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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去纽约

邀请丁强去纽约这事,张大小姐根本没过大脑。已经很久了,她对这个一夜情的小民警有一种很难表达的情感。刚开始,她只是内疚和不好意思,那天她都被自己的粗暴吓着了。后来Roger告诉她,强大的悲伤和恐惧都会让人产生强烈的做爱欲望,因为人需要温暖、人情,做爱是一种动物本能的、对悲剧的反应,更何况张大小姐又是在目睹了第一个情人的尸体的情况下。

张燕很接受Roger的说法,已经不内疚了。她甚至有时候会想,其实这小民警挺走运的,要不是特殊情况,张大小姐这种身份的人估计都不会斜眼看他。她不明白的是,既然不欠丁强什么,她为什么还跟他来往?张燕其实不记得那天下午的任何细节,她真的断片了。有时候她去回忆这件事情的细节时,会有一股电流从她大脑瞬间冲到她的子宫,这种感觉已经好几次了,可是她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What does it mean?”(这什么意思?)她问Roger。

“It means the sex was fantastic!”(这意思就是你俩做爱很嗨!)Roger总是这么回答。

张燕的所有做爱经验都是姜平教的,姜平像一个导师带最心爱的学生,一点一滴地给张燕灌输做爱的理论和技巧。她至今记得姜平那时总跟她说,你放松,你不去享受我感觉也不好,因为我在乎你的感受。尽管党小明每次Date Night都会用英文问她喜欢不喜欢,可她的感觉是小明不过是在完成一项公事,因为每次只要一完事,就去抓几张纸巾,把自己擦一把,然后说还要加班,就去客房睡觉了。现在他俩虽然在一幢大房子里,但是基本上是各自睡在自己的卧室。

张燕记得很清晰,她和姜平的第一个吻是怎么发生的,就是那次在布莱恩·亚当斯的户外音乐会上。那是纽约每年夏天的中央公园免费音乐会,全是年轻人,那首歌叫 I Do It for You(《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你》),唱副歌的时候,所有人都跟着吼。张燕的头巾就在那时被风刮走了,她去抓头巾的那一刻,脸擦过姜平脸蛋子的时候,被姜平软乎乎的大嘴唇给截了下来。那时候张燕既慌张又开心,她已经喜欢姜平,不知道姜平会不会喜欢她,她原来是想再约姜平去看个电影什么的,但愿姜平能主动跟她拉手,她根本没想到姜平干脆抱着她就亲,而且是在一个音乐会上——公共场所!但是她喜欢。

后来她总是想,这样爱一个人,还可能有第二次吗?有时候,她周围的人总是夸党小明,说他如何成功。只有Roger,看到外媒报道谭盾的时候会刺激一下张大小姐说:“你如果当时不跟他吹,姜平今天就和这些人一样。”张燕特别讨厌Roger这么说,不过她自己很清楚,姜平如果没有把自己那次个展给砸个粉碎,他真的不会是河北停尸房里只有半边脸的男人。他们在纽约的时候,姜平和其他一些还未成名的艺术家都住在地下室里面,还经常举行聚会,大家都从唐人街餐厅里面买点什么带到某人的地下室,然后就开始聊天、喝酒。张燕这个大小姐不知不觉地混进了纽约的中国波西米亚人群。

在那群人中,张大小姐很拘谨,她放不开。这群艺术家,喝酒的喝酒,抽大麻的抽大麻,张大小姐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做什么,她觉得自己太不合群了。每次,都是姜平给她解围,他说张大小姐是他街头捡回来的小猫,谁都不许欺负。然后大家就起哄,要姜平演示怎么亲小猫,要不小猫就得喝酒。“怎么样,小猫?”姜平会向张燕眨一下眼,“亲一个给这些性饥渴的哥们儿看看呗?”没等张燕回答,姜平就把她搂在怀里狠狠地亲吻。旁边又一阵子起哄,有人会说:“别显摆了!知道你姜平有女朋友了!”那时候,大家都有女友或者媳妇,但是很少像姜平和张燕这样腻在一起的恋人。大家多少都有点羡慕吧。

小两口儿第一次闹别扭也是因为在这样一个聚会上,张燕记得那天晚上她和姜平在莫特街(Mott)买了叉烧包就奔某个地下室去聚会了。聚会开始以后,有人突然冲着姜平说,今天拉拉也来。姜平“哦”了一声没什么反应。话音刚落,叮当,门铃响了,拉拉大声喊着:“你们都喝着了吧!我可是喝醉了才过来的!”张燕当时就被这个拉拉给迷住了,她当时是那么拘谨,可是这拉拉简直太酷了,大长胳膊一甩把一件大衣扔在一边,大冬天的她里面只穿了一件大背心,一身黑,下面是一条几乎拖地的裙子,手上戴着一双过了胳膊肘的宝蓝色皮手套。张燕还想问这女的是谁,拉拉已经走到张燕和姜平面前,一屁股坐在姜平的大腿上,用手捧着姜平的脸,然后亲了一下他的脑门说:“我他妈听说你有新欢啦?还他妈是个小鸟依人的小东西?”然后她很随意地拍拍姜平的脸。这一切就发生在张燕旁边,拉拉根本没看张燕一眼,用今天的话说,当时张燕基本上是个透明人。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姜平问道,没有任何把拉拉从他腿上挪开的意思。

“昨天早上,他奶奶的,”拉拉一边说一边在姜平腿上扭来扭去,从桌子上抓了一个橘子,“这次巡演真他妈累死老娘啦!在他妈拉斯维加斯,居然俩老外非要娶我,我靠,一个黑手党,一个警察!真他妈难为老娘。”拉拉把橘子递给姜平,“宝贝,给老娘剥个橘子呗。”

“自己剥。”姜平很平淡地说。

拉拉转过去看了一眼旁边脸已经红得跟猴屁股一样的张燕说:“妹妹,要不你帮个忙,给老娘剥一下,这他妈手套脱也难,戴也难。跟他妈男人差不多。”她瞄了姜平一眼。张燕那时候百感交集:惊奇、好奇、愤怒、委屈、伤心、自卑、嫉妒,彻底紊乱了,所以当拉拉把橘子扔给她时,她居然接过来,剥了皮,又乖乖地递给拉拉。可是这时候,她已经忍不住泪水在眼眶里来回滚动,她使劲憋着,不让眼泪流出来。

“哎呦喂!大妹子,”拉拉特别大声地说:“橘子水挤眼睛里啦?怎么掉眼泪啊?”这时候张燕已经开始抽泣了,声音很小,但是气得浑身发抖。她是个好女孩,这是她头一次碰见一个坏女孩,居然委屈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别哭了,我看出来啦,你就是姜平那小女朋友吧。没事的,过两天我去找你们,咱仨一起玩哈!”说完她自己哈哈大笑,扯开嗓门说,“怎么样,小姜床上活儿还行吧,能让你舒服吧,那他妈都是我教给他的!在我之前……”姜平终于忍不住了,“嗵”一下站起来,把拉拉摔在地上。

“咱们走吧。”姜平拉着张燕的手离开了那个地下室,只留下了十八只叉烧包。

那天晚上回家以后,张燕就哭着喊着要分手,她不是不知道姜平以前肯定有女朋友,而且不少,还都上过床,但是那时候这一切都是抽象的,姜平也曾经逗张燕说,我就是先去跟这些女的学点技巧,最后跟你一起过小日子用。张燕和姜平上床的时候当然还是个处女,什么都不懂,是姜平手把手教出来的,但是张燕毕竟是个大小姐,前女友是抽象的还可以接受,但是变得那么具象还要给她剥橘子实在受不了。今天是拉拉,明天谁知道还有谁?这她张大小姐绝对不干。

那天晚上她就跑了,不管姜平怎么劝、怎么哄,她就是坚决地要分手,要回学校。张燕记得她出门的时候都晚上十点了,姜平没有跟出来,她一个人背着包。这么晚,火车已经没有了,只好去港务局大楼下面坐灰狗长途车回学校。张燕不喜欢坐灰狗,一是长途车站在四十二街八马路,那边治安不好,经常有人被抢钱包,尤其是华人;二是灰狗车上有一股人工草莓味儿,特别呛人,坐一次,那味道三天不离开你。

张燕战战兢兢自己坐上灰狗,一路抱头痛哭,她已经开始想姜平了,可是她觉得姜平根本就没保护她,而是向着那个前女友。半夜三点,长途车到了张燕上学的小镇,她迷迷糊糊下了车,发现没有出租车了,走到学校至少四十五分钟,她还背了一个大包,因为她把自己的东西都从姜平那里搬回来了。她真的又要哭了,她太委屈了。正在这时候,她感觉到有人从她肩膀上把包拿走了,张燕抬头一看,正是姜平。他居然跟在张燕后面,一路听着张燕的哭声,一直到下车,才过去紧紧把她抱在怀里。

每当回忆起这些事情,张燕总想再爱一次,或者再被爱一次。有时候她会想,太长时间了,她生活中没有爱,她不觉得党小明那么爱她,可以说关心,甚至很珍惜,也可以说很宝贝,很纵容,也很宽容,但都不是爱。不知道为什么,张燕觉得,让司机开着奔驰把她追回去就是不如悄悄坐在纽约半夜的长途汽车上一直跟着。而她自己也差不多,她喜欢自己丈夫是上榜的富人,他能给她带来荣耀和别的女人的羡慕,这些都是她要的,但是她见过无数回像孟主编这样的女人勾搭过党小明,张燕自己无动于衷,她几乎是麻木的。有时候倒是Roger会提醒她,而她总是把这些事情当作浮云。有时候她也问自己,爱党小明吗?而她给自己的回答总是爱又怎样,不爱又怎样,反正都要在一起过日子。

在遇到丁强之前,张燕已经完全接受了那种安稳、奢华、无愁也无爱的生活。但是丁强似乎拨动了张大小姐一根筋,唤醒了一些长眠的感觉。这种感觉让她不安,甚至有点骚动。她似乎又找到了早年那种六神无主的感觉,随着这种不稳定的还有一种盼望,但是张大小姐也不知道她盼望什么,再跟丁强做爱?盼望丁强爱她?盼望自己能去爱丁强?这些都有点可笑。

张燕觉得最了解她的人还是Roger,她就是在找感觉,也许她需要点刺激,也许她还能再爱一次?但是她又想,真的不能那么作,她也四十了,谈恋爱代价太大,也就这时候她觉得和丁强去纽约是最好的折中办法,她不会爱他,但是她很想再跟他上床,这事在北京太危险,而去纽约就好多了。在纽约,张燕就觉得她不是大小姐,也不是大款夫人,她也许还能找到一点学生时代的感觉,找回一点她自己。

“So where are you going to take him?”(那你打算带他去哪儿?)Roger很关心张大小姐的旅行计划。

“纽约啊!”

“I know,what hotel?”(我知道,什么酒店?)

“我没想好。大概去SOHO GRAND(苏荷区格兰德酒店)。”

“I see,ex-boyfriend New York haunts. ”(明白,前男友旧地重游。)

“Shut up!”(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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