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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同书卷三太宗纪:天会四年「十一月甲子,宗翰自太原趋汴……戊辰,宗翰下威胜军……乙亥,宗翰克隆德府……庚辰,宗翰克泽州……丙戌,克怀州。」按是月壬戌朔,甲子为初三日,戊辰为初七日,乙亥为十四日,庚辰为十九日,丙戌为二十五日。则此条所记,非十三日一日之事,乃十三日之后数日事之综述。三朝北盟会编卷六三靖康元年十一月十五日粘罕自河阳渡大河条引河东逢虏记云:「十月初十日破汾州,二十四日攻围平阳……自十一月初九日、初十日、十一日,贼兵关报日急……十五日,贼马自白皮垣曲渡河……」正道其多日之事。

十五日,王及之同金使王汭至,云金军已破西京,议画河为界。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十一月「丙子……金人来言,欲尽得河北地,京师戒严。」按是月壬戌朔,丙子为十五日。

靖康要录卷一二:靖康元年十一月十五日,「王及之同金国通和使王汭来。闻军已至西京,不复请三镇,直以画河为言,陛对不逊。」

二十一日,诏耿南仲使斡离不军,聂昌使粘罕军,许以大河为界。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十一月「壬午……命耿南仲使斡离不军,聂昌使粘罕军,许画河为界。」按是月壬戌朔,壬午为二十一日。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遣门下侍郎耿南仲使斡离不军,知枢密院聂昌使粘罕军。即日出国门,许以大河为界,且告和也。」

按靖康纪闻云:靖康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诏罢诸司庶务,专以应副军期为主。遣使交割东北地界,以通和国信使为名,同枢密使聂昌使河东,门下侍郎耿南仲使河北。二十二日,耿南仲、聂昌偕金使王芮一十三人出国门。」三朝北盟会编卷六四亦将其事系于二十二日,与靖康要录二十一日「即日出国门」小异。又考宋史卷三五三聂昌传:「京师复戒严,拜同知枢密院。」则靖康要录脱「同」字,误。

二十三日,斡离不军至城外,屯刘家寺。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十一月「乙酉,斡离不军至城下。」按是月壬戌朔,乙酉为二十四日。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斡离不军至城下,屯刘家寺。」此系二十三日,适差一日。

二十五日,火南熏、陈水、固子、万胜、西水、封丘等十一门。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是夜,烧南熏门、陈水门、固子门、万胜门,续又烧西水门、封丘门,凡十一座。」三朝北盟会编卷六四,亦云是日「金游骑先犯京师。」

二十七日,攻东水门,并遣杨天吉、王汭、孛堇撒离母入城议和。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十一月「戊子,金人攻通津门,范琼出兵焚其砦。」按是月壬戌朔,戊子即二十七日。又通津门即东水门。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金人攻东水门,范琼出兵焚寨。」

同书三十日:「先是二十一日,金人遣杨天吉、王汭、孛堇撒离母来……二十七日,再遣杨天吉等入议……」

二十八日,又遣刘晏来议和,馆诸都亭驿。晏语云:「国相元帅兵亦到,请皇帝出城会盟。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十一月「己丑……斡离不遣刘晏来。」按是月壬戌朔,己丑为二十八日。

闰十一月初一日,金兵攻善利门。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月壬辰朔,金人攻善利门,统制姚仲友御之。」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一日,「是日,贼攻善利门告急,殿前司姚仲友选武库神臂弓硬弩一千五百人救援。」

按三朝北盟会编卷六六、靖康纪闻皆记其事在是月初二日,且「仲友」作「友仲」,与靖康要录同。

初二日,粘罕军抵城下,屯青城。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月「癸巳……粘罕军至城下。」按是月壬辰朔,癸巳为初二日。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月二日,「是日,粘罕军至城下……粘罕者屯青城。」

归潜志卷七:「大梁城南五里号青城,乃金国初粘罕驻军受宋二帝降处。当时后妃皇族皆诣焉,因尽俘而北。」

初四日,使萧庆、杨真诰、孛堇撒离母来议和。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月「乙未……冯澥与金人萧庆、杨真诰来。」按是月壬辰朔,乙未为初四日。又「孛堇」原作「孛极烈」,据上下文改。

初七日,萧庆等上殿责失信,请驾出盟。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月「七日,金人遣使来讲和。」盖指其事。

初八日,金兵攻宋门、陈桥门、东水门。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月「八日,攻陈桥门尤急,东水门大战。」

初九日,金军又遣萧庆赍书请驾,且云,未破城前出见二帅,当执臣礼,城破不以礼见。

按此事宋史钦宗纪、靖康纪闻、三朝北盟会编等均不载,惟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月九日云:「金人遣使借粮、议和。」疑即其事。

初十日,遣李处、司马朴至金军,不纳。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月十日,「金人许和,以都水丞李处、权右司郎官司马朴为报谢使。」按三朝北盟会编卷六六是日所记与此同,惟「都水丞」作「都水监」、「权右司郎官」作「权右司郎中」,未云「不纳」事。

十四日,金军复遣萧庆、杨真诰、孛堇撒离母来,云只须近上亲王、宰相为质,无须驾出。议至十八日不决。

大金吊伐录卷三与宋主书:「天会四年闰十一月十三日,大金固伦尼伊拉齐贝勒左副元帅、皇子右副元帅致书于大宋皇帝阙下:顷者专使仰期亲会,今辱书音,虽云备悉,而使人却称大宋皇帝有怀疑惑者。其所云躬亲出城,岂有他意?但以前后所言,一无诚信,遂有是议,以验禀从。今既疑惑,肯忍必也?果若听命不违,据见去人使所谕事宜,并望依前更有事宜,仍遣亲信堪议论官,同仆射何等,不过此月十五日出城,贵凭约谕。比至结绝以来,别遣上皇、越王、皇子、亲弟为质。今再差保静军节度使萧庆、司农少卿杨贞斡、贝勒色哷美等专去计议。式当寒律,善保多祺。白。」

三朝北盟会编卷六八靖康元年闰月十九日引宣和录曰:「闰十一月十四日,粘罕、斡离不复遣萧庆、杨贞[诰]、撒卢母同李处等来使。先与(莫)俦等相见曰:『……国相元帅、皇子元帅云,皇帝不肯出,莫是疑否?』俦答曰:『亦何所疑,只是事体不顺。』庆曰:『国相元帅、皇子元帅来时令庆等奏知,皇帝更不必车驾出城,只要大臣计议,近上亲王为质便待退兵。候两路割地了毕,即送亲王归。』」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月十四日,「贼又遣使议和,须上或上皇出郊,诏不从。复请以近上亲王,诏遣亲王行将出,贼具兵以迎,因不复出,独遣冯澥代行……」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月「己酉,遣冯澥、曹辅与宗室仲温士浠使金军请和。」按是月壬辰朔,己酉为十八日。又按大金吊伐录卷三有宋主遣仕浠往议事宜书一通,书云:「靖康元年闰十一月日,大宋皇帝致书于大金国相元帅:比者再承来使,备见勤诚。特免会盟,尤佩厚意。国相元帅遂引重兵,方此冱寒,冲冒勤勚。顿师之久,不急攻城,出于宽仁,良用感戢。所谕欲令亲信往议事宜,今遣皇伯仕浠、大臣冯澥前去。载念惠好之厚,更望曲全终始。冬序方深,倍惟调卫。白。」

十九日,遣宗室仲温士浠及曹辅、冯澥代亲王、宰相使金军,不纳。

按前条所引宋史钦宗纪已记此事,盖十八日颁命,十九日出行也。

三朝北盟会编卷六八:靖康元年闰十一月「十九日庚戌,知枢密院事曹辅、尚书左丞冯澥、宗室节度使士浠使于金国军前。」又同条引宣和录曰:「次日,朝廷遣枢密院事曹辅代宰相,宗室节度使仲温士浠代亲王出至军前。粘罕但置酒,三行,便送冯澥等归,不交一谈。自此攻城益急,昼夜不息。」

靖康纪闻:靖康元年闰十一月「十九日,枢密曹辅、左丞冯澥出使寨中,莫测其故。是日,善利、通津、宣化等门金人炮座数百,炮掷如雨,人不可存,往往中炮死者,日不下数十也。」

按冯、曹出使事,靖康要录卷一三系于二十一日,适差一日。

二十四日,斡离不复遣刘晏来云,兵已攻城,请皇帝早早来见,以全宗社;或急遣亲王、宰相出城,以免攻战。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月「乙卯,金人复使刘晏来,趣亲王、宰相出盟。」按是月壬辰朔,乙卯为二十四日。

三朝北盟会编卷六九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五日引宣和录曰:「闰十一月二十四日,刘晏再入城。是夜大雪,深数尺。莫俦、高世赏见刘晏,晏曰,皇子元帅令晏急入城,修书不及。云兵已登城,如捍御得住,即极力为之;如力有不如,即告皇帝早出来相见,当悉心保全社稷、宗庙。须急遣宰相、亲王出城,庶免攻破……」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四日,贼遣使来议和。」

二十五日,与刘晏议未决,城已陷,晏为败军所杀。金兵下城焚掠,声言尽取帝姬至寨,并即洗城。既传金帅令敛兵登城,夜,遣景王杞、谢克家以书诣斡离不军。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清康元年闰十一月「乙卯,金人复使刘晏来,趣亲王、宰相出盟。丙辰,妖人郭京用六甲法,尽令守御人下城,大启宣化门出攻金人,兵大败。京托言下城作法,引余兵遁去。金兵登城,众皆披靡。金人焚南熏诸门。姚仲友死于乱兵,宦者黄经国赴火死,统制官何庆言、陈克礼、中书舍人高振力战,与其家人皆被害。秦元领保甲斩关遁,京城陷。卫士入都亭驿,执刘晏杀之。」按是月壬辰朔,乙卯为二十四日,丙辰为二十五日。

靖康要录卷一三:靖康元年闰月「二十五日,大风雪。金人攻陈州门,鹅车洞子云梯,矢石如雨。午时,遂登城,守御人弃掷兵甲下城走……初欲洗城,先劫帝姬往军前。既而传三元帅令:杀人者族。遂止……初,虏遣使者刘晏等四人促和,朝廷馆之都亭驿。及是,百姓往擒之。晏等呼曰:『我来促和,正为若等,毋杀我。』众不听,皆脔之……至夜,中官等并逃出,宫廷无一人,惟景王杞、梅执礼、秦桧、谢克家三四人在上左右,传宣命令,因诏谢克家授书往军前。」

靖康纪闻: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五日,「自早至夜,旧城诸门悉开,新城里四壁居民被害者尤多。龙造宫、宁德宫诸王帝姬、后妃皆潜入大内。上仓皇召大臣、亲王,至者惟济王、谢克家。上召王、克家入小阁中计议遣使军中。传闻上有意极谦,皆是全活生灵之意。」按此处「景王」作「济王。」考大金吊伐录卷三宋主差李仔充请命使文字云:「差李仔充往大金军前请命,景王杞充使,谢克家副使,李仔副使系改差。」则作「景王」是。又三朝北盟会编卷七〇此事系于二十六日,盖出行之日也。

二十六日,十六门皆为金军所据,遣济王栩、何、秦桧、李若水、司马朴相继至金军议和,午后均却还。是夜,五岳阳德观、马草场、葆真宫大火。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丁巳,奉道君皇帝、宁德皇后入居延福宫。命何及济王栩使金军。戊午,何入言,金人邀上皇出郊。帝曰:『上皇惊忧而疾,必欲之出,朕当亲往。』」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六日,大雪,金人尽得四壁,城上火益炽,百姓扶携荒扰如初。败兵委塞里巷者,往往肆行摽夺,下城辈乘之,兵火四起。遣何及亲王为请命使,秦桧、李若水、司马朴相继纳欵军前……午后,何、济王回,同金贼四人入内……是夜,五岳阳德观大火……又云,京城十六门皆为蕃兵占守,吾兵无一人在城上者……京城大扰,哭声不绝……」

二十七日,金兵掠巨室,火明达刘皇后家、蓝从家、孟家,沿烧数千间。斡离不掠妇女七十余人出城,左言妻亦被掠,翌日以金赎还。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闰月「二十七日四更,上御宣德门抚谕军民……自城初破,金人虽数令不得卤掠,然擅下城执弓箭、鎗刀于贵家富室劫金帛、驮马、子女,每数十人作队者甚众……是夜,又火焚云骑桥明达皇后、孟昌龄等宅,神卫营蓝从宅沿烧数千间……」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〇是日引宣和录曰:「骑桥明达皇后宅、孟昌龄家、神卫营蓝从熙家、五岳观,沿烧数千间……」此处「蓝从」作「蓝从熙」,未详孰是。又是书同卷二十九日条云:「粘罕军前禁不得杀人,故无人敢犯。其恣杀戮者乃吾军中人耳。高后宅掠至妇女七十余人,左言妻亦被虏,以金百两赎之。」与言斡离不虏掠妇女者异。

二十八日,何使金军,却还。又遣恽王以下十一人往议,不纳。夜,火节明皇后刘家。

三朝北盟会编卷七〇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八日己未……何至军前祈请上皇免出郊,且言上出郊之意,粘罕从之。」

靖康要录卷一四:靖康元年闰十一月「二十八日,雪止,日色甚明……又讹言下晚洗城,于是大街居民逃隐穷巷,惶惑不知所以为。豪右披毡球,妇女以灰墨涂面,百计求生。是日有榜云:朝廷有遣使回,大金已许通和,只候何入城便作讲和……和议以定,即遣皇弟大王以下十一人诣军前谢之……然虏间下城焚劫,州北皆黑水兵,尤暴,明达、节明宅皆火,太学、律学一空……」

三十日,上御马拥素队三百人出朱雀门,金兵阻止兵卫。上至青城寨,二酋拒不见,夜宿斋宫。

宋史卷二三钦宗纪:靖康元年闰十一月「辛酉,帝如青城。」按是月壬辰朔,辛酉为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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