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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国家堕落“我”有责任:昭公知礼

人们常说,二十四史,不知从何说起。这个说法也适合孔子作的《春秋》。《春秋》从鲁隐公开始,到鲁哀公结束,一共写了鲁国的十二个君主。了解春秋,认识孔子,从十二公的哪位开始呢?

《论语》选择了其中一位,记录了孔子对他的看法。弄明白这位君主的境遇,也许就能管窥整个春秋的历史症结。这个人就是鲁昭公。在鲁国所有的君主中,鲁昭公对孔子影响最大。昭公即位时,孔子还是一个十岁的孩子。昭公在位三十二年,去世时,孔子四十二岁,人已到中年。孔子一生中的黄金三十年,是在昭公的统治下度过的。

《论语》记载,有一次,陈国的司法部长陈司败问孔子:“已经故去的昭公知礼吗?”

陈司败为何会质疑鲁昭公是否知礼呢?这多少让人意外。春秋是一个礼制时代,鲁国被称为礼仪之邦。作为鲁国领袖,“知礼”是必备的从政素质。春秋舞台上,鲁昭公也一直享有“知礼”的口碑。《左传》记载,鲁昭公刚任国君不久,曾到晋国访问,举手投足之间,气度非凡。晋侯对鲁昭公的评价就是“善于礼”。

所以,孔子肯定地回答陈司败:“昭公知礼。”然后,就走出了房门。陈司败不满意这个回答,他一把拽住巫马期的袖子,对这位孔门弟子说,“我听说君子论政不偏袒任何一方,看来你们的夫子,号称君子,也不过如此。”巫马期瞪了陈司败一眼道:“此话怎讲?”陈司败说:“春秋礼法,贵族同姓不婚,而昭公娶了吴国小姐‘吴孟子’。‘吴孟子’和昭公不正是同姓吗?昭公知礼吗?昭公知礼的话,天下人就没有不知礼的了。”

陈司败讲的是实情。“同姓不婚”是周礼的规定。在周朝哪怕是再远房的同姓,也不得通婚。昭公的始祖,是周文王的儿子周公姬旦。吴孟子的始祖则是周文王的伯父泰伯。昭公和吴孟子都姓姬。所以,他们的婚姻明显僭越了春秋的礼制。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昭公或者鲁国人,才不敢按习俗称吴国小姐为“吴姬”,而改称“吴孟子”作为掩盖。

《论语》记载,巫马期将陈司败的批评,迅速地转告给了孔子。孔子听了,半天没有说话。陈司败的话没错。昭公是春秋礼宗鲁国的元首,但带头违反了礼法。国家元首不把执政的宪法放在眼里,在这个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民众对法律的信仰,也就无从谈起。这是专制国家的弊端。一个国家没有法治、没有民主,立法者往往会带头违法,并将违法视为特权。这是孔子很清楚的道理。

孔子更心知肚明的是,在当时的鲁国,权贵违法,已经形成了一股潮流。孔子还是少年时,经常进出鲁国太庙,发现供奉周公的一个人最尴尬的时候,是有人当着你的面直言不讳地批评你的国家,抨击你的亲友。此时,任何人都是既对批评者愤怒,又替被批评者羞愧。默默无语还是顾左右言他,孔子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摆脱尴尬?堂堂太庙,竟然也充满了非礼之处。鲁作为周的一诸侯国,本无资格用天子礼祭拜先祖。所以,孔子在庙里听到祭祀天子的音乐,就很诧异,经常问太庙的主管,这是哪一种礼,那是哪一种礼。孔子走后,太庙的官员就讥笑孔子,“你们看,谁说这个姓孔的小子懂礼,进入太庙,啥都不懂,每件事都要问!”年轻的孔子,听到后愤懑地反驳:“那些是礼吗?”

在孔子的心中,礼就是春秋的法律,遵守礼,就是遵守春秋的法治。礼保护每一个人的尊严,让每个人有安身立命之本。当越礼成了常态,最终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鲁国对礼的背弃,最终使国家元首昭公吃尽了苦头。

孔子三十五岁那年,鲁国执政季平子和郈昭伯因为斗鸡发生争执。为了取胜,季平子给鸡翅抹上了芥末,而郈昭伯则给鸡爪装上了金属薄片。两人互相指责对方犯规,斗鸡最终演变成一场政治纠纷。昭公偏袒郈昭伯,就出兵攻打一向强势的季孙家族。昭公的出兵,引起了鲁国其他两家大夫的不满。他们担心,失去季孙,三家将不复存在。三家联合攻击昭公,昭公军队大败,昭公本人被迫开始了漫长的流亡。

昭公的失败,宣告鲁国政治彻底进入到权臣执政时代。国家元首成了虚设,在政治生活中,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三家权力,越来越失去节制。他们公然在厅堂内演奏天子音乐《雍》,跳天子的“八佾”舞。而三家大夫的家臣,也纷纷效仿他们的主人,僭越礼法,春秋出现了所谓“陪臣执国命”的乱局。

昭公败坏了礼制,酿成了苦果。孔子为何不敢在陈司败面前承认昭公的过失呢?礼是孔子整个价值观的核心之一。孔子一生奔走,就是想恢复礼的尊严,让权力处在“礼”的节制之下。唯一合理的解释是,鲁国乱法,昭公违反同姓不婚之礼,孔子显然是知道的。不过,在正式的外交场合,孔子又不好当着陈司败的面,指责国君不知礼。

一个人最尴尬的时候,是有人当着你的面直言不讳地批评你的国家,抨击你的亲友。此时,任何人都是既对批评者愤怒,又替被批评者羞愧。默默无语还是顾左右言他,孔子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摆脱尴尬?

为国争光,最终的责任在于政府,而不在国民。国民所能为国争取的荣誉,是很小的。只有一个国家的政府,推行仁政和法治,重视人权和民生,这个国家的国民才会在国际上真正挺得起腰板。只凭借少数的几个人获得一两项国际大奖,显然无法实现这个目标。

孔子最终是这样来回答陈司败的质疑的。他说:“我错了,就有人知道,这是丘的幸运。”孔子回避了昭公是否知礼的问题,而坦陈自己搞错了。这是孔子的不寻常之处。在一个礼崩乐坏的社会里,整天抨击政府、抱怨体制的人,随处都可以见到。但很少会有人像孔子一样说,这是“我”的过错。在这场堕落中,也有“我”的一份责任。在这场“不知礼”的盛宴中,“我”也未能免俗,反倒成了推波助澜的人。

这也是《论语》的可贵之处。与宗教书籍中的首领不同,《论语》中的孔子,没有实行神迹的力量,也从来没宣称过自己拥有绝对的真理。隐士嘲笑孔子,弟子质问孔子,权贵非议孔子。孔子不只一次地低头认错。《论语》把它们都真实地记录了下来。《论语》丝毫没有为圣人讳。在《论语》编者的心中,他们编的不是圣书,而只是夫子的传记。孔子可能不是完美的,但一定是真诚的。这种真诚,却往往能穿透虚伪,最直接地撞击人柔软的心灵。

所以,我想,孔子勇于担过,反倒会让陈司败多少感到猝不及防。陈司败本想找个机会使劲挖苦一下孔子,没想到鼎鼎大名的孔先生,这么快就缴枪投降了。这就像两个人论辩,一个人刚挑起头,另一个立刻承认自己刚才观点的失误,这反而会让挑起话题的人感到不好意思。

这也许就是谈话的艺术。有的人虽拥有真理,言辞却锋芒太过,即便说得对,也很难让人心服口服。而有的人,将姿态摆得很低,不怕把自己的弱点暴露给别人看。反倒因为真诚,赢得了极大的尊重。

正是在这一点上,孔子胜过了同是儒家圣人的孟子。《孟子》全书,大部分是在和别人论辩。孟子批评国君言利不言义,质疑大臣言不由衷,反驳农家事必躬亲。在孟子凌厉的言辞攻势前,很少有人能体面地退场。洋洋洒洒三万五千言中,从来没有见过孟子低过头,认过输。孔孟相比,孟子更像是拿着匕首的斗士,而孔子更像是大肚能容的佛祖。前者怒目圆睁,后者面露笑容。两者比较,瞪着眼的,远不如眯着眼的更容易让人接受。

但可惜的是,不管是运用哪一种说话方式,孔子或孟子生前都未能成功施展自己的政治抱负。他们辛勤地奔走游说,却始终被隔绝在主流的政治体系之外。他们的仁义主张,诸侯听了只是鼓掌,从不动心。诸侯和权臣,依旧合法地违背着他们自己创立的礼法,百姓依旧合法地忍受着种种人间苦难。

真诚的人,没有得到真诚的回报。邪恶的人,没有得到正义的惩罚。这就是人间的不公平。对于这种不公,孔子还是借机表达了自己的看法。陈司败和孔子会晤多年以后,“昭公知礼”中唯一的女主角“吴孟子”辞世。孔子在《春秋》里写道:“夏五月甲辰,孟子卒。”

对这段话,为《春秋》作传的左丘明进行了解释:“夏五月,昭夫人孟子卒。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死不赴(讣),故不称夫人。”寥寥数语,道出了孔子春秋笔法的含义。夏历的五月,昭公夫人孟子去世。昭公娶妻于吴,本为同姓相婚,所以孔子不在史书中记载吴孟子的姓氏。吴孟子去世的时候,鲁国没有向诸侯发布讣告。因为若发布讣告,必须依照礼制,告诉诸侯死者的母家姓,这等于让鲁国人自曝家丑。因为鲁国没有发讣告,所以,孔子作《春秋》,不称昭公亡妻为夫人。

从左丘明的解读中,我们可以看出,孔子对于昭公的违礼,不是不知,只是不言。不是不言,只是有时无需言。在《春秋》中,孔子用心称量一字一句,最终完成了对违法者的审判。

只是不知,左先生如此解释,是否符合孔子晚年写史时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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