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372600000007

第7章 导读(2)

关于行政法规增设行政强制问题。行政强制法草案规定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增设行政强制措施。对于什么是增设,一直有不同认识。经过对现行行政法规的梳理,发现有一些法律规定得不太具体,只规定了基本制度,没有规定具体管理措施或者授权国务院作出规定,国务院在制定相关行政法规时设定了行政强制措施,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制定的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对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和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规定了查封、扣押或者销毁的强制措施。对于这种情况,应当承认其合法性。因此,行政强制法规定,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2.关于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对于地方性法规是否应有行政强制的设定权,也有不同意见。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人大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行政强制措施直接关系公民财产权和人身权,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影响很大,不宜将行政强制设定权授予行政机关和地方,特别是对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强制应加以更严格的限制。主张授予地方性法规一定设定权的观点认为,中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情况复杂,中央立法不可能将所有情形都考虑到,应当给地方性法规一定的设定权,发挥地方立法的积极性。授予地方性法规设定权也与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赋予的地方性法规立法权限相匹配。对于赋予地方性法规多大的设定权,一种意见认为,不应当对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不作区分,除了涉及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外,其他的行政强制措施地方性法规都可以设定;另一种意见认为,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立法法没有将地方立法权限定在地方事务的范畴,因此,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应当以行政强制的种类划分,不宜以地方性事务和非地方性事务划分,建议除了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银行账户等应由法律规定外,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需要,设定各类行政强制措施。考虑到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主要立法权应当由中央行使,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大部分领域都已做到有法可依,地方性法规起拾遗补缺作用。最终,行政强制法将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限定在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和扣押财物。

3.关于规章的设定权。行政强制法草案没有授予规章设定权,多数意见表示认同。认为权力不得自授是公认的法治原则,随着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这种观念已被社会所接受,希望行政强制法在这方面不要有动摇;行政强制措施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实现有着更直接、更大的影响,对行政强制措施权的控制应比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更加慎重和严格,因此行政强制只能由法律、法规来设定,而不能由规章来设定。有的意见则认为,对于国家立法无法统一规范的地方性事务,地方性法规立法周期较长,难以及时应对行政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由地方政府规章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效率更高,能够较好地解决地方政府管理手段不足、处理违法行为不力的问题。而且,如果地方政府规章没有强制措施设定权,有些依据地方政府规章规定的管理制度可能无法落实,建议授权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对查封、扣押这两种行政强制措施设定一年的临时行政强制措施。经慎重考虑,行政强制法没有授权规章行政强制设定权。

三、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体制

现行的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是,法律规定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的,由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法院执行。从数据统计看,2005年到2010年,每年申请法院执行的案件有20万件左右,最高2007年为24万多件,最低2009年为19万多件。有的意见认为行政决定由法院执行,责任不清,容易互相推诿,影响行政效率,主张改变现行的行政强制执行体制,建立以行政机关执行为主的执行体制。另一种意见认为我国现行的执行体制符合我国的国情,应当予以维持。关于执行体制的争议包括以下几点:

1.要不要改变现行执行体制。有些同志主张维持现行行政强制执行体制。一种意见认为,我国目前的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首先,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表明行政强制执行并不自然是行政决定的一部分,行政机关可以作出行政决定,但若要强制执行,须向法院申请,这种注重程序公正的体制既是对国外有关立法经验的总结,也是考虑到我国行政执法的现状;其次,不用诉讼而用“申请”,使得程序较为简捷,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最后,在法律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自行强制执行,有利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行政机关能够及时完成职责使命,提高行政效率。因此,总体来说,目前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有的意见还认为,司法权既可以对行政权进行事后监督,也可以进行事前监督。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是对行政权的分割,而是多了一道对行政权的监督程序,确保行政权合法、合理地实施。从实践来看,申请法院执行的行政非诉案件执行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效率比较高。

另一种意见认为,行政强制执行权是行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行政权的重要保障,原则上应当由行政机关行使,应当改变现行行政强制执行体制,建立以行政机关执行为主的行政强制执行体制。主要有以下理由:第一,在以法院执行为主的情况下,因为司法资源有限、法院自身案件需要执行较多、执行情况不太理想等原因,法院不堪重负,难以实现立法目的;第二,有些非诉行政案件专业性很强,法院难以仅靠自身力量有效执行,有时还需要相关行政机关的配合;第三,实践中,因为责任不清,有时行政机关与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有时法院推托不执行非诉行政案件;第四,法院执行周期长,效率低,不利于有效行政管理;第五,由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发生错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国家赔偿法没有相关的规定,不利于保护公民权利。

综合以上两方面的意见,考虑到如果改变现行申请法院执行制度,由行政机关自己执行,行政机关既要增加编制,组建执法队伍,又要赋予相应的强制执行手段,尤其是涉及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需要采取查封、扣押和冻结措施,甚至对拒不执行的还需要采取人身强制,如果每个行政机关都有这些手段,显然不行。如果由地方政府组建统一的执法队伍,赋予执行需要的手段,又涉及司法执行体制的改革问题,需要慎重研究、谨慎决策,中央在司法体制改革决定中并没有作出大的调整。因此,行政强制法维持了现行的行政机关执行和申请法院执行并行的执行体制。

2.哪些案件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的意见认为,考虑到提高行政效率很重要,因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应是一些重要事项,且又不是很急的事情,如划拨存款、强制拆迁等。有的意见认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应具有以下条件:一是具有不可恢复性,即一旦实施行政强制后,就不能通过返还等补救措施恢复到行政强制前的状态;二是涉及较大数额财产的;三是案情较为复杂的。有的意见认为,应根据行政决定的内容来确定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需要对公民财产和存款进行查封、扣押和冻结的,应当由法院执行,涉及障碍物的拆除、危险广告牌的拆除等,由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没有对申请法院执行的案件作出明确列举,而是规定行政机关对哪些案件可以自己执行,除此之外,都应当申请法院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除代履行和执行罚等间接强制执行案件以及法律明确规定由行政机关直接强制执行的外,行政执行案件应当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实践中主要是金钱给付案件和征收房屋中的强制搬迁等需要申请法院执行。

3.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是否能够进行实质审查。对于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存在分歧。反对进行实质审查的意见认为,法院裁决遵循的是不告不理和居中裁判原则,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表明其已认可行政决定或者放弃救济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实体问题已经解决,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行政决定。因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决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反而对行政决定单方进行实质审查,于理不通,于情不合。确立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为了及时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维护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规定烦琐的实质审查、申诉等程序和较长的审查期限,影响行政效率。此外,规定形式审查可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建议人民法院只进行形式审查。另一种意见认为,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申请,不完全是形式审查,也不完全是实质审查,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对明显违法的,进行实质审查。理由是,应当对相对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具体分析,有的是公民的法律意识不强,不知道救济或者不愿意积极寻求救济,有的是复议机关或者法院不愿意受理而无从救济。行政强制执行涉及对公民财产权利的剥夺,法院在执行中发现明显错误,如果不进行审查,执行了错误的行政决定,不仅可能给公民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还会影响到政府的威信和法律的权威。从实践来看,确有部分非诉执行案件在审查中发现明显错误,因此,对明显违法的行政决定进行实质审查有积极意义。现行法院审查中存在的审查期限过长、程序烦琐等问题,可以通过立法来进行规范,不能因噎废食,放弃对明显违法行政决定的审查。最后,行政强制法维持了现行的书面审查方式,但对明显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法规依据的,可以进行实质审查。

主要内容

一、关于适用范围

行政强制制度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行政强制措施,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如对财物的查封、扣押,对银行存款的冻结。另一部分是行政强制执行,即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如对银行存款的划拨、房屋征收中的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等。制定行政强制法就是要规范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两者的重要区别是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管理的中间行为,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有一个最终的行政决定,是对行政决定的执行。

本法的适用范围就是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包括两方面:一是行政强制的设定,就是创设行政强制规范。由于行政强制所针对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者财产权,这些权利是宪法权利,限制或者剥夺这些权利,需要由法律规定或者授权法规规定。因此,制定行政强制法的目的之一就是明确谁能够设定行政强制;二是行政强制的实施程序。行政强制是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有效手段,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了许多行政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但是缺少程序规范,实践中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程序保障是公民权利保障的重要手段,因此,规范实施程序是行政强制法的主要内容。

另外,适用范围还应当解决本法与其他已规定了行政强制制度的法律、行政法规之间的关系问题,就是谁优先适用。行政强制法是规范行政强制行为的一般法,又是新制定的,应当具有优先适用的法律效力。如果要优先适用其他法律,尤其是行政法规,必须由本法予以明确。因此,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款规定:“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上述事项中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适用其他单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关于行政强制的适当原则

同类推荐
  • 法律的断章

    法律的断章

    书名“法律的断章”出自于新月派诗人卞之琳一首非常著名的诗《断章》(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法律本是一门枯燥的学问,但法律与诗歌的结合,让这本书有了美感和诗意。本书的大部分文章为作者近几年在《南方周末》、《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和《人民法院报》等报刊上发表的文章的合集,其中收录的部分文章系作者首次发表。 全书分为六辑,第一辑为“信步闲庭”,这部分内容主要为作者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法学随笔,如“从影像中的刑事审判看刑事司法”、“港剧细节中的香港法治”等。
  • 涉税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及防范对策

    涉税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及防范对策

    在本书中,我们广泛收集、整理了近年来曝光的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精心挑选出其中的160多个典型案例,对其一一进行分析解剖,研究其作案手段,总结其作案特点,深挖其发案规律,及时发现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中存在的漏洞,并随之提出打击、防范和堵塞漏洞的措施。相信通过对本书的阅读,广大纳税人能够更好地认清法律的禁地,从而明智地避免踏入“雷区”。
  • 为圆华夏宪治梦:李步云教书学术思想研讨会暨八十年诞志庆

    为圆华夏宪治梦:李步云教书学术思想研讨会暨八十年诞志庆

    李步云先生是法学理论界的领军人物。1957年9月,先生脱下戎装进入北京大学法律系,自此,就毕其一生投身中国法学事业,并将其视为终身的奋斗目标。50余年来先生一直致力于法治、民主、人权、宪法,孜孜探索,执着追求,奔走呐喊。在中国法学界,他被公认为是敢为中国法治开第一腔的人;在国外专家的评论中,他被视为是中国人权领域的两大旗手之一。李步云先生的学术思想博大精深,涉及法理学、宪法学、法哲学和行政法学等多个法学分支学科,对法治、民主、人权、宪法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均具有原创性的贡献。2013年8月23日是先生八十华诞,其学生以志贺的形式,组织编写本书,以学术综述、主题研讨、为人为学、专题研究等多个视角,试图全面、系统、动态、立体地反映李先生步云教授的学术思想和书剑人生。
  • 别笑!这才是中国法律史

    别笑!这才是中国法律史

    从没有法律史如此搞笑、穿越、惊悚、悬疑、无厘头;从没有故事蕴含如此丰富而真切的法律史知识;可以读得非常开心,彻底松弛大脑,跟着剧情爆笑和傻乐;可以看得非常睿智——高速运转大脑,随时把握情节与隐喻!
  • 犯罪构成与刑事处罚

    犯罪构成与刑事处罚

    本书围绕刑法总则关于犯罪构成与刑事处罚这两大主题,分为两编进行了宣讲。两编主要依照刑法总则条文顺序,区分专题作问答式宣讲。每个专题分为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法条指引四个部分。宣讲要点重在回答基本概念、内容和把握原则,再以典型案例作示范,之后以专家评析作进一步讲解和说明,最后附以刑法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文件。需要特别说明,法条指引部分主要为节录式引用,以节约篇幅。
热门推荐
  • 最强女仙

    最强女仙

    亡国公主落难天涯,机缘之下拜入仙门。洞天福地修道,宝藏灵宫寻仙,通天大道,携手闯之。神秘宝物,可将灵石变废为宝,助她成就修道大业。纵横六合,无拘束;九霄之上,我为尊……这是一个女子历尽劫波,最终寻得无上仙道的故事。------------------------------------------------------新书发布,《邪医狂妃:帝尊,宠翻天!》,求票支持!请大家点击屏幕右侧(手机用户请下拉点击作者还写过)链接,或者直接搜索蛇发优雅即可。已有500万字完本作品《仙诀》登录腾讯。
  • 奉使安南水程

    奉使安南水程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凤舞倾城:特工王妃很嚣张

    凤舞倾城:特工王妃很嚣张

    王爷?王妃?什么状况?!难道是在拍戏?古装?穿越就算了,是可忍,孰不可忍!老虎不发飙,你当我是小母猫?闹你个鸡犬不宁,闹你个天翻地覆!【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书录

    书录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公子请别红烧我

    公子请别红烧我

    虞锦想着以后要是有孩子了,就给他们讲一个这样的故事:一条小鲤鱼行侠仗义,却被无良道士打回原形!呜呼哀哉,世风日下啊!可哪有道士长得沉鱼落雁还额上描花儿的?遂抱大腿道:“这位如花似玉的妖友公子,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啊!”那厮却施施然说道:“哪里来的相煎?明明是我煎你。哎呀煎鱼多难吃,我素来爱吃健康的,不若红烧了罢。”小鲤鱼两眼一抹黑,颤颤巍巍哭诉道:“我清清白白一条鱼!坚决抵制下锅之前腌渍的做法!质本洁来还洁去!要留清白在人间!在!人!间!“那厮听了很高兴笑的见牙不见眼,从袍袖里掏出一副刀叉,“哦呀,那看来做成生鱼片很合适…“之后呢,小鲤鱼又遇见一个白衣飘飘风清朗月的俊俏小白菜公子,本想效仿前妖、花前月下、颠鸾倒凤一番,那人却一脸正义的掏出佩剑放在她脖颈上,“小妖还不快快束手就擒!“小鲤鱼欲哭无泪,好不容易遇见了一个妖界同族,不成想居然是一只爱吃鱼的狐狸~!于是小鲤鱼就开始了漫漫逃避被吃命运的道路……后来她的小儿子眨巴眨巴眼睛说,“娘亲,这条小鲤鱼真可怜,后来怎么样了?“虞锦扶额长叹,“后来啊,后来就有了你…““……………”
  • 兄妹契约:校草你别拽

    兄妹契约:校草你别拽

    一通飘洋过海的跨国电话,将她火急火燎的召到了韩国。一纸标示着诸多规矩的契约,奠定了她在金氏家族的地位。明面上她是金家二小姐,实际上她连女仆都不如。好吧,她认命,谁让人家姓金,而她姓苏呢~金哲彬这个金家大少爷,贵族学校的校草级别的人,亦是她名誉上的哥哥,实际跟她一点血缘关系也没有。在家,被他瞧不起,在校,还得被他欺负。惹不起,难道她还躲不起?她忍,可某天,实在是忍受不了,火山爆发的前一刻,她指着他挑衅,校草,你别拽!--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佛说大孔雀王神咒经

    佛说大孔雀王神咒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婚姻之阵地失守

    婚姻之阵地失守

    对话一:苏律己笑着看严以沫,说道:“我已经听介绍人说了一些关于严小姐的事情,我想问下,严小姐怎么看当兵的人啊,”严以沫都没有想直接说:“最可爱的人啊,歌词里不都是这么说的:为了人民群众,为了春回大雁归,”严以沫看到苏律己对自己这么笑,觉得真是春回大雁归啊,万物复苏啊,苏律己听完以后嘴角抽搐了一下。对话二:接了苏律己又问:“如果严小姐嫁给当兵的人,你也知道当兵的人经常不在家,你能忍受寂寞么,”严以沫也没有想,话直接从嘴里蹦出来:“你们都为人民牺牲了这么多,人民也应该为你们做点什么,不是应该的么,这样才能相辅相成么,国家才能进步,社会才能和谐,”说完话,严以沫心里暗暗为自己说了一声耶,反正自己也不能嫁给你,话当然都得挑好的说了。苏律己听到这个答案,拿着水的手僵了一下,就恢复到自然。对话三:苏律己又笑了笑说:“那严小姐嫁给当兵的人,怎么看待房事,”我们缺根神经的严以沫说:“现代这个社会,投资都是有风险的,所以房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苏律己正在喝水,听到这样的回答,差点没有呛到,低下头时嘴角又抽搐了一下,心想:大姐你可真能想啊,此房事比房市啊,当然严以沫都没有看到。
  • 穿越从养龙开始

    穿越从养龙开始

    (每周六爆发)觉醒武魂之前,龙浩得到神秘空间,能够在里面养龙族,而且所养的龙族,还能够强化他的武魂,从此,火龙,三头雷龙,冰霜之龙,真龙九子……甚至是五爪金龙,都从他的手上孵化出来。凭借驭龙空间,龙浩踩遍天下妖孽,武绝苍穹,许多年后,这片武魂大陆上流传着一个个关于他的传说,而这片大陆的人都对他极为尊崇,于是他被冠上了很多称号,驭龙武帝,驭龙大仙,超越龙神的男人……(已有三百万创意老书《点这开宝箱》,欢迎试读!)
  • 江山谋:锦墨玄书

    江山谋:锦墨玄书

    他,容墨,当今宰相的二公子,沉稳内敛她,苏锦,前朝将军的遗女,复南派的二小姐,矜贵聪慧。一次看似偶然的相遇让他和她从此纠缠一生。一张神秘难懂的千山图有何玄机?一本人人求而不得的玄书又有何惊天力量?总是戴着银色面具出现的男子背后是什么身份?无涯苏玉和翩翩佳公子喻苏是什么关系?这些非同寻常的人物在一起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谁都不知道原来看似无欲无求对什么都是无所谓的人也有着想要倾覆天下的想法,平常的淡淡然只是不屑一顾;虽从小丧失亲父但却有一个待之如亲女的男人疼爱的女孩,多情敏感,对待感情很理智不将就清楚地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并且敢于追求,她最后又能否得到自己想要的幸福?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江山不负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