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十五年前,丈夫把她从家乡那个南方小镇带到得克萨斯。他们的爱情算得上青梅竹马的爱情。他很优秀,从小如此。在他们那个小镇,每个人都羡慕她。一开始,他们住在S城,几年前,他们搬到休斯敦市区。在这里,他们住在一座砌着白色碎石的、五层带拐角的公寓楼里,她和丈夫、女儿住在三楼的一套三居室单元。好几年的时间里,他们一直住在这儿。女儿读寄宿学校以后,家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白天只有她一个人。客厅宽阔敞亮,窗外横斜着常青的大树的绿枝,她尤其喜欢房子那高高的顶,它造成了空阔感,似乎加深了房子那股寂静的气息。这股安静、不为所动的气息和她倒是相配的。她并不是那种亮丽、出挑的女人。她那缓慢的习惯、散漫的思考方式,体现在神情中,有时甚至令她看起来有些失神、憔悴。但对一个善于观察的人来说,她眼神里总有些让人难忘的东西,是落落寡欢还是一点儿忧郁的天真,无法确切定义,却能把她和其他人区别开来,使人忍不住猜测她是个爱幻想、感情丰富的女人。
丈夫读了多年的书,但最后决定做生意。他开了一家贸易公司,经营旅游纪念品。他从中国的南方进货,在得克萨斯和路易斯安那州,有一些可靠而稳定的客户。他并没有多少扩大生意的野心,生意不忙的时候,他就早早回家,陪在她和女儿身边。空闲的时候,他们仍保留着看书的习惯。有的晚上,她发现他们两人都在安静地读书,尽管他读的书和她的不一样。这样的时候让她感到温馨,她甚至会过去躺在他腿上读书,像个耍赖的小姑娘。有时她要求他朗读一段她正在看的小说,但他觉得这样很可笑,他不喜欢小说。偶尔,他一边读自己的书,一边用手抚摸她披散在沙发上的头发。这样的小动作比什么都更让她动心,她因此确定时间没有令他对自己心生厌倦。他是那种性格平静沉稳的人,这种人不那么爱冒险和新鲜,他们往往有种固执,如果爱一样东西,就会爱到底,他对妻子即是如此。他们日子过得简单而快乐,在她看来,这就是她想要过的生活,也是她想要的爱情——你爱的人刚好也爱你,你们生活在一起,忠诚、温暖,相互陪伴。她不喜欢感情的刺激和冒险,为此,她曾觉得自己多少算个聪明的女人。
起居室的窗户俯视着公寓的庭院,庭院更像一个简朴整洁、空间充足的花园。在此处住得久了,她就把它当成了家。每当她离开这儿,去别的地方,无论回她的故乡,还是到别的地方旅游,当她开始想家,她想起的就是这个家,是她熟悉的、每天走动其间的空间和景致。她最先想到的是这两扇俯瞰院落的窗户,茶色的木百叶窗之外另有一层窗帘,而窗帘在白天总是拉向两边,百叶窗拉上去,还有公寓里那些可以散步的、石头铺成的小道,它们从公寓的正面和背面通向草木葱茏的院子。庭院比公寓楼房本身的面积大得多,它在每个季节里都绿草如茵,一些树木四季常青,另一些树在并不怎么寒冷的冬天则会变成黄色、红色或黄绿驳杂。到处点缀着一丛丛的花,她只认得绣球花、丁香花和小玫瑰。她喜欢她的家,喜欢从窗子望出去,看到那些美丽的植物沐在阳光里,在风中瑟瑟颤动。这些强烈、散发着光泽的颜色和白色的窗帘构成鲜明的对比,仿佛镶嵌在白色框架里的一幅画。大部分时间,没有人在小径上走动,院子里空无一人。有时,她想象自己就那么坐在厨房里那张长方形的木餐桌旁,目光顺着那些石砌的小路随意望去,延伸、流散,就那么从一个年轻女人变成了白发的老妇人。这画面并不令她特别难过,除了一些淡淡的慨叹情绪,甚至还有一丝满足,像是生活过于平静的人得到一点儿值得玩味的感伤或动荡。
她也喜欢照料家里的一切。她清洗自己喜爱的那些餐具,把家具和装饰品擦拭得一尘不染。她不时心血来潮,开车出去,买回一堆新的装饰品,开始重新设计这个或那个房间。如果附近有某些人家“车库售卖”,她就会早早光顾,并非为了省钱,而是本能地喜欢那些别人曾收藏过、使用过、有点儿年纪的东西,她搜集来的东西包括唱片、书、小件家具、装饰品、坐垫、餐巾、桌布、成套的酒杯和咖啡杯……她觉得这些东西都带着一段不明的经历,充满故事感,想象它们被自己所不知道的一双手抚摸过,被某个与她有着完全不同的经历的人凝视过,曾见证过某种平庸或传奇的生活,时光本身赋予它们一种神秘而温厚的魅力。她把家务做好,并不感觉辛苦,因为她喜欢看着家里的一切井然有序,焕发出某种静谧的光泽,她喜欢想到这一切都属于她,温暖、踏实,无可动摇。
四季如此度过——温煦而多风的春天,阳光猛烈的夏天,凉爽的秋天和晚秋般的冬天。然而,各个季节里发生的事和季节本身一样模糊、往复。像所有那些终日在自己屋舍里走动的美国主妇,她过着一种恬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她缺少什么吗?她自己也不知道。因为无聊,她会在一些广告印刷纸的背面随手写下类似的句子:“我听到最多的声音是寂静,看到最多的景色是空寂……”生活的这种和风细雨就那么延续下去,似乎无休无止,又仿佛倏忽而过,直到和那位大学时代的同学在休斯敦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