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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唐朝的天空

一 王朝的剪影

这应该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或者还要早一点,两位国外学者谈起中国的事了。

日本创价学会的会长池田大作,在一次聚会上,与英国的历史学家汤因比(Toyngee J Arnold,1899—1975),兴致勃勃地谈起了华夏文明。这位日本作家、政治和宗教活动家,忽发奇想,问这位专门研究东西方文明发展、交流、碰撞、互动的英国学者:“阁下如此倾情古老的神州大地,假如给你一次机会,你愿意生活在中国这五千年漫长历史中的哪个朝代?”

汤因比略略思索了一下,回答说:“要是出现这种可能性的话,我会选择唐代。”

“那么——”池田大作试探地问:“你首选的居住之地,必定是长安了。”

中世纪的长安,作为唐朝的首都,幅围广阔,人口稠密,商业发达,文化鼎盛,是公元九世纪前全球顶尖级的都市,堪与古罗马帝国的大罗马地区媲美。现在的省会西安,不过是在原来皇城及部分宫殿基础上,建起来的小而又小之的新城,与当年庞大的长安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在今天的西安,仰望苍穹,很难想象当年那近一百平方公里的唐朝都城天空,该是何等的气势。

1924年,鲁迅到西安去了一趟,就是为了这个天空。他一直有个长篇小说的写作计划,主人公是杨贵妃,因此,他来到故事发生的背景地,无非实地考察一下,寻找一点感觉。这种做法,在当今先锋才子眼中,自然是老派作家的迂腐行为了,会对其大摇其头,面露鄙夷之色的。

“唐朝的天空”这个说法,是鲁迅三十年代致日本友人山本初枝的信中提出来的。他说:“五六年前我为了写关于唐朝的小说,去过长安。到那里一看,想不到连天空都不像唐朝的天空,费尽心机用幻想描绘出的计划完全被打破了,至今一个字也未能写出。原来还是凭书本来摹想的好。”

生活之树,有时也不常绿。不看倒好,一看,结果却是大失所望。

此长安已非彼长安了,在唐以前,这里曾是西周、秦、西汉、前赵、前秦、后秦、西魏、北周、隋,其中还包括黄巢的大齐,十一朝定为国都的城市,时间长达千年之久。但到唐代末年,有一个比黄巢更残忍的朱全忠,“毁长安宫室百司及民间庐舍,取其材,浮渭沿河而下,长安自此遂丘墟矣。”(《资治通鉴.唐纪八十》)经过这次彻底破坏以后,如刘禹锡诗云,“金陵王气黯然收”,长安风水尽矣!嗣后,除了李自成的短命大顺,没有一个打天下坐江山者,有在这里建都立国,作长治久安之计。所以,鲁迅以为来到这个以羊肉泡馍和秦腔闻名的西安,能够看到大唐鼎盛时期的天空,那自然要徒劳往返的了。

鲁迅此次访陕,看过秦腔,买过拓片,有没有吃过羊肉泡馍,不得而知。但这些离唐朝太远的事物,大概无助于他的创作,于是,那部长篇小说《杨贵妃》,遂胎死腹中,成为现代文学之憾。

不过,唐朝终究是伟大的唐朝,英国的汤因比,如果让他再活一次,竟舍弃伦敦而就长安。从来不作长篇小说的鲁迅,却要为唐朝的杨贵妃立传,还破天荒地跑到西安去寻找唐朝天空。我一直忖度,应该不能以今天基本贫瘠的西部状况,来考量两位智者对于那个伟大朝代的认知,从而觉得他们的想法,属于“匪夷所思”之类。看来,这个朝代,这座城市,不仅在中国历史,甚至在全人类历史上,也有着难以磨灭的影响。

在中世纪,自河洛地区,关中地区,以及长安而西,越河西走廊,一直到西域三十六国,由丝绸之路贯穿起来的广袤地区,由汉至唐,数百年间,中土与边陲,域外与更远的国族之间,虽然,没断了沙场厮杀,兵戎相见,枕戈汗马,狼烟鸣镝。即使到了隋末唐兴的公元七世纪,李世民开始他的贞观之治的时候,据钱穆《国史大纲》:“自隋大业七年至唐贞观二年,前后十八年,群雄纷起者至百三十余人,拥众十五万以上者,多达五十余,民间残破已极。”但是,应该看到,冷兵器时代的战争,无论怎样铁蹄千里,怎样倾国来犯,其实,倒是某种意义上的“绿色”战争,相当程度上的“环保”战争,对于人类居住环境的危害,不是那么严重。甚至不如现在一个县城里的小化肥、小造纸、小化工,更能糟蹋地球呢!古人打完仗,拍拍屁股,回家继续种庄稼,所以,地照样绿,水照样清,空气照样清新,天空照样明亮。

中古时期,由于森林的蓄积,植被的完整,水土的保持,雪山的化融,河川湖泊的蒸发和补给,都还处于正常状态之中,因此,历经战乱的古都,由于“八水绕长安”的大气环境,能够保持郁郁葱葱、空气湿润、林木苍翠、鸟语花香的氛围。所以,才有可能出现王维《送元二使安西》的诗中前两句,“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的场景。

虽然,诗的后两句:“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似乎有点悲凉,那也只是我们读者的感受,但当事人就未必了。实际上,元二出了阳关,到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使至塞上》),“暮云空碛时驱马,秋日平原好射雕”(《塞上曲》)的安西,即今之新疆库车。别看气候干旱,人烟稀少,沙尘肆虐,烈日炙烤,那也是另有引人向往的一个去处。

第一,当时的汉民族,还不那么深受礼教的束缚,敢于向往自由,能够追求率性,比后来的中国人要敢爱敢恨一些;第二,当时的少数民族,尚武少文,性腺发达,则更为放荡放肆,感情强烈。来自长安的元二先生,会在那弦歌嘈杂、觥筹交错、灯红酒绿、舄履杂沓的帐篷中,毳屋里,生出“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感觉么?光那些达坂城的姑娘,就够他眼睛忙不过来了。

由于南北朝到隋唐的数百年间,中原的汉民族与边外的少数民族,不停地进行着胜者和败者角色互换的战争游戏,一个时期,大批被掳掠的汉人,被胡骑裹胁而西,一个时期,大批降服的胡人,进入汉人居住区域,打仗的同时,也是一个相互影响、此消彼长的融合过程。胡汉杂处的结果,便是汉民族的血液里,大量搀进胡人的剽悍精神,而胡人的灵魂中,也铭刻下汉民族的文化烙印。犹如鲁迅给曹聚仁的信中所说,“古人告诉我们唐如何盛,明如何佳,其实唐室大有胡气,明则无赖儿郎”,这种种族的杂交趋势,一直没有停止过,到了唐代,达到了顶峰。

正是这种异族血脉的流入,唐人遂有与前与后大不相同的气象。

今天还能看到的唐人绘画,如张萱的《虢国夫人游春图》《捣练图》,如周昉的《簪花仕女图》,如永泰公主墓壁画《宫女图》中,那些发黑如漆、肤白如雪、胸满欲溢,像熟透了的苹果似的健妇;那些亭亭玉立、身材窈窕、情窦初开、热情奔放得不可抑制的少女。如阎立本的《步辇图》《历代帝王图》,如懿德太子墓壁画《仪仗图》,如长乐公主墓壁画《仪仗图》中,那些策马扬鞭、引弓满月的壮士,那些膀阔胸广、面赤髭浓的官人。试想,如此内分泌贲张的女性,如此荷尔蒙发达的男性,“春风玉露一相逢”,恐怕连整个大气层,也就是整个天空,都洋溢着难以名状的生殖气氛。

因此,出使安西的元二,也许在极目无垠的大漠里,驼铃声细,马蹄声碎,会感到寂寥和单调。但当绿洲憩息,与那些食牛羊肉、饮葡萄酒、骑汗血马、跳胡旋舞、逐水草而居的胡人,葡萄架下,翩翩起舞;席地小酌,美女如云;弦索弹拨,耳鬓厮磨;毡房夜宿,玉体横陈,那肯定是乐不思蜀了。

唐贞观四年(630年)平东突厥,在蒙古高原设置行政机构。九年(635年)败西部的吐谷浑。十四年(640年)灭高昌,打通西域门户。公元七世纪,丝绸之路重现汉代的辉煌。以长安为始发站,出玉门,过敦煌,经焉耆,龟兹,碎叶,可以到大食(波斯),天竺(印度),和更远的拂菻(拜占庭)。一直到九世纪,丝绸之路曾经是一条充满生气的,联结东西方的纽带。

由于丝路重开,商贸的往来,行旅的流动,文化的互动,宗教的传播,甚至比战争行为,更能加剧这种民族之间的沟通和融合。当时的长安城里,到底生活着多少胡人,至今难在典籍中查出这份统计。从唐刘肃《大唐新语》中一则案件的记载,便可想象得知胡人在长安城里,数量之多。正如文中所说,胡人戴着汉人的帽子,汉人穿上胡人的衣衫,孰胡孰汉,怕是官府也查不清楚。

“贞观中,金城坊有人家为胡所劫者,久捕贼不获。时杨纂为雍州长史,判勘京城坊市诸胡,尽禁推问。司法参军尹伊异判之曰:‘贼出万端,诈伪非一,亦有胡着汉帽,汉着胡帽,亦须汉里兼求,不得胡中直觅,请追禁西市胡,余请不问。’纂初不同其判,遽命,觉吟少选,乃判曰:‘纂输一筹,余依判。’”

依此推论,当时长安城内居住的胡人,要比现在北京城里的老外,多得多多。因此,胡人在唐代诗人的笔墨中,便经常出现。如李白诗:“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少年行》),如岑参诗:“君不闻胡笳声最悲,紫髯绿眼胡人吹”(《送颜真卿使赴河陇》),如李贺诗:“卷发胡儿眼睛绿,高楼夜静吹横竹”,如元稹诗:“女为胡妇学胡妆,伎进胡音务胡乐”(《法曲》)……,也证明当时的长安城里,胡人之无处不在。

据陈寅恪《读莺莺传》考证,胡人的行踪,更渐渐由西而东,直至中原。他认为那位漂亮的崔相国之女,其实是诗人元稹有意模糊的一个文学形象。实际上,她是来自中亚粟特(今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北古布丹)的“曹”国女子,移民到长安洛阳之间的永济蒲州。他们以中亚的葡萄品种,酿成“河东之乾和葡萄酒”,那是当时的一个名牌。既美且艳的莺莺,其实是一个当垆沽酒的“酒家胡”,用今天的话说,一位“三陪小姐”而已。

从元稹笔下“最爱软欺杏园客,也曾辜负酒家胡”判断,张君瑞不过是诗人自己的化身罢了。如果曹九九(陈寅恪设想出的这位小姐芳名)不是胡女,真是相府千金,也就不至于被“始乱终弃”了。

以今观古,在KTV包间动手动脚的作家,在酒吧搂着小妞不老实的诗人,骗几个美女作家上套的评论家,吃爱好文学的女青年豆腐的编辑,我想,元稹和曹九九的春风一度,也就不必太在意了。何况事后在诗中还能写出一丝辜负之意,我对他的人格忍不住要肃然起敬了,至少不像当代文人,搞不好,还要别人为之擦屁股。

总而言之,唐朝的天空底下,是一个张开臂膀,拥抱整个世界的盛世光景。

对于李唐的西向政策,对于边外胡人的大量吸纳,唐初有过一次讨论。唐吴兢所著的《贞观政要》一书,在《论安边第三十六》中,记载了各个论点的交锋。中书令温彦博主张:“天子之于万物也,天覆地载,有归我者必养之。”秘书监魏征认为:“且今降者几至十万,数年之后,滋息过倍,居我肺腑,甫迩王畿,心腹之疾,将为后患。”凉州都督李大亮更上疏:“近日突厥倾国入朝,既不俘之于江淮以变其俗,乃置于内地,去京不远,虽则宽仁之义,亦非久安之计。每见一人初降,赐帛五匹、袍一领。酋长悉授大官,禄厚位尊,理多靡费。以中国之租赋,供积恶之凶虏,非中国之利也。”

讨论的结果,只有四个字,“太宗不纳。”

于是,用温彦博议:“自幽州至灵州,置顺、祐、化、长四州都督府以处之,胡人居长安者近且万家。”

如果以统治者维护其政权的需求,一个由僧侣统治的国家,被统治者的最佳状态,是庙宇里的泥塑木雕;一个由法老统治的国家,那就应该是陵墓里的木乃伊;一个由太监统治的国家,他的公民应该全部都是性无能者,至少也是阳萎患者;而对一个警察统治的国家,他要求每一个被统治者,最好都是“从现在起,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要呈堂作供”的嫌疑犯。这样,“普天之下,率土之滨”,就只有他一个人的声音。

然而,厚德载物的李世民,却是一个懂得“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的明主,他相信,“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贞观政要》)。因此,他以大海不择细流的精神,汉人也好,胡人也好,中土也好,西域也好,都是大唐的臣民,不分轸域,不计人种,不在乎化内化外,不区分远近亲疏,都在他的胸怀之中。因此,他不害怕别人的声音,更不忌惮与他不同的声音,他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如果不是唯一,也是少有的能听得进反对他声音的君主之一。

于是,我开始理解汤因比为什么要选择唐代为他的再生之地,鲁迅为什么要寻找唐朝天空为他长篇小说的背景了。这两位大师看重的,在中国,甚至世界历史上,也就是李唐王朝,曾经达到如此器度闳大而不谨小慎微,包容万物而不狭隘排斥,胸怀开放而不闭塞拒绝,胆豪气壮而不畏缩懦怯的精神高度,这是其他历朝历代所不及的。

“太宗自即位之始,霜旱为灾,米谷踊贵,突厥侵扰,州县骚然。帝志在忧人,锐精为政,崇尚节俭,大布恩德。是时,自京师及河东、河南、陇右,饥馑尤甚,一匹绢才得一斗米。百姓虽东西逐食,未尝嗟怨,莫不自安。至贞观三年,关中丰熟,咸自归乡,竟无一人逃散。其得人心如此。”(《贞观政要.论政体第二》)

到了贞观四年(630年),“天下大稔,米斗不过三四钱,终岁断死刑才二十九人,东至于海,南极五岭,皆外户不闭,行旅不齑粮,取给于道路焉。”630年,李靖破突厥,唐王朝“东极于海,西至焉耆,南尽林邑,北抵大漠,皆为州县,凡东西九千五百一十里,南北一万九百一十八里”(《资治通鉴.唐纪九》)。所谓“唐朝的天空”,从广义上讲,以长安为中心,向东,江湖河海,向西,丝绸之路,既无边界,也无极限,因为这是一个高度放开、略无羁束的精神天空。你能想象得多么遥远,它就是那样的毫无止境,你能想象得它多么辽阔,它就是那样的无边无沿。

就在这一年,李靖凯旋回朝。据《新唐书》:“夷狄为中国患,尚矣。唐兴,尝与中国亢衡者有四:突厥、吐蕃、回鹘、云南是也。”曾经不可一世,曾经逼得李渊向其俯首称臣的颉利可汗,由于李靖出奇兵,终于将其擒获。现在,这个最能带头作乱,最狡滑,也最卑鄙,最反覆无常,也最能装孙子的,为唐之患久矣的颉利可汗,束手就擒,俯首降服,李世民等于祛除了一块心病。于是,在长安城的南门城楼上,搞了一次盛大的顺天门受降仪式。这位突厥族首领终于不得不承认李世民为天可汗。

时为太上皇的李渊,很大程度上也是拍自己儿子的马屁,连忙出面,在兴庆宫张罗了一个小型派对,赶这个热闹。“上皇闻擒颉利,叹曰:‘汉高祖困白登,不能报;今我子能灭突厥,吾托付得人,复何忧哉!’上皇召上与贵臣十余人及诸王、妃、主置酒凌烟阁。”那时不兴开香槟庆祝,也不搞烟火晚会助兴,但李靖缴获的战利品中,肯定少不了产自中亚的葡萄酒。那时胡俗甚盛,街坊多酒肆,遍地皆醉人,宫廷也不例外,大家喝得醉意盎然的时候,晚会上出现了一个史官不经意写出来的细节,但仅这一点点精彩,却表现出来只有在唐朝的天空底下,才会有的精神状态。

“酒酣,上皇自弹琵琶,上起舞,公卿迭起为寿,逮夜而归。”(《资治通鉴.唐纪九》)

宫廷舞会,在西方世界,是习以为常的。在东方,尤其在中国历代封建王朝里,九五之尊的天子,庄严肃穆还来不及,哪有一国之主,“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道理?因此,凌烟阁里的这场舞会,正是钱穆在其著作《国史大纲》中所说“其君臣上下,共同望治,齐一努力的精神,实为中国史籍古今所鲜见”的最好写照。你也不能不服气在唐朝的天空里,这种在别的朝代少有的百无禁忌的强烈自信。

200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匈牙利犹太裔小说家凯尔泰斯的《大屠杀作为一种文化》中,曾经引用乔治.桑塔亚纳(George Santayana)的名言:“一个有活力的社会必须保有它的智慧,以及对其自身及自身条件的自我意识,并且能够不断地予以更新。”老实说,很难想象,我们中国的皇帝,从宋以后,直至清末,这一千年间,由赵匡胤数到爱新觉罗.溥仪为止,可曾有过一位,在大庭广众,即兴起舞?而且,还要跳一种高难动作的少数民族舞?因为李渊手里的琵琶,是胡人的乐器,那么李世民跳的舞蹈,也必然是当时流行的“胡旋舞”。这一通狂舞,绝对是那个时期里,大唐帝国活力的最高体现。

按《新唐书.礼乐志》,这种“舞者立毯上,旋转如风”的“胡旋舞”,节奏极火爆,情绪极热烈,动作极狂野,音乐极粗犷,是从西域流传到中土的舞蹈。白居易有一首《胡旋女》的诗,描写了一位女舞者的表演:“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转蓬舞,左旋右转不知疲,千匝万周无已时。”可以想象李世民伸展双臂,在舞场上或旋或转,老爷子反弹琵琶,亦步亦趋,该给这个唐朝的天空,增加一抹多么鲜丽的亮色啊!

于是,我对于这位自称“年十八便为经纶王业,北翦刘武周,西平薛举,东擒窦建德、王世充。二十四而天下定,二十九而居大位。四夷降伏,海内乂安”的李世民,钦服不已。就凭他以万乘之尊,翩然起舞这一点,其豁达豪爽之中,浪漫风流之外,所表现出来的万物皆备于我的大手笔、大作为、大自信、大开放,应该是英国的汤因比、中国的鲁迅这样的大智慧者,才对盛唐的辉煌,格外剖目而视的。

汤因比生前曾经预言,“二十一世纪是中国人的世纪”。

若如此,我相信,那时中国的天空,将更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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