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653800000007

第7章 在卡夫卡的地洞里(2)

她看起来二十多岁,坐在我对面,闭着双眼,手握导盲杖。无论多么嘈杂,她都能准确找到车门,人们会给她让路和让座。我紧握拉环支撑身体,以此抗衡一个重达三百斤的女人对我后背的挤压,更不能让那肥厚的身躯靠近盲姑娘,以免三百斤没站稳一屁股坐下来。

喧闹噪热的车厢里,只有盲姑娘保持安静,身子挺得笔直,导盲杖收在怀里。她的皮肤白得近乎透明,整体来看很漂亮,特别是脸颊的轮廓,分外清晰与标致。我的烦躁渐渐消失,想象她睁开眼睛的模样——假设她不是盲人,应该是一双多么美丽的眼睛?

可惜是个盲人。

走出地铁站,迎面过来一对年轻男女,面对着我视若无睹地接吻。我羞涩地躲开,去了附近一家小饭店。昨晚从中学时代的通讯簿里,找到最要好的一个同学——我迫切地需要了解自己,了解更多真实的过去。父母无法真正了解我,尤其青春年少的时代,每个孩子都有叛逆,藏着许多秘密,只有最要好的同学才能分享。

“高能,认不出我了吗?”

我愣了一下,对方看起来比我略矮,相貌也无甚出众之处——他就是我最要好的中学同学?可我连一丁点故人重逢的感觉都没有。

“哎呀,我是唐僧啊!”

他说着一把将我拉到座位上,但我疑惑地问:“你不是唐宏吗?”

“天哪,连我的绰号都忘了?还说是什么好兄弟呢!”他已经把菜全点上来了,给我倒了一杯啤酒,“高能,你可要自罚一杯哦!你看这个饭店,和十年前没什么变化,我们暑假常偷偷跑来点两个小菜,用光了一个礼拜的零花钱。你不会装糊涂吧?就算我被烧成灰,你都不会忘记我的——自从当年看了《大话西游》,大家就一直管我叫唐僧了。”

我已丝毫不怀疑他的绰号了,果然满嘴废话喋喋不休,就连长相都与罗家英有几分神似。

“怎么还不说话?那么多年没联系了,亏得你给我打电话,还想得起老兄弟,我都感动得要掉眼泪拉!”他说着就自己喝了一大口啤酒,“你是怎么了,跟你说话一点反应都没有,难道得了失记症?”

知道他在和我开玩笑,却正好说对了:“一点都没错——失记症,我确实得了失记症。”

我把一年半前出车祸的经历告诉了他,唐僧目瞪口呆了半晌才恢复多嘴功能:“真丢失了记忆?再也不记得我了?所以来找我想弄清楚以前?”

“是,你说说,我的过去是怎样一个人?”

“说句实话,高能,以前你很平淡,就像一张白纸,在班级里从不显山露水,不像我整天咋咋呼呼的。”

“我就是那个最不起眼的?最容易被遗忘的那个人?”

其实,我多么渴望唐僧能说出些骇人听闻的时间,比如打架斗殴或者遇到过死人之类的,哪怕是为了某个女孩和人反目成仇也可以——然而我比我想象中还要平庸。

“差不多吧。”唐僧停顿了一下,“实际上你只有我这么一个朋友。”

“我在中学里谈过恋爱吗?”

唐僧拧起眉头:“说了别不开心,兄弟,那时候你没有女人缘,也很少有女生注意你。不过,你还是暗恋过的。”

“谁?”

这是今晚我唯一的兴奋点。

“马小悦。”唐僧注意看我的表情,“你还记得吗?”

“不,我不记得了。”

“她是我们的班长兼班花,当年也算大美女了。马小悦学习好人又漂亮,自然有许多男生追她。但她谁都瞧不上眼,没人能赢得她的芳心,是最难啃的骨头。你从来不敢表白,只在心里默默地喜欢,有时还拖我去跟踪她。”

“那她就是我目前唯一知道的曾经喜欢过的女子?”

唐僧突然露出暧昧的表情:“高能,半年前的同学聚会上,听说马小悦现在还没结婚,你要不要去联系她呢?”

“不,我再也不敢想了。”

我决然地摇摇头,心底莫名悲哀。

回到家没和父母说话,立即把自己关在房里,烦躁地打开电脑。

进入昨晚搜索过的系统文件夹,找到那些关于兰陵王的网页记录。还发现一个博客地址,2006年总共打开过一百多遍,几乎每次都有登录页面,只是没有留下密码。

无疑就是我自己的博客!

时隔一年零六个月,我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博客——名字叫“在卡夫卡的地洞里”。

刚打开博客,音箱里就传出赵传的歌声:“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样也飞不高,也许有一天我栖上了枝头却成为猎人的目标,我飞上了青天才发现自己从此无依无靠……”

《我是一只小小鸟》?原来我以前除了粉迈克·杰克逊以外,还喜欢赵传的歌。

闭上眼睛安静地听赵传唱完小小鸟,发觉这首歌唱的就是我——想要飞却怎么样也飞不高的小小鸟,幸福是否只是一种传说我永远都找不到?

很奇怪我把博客背景弄成黑色,看起来非常不舒服,像在古墓里看书,想必以前心情压抑。博客点击量只有少得可怜的619,如果以两年时间计算,平均每天不到一个人的流量,大概也都出于我自己的鼠标。

博客翻到最后一页(其实总共也只有三页),在第三页最底部看到第一篇文章,发表时间是2006年1月19日,博文题目叫“地洞”——

我把洞修成了,看样子还挺成功。从外面只能看到一个大洞口,但实际上它不通向任何地方,进去几步就会碰上坚硬的自然岩石。我无意炫耀自己故意玩了这么个花招,从前有过许多徒劳无功的造洞尝试,倒不如说这就是这些尝试之一的残余,然而我毕竟觉得留下一个洞口不掩埋有其长处。当然有些花招是弄巧成拙,这我比其他谁都清楚。留下这个洞口提醒人家注意此处可能有什么名堂,这肯定是冒险。谁若是以为我胆子小,谁若以为我大概只是由于胆怯才修了我这洞,那就把我看扁了。离此洞口约一千步远的地方才是地洞的真正入口,由一层可以揭起的地衣遮蔽着,这世上无论什么能有多安全,它就有多安全。毫无疑问,可能有谁会踩到这块地衣上或是把它碰下来,那我的地洞就无遮无挡了,谁若有兴趣,谁就能够闯进来永远毁掉一切,不过应当注意必须具备某些并不多见的才干才能这样。这我非常清楚,我的生命如今正处于其颠峰,可即使如此也几乎没有完全宁静的时刻,我会死在深色地衣下面的那个地方,在我的梦中,常常有一只贪婪的鼻子不停地在那里嗅来嗅去。

——卡夫卡《地洞》

我的博客第一篇文章,竟然是卡夫卡的小说《地洞》的开头。立刻从我不多的藏书中,找到了那本《卡夫卡小说集》,翻到小说《地洞》的那一页。半年前醒来之后,就在我的房间里发现了这本书,但不再记得书里的内容,便在几个月前重读了一遍。

《地洞》是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篇,写于卡夫卡去世之前,那时默默无闻的作者暂住在柏林,还未写完《地洞》就病重离开人世。小说里的“我”不过是一只小动物,行将就木地居住在地洞中,日夜提防天敌入侵——我明白了博客名字的意义,我的生活就是藏在地洞里。

接下来的文章全是些生活琐事,比如博客第二篇——

“上班已经两年时间了,我早已失去了刚开始的热情,整天都必须看着老板、同事、客户们的脸色,我就像僵尸一样不能露出自己真正的表情——我讨厌他们,讨厌他们每一个人,但我被迫面带微笑地看着他们,即便心里充满了委屈,即便偷偷咒骂他们断子绝孙,但我还得强颜欢笑,就像卖肉的娼妓,永远戴着一副面具……”

博客第三篇——

“昨天和爸爸吵了一架,他要我坐下来和他谈心,但我根本不知道和他谈什么?前两天和大学同学通电话,他很羡慕我进入世界500强的天空集团上班,而我羡慕他根本不用上班,因为他老爸是个老板,早给他准备好了将来的产业。而我的爸爸是个碌碌无为的男人,他不能给自己的家庭很好的生活,不能让他的儿子像崇拜英雄一样崇拜他……”

博客第四篇——

“我最恨的是我自己。大学毕业时给自己定下目标:二十五岁买车,二十八岁买房,二十九岁结婚,三十岁生孩子,三十五岁住进一幢别墅(最好是独栋)。然而,按照我目前上班的收入,再按照现在的房价,就算干到四十五岁,也根本买不起房子,顶多买个卫生间。我不会让父母给我贴钱首付,我也知道爸爸没多少积蓄。我经常站在我们写字楼下,看着那些跑车进进出出,看着车上载着的美女,香水气味随着车轮轨迹留下,我只能闻着味道发呆,真想挖个地洞藏进去……”

接下来十几篇博文,全是些无聊的日常生活,两年前我就是一个苦闷青年,渴望买车买房过上体面人生活,这种欲望充满着我的博客,然而现实除了失败还是失败,看不到希望在哪里?虽然是世界500强员工,但在光洁的白领底下,却是打肿脸撑胖子的遍体鳞伤。

后背心发凉了——没错,我过去是,现在也是!一个小人物,或者说是一个小动物,像个小老鼠,永远在黑暗的地洞里爬来爬去,等待我的只有捕鼠夹。

翻回到博客第一页,最下面一篇写于2006年9月19日,连标题带内容仅仅一句话——

“我发现自己不是平凡的人,在我的身上背负着一个使命!”

看到这里我心里一动,怎么原本生活在平凡与苦闷中的我,突然又发现自己不平凡了?是不是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情?赶紧往上面去看,2006年9月23日——

“没错,就是他,兰陵王,这个神奇而伟大的男人,他把一个秘密留给了我,他是一切的起点,而我则将是一切的终点。我知道我的使命,我注定将是一个‘历史的终结者’!”

什么是“历史的终结者”?眼前先是浮起阿诺德·施瓦辛格,然后被迅即擦掉,最后剩下的是一个黑色的人影,但看不清那个人的脸,究竟是不是我?

接下来的博客是2006年9月28日——

“昨晚,我梦到他了。难以置信,他居然长得那么美!就和传说中的一样,有一双月光般明亮的眼睛,配着微微上扬的剑眉,挺得适中的鼻梁,乌黑的发丝散在耳际,皮肤白得就像凝固的羊脂,整张脸找不到一丝一毫的暇疵。他看到我了,对着我露出浅浅的笑容,就连嘴唇也充满了光泽。他穿着一件深色的长袍,腰际佩着一把长剑,在华丽的宫殿大厅里跳舞,让四周所有人都发出羡慕的赞叹。梦破之后,我发现自己还躺在这张小床上,便绝望地哭泣了。”

显然我梦到了兰陵王。可为什么醒来以后的半年里,从来没做过这个梦?而现在的梦里,只有那片神秘的黑色湖水。

接下来的博文更让人吃惊,2006年9月30日——

“凌晨,又一次梦到他了!我的兰陵王。这个俊美无比的男子,走出他华丽的宫殿,看上去就像即将出阁的女子,那么妩媚动人又那么英姿飒爽。然而,他却穿戴上沉重的全副武装,那是著名的明光铠,两块护胸铁甲宛如镜子能照出人的容颜,远看却似妇人的双乳,就连盔甲都穿得那么令人销魂。他骑上一匹塞外的骏马,抓起数十斤重的铁枪,紧了紧马刺便奔向战场。所有人都被这一幕惊呆了,看似柔弱如女子的美男,却纵马提枪冲向凶恶的敌军。他的马术卓越超群,很快来到万军之前,勇敢地面对敌军大将。而如恶煞一般的敌国大将军,看到闪亮的铁甲之下,却是一个阴柔美丽的男子,便轻蔑地大笑起来。兰陵王也报之以同样蔑视的目光,取出了一副面具戴在自己脸上,那是比地狱恶鬼更狰狞的面具,仿佛被巫师施下最毒的诅咒,让敌人吓得魂飞魄散。比面具更恐怖的是兰陵王自己,毫无畏惧地举着铁枪,独自跃马冲入敌军阵中,一枪便刺穿敌国大将军的心脏,拔出佩剑取下首级。那些嘲笑过他的敌将们,一个个被他剁下了脑袋,几十万的敌人全都溃不成军,北齐大获全胜。兰陵王酣畅淋漓地杀光所有敌人,浑身沾满沸腾的鲜血,他的马颈上挂满人头,一个个睁着恐惧到极点的眼睛。没错,他已变成嗜血的杀人魔王,不——他就是一部机器,一部杀人的机器,杀人的机器……”

这段梦境如小说般精彩,我才发现自己的文笔真是不错,怎么没去当作家呢?但这篇博文充满了血腥味,杀戮到最后让人不寒而栗!

接下来的几篇博文,反复描述自己的梦,每次都会梦见兰陵王,那张俊美极致的面容,那张狰狞凶恶的面具,还有尸横遍野的战场。

2006年10月12日——

“结束了为期四天的培训,今天从舟山的海岛归来。昨晚我在海边喝醉了酒,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现在还有些头疼。”

没错!这篇博客文章证实了陆海空所说的话——在我出事之前不久,在海岛参加公司培训的晚上,喝醉了并且酒后吐真言,泄露了一部分秘密,而这秘密究竟是什么?并最终导致了陆海空的死?

直到2006年11月1日23点55分——

“今夜,我终于见到了蓝衣社,一个让我不寒而栗的人。”

看到这不禁怔了一下,“蓝衣社”是谁?让我不寒而栗的人?再看时间是11月1日的深夜,正好是我去杭州出事前几天。

果然,在我去杭州失踪并出事的前夕,我的博客里出现了怪异的信息,甚至有一个怪异的名字“蓝衣社”。

来不及浮想那个穿着蓝色风衣的阴冷背影,我看到了下一篇——也是博客的最后一篇,位于日志第一页的头条位置——

必须做出选择,我知道一旦踏出这一步,我的人生必然会有翻天覆地的改变,很可能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这对我来说是个巨大的赌博。值得这么做吗?不,当然值得!因为现在的我一无所有,如果不踏出这一步,所有梦想永远无法实现,我永远是一个销售部的小职员,永远将被同事、客户、朋友甚至自己的父母看不起,永远无法找到一个女人来爱我,永远是一只坐在井底遥望天空的癞蛤蟆!我不能,不能去面对这样的未来!是的,我已经做出了选择,相信我自己的勇气,那才是我真正的命运。明天,就在明天!”

再看这篇博文的发表时间:2006年11月2日。

文章最后写到的“明天”,也就是我当年去杭州的那一天!仅仅两周之后就发生了严重车祸,结果在病床上昏迷了半年。

最后一篇博文已显露无疑——那年那月那天那时那刻,我处于极端的矛盾之中,很可能发现了某种巨大的诱惑,将自己引入进退两难的境地——杭州,我将前往这座人间天堂的城市,去做一件极为秘密的事情,而这件事可能会彻底改变我悲哀的命运,得到梦寐以求的美好未来,也可能为此而付出极大的代价甚至生命?但我无法甘于平庸,必须要去把握这个改变命运的机会,哪怕博上自己的一切。

最终,我选择了在2006年11月3日傍晚前往杭州。

那个致命的诱惑是什么?

同类推荐
  • 根儿事件

    根儿事件

    小根接到县一中的录取通知书的这一天,正是他爸老根工作的非法采矿场被炸毁并关闭的这一天。采矿场对于小溪村太重要了,男人们大多在这个矿上工作,虽说每月也只挣四五百块钱,但这四五百块钱可就是一家老小生计的本钱啊。因此听说要被炸毁,全村的男男女女一大早都涌到山头上。男人们嘴上说得凶,要跟政府如何如何的,但一到现场,看到一大群官员和公安气势汹汹地过来了,他们就憷了,散了。
  • 我之敌

    我之敌

    刑警田浩奉命调查一起密室杀人案,在好友秦御风的协助下,他成功破解了密室之谜,却苦于没有证据而只得任凶手逍遥法外。然而,一切不过刚刚开始,一连串的密室杀人案件接踵而来,且密室设计与杀人手法一次比一次巧妙。田浩一路追查,当逐渐接近真相的时候,却发现真相背后另有隐情,而他自己也渐渐陷入了一个万劫不复的深渊……
  • 包法利夫人

    包法利夫人

    《包法利夫人》于1856—1857年间在《巴黎杂志》上连载,轰动文坛,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司法当局对作者提起公诉,指控小说“伤风败俗、亵渎宗教”,并传唤作者到庭受审,最终以“宣判无罪”收场,而隐居乡野、籍籍无名的作者从此奠定了自己的文学声誉和在文学史上的地位。曾有人问福楼拜,谁是包法利夫人的原型,他答道:“包法利夫人就是我自己。”
  • 大闸蟹

    大闸蟹

    田田非要跟着,老孙没办法。老孙做钟点工,具体说就是为人炒菜。中午为住户3301炒,晚上为住户5403、6403、7403炒。退休前老孙是食堂里的大厨,单位效益不太好,食堂的饭菜味道却特别好。很多青工就是冲这一点也不想跳槽到别的单位去。3301的一个亲戚在老孙他们食堂吃过,亲戚把这个信息告诉3301,老孙从工作岗位一退,3301就把老孙请过来。3301让老孙试炒两个菜,尝后觉得味道果真如传说中的好。
  • 岛

    吴二虎醒来的时候,感觉脑袋生疼。他弄不清到底是疼醒的,还是被婴儿的哭声给吵醒的。或许,二者都有吧。吴二虎的眼前一片墨绿色。他身在一顶墨绿色的帐篷里,躺在一张墨绿色的充气床上。外面,婴儿的哭声已经变小了。吴二虎想知道他究竟在什么地方,于是,他忍着头疼,艰难地起身走出帐篷。帐篷外,还有十几顶一模一样的帐篷。其中的一顶帐篷前,站着十来个不同肤色的人,男女都有,闹哄哄地在议论什么。那婴儿的哭声就是从那顶帐篷里传出来的。吴二虎向他们走去。边走边观察,吴二虎大体已经看明白了,这里可能是一个海岛,所有的帐篷都搭在沙滩上。
热门推荐
  • 天才御兽师

    天才御兽师

    寒无邪——亦正亦邪,一曲笑天,万兽诚服!她是所有仙人眼中的仙界废柴,在父亲家族受尽白眼,被赶出家族后,她却发现,她的身上拥有强大的神秘力量——上古天赋!选本命法宝之日,被所有人取笑的废物戒指,竟是上古神器,内有妖孽至极的——美男器灵!她的一身仙骨,引来无数兽类想要吃她,她的天赋竟可以让灵兽、仙兽、神兽从琴音中得到修为提升,在琴音提升修为的诱惑之下,兽兽们竟一个个死皮赖脸的缠着她!-----花海中突然发出一道冲天的蓝色光束,像是什么从花海中诞生,天邪小心的靠近花海中间,目光瞬间呆住……乌黑的发丝犹如丝绸般柔美,未着衣衫的完美身躯被长发半遮半掩,白皙如凝脂的肌肤带着点点星光,高挑的身材,完美的身形,只是一个背影,就已经让万花失色。“你是谁!”她始终只是一个五岁的孩子,瞬间面红耳赤,害羞的转过身去。“你不是说我藏头藏尾的吗?现在能够看得见我了,为何还要转过身去?”邪魅的声音带着一丝微醺的蛊惑,蓝色的眸中闪过一丝悲伤,但他很快就掩饰去了眼中的悲伤,“我是这枚戒指的器灵。”【一滴泪,解开尘封千万年的封印,千万年孤寂的灵魂,终于不再寂寞,他以为那只是预言成真,却不记得,一开始这就是他成为器灵的目的,只为等她的出现。】-----雪白无害的小兔子,化身成为萌男,眨着闪亮蛊惑的大眼睛,“主人,我饿了,让我‘咬’一口!”冰狐化身成为绝美的冰山美男,极其别扭道:“你的琴弹得不错,只要每天弹一曲给我听,我便…随便你怎么样!”哗啦一身,衣衫尽去,一脸视死如归,献身求曲状。金鹰化身为金色戎装的神武美男,男人味十足道:“主人,我会誓死保护你!不过”他的眸中闪过一丝阴谋的光芒,眯起眼睛道:“先得让我‘美餐’一顿!饿着,可没力气保护你!”鹿王化身的温柔美男,挂着和煦的微笑,解开腰带,缓步逼近,腼腆道:“对你的内疚,不知如何弥补,我想了很久,也许这……才是最好的弥补方式!”妖孽的蛇王,眯着至毒至魅的双眸,吐出舌头舔了舔下唇,一脸饥肠辘辘:“要是一个男的弹出如此好的琴音,本王还没兴趣呢!本王愿意跟着你,对你可是莫大的恩赐,你敢不要我!”【如此兽兽,层出不穷……】-----“她在五岁时,我就定下了!从小萝莉好不容易调教成万人迷!谁也不能动她!只有我可以‘吃’她!”啪啪啪,N个耳光,火山爆发后,一个个美男变回可怜的兽形。
  • 阴兽

    阴兽

    《阴兽》为《江户川乱步作品集》第四卷,共收录江户川乱步的四部推理中篇,乱步在四十余年的创作生涯中,仅有四部中篇。《阴兽》是乱步停笔后的第一篇著作。故事的主人公为两名分属本格派和变格派的推理小说家,一个为故事的记述者“我”寒川,另一个叫大江春泥,最后一位主角是貌美的妇人,静子。有一天寒川在博物馆内认识静子。之后,两人有书信交往,几个月后,静子被春泥恐吓,向“我”求救,不久六郎被杀死亡。寒川如何推理的,到底谁是凶手,大江春泥又是谁?这是一部集色情、奇异、荒谬(大正期大众文化的特征)与推理为一体的本格推理小说的杰作。乱步代表作之一。
  • 万兽凌仙

    万兽凌仙

    悠悠岁月长河,沧海桑田,大浪淘沙,诸天仙神皆已作古。浩瀚无边的缥缈大陆,各方诸侯雄踞,宗门林立,豪杰并起,大能者可追云逐月,移山填海,崩碎虚空,具有毁天灭地之威。少年横空出世,于微末中崛起,修玄功秘技,捕妖兽,俘美女,诛强敌,傲视天下,席卷宇内,横扫六合八荒!
  • 玄天至尊

    玄天至尊

    天生白痴的他,得散仙一缕残魂,又有半仙器级的储物芥子。九岁时一夜间恢复神智,被形式所逼,卷进大陆纷争。众人的追杀,成就威名。且看白痴小子如何开启异世之旅,成玄天至尊!
  • 世界上最美的人生哲理书

    世界上最美的人生哲理书

    人生总是充满了想象,展示着千姿百态。人生是琐碎的,也是深刻的。我们总在寻找生命的意义,寻找指导人生的哲理,而寻找的往往就在身边。寓意深远、文辞优美的小故事体现了诸多人生感悟:看似简单,却独到精辟;看似平常,却真切动人……像一杯佳酿,不管是浅尝。还是细品,都别有一番味道。
  • 海贼之四海为家

    海贼之四海为家

    可怜悲催的江一川被炸得尸骨无存,但当睁开眼,发现自己又穿越了,这次是从三次元的末世地球穿越到了二次元的海贼王世界,江一川突然觉得自己真是2!带着深深的遗憾,江一川决定重新开始,于是化名为丹·杰乐思,要在海贼王世界里叱咤风云,纵横四海!嗯,先定一个小目标:升到60级,赚够60亿!当海贼?滚,不做贼!当海军?滚,不为奴!当义军?滚,不当灰!想怎样?额,不知道!(欲想了解悲催男江一川,请看前传《穿越之末世挽歌》)
  • 麻雀也称王

    麻雀也称王

    我拎着背包,冲出教室,一把抱住同伴大叫:“耶!放假啦!终于熬到这一天了!!万岁——!”大家一拥而出,我拍拍同伴的肩,得意地笑:“我这回要去找我老妈,跟她在考古现场玩上一阵子。”去没想到这一去,我就还真的去了……
  • 春雪润之(五场话剧)

    春雪润之(五场话剧)

    王秘书(轻声地)主席没叫我?杨春雨(摇头)没有。王秘书他睡了吗?杨春雨好像没有。杨春雨王秘书,几点了?王秘书(看手表)已经早晨五点啦。杨春雨(试探地)这两天,主席好像一直情绪不大好。王秘书(摇摇头)是啊,又遇上烦心的事了。杨春雨(不懂地)王秘书,新中国都已经成立一年多了,高兴还高兴不过来呢,咋还老有烦心的事呢?王秘书(耐心地)成立新中国——这才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这以后革命的问题、建设的问题,还有打仗的问题……
  • 权谋天下之为后

    权谋天下之为后

    一朝重生,她弃了荣华与富贵,生来呆滞,她被亲生父亲视为灾星,母亲早亡,她只待笈?之年便可踏出家族的牢笼,怎奈姊妹横刀夺爱,断了她命中良人,巇险之世,步步惊心,究竟她该何去何从....“如果命运,从不曾淡薄,我又何来丑戏一生。”--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回梦草

    回梦草

    道门古书记载,有一种植物叫作回梦草。若得回梦草,可使魂魄穿越到以前。但这种植物长在深山之中,相传有山神的使者山魈看护。逆天改命,真的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