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类推荐
美人如画:王爷太腹黑
前世,被姐姐陷害,弟弟惨死,孩子胎死腹中。而她爱了那么久的男人却对她冷眼相看。后来,她含恨重生!誓要宁负天下人也不负自己,除渣男,斗恶姐,披荆斩棘所向披靡。可是,本就不相信爱情的她,却遇见了那个愿为她生死的男人。到此时,她该何去何从……画皮皇后:一场江山梦
〈本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她问君出生之时,天出异相,日月同出。一封圣旨,她家破人亡,孤苦伶丁,无依无靠。她误信奸人,险些被害,却惨遭毁容。为报仇,她索性画皮,蒙上美丽面容,后来她听信谗言,误杀所爱。他秦东陵晋国新皇,不被世人看好皇帝,却频频意料令人心服口服,他采取一国两将之法,遭遇众臣反对,亲人不持,他坚持己见,是否让晋国更为繁荣?还是儿女情长毁于晋国?〈宫斗复仇剧情,不喜勿进〉
热门推荐
倚仗临风听暮蝉:王维
一片诗心,绘成画境,一片画境,酿出禅意。他 那稳藏在墨色里的人生,氤氲着一个传奇而动人的秘 密。他就是——王维。朱丹红编著的《王维(倚仗临 风听暮蝉)(精)》为“大唐才子诗传”系列丛书中的 一本,《王维(倚仗临风听暮蝉)(精)》讲述了大唐才 子王维“才人老去例逃禅”的一生。侯门贵妻
“我虽为庶女,母亲也不必如此咄咄逼人,非要卖了我为妾!”“你应该感谢我,难不成要学你娘狗一样啃我丢下的屎,你至少可以吃骨头。”她豁然起身,双眼如利刃冰刀直射王妃,“我端木念青在此发誓,此生宁死不为妾!。”庶女为妾,天经地义,她却对着乾坤发誓有生之年绝不为妾,惹来众人嘲笑鄙夷。“她这一辈子嫁不出去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不愿!任人宰割,如狗求活,我不服!嫡母嫡妻宁有种乎?有一男子告诉她,非也。【片段一】“庶出就是没教养,也不知道谁惯的,村妇一般还敢问鼎侯府夫人头衔!”还没回嘴,她身子一软,被人打横抱起,男人阴冷回道:“我教的,我养的,我惯的,我许了头衔,你不服?”【片段二】“请问三小姐可许了人家?”某男跳了出来,大声嚷嚷:“哎呀,我的传家之宝呢?那可是送给我未来媳妇的啊,怎么不见了呢?对了,我好像把它送给谁了,送给谁了呢?”某女满头黑线,抬手,那玉扳指闪着几千瓦的亮光,众人哀叹,原来名花有主......某男得意一笑,知道就好。【片段三】某男与某黄花闺女的父亲密聊,某黄花闺女无耻地听了墙角。“岳父。”......她还未出阁......“那一天,她第一次入宫中毒,被我救了,我们有了肌肤之亲......”口水一呛,身子因为忍得厉害,不由得发起抖来。什么是肌肤之亲?PS【穿越,一对一,宠文,女强、种田】推荐新文:《退婚——傲骨嫡女》未闻时光凉
从一开始,她的人生就注定与众不同。因为有闪耀的姐姐,才有被忽视的自己。一个人,因为那个闪耀的光而狂,残忍地部下了这一个局,伤害了与之有关的所有人。为了自己的姐姐,她做替身真的做厌了。也许对于她来说,人生不过是老天对她开的一个玩笑。雪地里,她仓皇而逃,不愿意再去听任何人的解释。我们都是刺猬,越是拥抱就越是伤痕累累。盛夏里那悄然无声的心动,寒冬中未曾说出口的爱意。如果可以,就在这里开始另一段人生吧。愿每个人都被岁月温柔以待,愿每一对相恋的人终成眷侣。我爱你,因为爱你,所以这么执着地爱着你。所以,这么多年来空缺的所有,我都会一点一点为你补回来。那些薄凉的时光,就放到心底未曾再打开过的盒子里吧。妃来雀仙:不嫁腹黑皇上(完结)
此文原名《鸾宫:麻雀皇后》,作品宣言:以小白的方式写不小白的文!如果喜欢,请收藏!----------------------------宰相府内,某女使劲扯着嗓门吼道:“来来来,快来下注啦,再不下注就要开啦!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诶~”没错,她就是相府内那个嗜赌如命的大千金,骨牌,麻将,二十四点无所不会。又一次聚众赌博被狐狸般的老爹抓到,拿出一卷圣旨,爱情戏苦情戏悲情戏亲情戏,总之先骗入宫再说。“哎,雪儿啊,爹也是没有办法啊……”既然要当国之栋梁,那就一栋到底吧,家里的小狐狸女儿也奉献出去好了。出嫁,当今皇上广纳后宫,车辇还没进宫门,三大妃子就先在街口交汇处大打出手。不想夺宠。却无心插柳柳成阴,一曲乐曲,弹死了一个中书令,毁了一个良淑妃。他设计让她做皇后。她却一一化解。精彩片段欣赏:⑴“皇上,臣妾真不会弹琴……”她可怜兮兮的说道。“爱妃……君无戏言,你不要让朕食言嘛”“那……好吧”她敛眉遮住眼中的笑意,小手开始庄正的一挥:“嘎吱……噼里啪啦……啪哒……”“抱歉,我真的不会弹琴……”⑵“爱妃,听说,你这落雪殿出了百鸟朝凤的奇景?”“是呐,可是,鸟儿都没了……”她摆摆手无奈的说道。他的表情露出了一丝的阴沉:“嗯?爱妃,鸟儿没了?”“是啊……因为——臣妾把它们全烤了!”她笑得没心没肺的反问道:“皇上,你要尝尝那烤鸟肉吗?可香,可好吃了”⑶天气晴朗,皇宫上头万里无云。观星台上,他说:“你是我这辈子里遇上的最烂的那一朵桃花”她不乐意了,问道:“江山和美人,你选哪个?”他贪心道:“都要。”时间开出了花
那些费尽心机想要忘掉的事情,真的就可以不再想起了吗?很多年前,当她还是一个伪文艺小青年的时候,时常揪着那个人“拜读”她最新出炉的大作。堂堂C大金融系才子的他,苦不堪言之余,实则是心甘如怡的。有一回偶尔翻阅到一篇她登在校刊上的小说,还夸过那个题记——回忆是倒在掌心的水,摊开或是握紧,最终都会从指缝间,一点一滴,流淌干净。这些年,她时常会想起那句话。若真如此,该是多好。可是,属于他和她之间的回忆,固执冥顽,竟生生烙成了手心的掌纹。每每触及,便教她钝痛不已。四年了。她没有想过会再回到这座城市。流浪是一种大境界,不论是关于脚的还是关于心的。她没有这样的境界。她只是,必须,将自己放逐得足够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