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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Part 03 孤独是必修课

你能找到回家的路吗

Written by-郑执

我手心有块疤,不大。

两岁半时,我家住东北老平房,大雪能封门的那种,胡同里一户挨一家。

夏天就热闹,男人们夜里凑群下棋、打牌、喝冰啤酒,小孩子就绕在身边乱窜。

我爸在某晚做了一件很隔路的事:他不跟人打牌,他自己打铁-光着膀子,手握锤子,脚下不停踩鼓风机的踏板,阵风呼哧地响,吹的铁块忽明忽暗,像闪烁的星。我幼时对发光体痴迷,他一扭头功夫,我伸手一把抓,手被烧红的铁烫得嗞嗞冒烟,尖嚎划破夜空。

原来不是铁,是一块银。我爸打了一对耳环,送给我妈。

爸妈结婚时两家都很困难,婚宴只有一桌,嫁妆就一对耳环,我妈喝多了还弄丢一只。婚后两年,家里仍旧没钱。有天我爸发现家里的老苏联挂钟上有层质地极好的包银,突发奇想,撬下来熔成块,亲手打。

他是个没情趣的人。改革开放,下海赚到钱那几年,钱直接给我妈让她自己花,就是没亲自给我妈买过东西。他说自己没审美,不懂什么叫好看。

他打的那对耳环,就是俩大圆圈,像西游记里女儿国国王戴的。我妈也没换过,戴了整二十年。二十年里,他让全家从平房搬上老楼房,几年后又搬进新一点、大一点的三居室。

第一个老楼的套间,37平米,我住了7年,童年最快乐的时光都被困在那里。套间在六楼,夏天晚上我玩得太晚,回家已经天黑。我怕黑。当年老楼还没装声控灯,上楼前,我会先朝六楼窗户大喊两声妈,见我妈探出头来摆手,我才冲进黑漆的楼道,一进去就能听到渺远的回音:到几楼啦?二楼!现在到几楼啦?四楼!四楼上五楼的转弯处,台阶上已可见光。

那几年的晚上,我爸常在外应酬,半夜回来,关门声很轻。又几年后,搬进大一点的房子,他的关门声彻底没了,人去了南方闯荡,后又出国,再回到家已是两年后。

他回家那天,除了我妈,没人知道他被朋友骗光了钱。我只记得出租车停到家门口,我跟我妈下楼迎接,我爸一把抱住了她。多年后才醒悟,那绝非那个男人的常态,他本是跟浪漫绝缘的人。

我妈只说了一句:还能找到家就行。

他成长的环境是书香门第的反义词,自幼混社会,狐朋狗友,烟酒傍身,光身上的疤就上百针。后来他跟俗世的很多人一样,犯了世俗的错误。但这个家并未因此崩坏,我妈将更多的注意力转移到我身上,一切平静地度过了。只是房子没有再变得更大,我妈的耳环也一直没换过。

我到青春期,跟他的话更少了,除了周末要生活费,平日住校连个电话也不打。他总是照我开口的数目多给,花不了我就攒着,给当时喜欢的女生买礼物。这方面我倒是遗传他,都没创意,无非是项链、手链,还多是男女配对的两件,土。

我还记得,当时能负担起最好的是石头记。

大学离家远,我爸一次给我整年的生活费自由支配,我便买得起施华洛世奇,再后来是Tiffany最便宜的那款对戒。转眼大三,奥运会结束后的冬天,他被查出癌症晚期,只剩两个月。

我办了休学回家,专心陪他走完最后的日子。

头一个月,我们昼夜不停地说话,多过之前二十年的总和。后一个月,他不够气力说话了,时睡时醒,身体也无法再自由行动。最后半个月,他对我说,我要回家。这里的墙太白了,我不喜欢。

他在家过了最后一个年。那年春晚小沈阳首秀,说“这个真没有”那句时,他卧在床上笑了三声。年初三,他陷入昏迷,无意识地呼喊,都是阴一半阳一半的话。他嚷的频率最高的一句是:放我回家。年初五,他安静了半日,到晚上平静地走了。我一直在身边。

送葬在外地,一处佛教信众的私人道场,三天里过程很曲折,万事由我妈二十年的老友、一位虔诚的居士妥当安排,我跟我妈都信任她。除我们三人,在场都是素未平生的三百位居士,齐声诵经,场面壮观祥和。

火化前,我问:为什么他总嚷着要回家?

居士:想家。

我:他以后还能回家吗?

居士:只要他想。

我:以后再搬家,不会迷路吗?

居士:留件最熟悉的东西给他,就能找到。

后悔自己说这些,大家都沉默。二十年,最熟悉的还能剩什么。

我妈从始至终静静的,摘下耳朵上那对大圆圈,交到我手上。

我把两只耳环放进他两只手掌,攥紧。一个人推他进了火化间,谁都没看到我哭。

某一刻,我突然想,不如成家吧。

休学一年,回到大学。朋友们都忙毕业,我不急,我想着买个什么戒指好。那年开始,我决意自力更生,不再要家里的钱,无关逞强,就算是对他的交代。

自然买不起Tiffany了,我买回了最挥霍那几年里曾不齿、认为是属于中学孩子的施华洛世奇。当时的那个人打开来看,睫毛下闪过某种东西,那种东西跟我隔着很长一段距离。

我结束得很知趣,却免不了落俗,又一瞬间觉得该去赚钱了,开始钻研创业的点子,有的胎死腹中,有的半路夭折,事实证明我不是那块料。倒也无所谓,有所谓的是,一些东西做了陪葬-我再不想写东西了。我觉得周遭一切都无趣,于是夜蒲,酗酒,昏天黑地,很快花光最后的钱。期末考试临近,我递了退学申请。

我打电话说,我退学了。

我妈说,那就回家吧。

我回到家,闷在家里不爱出门。

我妈问,真的不写了吗?我说嗯。我妈问,真的甘心吗?我说嗯。

我妈说,那就出门走走吧。

多年来,每一次不知该去哪里,我都不由自主地走回最初的那栋六楼。我喝了酒,又是晚上,楼道太黑了,我不敢上去看,就在楼道口坐下,突然哭出来,却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哭得声大起来,楼道一瞬间亮了,原来这么多年早装了声控灯,可那种光始终不够自然。

我好像听见回音:到几楼啦?我这是到几楼了,我真的不知道了。

我迷路了。

这不是那嚷着要回家的男人想回的家,这光也不是我怕黑时最需要的光,因为这没有为你留着的门。除了回家,我还能去哪呢。

路那么长,有人走快了,这是没办法的事。你有权悲伤,但你必须自求多福,必须找到回家的路。终有天你会发现,这条路是个圈。你最需要的,都不是路上捡来的,而是原地不动的。

你在乎谁,你说了算。谁在乎你,你说了不算,时间说了算。

那个漫长的夏天过去,阴差阳错地又回到学校,花掉了比别人多两年的时间。那多出的两年里,我完成了一本书,献给那个迷过路的男人。

去年有一天,我莫名其妙收到一笔稿费,根本忘记了是在哪本东西上写了篇什么。刚好第二天要飞回家过年,心想买点什么带回去呢。

买对耳环吧。

那个时候,不知道他们有多煎熬

Written by-王晓坤

有一天,朴树的妈妈非常为难地问他,你要不要去饭店端个盘子?朴树才忽然发现,自己已经在家里白吃白喝很久了。

俞敏洪连续考了三年大学,不干农活不打工赚钱,村里人谁见了都笑话,并且最关键的是,他在第三次努力的时候,仍然不知道自己能否考得上。

那一年,郭德纲饿得实在没招了,用BB机换了两个馒头吃。

当韩寒去办公室办理退学手续的时候,老师们问他,你不念书了,将来靠什么生活,年少的韩寒天真地说,靠我的稿费啊。老师们全都笑了。

马云去肯德基应聘,他落选了。马云跟大老板们讲了讲什么叫电子商务,大老板们得出一个结论,这是个骗子。

谢霆锋十五岁的时候,父母离了婚,他独自一人去日本学习音乐,只有一把吉他,有时候上晚课回住的地方晚了,就抱着吉他在街上睡。

身高只有一米八三的艾弗森第一次走进职业篮球场的时候,那些人告诉他,你最终的目标就是每场得10分和5次助攻,因为你太矮了,永远不可能主宰这里。

北京,张国立带着邓婕在地下室睡门板床的时候,两个人都觉得,北漂时能有个伴,真是莫大的幸福。

余华把小说投遍了全国各个大小刊物,紧接着,接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退稿信。但他没有放弃,他继续写,继续投,紧接着,他接二连三地接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退稿信。

瘦弱的施瓦辛格在贫民窟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有人对年轻的李宗盛说,你这么丑,也没什么天赋,怎么能唱歌呢?

林书豪在NBA四处流浪,连续被几家俱乐部横扫出门。

崔永元第一次主持节目的时候,过了一会儿,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这孙子是谁?

自从吴宗宪给了一个工作机会后,周杰伦终于不用再去餐厅里刷盘子了,于是他写了一些歌,但是竟然没有一个歌手肯唱他的那些破歌。

柳传志拿着二十万开公司,一上来就被骗了十四万,火得整宿睡不着觉。

中国香港,繁重的体力活让空调安装员郭富城活得非常累。

新加坡人阿杜在建筑工地的日子,也好不到哪儿去。

岩井俊二的女朋友问他,你有多少钱?岩井俊二说我没有钱,于是他被甩了。

42岁的宗庆后发现,做儿童营养液有巨大的市场,但亲戚朋友都劝他不能干,卖那东西能发财就是痴人说梦,宗庆后老泪纵横道,你能理解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面对他这一生中最后一次机遇的心情么?过了没多久,他给自己的营养液取名为娃哈哈。

陕西农村,陈忠实在接到编辑对《白鹿原》的肯定后,笑着说终于可以不再养鸡了。

有一天,洗车行里开来了一辆劳斯莱斯,有一个擦车小弟非常欣喜地摸了下方向盘,被客人发现了,客人扇了他一巴掌,告诉他,你这辈子都不可能买得起这种车。后来,这个擦车小弟买了六辆劳斯莱斯。擦车小弟叫周润发。

李安毕业后六年没有活干,靠老婆赚钱养着。李安曾一度想放弃电影,报了个电脑班想学点技术打打工补贴家用,他老婆知道后直接告诉他,全世界懂电脑的那么多,不差你李安一个,你该去做只有你能做的事。后来,李安拍出了一些全世界只有他能拍出的电影。

而在不久以前,还有四个热爱音乐的外国小伙,拿着吉它和歌,去了唱片公司。唱片公司的老板听了一会儿,跟他们说,木吉他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并且,我认为你们不会有前途的。后来,这四个外国人给他们的乐队取了个小动物的名字,翻译成英文,叫甲壳虫。

……

他们那时,远不如人。

他们都是万里挑一的人,你如果足够幸运,你会遇见他们。他们的特点就是一直在努力,梦想听起来不切实际,过得日子比你差,也没人知道他们这辈子能否成功。并且还有最关键的一条-他们受尽非议,却毫不动摇。

不是所有人都有幸遇到他们,因为在全人类里,他们可能只占不到千分之一甚至万分之一。也正因此,凡是遇到过他们的人,在他们没成功之前,都会觉得他们脑子有毛病。其实说他们脑子有毛病也是抬举他们,因为他们的数量比脑子有毛病的人还要稀少。

而等他们成功之后,你则会回忆起自己当年不曾对他落井下石的那点恩德,并把“没跟着别人一起戳死他,只不过是简单地笑话了他一下”这件事,当成自己的远见,四处炫耀道,“我早就知道他是个人才”。

其实,在他们强大的精神面前,你一直都是微不足道的尘埃。

走在寂寞里的真实

Written by-艾明雅

无论当年的你是想做三毛,还是做亦舒,或者是做一个无疆行者写看不懂的文字,或者是当一个艺术大师画看不懂的画,或者是做一个花样游泳队的金牌队员……随便什么,我敢肯定你的梦想绝对不是十年后仅仅在某个城市的某个角落系着围裙给三个月大的baby热奶或者是给即将出门的老公烫西服上的褶皱。

十六岁的时候,艾明雅小姐的梦想是去非洲草原,做一个动物学者。她很喜欢动物,尤其喜欢豹子、狮子、老虎、野牛这样极擅奔跑的动物。当年的她,对动物的热情超过了对高考的热情,更不知道婚姻为何物。她鄙视一切带着油烟味儿和葱花味儿的事物,鄙视所有不做头发、不加修饰的女人。她热爱文学也热爱肤如雪,她热爱艺术也热爱亦舒,她热爱山无棱天地合的爱情小说,暗暗发誓要让自己的人生不沦落到买菜做饭和嫁人生子这么简单的生活。

多年以后,她再回想起来,觉得当年之所以喜欢那些动物,其实是喜欢它们奔跑起来的那种强烈的鲜活感,那似乎代表着灵魂的释放与热情的燃烧。在电视屏幕里,如血的夕阳下,一群野牛在奔跑,她跟着莫名其妙地激动起来,仿佛看到了沸腾的思维和蓬勃的青春。

二十二岁,艾明雅小姐大学毕业。

她在南方某城市的一家破公司找到了一个破实习生的职位,薪水少得可怜,每天顶着一头乱发睡眼惺忪地去上班,香香的面霜味儿下了公交车就会变成臭臭的汗味儿。

她最大的梦想是立刻转正加薪,因为这样就可以搬出合租的房子,拥有一个自己的干净公寓;可以不用再挤公交车,即使打车上班也不用担心白白浪费了足以买一瓶“coco小姐”香水的几百大洋。后来,房价涨了,涨到有钱也买不起了。工作了几年的艾明雅小姐绝望了,她成了众多逃离北上广的人马中的一员,风尘仆仆的她暗暗发誓要在二线城市给自己找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她开始不停奔波,为了在某个城市给自己找一处便宜的房子几乎跑断双腿。那段时间,她最大的梦想是售楼小姐能给自己打个九二折,银行能够把贷款利息打到七折。

后来的后来,她的眼角开始隐隐出现了细纹,亲娘的电话多了,无非就是催婚。艾明雅小姐开始每天都给自己做面膜,补水、美白、保湿、去角质,统统尝试,她要求自己务必保持如花的美貌去和不同的男人相亲约会。

高得像竹竿的,矮得像冬瓜的,瘦得像油条的,胖得像肥肠的,她通通都见了。她能够在十五秒内以做报告的方式背完自己的个人简介给对方听,然后保持僵硬的微笑问对方:“我就是这样,您呢?”她最大的梦想是立马来个靠谱的男人,结束这暗无天日惨不忍睹的相亲生活。甚至有一次见了一个不愿意要小孩儿的男人后,她回到家精疲力竭地往床上一倒,发现自己的脸因为长时间保持微笑而抽筋了。

再后来的后来,某一天,艾明雅小姐挽着某男人的手在某座城市的某个角落给刚装修的房子做装饰。三室两厅的房子,有一间被她刷成了淡蓝色,墙壁上空空的。她拆开网购来的墙纸,然后嘻嘻哈哈地往墙上贴各种图案-那是她留给未来baby的房间。淡蓝色的墙壁上贴着热带鱼、维尼熊、Hello Kitty,还有-狮子和野牛。

望着那些狮子和野牛的卡通壁纸,一瞬间,那年的梦想变得清晰起来——她想起十六岁的那个女孩,在某个下了课的黄昏,蹬着自行车往家赶。那年她并不知道要追赶什么,就是喜欢把自行车骑得飞快,然后笑起来很爽朗,说话声很大。她在小县城读完了高中,身边都是同样骑着自行车、剪着童花头的女孩子,她们穿着白色衬衣、校服裙子,在小巷子里穿梭,在叽叽喳喳地讨论隔壁班的某个男生,然后在夕阳下嬉笑追逐。她依稀能记得家门口的那条巷子,两边的水泥围墙里,经常探出一朵朵白色的栀子花,墙垛上有时还会蹲着一只懒洋洋的花猫。她骑着自行车呼啦一声穿进巷子,接着便听见母亲的骂声从巷子那边传过来:“骑那么快!摔不死你!”她咧着嘴哈哈一笑,有时干脆来个大撒把跟母亲打招呼,对于母亲惶急的表情,她丝毫不放在心上。

……

她最快乐的青春,而今,已是一去不返了。

艾明雅小姐回过神来。她依然年轻,还不到三十岁,但是她觉得自己仿佛已经走过了很长的路。那段路一直有迷雾,她一直摸黑向前走,一直看不到自己的模样,似乎有什么追赶着她在黑暗里一直气喘吁吁地往前跑,直到有一天她在黑暗里看到了灯火,她向着灯火狂奔而去,终于歇下一口气,却发现走出来的已经是一个穿着高跟鞋、背着CHANEL菱格包、擦着紫色眼影的女人,见到熟人一开口就问:“今天的大盘跌了没有?”

依然是那个热爱着狮子和野牛的女孩,但是镜子里的那个她,好像已经熟透了,熟到已经变成了谁的妻子。她回头望,父母健在;她扭头看,有人在身边;她向前看,仿佛又看到她要成为谁的母亲。

她想,有些梦想也许明天就可以实现。

你好,人生

Written by-安然若枫

我还记得我曾羡慕过的那么多人的生活。那些漂亮的、富有的、就读更好大学或在千万里之外的另一个国家说另一种语言看另一种风景的人——这些都是曾经的我所渴望却又觉得永远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

我看着漂亮的人上传无懈可击的自拍,富有的人晒穿着新的连衣裙参加又一次party,就读名牌大学的人讨论着学校提供的各种项目和机会,还有留学生们的湖光山色、歌舞升平。

而我总是坐在寝室小小的方桌前,因为不多的生活费,在南京四年几乎只逛莱迪,竟然没有买过一条五十元以上的裤子。假期去附近城市旅游时,拍很多风景、很少自己。

对那时的我来说,“别人的生活”是种多么光鲜亮丽而遥不可及的东西。羡慕伴随着的,总是那么一点点对自己的不满意,一点点的自卑。于是每次说起老公-那时还是男友-在英国读书时,总带了一点虚张声势的骄傲-虽然我没出过国,但是我男友出过啊!虽然我英语很烂,但是我男友英语好啊!虽然我高考没发挥好,但是我男朋友在世界前百的大学啊!-大抵就是这样的心态,用男友在英国那一部分当时的我尚无法涉足的“他人的生活”来掩盖我对自己人生的失落。

现在想想那时的自己有点可怜,又有点好笑。

后来在机缘巧合及魔鬼式的学习之后,我也来到英国-曾经羡慕过,曾经觉得遥不可及的生活就这样展开。

而我也从社交网络的一端转到了另外一端-曾经是别人风景的观赏者,如今成了自己风景的展示者。

在英国的一年是天堂地狱并肩而行的一年。我在相册里放了在伦敦看歌剧魅影的照片,在尼斯湖等水怪的照片,在法国普罗旺斯嗅薰衣草的照片;而我没放的是,我为了省钱一星期只吃一次肉,在英国的千年寒冬不开暖气,回到家就钻进被子里-被子上压着毯子和大衣;我房间的大灯几乎从来不开而只靠床头一盏装着六瓦节能灯泡的台灯照明;我走过那么多地方却不玩游乐设施不买纪念品-只有礼品店里能找到最便宜的东西——明信片除外。

那一年发生了很多事,有些能说-比如男友的回国,婆婆的重病,仓促的婚礼,心理的抑郁,学业的压力;而有些不能说。

那一年里,一方面是网上那些光鲜亮丽照片下面的啧啧称羡;另一方面是婚礼前老公把那一年发生的一些事情讲给他的哥们儿听,他的哥们儿听完说:“这样的女人,值得你为她做任何事情。”而老妈看着我突然心疼地说:“从没想到你能承受得了这么多事,能处理得这么好。”

而那焚心的一年过后,当我在年终岁末之际整理这一年的足迹时,我竟被自己展示出来的美好惊呆了。

在我的相册里,看不到英国连年的阴霾,看不到我在日夜哭泣间曾一日日熬过的绝望,也看不到那个顶着一头油剌剌的头发为赶论文每天只吃两顿饭的女孩。我看到的,是一个在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一个世界上最快乐的女孩,过着人间最自在幸福的生活。

我鼻子一酸几乎就要掉泪。这是旧年里那个坚强的女孩,在半截身子深深掩埋在痛苦的泥淖中时,依然努力地仰起头向着太阳的方向开出的灿烂的花。是彼时的自己送给现在自己最好的礼物。

为此,我是如此感激那时的自己。

那一年里,常常有人问:“为什么你都不学习?你家是不是很有钱?为什么你的生活这么轻松?”

每次看到这样的问题我都会默然一阵。有些回答,有些不回答。

我的生活也成了他人眼中“别人的生活”,而“别人的生活”,就像“别人家的孩子”,看起来总是轻松而美好。而我偏又不是那种喜欢时时把不快乐的事情拿出来分享的人,常常也看到受了委屈发状态斥骂的、情侣间吵了架发状态诉说心伤的、心情低落的时候怀疑人生的、工作学习太累时发牢骚的。而这些情绪,我更多地宁愿留在心里自己消化。

有句话说“你必须非常努力才能看起来毫不费力”。我大概不算“非常努力”的人,但我很认真地生活。

于是,在英国那一年紧张学习结束的时候,班上只有百分之六十的人按期毕业,而背负了学业之外那么多事的我,正是其中之一。

这就是我所能给那些问题的回答。

人生最曲折的那一年之后,我已和相恋多年的男友走入婚姻殿堂,拿到理想大学的硕士学位,也终于结束了多年的跨国异地恋和老公在美国团聚。

我曾经憧憬过的所有幸福,都在那最苦难深重的一年之后得以实现。

在英国最艰辛最痛苦到几近崩溃的时候,曾发誓接下来的一年除了休整身心以外什么都不干,本是带着这样的心态办了陪读签证的。然而拿到学位四个月以后,因为签证类型不能在美国打工的我就在朋友推荐下找了一份国内的兼职。

每天老公上课复习写作业,我便在家工作。老公复习备考的一周,我也正好接了急活,于是两个人每天一个在客厅一个在卧室各自忙到凌晨。老公睡前会抱抱我说“两个人一起这样忙也觉得幸福”。

我用半个月工资办了一年的健身会员,每周三次健身房,天气太热的时候,干脆把电脑搬去健身房工作。

如今我用自己的每一天践行着我所理想的人生:每天工作6~8小时-有急活的时候也会被迫延长到10~12个小时,睡八小时,锻炼两个小时,剩下的时间阅读、写作、吃喝玩乐。每周末花一天短途旅行,拍下风景和幸福,送给未来回首的自己。

看到一句话:人们用一周来等待周末,用一年来期待夏天,用一生来期待未来的幸福。

而我不知道传说中的未来会不会来,我所能做的,就是认真过好每一个今天。

就这样,老公以全A的成绩结束了他的第一个学期,我也第一次拿到了可以养活自己的薪水。

依然常常有人说羡慕我的生活,我都笑着接受。我相信我的生活值得羡慕,尽管我不漂亮、不富有、不清闲,但我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幸福感,世界在我眼中充满了美丽。我为此感激上天。

也依然常常有人问:为什么你都不工作?你家是不是很有钱?为什么你的生活这么轻松?我以前总因为不知如何回答而忽略这些问题。而现在我知道,答案是:因为我所过的,对别人来说,正是“别人的生活”。

我们都只能看到别人开出的绚烂花朵,但不会知道,在开花之前,他们曾往黝黑的泥土里扎了多深。

其实每个人最终总归是要在岁月的累积中安定下来的。我很清楚,即使如今走再多地方看再多风景体会再多不同的人生,也终有一天,我会在一个小小的房子中安定下来,寻一份普通而安稳的工作,过日复一日的安宁生活。到那时如今经历过的种种都只成为照片和记忆,我的生活和一个从未走出过家乡的人再无不同。然而重要的是,我的生命里有过斑斓的篇章,即使世界的末日再不会来,但当生命的末日到来时,我也可以无悔而无憾。

有人说旅行只是一颗阿司匹林,我却不同意-旅行的意义不是为了逃避真实的生活,而是为了追寻生活的真实。当熟悉的麻木、压力的积压将我们日常生活的世界染成黑白的之后,不出去看看,怎么会知道在我们短短的人生里面,我们错过了多少美丽。

曾在十四岁那年和三个闺蜜在没有大人的陪同下去北京旅行了三天。那之前我便去过北京,后来又去过无数次,只是唯有十四岁那年的北京拥有无可比拟的魅力。

有些梦想,当时不完成就再也不一样了。二十五岁的我站在五岁时梦想的迪士尼乐园看游行的人群时,哭得稀里哗啦。

人总会有一天是要安定下来的。既然如此,又何必心急,何必非要追上别人的生活。非要在二十多岁就开始四十岁时的生活循环。

而我如今的工作,让我知道,当我兜兜转转之后有一天回到原点时,我可以不依赖父母而养活自己。所以,我可以坦然地在那一天到来之前,走得尽量远,看得尽量多,活得尽量精彩。

我不愿等待幸福,我用我如今每一个平淡的日子践行它。

当然,我也不可避免地会羡慕他人的生活,羡慕那些当我在gift shop挑明信片时,毫不犹豫就把我喜欢却舍不得买的纪念品打包的人;羡慕那些当我纠结很久还是选择再去一次一个小时车程的steptoe时,毫不犹豫就买一张去夏威夷或纽约往返机票的人;羡慕那些当我和老公开着我们一半sensor都坏了的二手车在雪天以二十英里的速度挪移时,开着SUV从我们身边飞驰而过的人,羡慕那些当我在超市采购因临近保质期而减价的食品时,不加思考地将优质牛排放入购物车的人……只是如今这样的羡慕中,少了对“别人的生活”的崇拜,或是对自己生活的不满。

这些别人有的而我没有的都没有关系,我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生活。它虽然不似看起来那么轻松、富足、美好,但是我认真地度过它的每一天,并从中体会着无可比拟的幸福。

这就是我如今的生活。我知道在相册里它作为“别人的生活”看起来是如何闲逸洒脱、无可挑剔。而我拥有的,只是认真和幸福地度过的平凡日子。

而这平凡日子中,有不同于“别人的生活”的,属于自己生活的无限美好。

甚幸。

接受自己原本的样子

Written by-卢思浩

小学时班里有个小胖子,那时我们给他起了很多外号,有“胖子”“包子”,还有比较难听的“胖猪”。每次上体育课跑步测验,班级几个男生就会在一旁起哄,大声说“快来看胖猪跑步咯”,边说边笑,恨不得拿起爆米花在旁边吃边看笑话。

儿时的我们大多不自觉地残忍,因为无知。我们以为世界非黑即白;我们以为世人皆醉我独醒;我们会仅仅因一个人胖就肆无忌惮地取笑他,他越生气我们就觉得越好笑;我们陶醉其中,以为自己是正义使者,却没想到这对一个人的伤害有多大。现在回想起来,我还是会忍不住骂当时的自己是个傻逼。

后来网上看到他加我好友,也就这么几言几句聊起来。他还感叹那时的日子,每次回家他都会对爸妈生闷气,甚至还想自己根本就不该被生下来,搞得家里气氛一直很不好。他一直痛恨自己又自卑,直到大学后才慢慢好起来。他说他后来知道自己的胖是遗传的,没办法只能接受这个事实,之后也就渐渐不那么自卑了起来,才发现之前一直压着自己的是内心对自己的逃避。

现在他工作稳定,有一个从大二就在一起的女朋友。他本来不爱po自己照片,现在倒也建了个相册记录起自己的生活来,相册的名字是:“接受自己本来的样子。”我看到这个相册的时候,突然莫名有点感动,想感谢这个世界的神没有让一个大好少年在我们肆无忌惮的取笑和孤立中迷失了自己。

接受自己本来的样子。

我莫名地对这句话记忆深刻,某天晚上我突然想起以前的小事来。小时候过年会放烟花,我早早吃完饭缠着我爸放烟花。我们家只有那种小烟花,大概只有十响,也不好看,邻居放的烟花是六十响的,噼里啪啦还会变色。那瞬间我突然不想放烟花了,整个人开始别扭起来,莫名地自卑和焦虑。我爸一脸开心地拉我一起去点火,我死活不挪步,我爸一脸茫然地看着我,我半晌说了一句:“我们家的烟花不好看……”

这是我为数不少地想骂当时的自己是傻逼的时刻之一。

儿时的我有很多现在看起来又傻逼又阴暗的想法,比如为什么我妈不够漂亮,为什么爸妈不给我买更好的,为什么自己不够高大帅气,为什么自己四年级就近视了,那时戴眼镜很稀奇。那时候我被整个班级嘲笑成四眼田鸡嘲笑了两年,直到后来大家都开始戴起眼镜。我娘亲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没有之一,我爸妈对我好得无可挑剔,可在那时我只是挑剔不已,硬要做一些不必要的对比。初高中里攀比依旧盛行,然后眨眼到了大学。刚开始很不适应,第一个不适应就是身边没有人陪,一个人坐车吃饭上学,在高中里小集体扎堆的时候,我一直觉得一个人的生活是没法想象的,光是靠近一下都会觉得像在月球无法呼吸。没曾想没多久自己过上了这样的生活,我看着别人扎堆的时候就会下意识地羡慕,一个人吃饭的时候感觉别人都在看我。那时候我远没有达到写出“孤独是你的必修课”时的心境,而是一味地认为孤独是可耻的。

孤独从来不可耻,认为孤独是可耻的人才是可耻的。

除了这点,我也开始不可避免地遭遇挫败,再不像在以前只要努力总能考好一点,只是生活怎可能只有考试。也在课余时间开始写书,接下来的故事大家都知道:2009年的时候写了十五万字被毙,后来2012年完成的稿子因为种种原因到2013年中旬才变成了书稿。那时也会想,同期的朋友们已经出了第三第四本,只有我在原地踏步,是不是自己的决定是错的。很长一段时间,挫败感与我如影随形。

你知道孤独挫败这种东西,在某个时段会突然降临到你的身上,从此变成你的一部分,或许这是每个人必经的过程。

后来我想起我的近视,有些东西无法避免,只得习惯,就像之前我习惯我的近视。我必须接受自己本来的样子,接受自己孤单的样子、挫败的样子、失落的样子,学会和这样子的自己相处。想要克服这些,首先就要接受这些,接受自己所有的缺点。

不妨这么说,有时候承认自己其实很软弱,比假装自己很坚强有用得多。

首先你得认识到自己其实弱爆了,才能认识自己,才能知道自己到底是谁。我身边有很多人,他们无法接受孤独,无法接受无聊,无法接受失败,无法承认自己,所以他们在人前永远要用各种物质和谎言装饰自己,以为这样便可完美无缺。然而接触久了就会知道,和这样的人相处会有一种不真实感,就像你在接触一个虚的东西,感受到的投映到的都是虚假的,华而不实。而在没有人看得到他们的时候(其实这才是大多数时候,毕竟一个人在人前的时间是有限的),他们空虚寂寞难过又焦虑无比。因为他们永远找不到自己是谁,他们习惯扮演各种角色,到头来只是空壳。所以他们总会突然感到孤单、感到焦虑、感到迷茫,不管怎么忙碌也填不满内心。

我想每个人的成长过程都会从小时候觉得自己最独特,到后来开始否定以前的自己。人生大概就是在不停的莫名自信和自卑中摆动,直至寻求到平衡点。后来发现最好的状态是对世界保持谦卑,对自己保持独立,然后充分地认识到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孤独或许难熬,但这是我的一部分,我坦然接受。我或许没有太多天分,这也是我的一部分,坦然接受。因为接受了这些,我才觉得充实,我才觉得自己每天都真真切切地活着。不管是在人前人后,还是挫折不断的时候,我都能保持自我的节奏。

逃避自己的人,最终只能导致自己世界的崩塌,而变得越来越没有安全感。充实只能从内到外,安全感也永远是自己给自己的最可靠。之前我一与故作坚强不同,它扎根于大地,不会被风一吹就倒。

一个人在人前怎么糊弄都行,但自己的那关过不了就没有任何意义。逃避得了一时,逃避不了一世,而所谓的成长,就是越来越能接受自己本来的样子,也能更好地和孤单的自己,失落的自己,挫败的自己相处,并且接受它。然后面对它,谁都会有低落的时候,但是不要让它影响你向前就好。

而我大概就是如此笨拙的人。从小就不会说好话要想吃的糖果,大了庆幸有超市这样的发明不用说话便能养活自己。对于未来和要走的路,有人很聪明一下便能找到出口,有人很快就把一些割舍乐得轻松。我偏偏割舍不下又不那么聪明,便只得用时间换天分、用努力换幸运,如此笨拙地走下去。没错,某种角度上来说我弱爆了,但这正是我的长处。

一个人最好的模样大概是平静一点,坦然接受自己所有的弱点,不再因为别人过得好而焦虑,在没有人看得到你的时候依旧能保持节奏。这样或许会走得很慢,但会走得比谁都坚实,不用害怕一脚踩空,也不用害怕走到别人的轨道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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