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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我病了

像失去了灵魂般的行走。那条长长的路,没有尽头,如果这是一条时光隧道那应该有多好啊。如果没有遇到林清那应该有多好。这样的话我的人生依然可以过得我行我素,依家可心安理得的活在我的垃圾堆里,也许有一天,我与张文康的缘分突然到了,然后就会两情相悦,多么美丽的结局,老天啊,为什么要让林清这个家伙来掺和一脚?

那天晚上,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走了多少的路。回到家的时候,好像有了大彻大悟的清醒,冷静得令我自己也有点惊讶。

我掏出钥匙想开门的时候,门已经被林清打开了,他一脸着急的站在我的面前,用责怪的语气问我:“去哪里了?电话也不接,你知道我在担心你呢!”

如果换作几个小时之前,他对我说这种话,我会何等的甜蜜啊?可如今,我听起来只剩下讽刺而已。

“你会担心我。”我冷笑着,那种冷若冰霜的声音,连我自己敬佩自己。

“你是怎么搞的,全身都湿了,还有丑丑,怎么弄成这样子?”其实他的口吻里也不算有太多的责怪,只是此刻本小姐的心态完全不同了。

“我就是这样子,你那么爱它,就应该自己去带回,关我什么事?我是你什么人,我们什么关系都没有。”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冷酷一些,我们的界线要划得清清楚楚的。

“大婶,你更年期到了吗?什么关系都没有就不要对我太好,为什么帮我买药,为什么帮我煮粥?”他嘴里虽然这么说,还是拿来了毛巾,摆到我的头上,看我完全没有反应,竟然帮我擦起头。“真是的,一把年纪了,还不会好好照顾自己,以为是小孩子吗?下雨了,就找个地方躲雨,知不知吗?”当我是小孩子吗?还要哄骗,还要细心交待吗?

我就那么直直的站,没有回话,之前装得那么的清醒,被他几句,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就轻易瓦解。多想直接扑到他的怀里,痛痛快快的把眼泪都哭出来。

“下次不要这样子,赶快去换衣服吧,把丑丑弄病了,我可不放过你。”他关心的终究是一条狗,我算是个什么东西,狗都不如吧。

身上的衣服湿哒哒的,那些水分顺着我的身体慢慢往下滴,我发觉我全身都在颤抖着。

我机械性的把自己所有的口袋彻底的搜了一遍,一共是一百二十七元,摆在他的身边的桌子上,他正在拿着吹风机帮丑丑整理着毛发。

我像个任性的孩子,指着那些钱问着他:“这些够不够买你一个晚上?”我真的疯了吗?竟然问出这种问题来。

他应该是听清楚到这句话,可以又不确定到底有没有听错,于是问我:“什么?”

“告诉我,买你一晚要多少钱?”这是良家妇女说的话吗?我这是在玩火吗?

“我看你是疯了吧。”他几乎要笑出来了。可能又觉得这个游戏有点好玩,转个身数了数桌子上面的钱。“这点钱,还不够我塞牙缝呢,看来姐姐还是需要努力点挣钱。”

“告诉我,你要多少?”无论如何,今天晚上一定要污辱他一翻,不然我人到黄河心不死。

“至少要加个零头。”他自信对着我说:“看在你的面子上,就打个折扣给你吧,五折,我算是有良心了吧?”为什么这个时候,还不要跟我说实话呢?看着我被你玩耍,是不是很过瘾呢?

好吧,这个游戏,我会玩下去的。林清,不要以为丑女就好欺负,我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我几乎将自己的全部身家都搬出来了,那叠钱就这样子狠狠的丢着他的面前,然后高傲的对他说:“这足够买你一晚了,不需要你的折扣,有剩的就打赏给你做小费。”

他抬起头,仿佛看怪物般的看着我,原本的笑容不见了,眼睛里有着太多的不确定,心里应该在想,这个女人在发什么神经?

从来,我都不知道自己这样的善于勇战,我仿佛看着一块肥肉般的从头到尾将他审视了一遍,反正钱都支付了,无论如何都收回一点成本吧。

我们就这样互相对望着,互不相让,仿佛一场角斗,像两个任性的孩子,慢慢地,我开始有点怯懦了,因为我开始意识到站在我面前的这个男人,眼里充满了温柔,那种眼神几乎温柔到灼伤了我的心,不对,不对,拜托你不要用这种眼神与我对视,我们现在是敌人。一屋子都是寂静,我只听到林清的低沉的呼吸声,死了,我应该怎么样收拾这个残局呢?认输吧,这个游戏一点也不好。

“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死女人。”林清很懊恼低咕的骂了一句,摔着头的动作竟然是那样的好看。

“你才是不知道天高地厚的死男人呢!”天啊,我真的不知道死活吗?为什么还要挑衅起别人的战斗神经啊。

“你不要后悔!”他的眼神看起来像是要我吞下去了,不会吧,我只是一个丑女而已,应该不会合他的胃口吧。

“我有什么好后悔……”我这句话还没有说完,已经后悔莫及了,这个男人和我的距离,只剩下五毫米,他的呼吸声和心跳听清晰可闻。事情怎么会发展到这种地步啊?

他拉着我的手,轻轻的按在他的唇上,好好摸的唇,一点也不干燥,性感得可以去拍广告了。他的手双慢慢的揽着我的双肩,我原来可以如此小巧玲珑,可以被别人紧紧的扣在怀里。他的胸膛好宽阔好舒服啊,反正钱已经给了,无论如何也靠一下,算是回本也好,我在贪恋他的拥抱没有错吧。这个男人胸膛好想就这样一生一世的倚靠着。

“你确定你不后悔?”我甚至可以感觉到他搂着我的力度,听到他喘息的声音,他轻轻在我耳边问着:“你确定吗?”我贪婪的吸取着他身上很好闻的男人味,很想告诉他:“死就死,我确定。”

可是,林清不会真的对我这个“霉”女燃起了欲望吧?我要身材没有身材,要样貌没有样貌,何况你又不是真的鸭子……空气浮动着暖味和心跳狂乱的声音,这个局面将如何收拾?

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身体会如此的弱不禁风,全身无力,眼睛前面一黑,我竟然晕死在他的怀里。庆幸晕得真是时候。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早晨,摸了摸额头,还是有点发烫,想必是昨天淋雨所导致的。哎,昨天如果不是这么一晕,不知道会发展成什么局面了。

全身的神经突然这么一惊,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衣服,还好,好好的穿在身上,应该没有失身,我昨天真是疯了,怎么会做出那么荒唐的事情,可仔细一想,不对啊,我昨天不是穿这一身的衣服,还有昨天的衣服都湿了,林清帮我换了吗?死了死了,什么都没有啦,看来只有把他的眼珠挖出来才能保我清白的身躯啊。

我还没有想好如何报仇,耳边就传来了林清的脚步声,根本就无脸见他,只能用被子把脸蒙得死死的。

“起来喝药了。”他推了推我的头。反正我不理,装死到底。

“我知道你醒了。”这死家伙,不知道我没有脸面见他吗?依然不离不弃的扯拉着我的被子。

“你想一辈子都躲在被窝里做人吗?这是搞不懂,一把年纪了,怎么像小女生一样,做作。”谁做作了?这是什么话,什么一把年纪了,我很老吗?即使真的老了,也不用你口口声声来提醒我。

“你才做作呢,谁做作了。”恨死自己了,为什么就不能忍受一下呢。现在倒好,自动爬起来让他取笑。

“看来,发烧也会传染,被我传染到了?”我以为他会提出昨天的事情,结果他好像失忆了什么也没有说。温柔的按了一下我的额头对我说:“烧退得七七八八了,乖乖把药吃了吧,明天就好了。”

“不要对我太好,我会感动的。”我的眼睛突然间有点湿湿的东西要冒出来,遇到他之后,我的泪腺就变得好发达。掉眼泪好像变成了家常便饭。

“你本来就应该感动啊,去哪里找这那好的房客。”这句话听起来好熟悉啊,曾经何时我们的对话,却调换身份说了出来。

“乖乖的把药喝了,呆会给糖你吃。”他笑盈盈的对着我说,手里还拿着几颗糖来回摇曳着。这家伙,八成是疯了,竟然把当成小孩子来哄骗,当我是弱智的吗?

“为什么要骗我?”我突然很严肃的问着他。

“什么?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他反问我。

“就是你做鸭子这件事情。”真是忍无可忍,算是明知故问吗?

“我什么时候跟你说,我是鸭子了?难道人长得帅就一定是做鸭的吗?”他问得我哑口无言。

“可你至少没有否认,说你不是……。”能怪他吗?怪自己糊里糊涂。

“我从来没有说过我是。不过,你如果那么渴望给我服务的话,我也可以考虑下的。”终于还是提起昨天的事情啦。

“什么跟什么?我从来都没有想过。”只能极力否认。

“你敢说,对我没有任何的想法?”拥有美丽的容貌就很了不起吗?那么有自信吗?

“告诉你,没有,没有……你照一下镜子吧,不要以为自己长得有多帅。”应该没有被人打击过,给点打击是对他的免费教育。

“真的没有?要不要继续昨晚的交易啊?”他一脸暖味的向我扑过,我几乎要大叫救命,这个家伙八成神经线搭错了。

“你不要…不要过来,碰我一下我就……”我应该怎么办好呢?冲口而出:“自杀。”

“自杀?姐姐,你说得太严重了吧?”他不可思议看把我从头看到尾,手托着下巴的表情竟然是那样的好看。“少臭美,谁会看上你这种女人!我又不是垃圾桶,专门处理垃圾的。”

就不能给留点自尊吗,并得把我说得一文不值吗?我看着他那种玩味的表情,气得五脏六腑都在痛。这个男人,危险得很,我竟然傻得想跟他套近呢。到此为至吧,我们本来就应该是两条平行线,是我蠢人做蠢事,还配有一颗蠢心。那么简单的道理都没有搞清楚。

“你很了不起吗?即使你是垃圾桶,你也不是我那只垃圾桶。”我狠狠的盯着他。“还有,请把昨天的钱还给我,我昨天一定是疯了,你这种货色,怎么可能有那么的昂贵,随便去外面拾一件都比你好。”我这是恼羞成怒吗?

“我可以理解成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吗?”他看起来一点也不生气,反而很好玩般的反问我。

“如果你明天还想说话,就给我闭嘴。”真想马上有一种药可以把他毒哑了,永远不要让他开口。

“还有,我警告你,聪明的话,就忘掉帮我换衣服这件事情。”一开口就后悔到要死,那壶不提提那壶不是自取其辱么?

“放心啦,姐姐的身材的确有让人过目即忘的功效,你不提醒我,我已经忘记了。”竟然可以清描淡写到像是在帮小孩子换衣服,我的身材真的那么差,差到燎起你一点想法都没有吗?

我只有狠狠的瞪着他,对这个男人有一种咬牙切齿的恨。可是有一句,没有爱何来恨。漠视一个人的最高境界是对他无爱无恨。虽然我在内心狂乱呼喊,我对林清的话可以不痛不痒,可是我真的能做吗?一点信心也没有。

那两条平行线,各自行走,互不干涉。互不相关的人儿啊,本来就应该各行其是,你有你的生活,我有我的生活。

就好像是心有灵犀般。我出得更早,归得更晚。林清归得更晚,出得更早。我们本来就应该是两个不相识的人,却偏偏共处的一个屋檐下。即便是,心有所偏差了也不能任由它放逐,至少要说服它走回原来的轨道。才不至于伤了身心。

回到家里,静悄悄的地,那些吵闹的斗嘴已不复在,只有丑丑依然可以我睡,故我在。“做狗可会有心思呢?”我问丑丑,它能做的始终是用无辜表情来给我做答案。对喔!它只是一条狗,即使心有余,始终力不足吧。

我有时甚至怀疑,那一晚的事情,到底是否真的发生,也许只是我一种想象而已,就像是在某一个夜晚听到花开的声音那样的神奇,可它却的确发生了。

饭桌上依然有林清亲手煮的饭菜……我依然收拾着家务,帮忙看着丑丑。我们各自卖力的履行自己的责任,只是做这些事情,永远没有交集的时间。其实可以放任自己回到原来的状态,不吃他的饭,不会死,不收拾家务不会死,好像又有点舍不得。那份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契约书始终没有谁愿意做第一个毁约者,姑且说服自己,我们都只是习惯了而已。

“丑丑,每天只有你,都在见证我们的生活,我们过得幸福吗?我们看起来开心吗?”常常在想他的时候病态般的向丑丑询问,明知道不会有答案,却依然执迷不悔的重复着问题。

每一次回到了家的门口,始终没有勇气直接进去,甚至习惯了用耳朵贴着门框,探查他是否还在,深怕突然间闯了进去,他在的时候应该跟他说些什么,深怕面对面的时候,之前所做的努力都枉然了。这里明明是我自己的家,为什么要表现得像个小偷鬼祟,讨厌这样的自己,我的光明磊落去了哪里了?

有几次,听到了开门的声音。惊惶失措间只能躲到了后楼梯里。从那条小小的缝隙里,贪恋的看着他离去的背影,直到了尽头,直到他变成了零星的一点,直到消失。讨厌这样的自己,像个变态般的偷窥者。

于是习惯常常在下班的时候,搭上没有目的地的公车,从始站到未站,如此重复着。车上陌生的人两眼空洞无物,即使是不小心眼光碰到了,依然可以麻木不仁的回敬。原来幸福的是,那些陌生人的眼光,你无需去探索里面的可曾有某些涵义!纯粹是如此的美好,如果林清仅仅是那个车的陌生人,那该有多好啊,只是已经回不去了……时间无法退后,就如摇摆过的心的始终摆不到原来位置。

依然和张文康如期的约会。好像是一种习惯,每个星期吃一餐饭,看一场电影,逛一次超级市场,散一次步。

他有的时候也会敏感的察觉我的不同,关心的问我:“怎么啦?我让你不开心了吗?”然后加倍的对我好,点了许多许多我爱吃的菜,送我许多许多吃不完的零食。感激他,像个哥哥般的放任着我,包容着我。还好,至少我可以有借口对自己解释,恋爱的女人总是患得患失,这种心情符合我的身份。

每当对着张文康的时候,总觉得有些亏欠。我问自己,既然无法全身全心的爱上他,就应该放开他。可原来我也有手段和心计的时候,这个优秀的男人,我不能放走,如果一旦他走了,我就一无所有了。这算是一种出轨吗?身与心各踏着一条船,算不算脚踏两条船呢?人,有时候真可怕,爱得最多的始终是自己。

我习惯了张文康拖着我的手,只是无法再进一步亲热,一旦他想进一步搂着我的腰的时候,我总是灵巧的避开了。不知道是他太过于单纯还是太迟钝,总以为这是我害羞的一种表现,甚至笑着对我说:“泡泡,不要介意自己的腰太多肉啦,我不会介意的。”他的善解人意深深的挑起我的自责。

这么好的男人,哪里找去?我理想中、幻想中、做梦中……的对象就站在我的面前:能给饭我吃,不介意我的脂肪,不挑剔我的尊容。每每计算着他适合我的程度,堪称天作之合。

第一,他的薪水足够喂饱我的大胃口;

第二他从来没有明示或暗示过我的模样不过关;

第三,最重要的是他从来没有介意我的肥肉,甚至认为这是一个优点。

再者,他是个警察至少可以保护到我,给我安全感。即使是用屁股去思考的人,都可以分辩得出,张文康比起在那个所谓的调酒师要优秀得多。我甚至对自己说,张文康就如同濒临绝种的好男人,应该好好拿到家里放到保险柜里锁起来,然后用标笺列明:张文康是曾泡泡的男人,任何母性动物不得接近。

可是他的优秀关我的事吗?与我有关系吗?请不要逼我,我无法思考。一个想象的苹果和一个真实的橙子,连白痴都是知道去拿真实的橙子吧?难道我连白痴都不如吗?

我和林清背着方向走,那些脚步渐行渐远。那一切本来应该回归到原位……给点时间我吧,我一定会变回以前那个没心没有肺的曾泡泡。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我拉开了窗户的卷帘,天空是一片蓝。丑丑就躺在我的脚下面,很满足惬意仲着它的狗腿。我窝在我这个狗窝里干什么?突然心血来潮,用脚轻轻的撩把丑丑的背部:“丑丑,我们去情侣路好不好?”丑丑依然趴在那里,眼睛不解的看着我,仿佛在对我说:“这个女人发烧了吗?一条母狗和一个女人,去情侣路干什么啊?要找狗陪,找条公狗去,我可是母的。”

有一个美丽的传说,听说热恋中的两人,只要沿着情路走到尽头,就寓意这两个人可以一路走下去,直到白头皆老。一条母狗和一个女人就为什么不能去情侣路呢?即使我们人狗殊途,丑丑啊!丑丑,我也希望可以和你白头皆老啊。如果这句话被张文康听到,他那张英伟的脸色会写着多少失望啊。因为在某一次约会中,他曾邀请我一起去走这条路,结果我以害怕吹到海风的理由拒绝了。

也许在我的心里,我把这件事情想得太神圣了;也许我渴望一起做这件事情的是另有他人。管他什么人啊,狗啊,跟谁舒服就跟谁一起,至少丑丑不会带给我烦恼,我心情不好的时候,还可以充当我的出气桶,它可是骂不还口,如果想回就回吧,我无所谓。

我精心的装扮了一番。记得某个连续剧的主角说过,至少不想被他看到我无力的样子。即使得不到某人的爱情,我也要活得光光鲜鲜的,不能让他看到我无力的样子。还处心积虑的帮丑丑带了一个好看的花圈。一个美丽的女人带着一条美丽狗,多么登对的组合啊。

外边的世界多么美好啊。我的心情多么的美好啊。丑丑长得多么的美啊。只要心态好,一切都好。

大海、沙滩、海浪,蓝天,一家人的乐园。海边到处是人,三口之家,笑声,追逐声,声声入耳。细沙踏在脚下,柔顺的包围着我的双脚,空气中有着咸咸的海风的味道,一切是那么的美好:“男人统统见鬼去吧,我一个依家可以过得很好很好。”我大声的对着大海嚷叫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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