑,而且还说明了作刑的原因。有的文献把作刑的时间提得更早。《尚书·尧典》:“帝曰:‘皋陶!蛮夷滑夏,寇贼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五服三就。’”这里的五刑、三就在《国语·鲁语上》中有解释:

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笮,薄刑用鞭扑,以威民也。故大者陈之原野,小者致之朝市,五刑三次,是无隐也。

这两段话告诉我们,对外征战以刀兵相加,是为大刑;对内镇压以刀锯鞭扑,是为中刑、薄刑。所谓“内行刀锯,外用甲兵”,不外乎国家施行强力统治的手段。这就是中国青铜时代刑的起源和“法”的观念。这与中国青铜时代国家形成的历史特点完全吻合。当然,这样宽泛的法的观念逐渐有了改变,最后只限于对于犯罪的惩处。但最初兵刑不分的观念也时有反映,如《周礼·天官冢宰》所谓“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夏以后关于刑的记载更多,《荀子》说:“刑名从商”,《吕氏春秋》说商有“刑三百”。史载,商还有醢、炮烙等酷刑。至于周代,刑罚愈益系统、精细了。据《尚书·吕刑》,周有墨、劓、剕、宫、大辟五刑,而且,“五刑之属三千”。《左传》还说周有刑书九篇。这也是很有可能的。总之,三代刑罚的酷烈和繁复当无疑义,这种现象与三代国家的特点和法的功能是分不开的。

国家与法所由产生的途径,不仅决定了国家的组织方式,而且也规定了法的社会功能。中、西法观念的根本差异,以及这种差异在语言上的表现,首先应从这一角度来认识。我们看到,古代希腊、罗马国家与法肇始于平民与贵族的冲突,在某种意义上说,它们是社会妥协的结果,而不是任何一方以暴力无条件地强加于对方的命令。所以,尽管这种法不能不因社会集团力量的消长而偏于这一方或那一方,也不能不因为它是国家的强制力而具有镇压的职能,但它毕竟是用以确定和保护社会各阶级(当然只限于自由人)权利的重要手段,并因此获得一体遵行的效力。正因为有这样的历史前提,希腊城邦国家的政治正义论和罗马的私法才可能繁盛发达起来,西方文明也才可能发展成今天这个样子。而在中国青铜时代,宪法等观念完全阙如,因为根本没有它据以产生的政治土壤。国家不是什么“公共权力”,而是一族一姓施行其合法武力的恰当形式。所以,国家并未取代氏族组织,而是与之融合、互渗,形成一种“严密的上级控制系统以求保持一个可能不稳定的系统的稳定[32]”。于是,赤裸裸的统治术取代了政治正义论,法只被看作是镇压的工具,它主要表现为刑。

王曰:“告尔殷多士。今予惟不尔杀,余惟时命有申。今朕作大邑于兹洛。子惟四方罔攸宾,亦惟尔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尔乃尚有尔土;尔乃尚宁干止。尔克敬,天惟畀矜尔;尔不克敬,尔不啻不有尔土,子亦致天之罚于尔躬。”(《尚书·多士》)

命令,禁止,顺我者赏,逆我者刑。这便是三代之法的真诠。这个特点虽然源出于中国青铜时代,但流衍于后世,成为中国古代法的根本特征之一。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对先秦法家予以相当的注意。

春秋战国之交乃是动乱之秋。从文化史上看,这一阶段标志着青铜文明的解体和铁器时代的开端。这个转折点在社会经济、政治、思想等领域都造成了剧烈的变动。但是,就国家制度而言,这不过是“乱臣贼子”的时代。宗法制不存在了,而社会格局依旧,依然是毫无遮掩的统治与被统治。类似古代希腊、罗马国家中平民与贵族对峙的局面从不曾出现,因为古代中国社会完全没有与之相当的两个集团。所以,中国古代成文法的出现,(公元前536年郑子产作刑书)与雅典之有梭伦立法和罗马之有《十二表法》意义完全不同。在古代中国,法的功能并未因其成文化而有些微改变。“民在鼎矣”,这只是礼崩乐坏的标志,是“乱臣贼子”们合法权力的象征。从这种统治术的变化到君临一切之上的法的观念,距离十分遥远,在中国当以千年为单位计算。

当然,法律由不成文到成文的变迁,是文化史上进步的事实。同样,从三代的“刑”,演变而为战国的“法”(如《法经》),进而成为秦汉以后的“律”,也表现出由以刑统罪到以罪统刑的文化进步。只是,我们所注意的主要是中国古代法中一以贯之的东西,亦即变中的不变因素。

在先秦诸子当中,法家为显学之一。这一派以奖励耕战,急功近利为其要旨。而它之所以被称为法家,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它主张以“法”治国,这便是古代中国的“法治”说。近代英语语汇中有一个著名的述语:rule of law,直译为法的统治,亦即“法治”。这样译法应当说言简意赅。殊不知,无数的麻烦竟由此而生。有人把它等同于先秦法家所鼓吹的“法治”,于是引出许多无谓的笔墨官司。这是没有弄清中、西社会中法的功能,以及人们关于法的观念的缘故。其实,法家所谓的“法治”只在“刑赏”二字。管子以号令(禁止令行)、斧钺(刑)和禄赏(赏)为治国三器(卷十五《政令》),表述的正是这种思想。《商君书·算地》云:

夫刑者所以禁邪也,而赏者所以助禁也。……故刑戮者所以止奸也,而官爵者所以劝功也。

赏以劝善,刑以止奸,“法”的作用是很明白的。然而,正好比孔孟一派的理论主要是表现为礼的三代宗法制的哲学化、系统化,法家的主张也只是把“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尚书·甘誓》)的古代模式发展至于极端罢了。由这一线索看,法家人物之成为坚定的君主专制的拥护者,原是逻辑和历史的自然,不足为奇。

以刑为核心,旨在禁止令行的“法”思想有极深的历史文化渊源,并非法家所特有的观念。在法律思想方面,真正构成法家特色的乃是“一刑”的思想。

所谓一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商君书·赏刑》)

《韩非子》云: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辩,勇者弗能争,刑过不避大夫,常善不遗匹夫。(《有度》)

重复引用这些引滥了的话是因为它们很有代表性,其他法家人物如管子、慎到也都有类似的言论。这种思想主要针对三代残存的旧秩序(宗法制)、旧观念(“刑不上大夫”)而来,其反面乃是要树立专制君主(乱臣贼子们)的绝对权威。所以,商君言法,申子言术,慎子言势,到了法家集大成者的韩非那里,则法、术、势融而于一。故云:

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是以明主言法,则境内卑贱莫不闻知也,……用术,则亲爱习近莫之得闻也。(《韩非子·难三》)

法也好,术也好,说到底只是君主用来治国治人的统治术,其兴废只在君主的好恶之间。法不过是治国一器,其权威源自君主的权威,指望这种“法”能在实践中断事以一,恐怕过于乐观。而把这种“一断于法”的“法治”与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甚至近代西方的法治观念相提并论、甚而等同起来的做法尤为牵强。

一方面主张刑无等级,另一方面又强调君主的专制权力,在法家原是相反相成的两面。但实际上终不免陷于自相矛盾之中。所以,一断于法的思想在中国法律史上不过昙花一现,也应在意料之中。自汉迄清,整个一部中国法律史就是等级身份的总记录。表现于法律上的等级之森严,身份之繁复,在古代世界中是罕见的。奇怪的是,这一点竟与先秦法家的理论与实践有某种关联。

在中国法律史上,法家一派虽然生命短促,其事功的显赫却不可忽视。它的以刑为核心,旨在禁止令行的法观念虽然直接得自中国青铜时代,但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它以其富有特色的理论与实践使这种观念更形丰富、成熟,从而更深地植根于民族意识之中,并对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多方面的。这里择其要而谈。

战国时最著名的成文法是李悝的《法经》。史书上说,商君“受之以相秦”,可以想见它对秦律的影响。汉承秦制,“相国萧何捃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汉书·刑法制》),是为“九章律”,而其中的六章正是《法经》的篇目。以后法律制度的发展虽然驳杂,但由后魏律上承汉律,下启北齐律、隋《开皇律》、唐律而迄于清的历史线索,大体上是清楚的。所以,我们不妨对《法经》稍加注意。《法经》原文已亡佚,较完整的记述见于《晋书·刑法志》:

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以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盗贼须劾捕,故著《网》、《捕》二篇;其轻狡越城、博戏、借假不廉、淫侈逾制,以为《杂律》一篇;又以其律具其加减,是故所著六篇而已。然皆罪名之制也。

同类推荐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基本法律知识宣讲系列丛书之一,具体内容是对我国刑法分则第6章所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与其相关的司法解释等内容进行宣讲和普及。
  • 经济法案例教程

    经济法案例教程

    本书系会计专业本科教材,分为八章,包括经济法绪论、经济法概述、经济法律关系、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公司法概述、公司的基本制度、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合同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经济仲裁和诉讼法律制度等内容,系统地阐述了会计专业中需要掌握的相关法律知识。
  • 法律何为:梁治平自选集

    法律何为:梁治平自选集

    《法律何为:梁治平自选集》由梁治平将其近三十年学术生涯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编为自选集,侧重于当下的法律与社会。《法律何为:梁治平自选集》收录的二十余篇文章以“法治”为主线,从一个法律文化学者的视角观察法律对社会生活诸多领域的渗透及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作用的改变,对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种种法律现象及制度问题作出了多方面考察与研究,不仅阐发了现实行为、事件和制度的内在关联,同时对法治在当代中国的含义和意义,它与中国社会的内在关联,以及它所面临的问题和前景提出了深刻的反思。
  • 带着法律去旅行

    带着法律去旅行

    出门在外,难免会遇到各种纠纷,本书从读者角度出发,告诉游客在不同的环节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书通俗易懂,生动有趣,即学即用,既有风险预防知识又有纠纷处理技巧,一书在手,旅行无忧。
  • 中国古代的法律形式

    中国古代的法律形式

    《中国文化知识读本:中国古代的法律形式》以优美生动的文字、简明通俗的语言,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了法律形式的历史演变、中国古代文本中的法律形式、中国古代法中的例、中国古代法的令等内容。
热门推荐
  • 谁将平生葬倾城

    谁将平生葬倾城

    前世,墨瑶将误闯进谷里的萧凌捡了回去,全心全意的待他,没曾想却落个扒皮抽筋的下场。重生后,她将萧凌扔出了谷,以为只要不出谷便能一世太平。谁知道她前脚刚送走一个,后脚就又捡回来一个。而且,这个新捡回来的青年似乎……墨玠:“合着萧家丢的人都让你捡回来了是吧?”墨瑶:“……”那能怎么办,她也很绝望啊!
  • 黎少,你别生气了!

    黎少,你别生气了!

    顾箐瑶第一次到舞厅,就遇到了黎昭南来抓人,抓就抓吧,还弄出那么些幺蛾子,本以为他是个高冷黎少爷,可谁知:怎么是个贱货大直男?一日,邻家傲娇哥哥终于回来,一回来就兴师问罪:怎么,听说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跟黎昭南挺熟?顾箐瑶感觉:自己沧桑了十岁,邻家哥哥傲娇要她哄就罢了,可黎昭南也总出现在她面前,一生气就伸手背拍她的脑门儿,差点就把她拍成了个南极仙翁……哦,就是寿星!本文不仅搞笑逗比风,而且请注意,主角智商在线ps:文中各种男友都有呀,你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欢迎选购……
  • 我的系统划水日常

    我的系统划水日常

    好吧,上一本书实在是写不下去了,我承认,作为一个新手实在是有太多不足的地方了,可以说,每次次码字都很烦,唉,还有系统划分,这次我认真吸收了其他人的精华,可能会写完吧,我不知道我会写多少啊。(手动滑稽)
  • 冷血杀手四公主

    冷血杀手四公主

    她们为了复仇创建了‘邪魔组织’,一个让黑白两道都闻风丧胆的杀手聚集地。四MM的性格各异,却是生死之交。神秘冷血如她,妩媚嗜血如她,活泼喋血如她,可爱冷酷如她。她们为了复仇,在四年间创造了奇迹。全球第一大神秘的组织,全球排名第一的公司,世界上最强大的财团,全世界无人不知的冷血杀手,三个世界强国的皇室公主……!四年后,她们回来了,却是为了复仇。她们曾发誓:要那些曾经伤害过她们的人痛不欲生!
  • 问时间情为何物

    问时间情为何物

    这不只是一本关于爱的小说,而是关于人性,也关于人生。也许被忙碌生活推着走的我们,已经不再思考这些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正是我们所付出和所接受的爱,定义塑造了我们的人生。也许你是几千公里外大都市的普通上班族,每天早高峰的地铁被挤成沙丁鱼,在手机上看这部小说,偶尔也会让你会心一笑;也许你置身于小县城,对外面的世界充满憧憬,却日复一日过着平淡的生活,至少有些故事能为你打发光阴;也许你劳累了一天刚洗完热水澡,钻进温暖的被窝,身边的家人已熟睡,你读着这些文字,蓦然想起了自己年华似水的青春;也许你是在旅途中,看书看累了,眺望下天边的夕阳和云彩,书中人物的命运引发你无限的感慨。
  • 嫡女令

    嫡女令

    【前世】云知为他人而活:放弃理想振兴家业,继承家业的人却是哥哥。哥哥要做心脏移植,上手术台的人有她自己。【今生】云知为自己而活:关于家业,只喜欢种花种草,学宫里避世。关于爱情,只愿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结果】有句话叫:你若盛开蝶自来原来种花种草,进学宫深造,也是振兴家业的一种方式。万花丛中过可以片叶不沾身,却不可避免沾染一身花香,引来狂蜂浪蝶无数。—————————————————————————————————————商业天才云知重生在人均寿命三百岁的古泽大陆,还是十大世族中云族的少主。其他家族就算不是八九代同堂,也算得上是子孙兴盛,独云族只有她一根苗苗?进入学宫深造历,通过重重考核,经过种种考验,终于成功接管家业,逐步解锁谜团,揭开家族人丁衰亡之谜。本文一对一,以闺蜜不反水,亲友给力,炮灰必亡,男一必高冷,男二必暖心,反派必妖孽为原则,走温馨暖文路线。喜之入坑,恶之慎入、绕道、远离。
  • 重生之凌王妃

    重生之凌王妃

    女主重生复仇,整治渣男,遇到真心守护她的人。
  • 重梦似故人

    重梦似故人

    前世和相爱之人一同死去的顾蓁蓁重生了!在最好的年华,肯定要和相爱的人在一起。只是追夫之路太过艰难,渣男三番四次阻扰,大将军莫名其妙的示好。这让周思彦觉得,她撩完就跑实属正常,还是把她看牢,留在身边比较安心。
  • 医色生香之盛宠太子妃

    医色生香之盛宠太子妃

    苏阮,苏家的千金,国色天香,家人宠爱,更有人人艳羡的未婚夫。谁知,一场出游,却被柔弱表妹推入崖底。再回首,柔弱表妹已经代她嫁入侯门,夺了她的未婚夫。更甚,夺了她的救驾之功,成了太后身边的新晋红人,被册封端福县主,风光无限。她,苏阮,现代赫赫有名的绝世神医,却因先天不足,没有活过三十。她锱铢必较,不信佛不信魔,只信她自己。救人全凭心意,她认为该就的,分文不取也要从鬼门关里抢回。她认为不该救的,纵万千财富,无边权势,也不能令改变。当她成为她,在崖底苏醒,这个天下注定要为她颠覆。养好伤,悠哉上山采药,一个脚滑给摔了下来,直接砸晕了一个美男。为了不损阴德,尽心尽力将这个半死不活的美男给拖回去救治。美男太美,她花了眼,错了药,给美男下了春药。美男在前面,姿色无双,没把持住就给扑了。一夜风流,她吓得赶紧给跑了。她不仅把人砸个半死,还把人给上了,这下梁子结大了。跑,赶紧跑,跑到天涯海角,再不相见。
  • 柔牙(上)

    柔牙(上)

    明晃晃的猎叉柴刀横七竖八架上肩头的那一瞬,年轻的香料商珀西·兰波才意识到这一点:之前的艰难险阻不过是开胃小菜而已,正餐已经摆在面前了——荆棘遍布的黑暗之旅现在才刚刚开始。置身于二三十名剽悍山民的包围中,兰波转头看向此行的同伴,他的好友卡尔洛·所罗门,对方显然也还没有从惊愕中回过神来。传说中龙之子民过于“热情”的待客之道,让这两名刚刚踏上大清帝国神秘土地的欧洲旅人实在难以消受。仔细想想,这趟行程从一开始就拥有相当诡异的起点——切还要从兰波和所罗门的旧识赛门神甫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