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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女作家冯良的故事(2000年)

这个世界上的每一寸土地都是一个舞台,舞台上上演着人类的各种奇遇,而不可否认的是,某些土地会因为它自身的特点而更具有吸引力。西藏就是这样一块让全世界年轻人(即便已不再年轻)都向往的土地。对于中国的年轻人来说,这片土地有无数种意义。38岁的中国青年女作家冯良在拉萨生活了14年。对她来说,在西藏的经历是她人生的课堂。1984年大学毕业以后,她参加了国家援藏计划来到西藏工作。她的长篇小说《西藏物语》1998年由作家出版社出版。在这部小说中,她把自己对事业的选择通过小说的女主人公陆鸣展现给读者:大学毕业后,因为不满母亲对她包办婚姻和对她生活过多的干涉,陆鸣没有回家乡工作,而是选择来到西藏。

冯良是彝族人,1963年出生于四川省南部一个贫穷的山区——凉山。瘦小的她留着长长的头发衬托她精致的脸庞。1984年冯良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中文系,同年她来到西藏,在西藏人民出版社当文字校对员。正是在这里她结识了她的丈夫——来自山西省的画家翟跃飞。翟跃飞选择西藏完全是出于对艺术的热爱,他在同一家出版社担任美术编辑。在小说《西藏物语》中,冯良描绘了很多美好的聚会、无尽的晚宴和开怀畅饮,以及进行文学探讨和在拉萨的场景,这些都是他们在西藏那些年最美好的生活写照。小说中一位著名的藏族作家扎西达娃经常来参加晚宴,他是汉藏混血儿,用汉语写作。在这些宴会中,藏族人一般是配角。因为这些汉族人总喜欢说他们自己的语言,而藏文化中固有的宗教成分对于他们来说一般是陌生的。小说的女主人公陆鸣是一位中学教师,她与罗公社维持着一段没有爱情的婚姻。她的丈夫罗公社是一位狂热的大自然爱好者,尤其热爱老虎。小说的女主人公陆鸣与很多男人都有过短暂的恋爱,其中包括她的同事——爱收藏和做藏族古玩买卖的任小可,他来到西藏也是为了摆脱专横的母亲对他生活的干涉;以及与她在同一所中学教书的达娃老师。达娃是藏族人,11岁就到上海读书,在上海他爱上了自己的汉族老师,这当然是一段没有结果的爱情,因此达娃又回到了拉萨,重新回到了这所汉族和藏族人共读的中学教书。在这期间他深深地爱上了自己民族的文化。达娃是一位优秀的民乐歌唱家和扎木聂演奏者,他被陆鸣深深地吸引是因为陆鸣像极了他在上海的恋人。与陆鸣的感情因为达娃的离开而告一段落。在一次朝圣中达娃和他的学生,也是他密宗仪式的搭档卓玛一起踏上了修法的漫漫长路。西藏是一片无人能真正到达的神圣土地:即便在这里陆鸣有她的家,有足够的钱财。跟罗公社离婚后,他们的孩子由罗公社照顾。罗公社后来再婚,娶了他的同事,也是他们共同的朋友。罗公社是一位狂热的野生动植物保护主义者,尤其喜爱老虎,然而在小说中,他出于自卫的本能,开枪射杀了一只孟加拉虎,他也因此卷入了一场官司中。后来罗公社被判到西藏南部的森林公园劳教,以此来弥补他所犯的过失。森林公园中生活着他最爱的老虎。

在20世纪90年代,拉萨这片土地上交织着众多年轻人的命运。在这里有相聚也有分离,对于年轻人来说,这是一种极大的不确定性。正是这种不确定性主宰着冯良在西藏的经历。因此1997年她决定离开西藏,回到北京定居。不久后她的丈夫也带着女儿回到了北京,他们的女儿从出生就在山西由爷爷奶奶带大。直到那时,这个家庭才得以重聚。他们在拉萨的作家朋友们也在北京重新开始创作:作家扎西达娃也定居到北京,在这里一定还会涌现出更多的、像这部人类奇遇一样的新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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