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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有可能会幸福(2)

和上次被强暴的反应一样,蓝恬一看见我就哭,抱着我哭,不发出声音。她整个人看上去很虚弱,应该一直都没吃东西。

蓝恬的明星梦碎了,在她决定退赛的时候,其实就已经碎了,但是她没有告诉我们任何人。在退赛前,蓝恬最后一次和我通完电话,然后去参加了制作方邀请的晚宴。

事情就出在那天,她和同时去的几个女选手,被制作方打包卖给了投资方和广告商。

有些女孩儿知道,但不想反抗,甚至奢求上位的机会:有些女孩儿不知道,稀里糊涂被灌了迷药。

蓝恬得知自己被糟蹋以后,放弃了即将到手的包装和各种机会,毅然退赛。

然后遭遇了强暴,遭遇了曝光,遭遇了所有我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我想如果这些事情,真的发生在我身上,我可能早就去死了。

她什么话都不说,只是不想见人,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重新开始。

我去找过班导谈这件事情,班导的意思是,影响恶劣,学校打算劝退蓝恬。把蓝恬交到她家人手里之后,我坐在学校外的花坛台阶上,沉默好久,给黎华打了电话。

他还在睡觉,我说:“我要见你。”

他说:“别闹,睡醒再说。”

我冲他嚷嚷:“我不管,我现在就要见你!”

蓝恬的事情,受打击的不止她一个,还有我,还有包括真心站在她的角度想过的同学,我们这些同样怀揣着演艺梦想的同学。连黎华在一个小艺术团里,都能碰到搞笑的潜规则,何况我们这些摩拳擦掌,打算在演艺圈大干一场的平庸女生。

我像泄气的皮球,软趴趴地急需一个依靠。我要见他,我恨不得像一个火箭一样,秒速发射到他眼前。

那天黎华在赶往机场去接我之前,洗了一个半小时澡,皮都快搓掉了。

见到他的时候,已经是W市的天黑,K市的黄昏。

我穿着夏天的衣服,往外面走的时候,看着人家都穿着保暖的秋装,觉得自己像个神经病。但想到马上能见到黎华,身体外部的感官,已经没心思去理了。

他站在那里,守着我可能出来的方向,看到我的时候,眼睛放射光芒,可我用了好长时间才在人群中找到他。

一个多月的分离,他瘦了好多好多,本来就长得高,以前看着很和谐,现在瘦了,猛一看就像一根长胳膊长腿的大人参。轮廓似乎也没有之前那么清晰了,风吹日晒之后,皮肤黑了,干燥了,眼窝也深了,嘴唇的颜色也变重了。

也许是因为太久不见,所以这些改变,在短暂的时间内,被放大很多。我越走越近,越来越确定那就是他,目光相对的时候,我甚至有停下脚步的欲望。

纵然青春美貌不敌从前,也依然是人群中惹人侧目的一颗星,起码在我眼中是这样的。

他就站在那里,等着我靠近,不管我走得有多慢。

我看到他嘴角牵起的笑容,虽不热烈,但温厚无比,带着相见的激动和无措,带着丝丝羞涩。

会羞的,如果有一天,我忽然变得没以前好看了,要见他,我也会羞的。

飞机上的时候,我预想相遇的画面,我想我会飞奔上去抱住他,或者亲他的嘴巴,然后因为想念,缩进他怀里狠狠地哭一通。

诚然,现在我也哭了,可没办法像预想中那样哭得轰轰烈烈。

“你怎么了,你怎么变成这样了……跟个民工似的……”

我哭了,他变得更加不知所措,伸了伸手,想要抱我,但动作不算很坚决。算了,还是我抱他吧。

于是我扑进他怀里。

为什么说“我爱你”不如“在一起”,为什么说长情不及久伴,因为一副实实在在的躯体比虚无缥缈的想念,真实和厚重太多太多。

那些日思夜想,好像一股强大的气流,终于找到一个可以喷射的小孔,强烈而绚烂地爆发着。他用手臂捆住我的腰背,我也用力抱得更紧,恨不得他像饺子一样,把我当馅儿包进皮里。

可是抱着他的感觉,和以前相比还是有差别的,他的腰比以前细了,胸膛似乎也没当初那么饱满。

我很想吻他,可我都不敢抬头看他,怕看到那张改变后的脸,心疼。

体贴地为我准备了一件外套,是以前上学时他经常穿的那件,到了这边大约也再没有穿的机会,香水的余味和压箱底的味道混合在一起,百转千回地提醒着我,他从一个王子到如今,经历了怎样的辛苦。

今天他来,开的还是一辆特别不起眼的面包车,他要带我去酒店安顿,我不干,我说我就要去他平常住的地方。

他说:“那里很远。”

我摇头,远不怕,再远这一路也都是我们两个一起走,他在我身边就好。

他又说:“都是男人,你去不方便。”

我说:“要不你就是在那边藏了个小情人,要不你就带我去!”

他无奈:“我都这样了谁还跟我啊。”

这话里,我生生品出一丝悲凉。

“我跟!”

他笑,摸了摸我的手,掌心粗糙,然后开车往他生活的地方去。确实是很远,路上天黑了,两旁几乎没有建筑物,前灯照亮前方短暂的区域。

我转过头看着他,开始适应他现在的新模样。

“你看什么?”他笑着问。

“丑。”

“你不打击我能死吗?”

“等你变得又矮又丑又矬,我就彻底放心啦。”

“那你不就跟别人跑了呀?”

“嘻嘻……”

我忽然觉得挺浪漫的,荒郊野外,一辆车,两个人,畅通无阻地前行,这时候要是再来首西北风民歌,很有电影的画面感。

平川之后,断断续续颠了五分钟,终于到了黎华生活的地方,也算是他工作的地方。居住区,稀稀落落几排民房,倒不算破旧,应该是临时搭建的那种。远处有砖石搭的大烟囱,具体叫啥我也不清楚,透着夜色,能看见些机械的影子,有灯塔。

没怎么参观,也没什么好参观的,他搂着我的腰往自己睡觉的小房子里走。碰到个出来解手的中年男人,那人看我们一眼,亲切地打招呼:“小黎,女朋友啊?”

黎华微笑着点头。

那人说:“真漂亮,跟电影明星似的。”

我就往黎华身上偏了偏头,黎华知道我这人经不住夸,在我腰上捏了一把。

推门进房,他顺手拉开房门旁边的灯线,我看着这个简陋的居室,床,桌子,椅子,脸盆架子,塑料的收纳箱。

收拾得很干净,每样东西都规规整整地摆在该摆放的地方,被子看上去很厚。我又有点想哭,这破地方,我都住不了,何况黎华一个含着金勺儿出生的少爷!我抿了抿嘴巴,若无其事地走进去,走到他的床边坐下,摸了摸每天和他贴在一起的床单,看着他说:“我困了。”

我无法对看到的一切发表任何意见,只是理解黎华为什么暂时不希望我来看他,他选择了他的生活轨迹,吃苦也罢受累也好,他无法像个女人一样天天抱怨。

看到这些,我觉得在每个他熟睡的清晨,我用电话把他吵醒,噼里啪啦地抱怨事业的不顺,是件特别苍白的事情。

我坐在床边看他为我忙里忙外,脸盆里倒上热水,把毛巾丢进去的时候,被烫到手的样子。他一边吹着热气一边把毛巾捞出来,简单冲洗,拧干了水,过来给我擦脸。

就像小时候被妈妈照顾一样,我乖乖坐在床边,仰起脸来让他给我擦。他擦得很耐心,力道不轻不重。

黎华出去换热水,我从床边走下来,在房间里随便转转,翻了翻他的东西。

抽屉里有吃过几粒的药,说明他生过病,他没告诉我。有几本我完全看不懂的书,是和他工作有关系的,还有个PSP。

看到PSP的时候,我才笑了笑,还好,他的生活还没那么无聊,起码有PSP可以玩儿,偶尔放松下也好。我甚至会想,拿他陪我打电话的时间,让他去玩PSP都行,这是桩大事儿。

不久黎华捧了两个不锈钢的饭盒回来,放在桌子上的时候,嘴角咧开的笑容一如过去那么阳光。我闻到饭菜的味道,没出息地冲他傻乐:“嘻嘻……”

这会儿食堂已经下班了,黎华跑去请师傅开的小灶,师傅动作也快,就花了十来分钟。

我打开餐盒,在黎华给我搬的椅子上坐下,说:“哇,这是大盘鸡啊?”

黎华用热水烫好筷子递给我,随口回答:“师傅是汉族人。”

这边基本没有新疆人,都是些背井离乡的大老爷们,有的年轻,有的稍微年长些,为了挣钱,为了养家。

黎华就坐在旁边看着我吃,无聊了就玩儿会儿PSP,不时低头瞟我一眼,类似小夫妻的革命情怀。

觉得很幸福,觉得两个人能在一起,就是天大的幸福。

之后便是休息,抱着他睡觉很暖和,我睡得很香。但我不知道,黎华其实一直都没有睡着,他不舍得睡,他想多看看我。

是我先喜欢他的,可他却先爱上了我,我丛优何德何能?

第二天他没去工作,一直陪着我睡,他默默地看了一夜,自己也确实困了。然后我醒了,默默地看着他,希望时间能过得慢一点儿,很慢很慢那种。

枕头边的手机响了。都说手机放在枕头边不好,但这习惯我改不了,有过异地恋经验的人应该都清楚,那是种时时刻刻准备爬起来接对方电话的心情,一种等待的心情。

这来电是剧组打电话提醒我,我的假期要到时间了,明天早上记得赶回去开工。

我这边说着好好好,挂断电话,黎华转身把我搂住,没有睁开眼睛,含含糊糊地说:“剧组催你了?”

我没说话,只能把他抱紧。

很短的时间,我们这次见面,竟然都没能超过二十四个小时,前半段在享受初见的惊喜,抒发想念,后半段就开始面对即将离别的恐慌和伤感。

我起床,他赖在床上,我给他穿衣服,学着他的样子给他擦脸,然后他拉着我,又放进怀里静静地抱了一会儿。

他就是不想起来,再眯会儿。

在分开之前,我们一直在反复进行这种长时间的拥抱,什么话也不说,就静静地抱着,感受彼此的体温。

送我去机场的路上,还是都若无其事地在聊天。有时候我在想,你留我一句啊,你倒是说一句留我的话呀。他要是说了,我可能会考虑的。

关于蓝恬的事情,只是简单提了两句,我们都没有发表看法。黎华不喜欢絮叨,劝过我很多遍以后,我不听,他也就不提了。其实我不是不听,而是自己微薄的力量,不可能改变什么,我只想做好自己,抱着一丝侥幸的心理。

机场,送别,亲吻,拜拜。下飞机以后,打电话问他在干吗,他懒懒地回应:“在忙啊。”

“忙着想我吗?”

“嗯。”

“那你有没有很舍不得我?”

他说:“对啊,你没发现在机场的时候我都不敢看你?”

那时候我一直盯着他看,他却好像很不专心地在研究别的,这里看看,那里看看,也就我说话的时候,才勉强扫我一眼。

已经是深夜,我心有余悸地搭车去剧组,想起蓝恬的遭遇。我朝司机师傅看了一眼,倒也不像是个坏人。很多时候,我们即便知道前面的路可能有怎样的危险,也必须咬牙上。因为要向前看,向前走,不可以停下,停下很容易迷失方向。

我已经渐渐开始习惯剧组的生活,那些钩心斗角的事情,也能用还算平常的心态去对待。也在剧组里有说得上话的朋友,收工以后跟他们去吃个夜宵,看着别人有亲戚朋友来探班,有粉丝给过生日,也挺羡慕的。

我把羡慕别人有人探班的事情告诉李拜天,李拜天正好要到这边拍一条广告,觉得我可怜,就好心带了束花过来探班。

今天因为知道李拜天要来,我跟导演那边打过招呼,把我的戏份提前一点。导演和李拜天认识,这点儿薄面还是要给的。

其实他们会认为我是李拜天的女人,我也知道。但这无须解释,也解释不清。在这个大染缸里,已经没有谁能彻底去相信谁的清白,再说即便证实了清白,也不一定能获得所谓的另眼相看。

我跟李拜天去吃饭,对李拜天有十分亲切的情绪,他乡遇故知的情怀。

他对我的称呼,时常是一声带着京腔的“妹妹”。

李拜天问我在剧组的感觉,我稍稍犹豫一下,说:“挺好的。”

李拜天什么人啊,我那点小掩饰骗不过他,新人会有什么样的遭遇,他心里都有数。他拿出自己人的姿态来,允许我跟他好好聊聊。

那我就不客气了。我把从进组以来受过的委屈,看过的破事儿,各种自我感觉无语的东西都跟他讲了一遍。李拜天举着筷子不停地吃,不时评论两句,“这就是你的不对了”“确实很过分”“你怕他干吗”“多大点事儿”。

李拜天说:“妹妹,你想好了吗,以后就走演戏这条路了?”

“不然呢?现在也得有别的路给我挑啊。”

他想了想,说:“演戏也行,你这一年接两部,新人里算不错的了。这么下去,该签公司了。”

我一直知道李拜天门道多,以为他这次又帮我安排好了门道,有些激动地问:“哥,你又有熟人?”

“有!”李拜天牛气地冲我瞪了下眼睛,“不过我说不上话。”

按照李拜天的意思,这部戏播出,我在观众面前,稍微混个脸熟还行,但不大可能会被记住名字。观众的记性是很差的,每年电视上有那么多花花绿绿的新面孔。

大家都知道自由好,可都纷纷想签约,无非是因为一句大树底下好乘凉。

李拜天帮我往影视经纪公司引荐,只是说几句话的事儿,但这道后门很挤,想挤进去,身上总得有两把刷子才行。

他给我指了条路——炒作。

“怎么炒?”

“炒绯闻啊怎么炒,你们这样的小演员,除了借着上面的名气上位,还能炒什么有人关心。”

这个制作团队,几年下来已经大大小小弄了不少古装剧,但大多为了节省成本,粗制滥造,一直还没弄出一部真正为团队打开市场的作品。这次是下了决心的,拉到足够的投资,花大价钱请来几个像样的一二线演员,整个后期团队都有更新。已经做了这么多,到电视剧宣传期,搞点炒作啊噱头啊,是在所难免的事情。

如今的炒作,不是炒绯闻恋情,就是炒经济纠纷,积极向上的东西满足不了大众的好奇心。炒作也肯定是先拿男主角开刀,他的恋情多半要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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