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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任随思念倒转,不过相遇一场(4)

偏偏辰辰还不喜欢我们说他,每次都替男友辩解。

“他刚从香港派到北京,有很多棘手的事情需要他去处理,工作忙也是非常正常的,要理解。”有时,解释说太多了,自己都开始难以说服自己。

一个星期后,辰辰出院,男友终于现身了。

“最近公司业务整合,每天加班到凌晨两三点,想打电话给你,听听你的声音,但又不忍心打扰你的好梦,你怎么怪我,我都接受,只要不生我的气。”

一束玫瑰,一个吻,加一顿烛光晚餐后,哪还会有之前暗自纠结不爽的小情绪。

辰辰和他是在回北京的飞机上认识的。

晕机的辰辰还没走到洗手间就吐了一地秽物,还溅到离她最近的那个乘客的裤脚上。那个乘客就是他,那天,他第一次来北京,是香港总部委派过来拓展业务的。后来成了她的男朋友。

辰辰非常不好意思,不断跟他说对不起,却意外地接到了他递过来的水和手帕。

“小姐,你没事吧。先漱漱口擦擦吧。”

“喔,没……没事……谢谢。”

温柔的声音,细心而体贴的行为,一下子就俘虏了辰辰,连说话都变得结结巴巴。

下飞机后,两个人交换了名片。

第一次,辰辰主动约他请他去全聚德吃烤鸭。谢谢他,不但没为自己带来的麻烦不爽,反而还主动把手帕借给她用。

这样绅士的男士,很是少见了。

一顿晚餐的时间,两个人便成了朋友。

几天后,辰辰去新客户公司开会时居然又碰到他。原来公司的新客户就是他们。世界真小,转一圈后还能再遇到。

最开心的当数辰辰,不再需要主动约他,就可以和他经常见面。连老天都在暗地帮她。

和他认识一年后,两家公司的合作关系结束,辰辰主动跟他表白了。他没拒绝,也没答应,给她的回答是,我需要思考一下,我对感情很认真,不想随便答应或是拒绝你。

辰辰一点都不伤心气馁,反而感动不已,觉得自己没看错人,认为他是个特别靠谱的人,绝对值得她爱。因为他语气那么认真地说不能随随便便就开始一段恋情,那样对彼此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他思考良久后的结果是,他们在一起了。

有一天,他出差美国,辰辰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电话那端是个女人的声音。温和,而透着一股凉薄。

她对辰辰说,打电话给你只是想告诉你现在爱上的男人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是有家室的人,女儿今天刚满五岁,我们一家人刚刚吃完蛋糕。

辰辰不相信,向他求证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她的心也一点一点地往下沉。

两小时后,他才回电话过来,跟她坦白自己已有家庭的事实。

“但我和我老婆早就没感情了,不然也不会接受公司委派到北京的机会。我们两个是为了女儿才勉强凑合在一起。辰辰,请相信我,我深爱的是你。我会跟她离婚的,相信我,好吗?”

原本生气想要和他分手一刀两断的辰辰,在听到他这番甜言蜜语后,心里选择相信了他。他不爱他老婆,他会跟他老婆离婚,他爱的是她,她就等着他离婚好了。

他从美国回北京,不芥蒂他有妻儿,辰辰仍然和他在一起。

她一直等着他离婚,等着那个破坏别人家庭幸福遭众人唾弃第三者的骂名从自己身上消失。

后来,在一次马尔代夫之旅后,这个男人突然不告而别,结束了北京的工作,回到了他老婆身边。

一直等着他离婚的辰辰,却等到了最意想不到的结果。

一个有家室还和你在一起的男人,最终回到他老婆身边,不能说明他就爱他的老婆。他抛弃老婆,和你在一起,也未必代表他就爱你,那还得看余下的几十年,他身边是否从此以后就一个你,从一而终。

也许,他谁都不爱,他最爱的是他自己。

这样的人,你是永远没法奢望他会爱上你的,你是永远都等不回来那个人的。-??

分开后才发现是深爱

之岚喜欢秋天。不是深秋,而是初秋。

林语堂也在《秋天的况味》中说他大概所爱的不是晚秋,是秋初。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凛冽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

之岚倒不是因为那初秋的月,蟹,桂花,以及那时空气的温和。

是因为初秋时节,她遇到了昊天,在枫叶洒满大地的路上。

遇见昊天时,她刚刚从一场虐恋中走出。

说是虐恋,其实不过是她一个人自作多情的独角戏。

在一场春雨中,偶遇了自己高中时暗恋的男生,自己心有所动,以为还是喜欢在作怪,奋然弥补青春年华时的表白。

男生当时已和前女友分手,正处于空窗期,所以欣然点头。

因为新鲜或者解闷而在一起的人,能走多远,大家都可想而知。三个月的新鲜期一过去,男生就开始和其他女生暧昧。

两个人吵架,分手,之岚不知是舍不得还是不甘心,又求着复合。

卑微的姿态低到了谷底,男生最乐意看到这种有女生非他不可的情景,傲然自恋到不行。

分分合合四五次后,之岚终于幡然醒悟,对自己好一点就是要彻彻底底和他分手。

分手后,闺密给痛苦不堪又要努力坚强的之岚看了篇帖子,《失恋三十三天》。

这小说简直太适合失恋的之岚了,爱,就疯狂,不爱,就坚强,绝对是最好的治愈。

后来,知道小说改编成的电影要在光棍节上映,之岚早早地盘算好要去看,还就锁定在光棍节那天,尽管一票难求。

只是,本来计划自己一个人去看电影的,后来,不期然之中又多出了一个昊天。

缘分总是这样出其不意。

老天会让你遇到你想遇到的那个人,而留不得留得住,又要看你们之间缘分有多深。

某天,之岚在豆瓣同城上看有没有好的活动,无意之中看到那个和陌生人光棍节看《失恋三十三天》的活动。

之岚点击了感兴趣,关闭网页的前一秒又点击了参加。

第二天她收到好几个人的豆邮,让之岚完全想不到。

她随便地回了一个人的豆邮,随便到都没看他豆瓣的头像,而那人就是昊天。

光棍节那天晚上,他们约在中关村购物中心见面。在人群中见到昊天时,之岚想不到他长得又高又帅。

对这种网友见面不抱任何希望的之岚,看到他倒是微微一惊。一米八三的身高,不胖不瘦,小平头,帅帅的,长得很像黄觉。

两人吃饭时,昊天很绅士,是自然流露出的那种绅士,而非装逼。这点让之岚感到两个人相处蛮舒服的,像是认识了好久的朋友,一点都不紧张也不尴尬。

吃完饭后,来到电影院,人爆满,排了两个小时才买到票。

看到黄小仙在东直门外大街追赶前男友陆然的出租车时,之岚还是流了几滴泪,在影片中好像看到自己的影子。

昊天悄悄地用手帕给她擦眼泪。

电影结束后,已是后半夜,之岚提议走路回家。

半夜的街道,几乎没有人,只有呼呼而来的车辆和孤零零的路灯,黄色的光,不明不暗地照着,安静得只听见彼此走路的脚步声。

秋风一阵阵吹来,金黄的枫叶一片片飘落,脚踏上去吱吱响,这条路走到一半时,之岚回头望,那走过的路都铺上了一层枫叶,像极了结婚时一对新人走过的地毯,只是这地毯是黄灿灿的,不是红色的。

初次见面,两个人算是都给对方留了个好印象。

后来,昊天又主动约之岚出来吃饭看电影。

认识不久后,昊天有天说,希望之岚能考虑他,做他女朋友,之岚考虑了三分钟就点头答应了。

两个人在一起很甜蜜,昊天非常非常宠之岚。

在餐厅点餐时,之岚看到菜单很多都想吃,昊天就会把所有之岚喜欢吃的都点一遍。之岚的朋友因为帮了别人一个忙收到了他人送的花,之岚在微博上顺手转发了一下,那天晚上,她和昊天见面时,昊天就捧了一大束玫瑰花站在她楼下。

热恋的时候,之岚被公司派去台湾分公司交流几个月。昊天每天电话不断,之岚吃不惯台湾的便当,昊天给她寄了一大袋大陆美食过去。期间,他还请假去台湾看之岚,和她一起环岛游台湾。

两个人偶尔吵架,从来都是昊天主动认错,求得原谅,万般哄着之岚。

这段恋爱中,之岚宛如女王。

有一次,两个人说起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昊天老老实实地承认对之岚一见钟情,看到之岚的第一眼,感觉自己的眼睛里都有光了。

之岚从台湾回来后没多久,又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昊天赌气冷战。次数多了,昊天不明所以,觉得之岚任性之极。有一次两个人吵架,他说了她几句,之岚哪受得了,直接转身就走了。

昊天怎么追都追不上。

回到家。之岚一个人坐在房间里越想越气愤,然后拿起手机冲动地跟昊天说要分手。她以为昊天还是会一如既往地哄着她,殊不知昊天却说,这么多次了,我也会累的,你要分手就分手吧。

听到这里,之岚赌气直接挂了电话。

后来,两个人再也没见过了,断了联系,就这样永远地分开了。

这段甜蜜的爱情,出其不意地开始,尔后又匆匆忙忙地结束。

之岚心里是根本没想过要分手的。女生提分手,不过是希望被男生挽留或者引起男生的重视,而男生提分手,则是真的想要分开了。

她那么有底气说分手便分手,不过是因为她以为自己对昊天还算不上爱,至多只是喜欢而已,这段感情里付出多的是昊天,自己付出的少,所以就以为没有爱上。

喜欢和爱完全不同。喜欢一个人,你不会想到将来,那一刻开心就好;而爱一个人,你开始憧憬明天,奢望永远在一起。

只是,这次,之岚却算漏了自己的心。

每当黑暗袭来时,之岚心中便有一阵抽痛,看到任何东西都能联想到昊天。昊天背着她走过的天桥,昊天和她一起在世贸天阶跨年时说的我爱你,昊天为她一次性买所有口味的哈根达斯,昊天为她买的围巾,昊天和她一起听的演唱会……

分开之后,才发现生活中一点一滴都是昊天。

自己的心,早就没看住,丢在昊天身上,找都找不回。

分手后,之岚也交往了两个男友,每一个男友都是不到三个月就分手,而且两个男友都长得和昊天十分相似。

之岚从那些相似的人身上寻找昊天的影子,最后都要清醒而残忍地面对现实,他们都不是昊天。

后来,之岚再也没谈恋爱了,打定主意一直单身下去。

因为,再也不是昊天了。

起初,料定自己只是喜欢,就不甚放在心上,仗着别人爱你,有恃无恐。后来分开,才发现原来自己对他是深爱,非他不可。

所以,人在恋爱时,不要高估自己的心,也不要低估别人的心。

也许,你始终都想不明白,自己何时从喜欢他变成爱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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