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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锦瑟中邪

想起大公子刚把自己带回来那天,她一身军绿色的迷彩服着实在山庄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下人们一个个全都跑出来看新奇,直到大公子淡淡的开口,给她安排一个差事,留在山庄里,大家才渐渐散去。

往后就再也没见过大公子。

而她,也老老实实换上丫鬟装,端茶倒水,洗衣做饭。

倒不是说这些活有多累人,相反的,琴瑟山庄里的下人仆从们都很友善,她初来乍到,有什么不懂的,妈子婆婆们都会手把手教她,偶尔聊聊山庄里的秘辛,也都会带上她,这里的氛围很轻松,很惬意,但时间久了,叶锦瑟难免会嘀咕,大公子是不是把她忘了?忘了他曾经顺手带了个丫鬟回来?

穿过曲折游廊,一路山石环抱,翠绿掩映,不得不说这琴瑟山庄还是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叶锦瑟轻快的拎着水壶,走进绛陵阁。

绛陵阁是玉夫人的居所,位于东苑,此时玉夫人正斜倚在贵妃榻上看账本,旁边一个妈妈正轻轻的在给她捶腿,叶锦瑟悄无声息的走进去,添了茶水,又悄悄退出来。

前脚刚走,玉夫人就从账本里抬起头来:“这丫头就是大少爷带回来的?”

“是啊,夫人,现在在厨房帮忙打下手,听厨房管事说,这丫头机灵得很,手脚也利索。”

“大少爷眼光向来不错。”嘴角浮起意味深长的笑,低头继续看账本。

下午三点钟光景,这个时候庄上没什么事要忙,叶锦瑟抱着数码相机跑到庄后面那片绿地上去放风,蓝蓝的天,白白的云,绿绿的草地,还有春日暖暖的太阳,空气清新得好像掺了花蜜,深吸一口,满满的心旷神怡。

举起相机,对焦,“咔嚓咔嚓”几张照片陆续吐出来,效果很不错,叶锦瑟小心翼翼的收起来,在这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去,她这次出门带的胶卷不多,可不能浪费了,最庆幸的是带了手摇充电器,原本是在百度上看到Z市穷山恶水,怕找不到充电的地方才带来以备不时之需的,没想到歪打正着在两千年前派上用场了。

懒懒的躺下来,舒展开身体,整个人呈“大”字形仰望天空,要是自己真的只是个两千年前的古人,在玉家这样的商贾人家里做个小丫鬟也是挺不错的,虽然粗茶淡饭但不愁吃穿,到年龄了找个老实憨厚的男子嫁了,一生安安稳稳的过去······

闭着眼睛享受日光浴,脑子正在天马行空,冷不丁眼前一暗,眼皮里明晃晃的金色一下子变成血红色,叶锦瑟大惊,连忙睁眼,眼前是一张放大的俊脸——流风。

流风依然一身黑衣,长剑不离身,满脸冷酷的看着她:“你在这里干嘛?”

“晒太阳啊,你走路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想吓死人啊!”

流风上上下下打量她,见她一身粉色的丫鬟装却也显得身段窈窕,乌黑长发如泼墨垂在肩头,双眸点漆,怎么看都是一个标准的小家碧玉,遂问:“你真的是女子?”

“你!”叶锦瑟暴跳如雷:“流风!”

“在玉家,除了主子们你是第一个敢直呼我名字的人!”

“那又怎样,名字不就是取来让人叫的吗!”

“你对我没大没小就算了,到了主子面前可不许这样!”

“主子又怎······主子?你是说大公子?”叶锦瑟双眼放光,激动得一下子抓住流风的手臂:“你是说我可以见到大公子了?”

“咳咳。”流风假意咳嗽了一下,用眼神示意她:放手。

“啊哈哈哈······sorrysorry,太激动了,”叶锦瑟讪笑着松开手,又马上双手合十做祈祷状:“大公子找我吗?他还记得我?他找我什么事啊?”

流风古怪的看了她一眼,没答话,转身就走,叶锦瑟马上屁颠屁颠的跟上去,噢耶!马上就可以见到大公子了。

大公子住在北苑,相比东苑亭台楼阁的精致,北苑更多了几分优雅,这里种植着一大片的竹子,远远望去,葱葱郁郁的一大片,风一吹,竹叶纷纷,竹子相互碰撞的脆响声声入耳。

穿过绿荫盖顶的竹林小径,一座小小的竹屋立在竹林中央,四周翠竹掩映,形成一个荡尽红尘的清凉世界。

远远的有箫声传来,其声袅袅,婉转清丽,时高时低,时缓时急,流转的旋律行云流水,时而如清泉飞溅叮咚作响,时而如波涛拍岸,卷起千堆白雪,不卑不亢,不悲不喜。

庭院里,玉连城背对着叶锦瑟坐在轮椅上,依旧是白衣胜雪,背影却单薄到让人莫名的心生悲悯。

一曲终了,余音袅袅。

一阵风掠过,扬起漫天竹叶,竹声阵阵里,玉连城缓缓转过身来,墨发雪袍,高贵出尘,灿若星辰的眸子里勾起一丝浅笑,他说:“你来了。”

珠落玉盘,林籁泉韵。

叶锦瑟迷醉在这幅风景里。

透过你的眼,看世界,一眼万年。

一眼万年······

天涯论坛上是这么描述一见钟情的:一见钟情是一场背景华丽的艳遇,珍珠美玉,一件华裳,一本好书,抑或只是一枚发卡,同样有瞬间心动的人。一见钟情不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其实人是容易在一瞬间喜欢上某些人和物的。目光所及,赏心悦目,心生欢喜,然后便希望时时拥有在身边。

叶锦瑟想,她算是明白这种感觉了,竹苑,清风,暖阳,高山流水的箫声,芝兰玉树的白衣男子,具备了所有浪漫的条件,从来没有哪个人的轮廓能如他那般清晰的镌刻在她眼里,好像透过滚滚时间长河,刻在玄武岩上,历经千年风霜,再次展现在她眼前,不变的亲切和熟悉,然后,顺应心底的感觉,一眼万年。

也许是叶锦瑟看着他的眼神太过直白灼热,玉连城不自在的轻咳一声,把叶锦瑟拉回现实里。

叶锦瑟大囧,她她她刚刚做了什么?一眨不眨的盯着公子看?完了完了,公子肯定会认为她是那种不懂礼仪不知廉耻的轻浮女子,怎么办啊怎么办?不行,一定要挽回印象分!不能让公子误会她······

“叶姑娘,此次请你前来其实是有要事相商,不知姑娘能否帮在下一个忙?”

“公子吩咐就是,吩咐就是。”想想自己在他家里吃他的和他的穿他的住他的,他还一口一个姑娘对自己客客气气,这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知书达理啊~

“上次听闻姑娘能歌善舞,恰逢家母生辰将至,家父有意举办一次庆典,故请来梁国坊间有名的舞伶,但家母生性喜新奇,连城恐家母不喜那些莺歌燕舞,姑娘心思玲珑,所以想请教姑娘,能不能为家母生辰编一支新奇些的舞蹈?”

“新奇些的舞蹈?”叶锦瑟歪着脑袋,开始衡量这“新奇”两字要在什么度上,跳舞她会,委婉的民族舞,奔放的斗牛舞,热情的街舞,甚至钢管舞,脱衣舞她都有涉猎。

“实不相瞒,家父前些日子惹恼了母亲,母亲为这事到现在还在置气,所以家父才想出这个办法,想以此博母亲一笑。”

“哈!你老爸够大方啊,一掷千金,只为搏美人一笑,浪漫!”

玉连城抿唇一笑:“姑娘可有什么好主意?”

“这事急不来,你给我点时间让我好好想想,对了,Patty什么时候开始?”

“爬梯?”

“哦,我的意思是说庆典什么时候开始?”

“七天后。”

略一沉思,叶锦瑟大刺刺的拍胸脯保证:“交给我吧,我铁定办得妥妥的!”

说过这话半小时后叶锦瑟就后悔了。

趴在厢房里皱着眉头冥思苦想,要新奇的,有创意的,又不能太低俗,这着实有难度。

民间乐坊的舞伶,那身材肯定是一流的,要是让她们穿上一身粉红色的兔女郎装,然后嘟嘴扭臀的跳兔子舞,场面一定很吸引眼球,不过依玉夫人的性格,估计过后会把她的眼球挖出来!太空舞呢?太空舞够有个性吧,舞步轻盈游滑,让观者有一种不受地心引力控制的错觉,但“太空漫步”在二十一世纪都被视为是一种“登峰造极”的舞步,要让两千年前的老古董在七天内学会,简直比登天还难······

哎呀!烦躁!

叶锦瑟又开始扯头发。

翻开一直放在厢房角落里的军旅包,拿出手机,为了省电,来到这里后她一直都没开机,反正也没信号,而且要是让那些人看到她拿着一个会说话,会唱歌的“小黑闸子”,不吓一跳才怪,到时候又要花费唇舌去解释这东西哪来的,怎么用的······她可不愿自找麻烦。

开机,打开音乐播放器,翻出几首经典舞曲,想找找灵感。正当手机里放着贾斯丁比伯的【baby】,而她在厢房里随着节奏大跳动感街舞的时候,紧闭的厢房门“吱嘎”一声被推开,跟她同住一间厢房的香冉进来了,一眼看见叶锦瑟在屋子中央舞着手脚像中邪一样,嘴里念念有词,手上还拿着一个一直发出怪声音的盒子,脸色顿时“唰”的白了,紧接着一声石破天惊的尖叫,香冉夺门而逃:“快来人啊,锦瑟中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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