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288600000011

第11章 企业法律制度(7)

5.重整计划的终止

(1)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①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②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着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③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2)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3)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法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4)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但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前述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同顺位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二)和解

【案例讨论】四川省某市川南电器厂,因经营不善,产品不适销,亏损严重,至2005年4月,亏损额达1000万元。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该厂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经法院裁定,宣告该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此后于2005年6月,川南电器厂向债权人会议提交和解协议草案。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8人,以6票通过,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额的50%。当债权人会议将该协议草案提交法院后,被法院驳回。问:

法院驳回和解协议草案的原因何在?

和解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在延期、分期清偿债务或者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达成协议,以中止破产程序,防止债务人破产的制度。和解协议一经法院认可,即对全体债权人具有约束力。

1.和解申请

债务人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

2.和解协议的通过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案例评析】本案中,尽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已过半数通过了和解协议草案,但其所代表的债权总额未达到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因此,法院驳回了和解协议草条。

3.和解协议的效力

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均有约束力。和解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

债务人应当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条件清偿债务。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和解协议无效,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在其他债权人所受清偿同等比例的范围内,不予返还。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但为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和解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该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

4.和解协议的终结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按照和解协议减免的债务,自和解协议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五、破产清算

【案例讨论】某市一国有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查明,该公司在宣告破产时经营的财产价值150万元,未到期的净债权价值50万元,已作担保的财产价值20万元,在法院受理该公司破产案件的半年内,公司隐匿、无偿转让、放弃债权共60万元,后被清算组追回。清算组花去清算费用10万元,公司欠税款10万元,欠职工工资60万元。公司破产公告后,债权人乙登记债权100万元,债权人丙登记债权75万元,由于清算组决定终止该公司所签合同,为此给债权人丁造成25万元损失。问:

乙、丙、丁各能获得多少清偿?

(一)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是指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依法定程序对已具备破产要件的债务人所作出的宣告其为破产人的司法审判行为。

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①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②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破产财产与破产债权

1.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宣告后,依法定程序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清偿的破产企业的财产。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破产财产。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有权追回:①无偿转让财产的;②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③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④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⑤放弃债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符合破产界限时,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有权追回。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或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无效,管理人有权追回由此取得的债务人财产。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企业破产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上述追回或取回的财产列入破产财产。

2.破产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消:①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②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③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三)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

1.破产财产的变价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2.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同时,对于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法律链接】《企业破产法》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①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②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③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企业破产法》第4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①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③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④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⑤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⑥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企业破产法》第43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15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四)破产程序的终结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0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发现有应当追回或其他可供分配的财产,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案例评析】本案中,公司的破产财产共计280万元(150万元+50万元+60万元+20万元),其中20万元已作担保,因此由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破产财产的其他260万元按顺序清偿清算费用10万元,工资60万元,税款10万元后,剩余180万元由公司的普通破产债权按比例清偿,而公司的普通破产债权为200万元(100万元+75万元+25万元),因此乙、丙、丁分别获得90万元、67.5万元、22.5万元。

同类推荐
  • 优秀小学生分类作文一点通

    优秀小学生分类作文一点通

    本书打破传统作文书的枯燥刻板,采用全彩四色印刷,根据作文内容插配了精美的图片。加上新颖别致的装帧设计,变化多样的版式,为小学生打造了学习作文、提升自我的全新平台,让阅读成为一种享受,让作文成为一种时尚,让学习成为一种快乐。
  • 教你学滑翔·滑板·跳伞(学生室内外运动学习手册)

    教你学滑翔·滑板·跳伞(学生室内外运动学习手册)

    体育运动是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增强人的体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和促进精神文明为目的一种有意识、有组织的社会活动。室内外体育运动内容丰富,种类繁多,主要项目有田径、球类、游泳、武术、登山、滑冰、举重、摔跤、自行车、摩托车等数十个类别。
  • 信息与档案管理

    信息与档案管理

    本教材为浙江省“十一五”重点教材。全书分两大部分共十章,系统地阐述了信息与档案工作的意义、特点,原则;信息的特征、功能和种类;信息收集、整理、传递、存储、利用、开发和服务的程序和方法;档案收集、分类、检索、鉴定、保管、利用、开发和服务的方式、方法;信息与档案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知识。同时,较全面地介绍了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在信息与档案工作中的运用。
  • 创新型人才素质教育

    创新型人才素质教育

    当今世界是一个多层次生产力的发展局面。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国家与国家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在经济和文化领域形成了巨大的差距。而这种差距首先是开发创新能力的差距,也就是创新的差距。创新,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屹立于世界之林的最有力的“武器”。历史证明,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 飞扬:第十六届新概念作文获奖者范本才女卷

    飞扬:第十六届新概念作文获奖者范本才女卷

    《飞扬:第十六届新概念作文获奖者范本才女卷》所收录的均为第十六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才女们的经典佳作,这些作品,字字珠玑,篇篇经典,有的空灵隽秀、质朴绵长,有的立意高远、针砭时弊,有的纵横恣肆、文采飞扬,让学生很容易就能汲取优秀作文精华,从而快速成长。通过新概念获奖者作品的学习,让学生从思想老套、素材陈旧、主题落后中成功脱颖而出。从而迅速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对于参加中考及高考的考生来说,本书可以当做作文"圣经"。对于喜爱青春文学的青少年读者,本书也是不错的青春文学阅读经典。
热门推荐
  • 春风杨柳

    春风杨柳

    杨家老屋子前的拴马桩还在,马没了。每一次杨家兄弟路过,尤其是晚上,在一片漂洗得纤尘不染的月光下,看着老屋,怎么看都像纸扎的灵屋一样虚幻,那里可曾住过祖先曾经的繁华?杨家走到七十年代,人口四下而去,衰败了。杨家正宗后人杨德孩长子杨长青的后代杨丙尧和杨丙西也都各自娶妻成了家。杨家的大院还在,可早已屋易其主,住的不是杨家的后人了,有金姓常姓李姓,混乱地住在一个大院子里。弟兄俩住在河边上五间土坯房子里,一人两间半,日子过得细脚伶仃。上土沃这些年外出人口不多,政策还没有放开,日子过得也都四平八稳。
  • 六迹之星河创世

    六迹之星河创世

    神石碎片用以科研,人类科技突飞猛进。神石爆炸时遗失的心核被找寻,带回地球之时遭遇争抢。世界污染,环境变革,整个世界已经大不相同。大地已变为污染的地狱。当权者身居九霄之上,平民如猪狗活在不见天日的都市中。我本一心在此肮脏的世界中求存,奈何他们,夺走了我的心脏!没关系!从墓地中重生,从乱世中崛起,你玩阴的?我有史上最强统计师大脑!你玩蛮的?半神之体,我就是王!六迹系列六迹裙.号:497662407星河创世裙.号:807300047六迹书友群,欢迎大家。
  • 修行念诵仪轨次第法

    修行念诵仪轨次第法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杀手王妃倾世妻

    杀手王妃倾世妻

    枪林弹雨中,她抱着妹妹,轰塌了整个建筑物后,还能奇迹的生还——生还在一个不知名的时代。一次误会,惹上了一个不该惹的人物,从此,她的世界再无安宁。她想跑?那可不行,他还没玩够……谁说,南辕北辙的性子不能在一起,谁说,本不会有交集的两个人,不能走到最后,看他们如何在阴谋中谱写属于他们自己的故事。
  • 女人坐月子调养食谱

    女人坐月子调养食谱

    《女人坐月子调养食谱》从饮食角度,教你如何通过合理的膳食在月子期快速恢复身体,清除恶露。炒菜、凉菜、滚汤等,营养与美味兼备。本书图文并茂,科学实用,方便易学。
  • 我欲扬唐

    我欲扬唐

    大唐盛世可以开启更强盛的模式,李密宁愿做一双手沾满血腥的屠夫,也不要做那天可汗,不要虚名,只要能让大唐不断变强的实实在在的好处,攻伐,分化,瓦解种种手段只为了不断减弱潜在敌人的实力,不断增强自身的实力。量世界之物力、人力结大唐强盛之果。大唐不落之太阳,缓缓升起照耀世界。群友交流群:109507993
  • 听说你挺爱我的

    听说你挺爱我的

    她是普通人,生的不美不丑,长的不高不矮,身材不胖不瘦。没有什么突出的特点,没有什么特殊的才艺,甚至最高荣誉只拿过小学的三好学生。他也是个普通人,至少婚前是。他很帅,挺有钱,据说荣誉一大把,手里还有各种专利项目。相亲的时候,她其实该去隔壁桌,跟一个谢顶的叔叔相亲的。但是奈何……****一场误会,让他们相识。她急着嫁人,他着急继承财产。两个人都有所隐瞒,却又一拍即合,当即闪婚。她一心想着一起攒钱供房供车,一点点的守着婚姻,做个幸福的普通女人,却没想到一纸遗嘱,将她推向了完全相悖的道路。推一下新文:http://m.wkkk.net/a/1112958/99天攻略①早呀,男神大人*已完结:http://m.wkkk.net/a/953145/《婚后相爱Ⅱ甜心,抱一下!》http://m.wkkk.net/a/1026613/《悄悄爱上你①老公,咱别着急》http://m.wkkk.net/a/1069300/《医不小心①老公,情深不负!》http://m.wkkk.net/a/1200348/《最佳幸运,教授大人怎么了?》
  • 狂修天道

    狂修天道

    为你,我愿得罪天下,为你,我会诛神杀魔,此生护你周全,哪怕天地因果尽加吾身,又当如何,诛仙诛神,为了,天下无人可挡我之路
  • 风云后宫

    风云后宫

    本文已经加入了半折书价,一次性订阅全文仅需要接近3元。依蓝在潇湘有自己的圈子了,喜欢此文以及喜欢依蓝的读者朋友们可以到依蓝的圈子里去转转。也可以在那里给依蓝提出你宝贵的意见。圈子网址:http://m.wkkk.net/推荐蓝儿的另一V文《金步摇》:《金步摇》已经加入了五折特价书库一次性订阅全本只需要三块钱左右凤家,一个被诅咒的家族,凤家之子要么一生疾病缠身,要么活不过二十;而凤家之女却是一生必定为奴为婢,不得善终。解咒的唯一方法便是有凤家之女能当上皇后,手持皇后的凤印去开启一个玉符上的封印。几百年来,凤家之女一直努力着,却都没有成功。而今,已然改朝换代,新帝大选秀女。凤家之女能否如愿以偿呢?凤天舞,一个没有机会参加秀女大选的凤家之女,在被送入宫之后会有什么样的经历?太子、四皇子与她将有怎样的情感纠葛?从小便对她有着爱羡之情的蓝智轩,她们之间的又会有怎样的故事?凤天凌,原本一个单纯可爱的小女孩,在入宫之后,又变成了怎样的一个人?妒忌心极强的凤天香,在面对权势的诱惑之时,又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呢??一个后位,三千佳丽,将是怎么一番勾心斗角?最终,后位落到谁的头上?凤家那八百年的诅咒,能就此解除吗?她们,又将会有怎么的结局呢?本文属慢热,需有耐心才行。依蓝的旧坑《傻儿相公》已经在更新了,请大家继续支持偶。*……………………………………………………………………………………………………………………………*推荐好友六月穆水的新文《钱奴》:推荐好友芸莎的新作《利雪风飞》:推荐好友毅力的新文《酷总裁的恋茶女佣》:推荐好友小狐狸的作品《律颜》:推荐好友梦幻的色彩的作品《哭泣时,不流泪》:推荐好友月满霜天的作品《残情》:推荐好友月满霜天的作品《掠心》:推荐好友花若靥的作品《盗墓俏太后》:推荐好友陌上柳絮的作品《邪魅丞相狂妄妻》:推荐好友言凌歌的作品《钦差女国舅》:推荐好友热奶茶的作品《暴君免礼》:推荐好友梦伊蝶的作品《黑道教父诱娇妻》:推荐好友雪若蓝的作品《绝色狂妄》:
  • 故事

    故事

    少年出现在长街的时间是下午四点三十分。冬日天短,少年刚刚走进临街的中医诊所,最后一抹夕阳就消逝在远处天空上,而玩具店老板恰好利用那临终前的阳光瞥见了少年的样子。第二天,在警局里,玩具店老板是这样描述那个少年的:中等身材,面色苍白,穿了一件黑风衣,围着白色丝巾。除此之外,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的眼睛,一双孤独而骄傲的眼睛。探长老泰一边用粗大的手指轻轻敲着桌面,一边认真听着玩具店老板提供的线索,沉吟片刻后说道:这是个新近出道的杀手,据说他每次杀人前,枪里只留一颗子弹。关于他,我们知道的只有一个谦卑的绰号——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